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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金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20-10-25

教育基金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领导制订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调整;

2.按照基金会章程,理事会决议,制定机构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执行公益项目,组织实施基金会具体工作,领导创新与变革;

3.主持、推动基金会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及时进行组织和流程的优化调整,领导建立基金会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及工作机制,主持基金会日常工作;

4.负责与理事会保持良好沟通,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发展战略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机构人员调配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5.有效获取和整合社会资源,与各相关利益方保持良好的沟通,保证基金会顺利运转;

6.组织实施财务预算方案、使用方案;

7.代表基金会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

8.负责协助处理基金会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理事会汇报

9.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能力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丰富的医疗健康领域的工作经历或公益组织服务经历;

3.具备突出的战略谋划能力、团队领导力、沟通能力、执行力、开拓能力;

4.有公益热情,思维活跃,熟悉基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5.有从事慈善基金会运营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教育基金岗位

篇2:教育助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达那普乡教育助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教育助学基金管理,促进教育助学基金健康发展,确保教育助学基金的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立目的

为鼓励**自治区**县达那普乡学生接受更好的高等教育,帮助解决当地贫困大学生就学问题,并为其创造更好的就业条件,特创立达那普乡教育助学基金。

二、创立背景

**自治区**县达那普乡是**银监局“十一五”、“十二五”定点扶贫乡,属于**自治区级贫困乡镇。

达那普乡位于雅鲁藏布江支流-塘河流域的上游,平均海拔在4200米以上,属高原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该乡是典型的半农半牧乡镇,全乡一半以上人口处在贫困线上,到2009年才通公路。由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群众文化教育水平较为落后,平均每年考上大专院校的学生不到2人。

三、基金发起

教育助学基金由**银监局和福建银监局共同发起设立。福建银监局筹集了初始启动资金40000元,分别由徐金玲、吕泽民、游林,李艳,何杰,潘青松,夏俊蓉等7位同志捐助。

**银监局和福建银监局常年组织有意愿的捐赠人向基金注入助学资金。助学资金实行自愿捐助、公平发放和审慎管理的原则。

四、受益对象

达那普乡每年新入学大学生及在校大学生。

申请教育助学基金的大学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户口簿及复印件;

(四)大专院校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五、资金使用

(一)对每年考上大学的新生奖励2000元;

(二)每学期对在校大学生实行生活补助1000元;

(三)对特困大学生单独实行补贴。特困的标准由达那普乡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并报**银监局核定。

六、监督管理

福建银监局委托**银监局对教育助学基金进行日常管理。

**银监局负责教育助学基金的保管和支付,对教育助学基金的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调查核实,对在校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进行跟踪了解。**银监局定期向福建银监局书面反馈基金的支付使用情况和受赠大学生的近况。

七、违约责任

受赠大学生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助学资金。对学习主观能动性差、严重违反校规被处分或被注销学生资格的学生,**银监局有权决定停止向其发放助学资金。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学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制暂行办法

篇3: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办法

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评选办法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是由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出资设立的学生资助项目,旨在帮助我院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的申请及评选工作,按如下办法进行: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是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正式注册在校就读的学生,并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申请者上一学年必修课考试成绩各科均分80分以上(大一学生为上一学期平均分)。无违纪处分;

3.学生家庭特别贫困,如父母患有严重疾病、残疾或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单亲、父母离异的低收入家庭;地处经济落后的农村地区的低收入家庭以及学生为烈士子女、孤儿等情况可适当降低考试成绩要求。

二、审批程序

1.申请学生填写《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申请表》,交所在系党总支;

2.申请学生所在系的党总支书记或学生工作负责人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申请进行评议后,报学务部审核,学务部将评审合格者名单张榜公示;

3.学务部统一将申请名单与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讨论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三、具体要求

1.“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资助额度为4000元/名,年度资助人数根据社会捐赠中定向资助基金数量确定;

2.学生在校期间因违反国家法规或校规受到处分,学院收回其所获资助金;

3.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个人消费与家庭收入不符者一经发现,学院收回其所获资助金,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学生获得助学金时如尚有部分学费或其他费用未缴纳,学院将直接从其所获助学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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