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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管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20-09-13

专业管理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根据立项,委托编制标底,独立制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

2、组织踏勘,收集招标疑问,组织招标答疑;

3、组织回标、技术标和样板评审;

4、组织经济标公开招标商务谈判,

5、组织招标结果整理和审批、通知等;

6、完成材料设备定价工作委托,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分析并定位,完成相应报批审核;

7、根据任务指标制定计划、完成招标工作总结;

8、负责工作台账更新,跟踪各类招标文件、合同会签,归档、整理、分类资料;

9、遵循保密原则,严格管理公司各类文件。

任职要求:

1、工民建、建筑材料、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房产企业工程、材料招标采购经验;具备造价员证或招标师资格;

2、熟练掌握工程、材料招标技能,熟悉工程施工工序及工程技术知识;熟悉建筑工程材料分类、渠道和市场价格;熟悉房地产行业合同条款、国家法律法规;

3、具备相关工程造价及成本控制的经验,良好成本、质量意识;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定额计价;

4、良好的职业操守,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专业管理岗位

篇2:行政管理专业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行政管理专业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建立、健全、推行和维护公司的各项行政管理体系;

2、负责公司印章管理;

3、对公司全员办公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与检查;

4、做好公司的后勤服务工作,包括办公设备、项目食堂管理;

5、后勤费用的支付和控制;

6、物资采购:低值易耗品、日常办公用品等及其他物资;

7、协助负责公司级大型会议、活动的组织;

8、配合其他部门临时需要办理的事宜;

9、协助公司或其他部门领导开展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以上大型房地产公司行政工作经验,接待经验丰富;

3、具备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知识,文笔优秀;

4、掌握计算机维修、网络维护、办公软件等IT技能;

5、正直、敬业,善于沟通、形象好,具有较强感染力和亲和力。

行政管理专业岗位

篇3: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完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人员结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

  (三)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不愿随迁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五)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八)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九)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符合开除条件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

  (一)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的休假期间的;

  (四)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

  (五)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

  第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单位有关行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说明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辞退手续、发给本人《辞退证明书》,并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 当事人接到《辞退证明书》十五日之内,可向当地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地尚未成立仲裁机构的,由被辞退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辞退按《辞退证明书》确定的时间执行。

  第七条 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发给被辞退人员辞退费。辞退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退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退费发放标准如下:

  (一)工作一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教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

  (三)工作十年(含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退费,被辞退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第八条 辞退费从单位事业费中列支。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被辞退后一年内,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三资”企业工作,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分;被辞退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到私营企业工作或被辞退后一年之内找不到接收单位的,不再保留其全民所有制干部身分。

  管理被辞退人员人事档案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其干部身分的审定工作。对保留干部身分的,应将《被辞退人员干部身分证明书》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条 被辞退人员由全民所有制单位重新接收的,除去待业时间,其工龄合并计算。对再次被辞退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发放辞退费时,其工作时间从重新接收之日算起。

  第十一条 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有关单位应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人调发〖1988〗5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人调发〖1989〗11号)进行移交、接转和管理。

  第十二条 被辞退人员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时,由接收单位向管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被辞退人员接收函》,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被辞退人员接收函》,向接收单位出具《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并将被辞退人员的人事档案转交接收单位。

  第十三条 被辞退人员在没有另外获得住房前,在一定期限内允许继续居住原单位住房,具体居住时间和收费标准,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当地政府没有规定的,可按单位与个人签定的协议办理;未签协议的,单位与个人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被辞退人员被辞退后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损害原单位的经济权益和技术权益,违者责令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依据本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辞退工作,严禁单位负责人滥用辞退权。对借辞退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 被辞退人员不得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伺机报复,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工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辞退证明书》、《辞退费发放证明》、《被辞退人员干部身分证明书》、《被辞退人员接收函》、《被辞退人员工作介绍信》、《工资转移证》的式样附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制。第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机电专业管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机电专业管理岗位职责

新线专业管理工程师(机电)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通风空调、给排水、机电自动化)相关专业,35周岁及以下;

2、掌握轨道交通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以及现代企业管理和新线筹备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

3、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技能,能熟练使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和CAD等绘图软件以及主要办公设备。

4、具备较强的系统思维能力、工作推动能力,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5、具有较强的书写表达能力、协调统筹能力。

6、具有大局观,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跨部门、单位沟通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和处理复杂矛盾。

7、熟练掌握轨道交通运营生产运作。

8、有2年以上轨道交通运营新线筹备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机电(通风空调、给排水、机电自动化)相关专业,35周岁及以下;

2、掌握轨道交通领域的相关专业知识,以及现代企业管理和新线筹备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

3、掌握基本的计算机应用操作技能,能熟练使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和CAD等绘图软件以及主要办公设备。

4、具备较强的系统思维能力、工作推动能力,责任心强,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5、具有较强的书写表达能力、协调统筹能力。

6、具有大局观,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跨部门、单位沟通协调能力,善于沟通和处理复杂矛盾。

7、熟练掌握轨道交通运营生产运作。

8、有2年以上轨道交通运营新线筹备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机电专业管理岗位

篇5:土建专业管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土建专业管理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分析中提供成本测算具体数据;为项目决策及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2、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预.结算,并将预算与概算进行对比分析,提出控制投资措施;

3、跟进项目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及增减工程签证单,协助项目组审核施工组织方案;在工程合同的造价方面向项目组提供咨询意见;

4、负责建立项目动态成本台帐,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

5、根据各类工程承包合同审核各项目的月.季度用款计划,及时审核.拨付各项目的工程进度款,参照财务部提供的资料,设立台帐控制工程款的支付;

6、按计划完成竣工项目的结算审核,对结算价进行分析,根据结算价调整合同造价,办理补充合同的报批手续;

7、根据项目招标(询价)计划按招标(询价)流程负责组织各项工程.物料.设备的招投标(询价)工作。

任职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5年以上成本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全过程项目成本管理经验优先;

2、熟练使用电脑软件(包含但不限于广联达、WORD、EXCLE、AUTOCAD等)

3、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统筹管理能力(与施工单位之间和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工作协调);

4、有责任心,能快速融入团队完成工作指标;

5、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优先。

土建专业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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