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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考勤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4

  中学考勤管理制度

  1、考勤方式

  教职工上班实行上下午门房签到制,一周一公示考勤结果,未签到人员到岗情况由年级组及时核查,并在三日内将结果报办公室存查,因公未签到的事后应作书面说明,凡不作说明或无特殊情况者一律作旷工论处。

  2、请假程序

  个人申请(书面)——年级主任(或办公室主任)签字——校长审批(2小时以内年级组审批,半天时间办公室主任审批,一天或一天以长审批)——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反校上班时销假。凡口头或电话请假一律无效,请假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请假的,经校长确认后可以补办请假手续。

  3、扣款办法

  ① 病假

  请病假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年级组同意,校长审批。一周以内,自行调课或由年级组调课,补上课者,不扣款。若不补上课,则由代课教师享受课时津贴。一周以上,按请假实际天数扣除奖励性津贴,由年级组调课,由代课教师享受课时津贴。公假公差的课时原则上应补上,特殊情况可改上其他课,补代课费每节5元(病假一个月由学校批准,超过1个月的由教育局批准)

  ② 事假

  扣款标准为:每天扣款50元(3天以内按病假标准执行),原则上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学期,超过7天者,按总工资×X/22标准扣款。

  ③ 丧假:国家规定直系亲属丧假为3天。

  ④ 旷工

  凡没有履行正式请假手续而脱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周以内,每天扣款100元,旷工一周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工资;旷工两周以上扣除全年一切奖金和福利。并报请主管部门,终止财政工资。

  ⑤ 误课与旷会

  误课一节扣50元,旷会一次扣20元(指学校、年级组、处室、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会议)。参加校外会议,误会的按误课标准每小时扣50元。

  ⑥ 迟到、离岗与早退

  在上下午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后,尚未进入校园的视为迟到,迟到半小时内扣款5元,超过半小时扣款20元。

  不候堂的视为上课迟到,迟到5分钟内扣款5元,超过5分钟扣30元。

  上课离开教室或接听手机或到校后中途离校又返校的视为离岗,离岗、早退扣款标准与迟到相同。

  ⑦ 串岗与混岗

  到他人办公室讲闲话或干与教学无关的事称串岗,在自己的岗位上闲聊或干私事称混岗,发现一次扣款30元。

  ⑧ 将早点带入校园或在办公室用餐的扣款5元。

篇2:幼儿园坐班制考勤制度

幼儿园坐班制考勤制度

  幼儿园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

  一、请假审批手续

  (一)请病假

  1、每月教师在无课的'情况下允许有半天的机动,外出办事,但必须经主管园长批准,不扣出勤奖。

  2、请一天病假,必须写请假条,由主管园长审批。

  3、请二天假以上,30天以下病假的,必须有医院证明,由总园长审批。

  4、请病假超过30天的须提前报总园长审批。

  (二)请事假

  1、事假半天,由主管园长审批。

  2、请事假1天以上15天以下的须写假条由总园长审批,交分管园长存查。

  3、婚假、产假、丧假按园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月津贴制度

  1、工作量补助考勤制度:

  (1)后勤人员代班计算方法:用工资除以26天乘以50%再乘以实际代班天数。

  (2)教师代班计算方法:不当班期间代班: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乘以50%。

  2、出勤奖考勤制度:

  (1)以行政检查为准,教职工迟道一分钟扣1元,累计迟道三次及以上取消出勤奖。

  (2)未经领导同意提前离校的,早退一分钟扣1元,累计迟道三次及以上取消出勤奖。

  (3)请病假:计算方法:当班期间: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乘以80%,累计三天及以上取消出勤奖。

  计算方法:不当班期间: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乘以50%,累计三天及以上取消出勤奖。

  (4)请事假:计算方法:当班期间: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加上考核工资除以26天。累计二天以上取清出勤奖。

  不当班期间用基本工资除以26天。累计二天以上取清出勤奖。

  (5)旷工一天取消出勤奖。

  (四)值班考勤制度:

  (1)根据要求准时来园值班并打卡。考核方法和考勤制度相同。

  (2)教师正常值班给予补助午餐补助,计5元/天。

篇3:总行机关打卡考勤机制度

总行机关打卡考勤机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严肃劳动纪律,完善考勤管理,总行决定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为保证打卡考勤机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行机关在册正式职工、临时用工(以下简称“总行职工”)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总行职工上班与下班均要打卡。实行打卡考勤机制度后,总行机关仍然坚持正常的工作作息时间,即每周1至周5为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上班,下午5∶00下班,但考虑到打卡占时等因素,因此,上午8∶10分以前和下午4∶50以后打卡,均视为正常出勤,其他情况则为非正常出勤。打卡机24小时不关机。上午8∶10分至8∶30分打卡按迟到记录;下午4∶30分至4∶50分打卡按早退记录;上午8∶30分以后到达和下午4∶30分以前离开,按缺时记录;每个工作日只打一次卡按少卡记录,两次均未打卡按缺勤记录。

  第四条总行职工如有非正常出勤记录,本人必须如实填写《月度出勤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打卡考勤机报告表》),说明非正常出勤的原因,交本部、室考勤员审核,部、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第五条总行职工因公出国、出差、市内公务等不能正常出勤时,须在《报告表》中注明,按正常出勤对待;否则,以打卡考勤机记录为准。

  第六条总行职工请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工龄假,须按打卡考勤机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未履行请假手续又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的`,按旷工对待。

  第七条新入行人员和遗失考勤卡的人员,在领取(补办)考勤卡以前,由本部、室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有非正常出勤情况的,应填报《打卡考勤机报告表》。

  第八条总行职工忘记打卡或忘记带卡时,本人应在正常考勤所规定的时间内,向人事教育部劳资处报告,并在当月《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没有报告或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按旷工对待。

  第九条经鉴定确因打卡考勤机失灵而没有打卡记录的,按正常出勤对待。班车因特殊情况晚到,按正常出勤对待。

  第十条总行职工无正当理由考勤少卡,每少卡一次按缺时4小时对待,每月累积缺时4小时视同旷工半天。

  第十一条打卡必须由总行职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请他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行为,扣除当事人双方当月增收节支奖,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总行职工上班打卡后即应到岗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擅自离岗。

  第十三条考勤机卡同时作为职工午餐的就餐卡,今后视情况还将开发其他功能,因此,总行职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考勤机卡,爱护打卡设施。丢失考勤机卡应及时向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申请补办,并由本人负担工本费100元。

  第十四条各部、室要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总行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以及各种假期待遇,按农发行人字(1994)14号《总行机关考勤办法》、《总行职工享受各种休假的规定》及《总行机关增收节支奖金发放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人事教育部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印发各部、室核对,各部、室应于5日前将《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总行机关职工奖金及伙食补贴发放表》一并送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一20**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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