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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奖惩提成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8

  食堂奖惩提成制度

一、正常工作时间:

  A班:上午10:30——14:00

  下午16:30——21:00

  B班:下午16:30——23:00

二、值班及奖励:

  中午14:00——16:30 (A班一名服务人员值班,需排班)

  晚21:00——23:00

三、加班工资:

  值班人员加班按6元/小时加班费计算。

四、休班制度:

  每人每月4天带薪休假,每周可休息一天,若有特殊情况,可当月攒休。超过本月未休的,过期作废,事后不可补休。

五、奖、惩制度:

  奖:业绩第一名者,月奖200元,服务明星月奖100元,拾金不昧者奖励100元/次.

  罚:因服务人员、厨师失误致使退菜、错菜、客人投诉等其他情况,菜品原价80%赔偿,投诉一次扣除30元,第两次投诉扣除当日工资,第三次投诉扣除当月奖金并予以辞退。

  迟到一次,扣10元,第二次翻倍,第三次旷工半天处理

  以上以打卡为准,打卡未计入者视为旷工,工资不予发放。

六、提成:

  一)业绩提成:

  1、本月完成18万元以下营业收入所有人员不予提成。

  2、完成18万元--20万元以上部分,经理厨师长各提成超出部分的 %,主管、主厨各提成超出部分的 %,收银、服务员提成超出部分的 %。

  3、完成20万元以上部分,经理厨师长各提成超出部分的 %,主管、主厨各提成超出部分的 %,收银、服务员提成超出部分的 %。

  二)销售代金会员卡提成:

  1、自行销售代金会员卡2000元以下的提成 %

  2、自行销售代金会员卡2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提成 %

  3、自行销售代金会员卡5000元至10000元以下的提成 %

  4、自行销售代金会员卡10000元至20000元以下的提成 %

  5、原会员续卡的提成 %,收银提成 %

  以上不包括于总关系及原购卡客户,每月经理签字生效,工资日发放。

  自本日起执行!

篇2:机关考勤奖惩实施办法

机关考勤奖惩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社《关于严格执行考勤奖惩制度的通知》(供发人字[2002]13号)和省社机关效能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省社机关考勤及奖惩工作,切实做到真考核、真兑现、真奖惩,特修订本办法。

  一、各处室要加强对部门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办私事;要围绕工作,服务大局,增强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要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重点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以自我记实和领导审核、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对本处室工作人员考核,人教处受省社主任委托负责对各处室负责人的考核。

  二、实行上班打卡考勤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打卡考勤制度,严禁他人代替打卡等错误行为。

  2、考虑到上班高峰时电梯的运行及打卡等因素,对超过正常上班时间10分钟以内打卡的视为正常,10分钟以后(不含10分钟)打卡的视为迟到。

  3、凡工作人员当天因开会、外出办事(限本市)等工作原因不能及时打卡者,应提前(或事后)及时向人教处提交由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的'书面说明,以备查。否则,视同旷工。

  4、对因公出差人员,处室负责人须经省社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或会议通知复印件送人教处备查。

  三、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各处室负责人及部门工作人员因私请病、事假,必须分别经省社分管领导批准和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送人教处备查。否则,视同旷工。

  四、奖惩

  按照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84号文件规定,对加班加点工作人员,应计发加班费。由于加班时间和加班费难以考量,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决定对在机关工作中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表现突出以及有其它突出事迹的工作人员,结合考勤及效能建设绩效考核情况按月实行奖惩:

  1、对部门同志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且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又没有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人员,其考勤奖按规定核发到处室后,由处室负责人结合每个同志的加班情况和业务工作量的大小,将考勤奖拉开差距发放;对有病、事假和迟到、早退等超过规定天数情况者,按规定扣减,不得平均发放。

  2、凡代替打卡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扣发双方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3、凡当月迟到累计达3次,考勤奖减半发给;累计达5次以上者(含5次),不发当月考勤奖。

  4、对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的(因特殊情况同意续假除外),一律作旷工处理。凡旷工者不发当月考勤奖,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凡病假月累计超过4天、事假月累计超过3天者考勤奖减半发给;病、事假超过8天(含8天)者,不发当月考勤奖;病假未满4天、事假未满3天者,以人均月奖励标准除以月标准工作日乘以病、事假天数作相应扣减。

  6、凡出现上述2、4条情况之一者,在年度考核中不得参评为“优秀”。

  五、此前省社下发的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六、本实施办法由省社人教处负责解释。

  二O**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篇3:大学课堂考勤奖惩制度

大学课堂考勤奖惩制度

  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课堂学习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主渠道。抓好课堂考勤是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形成良好学习风气的必要条件。为规范我院课堂考勤管理,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办法

  1.各班应切实端正对课堂考勤的认识,统一思想,将课堂考勤视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严肃认真地做好这一项工作;

  2.各班应选拔原则性强、责任心强的学习委员负责考勤;

  3.学生自开学之日起开始实行考勤。凡教学计划所开课程都要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论处;

  4.旷课一天按8课时计,实际上课时间超过8课时,按实际上课课时计;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三次计一课时;

  5.学生请假必须填写《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假手续单》;

  6.考勤情况由学习委员每周统计一次,制作班级考勤情况记录本,并于每周五下午5:00前交年级学习部和辅导员处;

  7、班级同学如发现考勤失误,可直接向学习部反映。

二、考勤办法

  1.学习委员课后将考勤情况登入《班级考勤记录本》,及时交任课老师签字;

  2.学生请假一律凭《外国语学院学生请假手续单》,否则按旷课计;

  3、重修生持《重修课程课堂考勤表》进行课堂考勤,课后交任课教师签字,如无任课教师签字视为旷课;

  4、重修生每周五5:00前将《重修课程课堂考勤表》报所在班级学习委员处进行汇总登记,学习委员填写《学生考勤周报表》。

三、奖惩条例

  1.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10节以下者,每旷课一节扣其年度综合素质评分O.2分;旷课10节及以上者,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处理,并扣其综合素质评分;

  2.一学期累计擅自缺课时数达到所修课程时数的1/3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3.学院及时检查学生考勤情况,统计缺勤及旷课节数,达到处分节次的学生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并上报学生处;

  4.辅导员每周对课堂考勤组织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与学生考勤表不符的将视为考勤表弄虚作假,并对年级学习部及班级学习委员进行严肃处理;

  5.《班级考勤记录本》、《学生考勤周报表》逾期不交达两次或以上的将对该班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干部考核相应扣分;

  6.出现严重弄虚作假、严重失职者将撤消其职务,取消其评优评先、推荐入党的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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