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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9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作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精神和《花溪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务会研究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制度的高坡乡中心完小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中层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本办法实行按月考核,年考评,取平均分计算,从20**年3月1日起实施。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四)、严格程序、严格考核的原则。

  (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和-谐发展的原则。

三、考核具体办法

  德(按月结算,取平均分为作为该项得分)

  (一)政治思想(共10分)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如2--6项中,其中一项被扣分,则该项不得分)(1分)

  2、升旗仪式时不缺席(请假及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讲话,奏国歌时庄严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唱国歌时精神饱满。(2分)

  3、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缺席(请假及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讲话、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2分)

  4、不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话,不发表与中央精神不符的议论和讲话。教师中争论的政治问题或牢骚不在学生中散布或流露。(2分)

  5、不损害集体利益,不从事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1分)

  6、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做有害学校荣誉和教师形象的事,不搬弄是非,不挑拨同事关系。(2分)

  注:每月按次扣分,扣完十分为止。

  (二)职业道德(10分,按月结算,取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

  1、尽职尽责,认真遵循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学校签到签退制度。(1分)

  2、上班时间不打麻将,不在办公室内进行娱乐活动。(1分)

  3、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污物。(1分)

  4、衣着、形象得体,在校内不穿背心、拖鞋。不穿过紧、过透、过短的服装。不化浓妆,不佩戴分散学生注意力的装饰物。(1分)

  5、不说伤害学生自尊心的话。(1分)

  6、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1分)

  7、未经学校同意,不准停学生的课。不准将学生轰出教室。(1分)

  8、不乱收费、乱定资料。(1分)

  9、不和家长争吵,不与同事争吵。(1分)

  10、上班时间不能喝酒。(1分)

  注:违反时每次扣相应的分,扣完10分为止。

  能:

  (一)加分

  1、承担公开课、实践课、实验课、观摩课的教师每次加1分。

  2、有下列情况的给指导教师或教师个人累计加分。

  校级  团体  一等奖0.5分  二等奖0.3分  三等奖0.1分

  个人  一等奖0.3分  二等奖0.2分  三等奖0.1分

  区级  团体  一等奖0.8分  二等奖0.5分  三等奖0.2分

  个人  一等奖0.5分  二等奖0.4分  三等奖0.3分

  市级  团体  一等奖1分  二等奖0.8分  三等奖0.5分

  个人  一等奖0.8分  二等奖0.7分  三等奖0.6分

  省级  团体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分  三等奖0.8分

  个人  一等奖1分  二等奖0.9分  三等奖0.8分

  全国  团体  一等奖2分  二等奖1.5分  三等奖1分

  个人  一等奖1.5分  二等奖1.2分  三等奖1分

  发表文章

  全国2分  省级1.5分  市级1分  区级0.5分

  获奖文章

  全国三等奖以上

  省级三等奖以上

  市级三等奖以上

  区级三等以上

  一等奖2分  一等奖1.5分  一等奖1.3分  一等奖1分

  二等奖1.5分  二等奖1.3分  二等奖1分  二等奖0.8分

  三等奖1.3分  三等奖1分  三等奖0.8分  三等奖0.5分

  (二)、减分

  有下列情形扣分

  1、学校教学常规检查评比、考核不达标,扣2分。

  2、课内发生责任事故的,每次扣任课教师2分;课外发生的,每次扣班主任2分,科任教师1分,累积计算。

  3、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先家访,后汇报学校,如未及时处理的班级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4、拒不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的班级,每次每项扣班主任2分。任课教师1分。

  5、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每次扣1分。

  勤:(10分)日常出勤、升旗、会议、活动

  1、每月满勤者得10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课每节扣1分。

  3、事、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假由校务会处理。

  4、不得代签,如有代签,双方不得该项分。

  绩:(依据学校教学质量奖惩办法实施,取两学期平均分计算)

  1、完成教学质量任务的60分。

  2、不完成教学质量任务的55分。

  3、倒降的50分。

  4、超分完成任务的视分数而加分。

  ①60分以下的每超1分加1分,②60—70分的每超过1分加2分,③70—80分的每超过加3分,④80—90分每超过1分加4分,⑤90—100分的每超过1分加5分。

  5、学期结束,教学成绩在全乡同年级同学科排名第一、二、三、四、五分别加5、4、3、2、1分。(六(二)班按第四名计算)

  6、无上课的教师由校务会考核决定。

  7、各教师签字后表示认可该决定。

  教师签字:领导签字(盖章):

篇2: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喜头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校级和基层领导考核细则

  考核范围:《仁怀市喜头小学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所定发放范围内,有正式任命文件为依据的人员。

  考核方式:由中心校按每学年度一次,依据《仁怀市喜头小学基层领导奖励性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1)组织考核,分等级单独分配兑现。其中领导考评与所属学校教师评议(中心校领导由镇属各校基层领导评议)各占50%权重。

  兑现办法:根据考核量化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全额享受津贴;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享受津贴。

  二、专任教师考核细则

  考核范围:未兼任学校其它管理工作的学科教学专任教师。

  考核方式: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各学校自行按实计算兑现,教师履职考核合格奖励津贴由各学校依据《仁怀市喜头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2)分学期量化考核兑现。

  兑现办法:个人应得履职考核合格奖励性绩效津贴=个人履职考核合格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正式专任教师履职考核合格奖励性绩效总分 学校专任教师履职考核合格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考核细则

  考核范围:各学校除专任教师以外的其他兼职人员,含学校行政领导和少先队、后勤、“远教”、“两室”等部门负责人员。

  考核方式:该部分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各学校自行按实计算兑现,履职考核合格奖励津贴单独测算分配,各学校分学期依据《仁怀市喜头小学管理及工勤人员奖励性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3),由学校校长测评、中层领导考评、全体教师评议对应3:3:4的权重量化考核,综合计算后兑现。

  兑现办法:个人应得履职考核合格奖励性绩效津贴=个人履职考核合格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履职考核合格奖励性绩效总分 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履职考核合格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四、骨干教师考核考核细则

  考核范围:《方案》)所定发放范围内教师。

  考核方式:该部分人员在同等享受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履职考核合格等奖励津贴的同时,由中心校依据《仁怀市喜头小学骨干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4)分学期组织量化考核兑现。

  兑现办法:个人学期应得奖励性骨干教师绩效津贴=个人发放标准总额 个人量化考核百分比 5个月

  五、班主任考核细则

  考核范围:各学校任班主任工作的正式教师。

  考核方式:由各学校根据《方案》规定,依据《仁怀市喜头小学班主任奖励性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5)分学期组织量化考核,单独分配兑现。

  兑现办法:个人应得奖励性班主任绩效津贴=个人班主任绩效考核得分 全校班主任绩效总分 全校班主任保底津贴总额+个人人头津贴

  六、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性津贴发放标准

  根据《方案》规定定期统计,单独分配发放。

  具体项目及标准(学期内同一类别获奖的就高享受一项):

  (一)优质课获奖(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镇级三等奖 60元, 二等奖80 元, 一等奖 100 元;

  县级三等奖 100 元, 二等奖 150 元,一等奖 200 元;

  地级三等奖 200 元, 二等奖 250 元,一等奖 300 元;

  省级三等奖 300 元, 二等奖 400 元,一等奖 500 元;

  国家级三等奖 500 元,二等奖700 元,一等奖 1000 元。

  (二)课题获奖(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镇级50元;县级 80 元;地级 100 元,省级及以上150 元。

  (三)辅导学生获奖(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镇级三等奖 50元, 二等奖80 元, 一等奖 100 元;

  县级三等奖 100 元, 二等奖 120 元,一等奖 150 元;

  地级三等奖 150 元, 二等奖 180 元,一等奖及以上 200 元。

  (四)个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奖(演讲、朗诵等)(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镇级三等奖 60元, 二等奖80 元, 一等奖 100 元;

  县级三等奖 100 元,, , 二等奖 150 元,一等奖 200 元;

  地级三等奖 200 元, 二等奖 250 元,一等奖及以上 300 元。

  (五)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设计等发表、获奖

  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设计发表(必须是达到相关标准的正规教育刊物;以用稿通知或载文书刊为准): 地级60元;省级80 元;国家级 100元。

  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设计等获奖(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镇级三等奖 50元, 二等奖80 元, 一等奖 100 元;

  县级三等奖 80 元, 二等奖 100 元,一等奖 150 元;

  地级三等奖 150 元, 二等奖 200 元,一等奖及以上 300 元。

  (六)获喜头小学、仁怀市教育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以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

  镇级三等奖 60元, 二等奖80 元, 一等奖 100 元;

  县级三等奖 100 元, 二等奖 120 元,一等奖 150 元;

  若出现以上未列项目的获奖,由喜头小学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附件:1、绩效工资考核相关表册.xls

  2、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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