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拟任职干部人事考察报告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区人民法院拟任职干部人事考察报告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9

对区人民法院拟任职干部人事考察报告

  区人大会法工委主任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会干部任前考察组近期对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干部任职人选依法进行了考察。我受考察组委托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任命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的王**、周**两位同志,是经过区人民法院严格的选拔、考核程序选拔出来的,整个程序合法、民-主、公正。考察中,法院班子和机关干部对两位同志给予了客观的评价。考察组综合大家的评价和三位同志历来的表现,认为王**、周**同志,政治坚定,宗旨明确,思想觉悟较高,能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注重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注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得到了院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的信任和好评;平时严格要求自己,不怕苦,不怕难,以身作则、亲历亲为,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王**同志担任过区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庭长、民事审判庭庭长,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积极主动,思路清晰,责任心强,为人热情、关心同志,其分管的工作多次被上级法院嘉奖。

  周**同志担任过区人民法院蓬街法庭庭长、执行局长,现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认真负责,思路清晰,点子活、办法多,其分管的工作及实行的一些措施得到全院干警和上级法院的肯定。

篇2:干部人事档案保密保管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规定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不得在口头上、通信中泄露档案内容和其他有关机密事项。

  二、档案库房内必须坚固,配制铁制档案柜,库房内保持清洁、安静,定期检查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等“六防”设施落实情况,保证档案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三、对保管的干部人事档案应在干部人事档案名册上逐个进行登记。死亡人员档案分开保管。

  四、严禁个人私自保存任何人的档案材料。

  五、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六、非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档案材料不得擅自转移、分散、销毁和丢失。

  八、在工作中形成的废纸需粉碎处理。

篇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 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 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 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 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第十一条 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第十二条 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第十三条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第十四条 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第十五条 政审材料:上级批复、审查(复查、甄别)结论、调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撤销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第十六条 更改(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

  第十七条 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整党工作、党员重新登记工作中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意见,党员登记表,党支部不予登记或缓期登记的决定、上级组织意见;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材料;退-党、自行脱党材料;恢复组织生活(党籍)的有关审批材料;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三)加入或退出民-主党派的材料。

  第十八条 表彰奖励材料: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予以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呈报)表、先进人物登记(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撤销奖励的有关材料等。

  第十九条 涉纪涉法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待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第二十条 招录、聘用材料:录(聘)用审批(备案)表;选调生登记表及审批材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取消录用、解聘材料。

  第二十一条 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员)安置、退(离)休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及相应考察材料;干部试用期满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干部调动审批材料;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登记(推荐)表;授予(晋升)军(警)衔、海关关衔、法官和检察官等级审批表;军人转业(复员)审批表;退(离)休审批表等材料。

  第二十二条 辞职、辞退、罢免材料:自愿辞职、引咎辞职的个人申请、同意辞职决定等材料,责令辞职的决定,对责令辞职决定不服的申诉材料、复议决定;辞退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决定材料;罢免材料。

  第二十三条 工资、待遇材料:新增人员工资审批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变动(套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或工资变动登记表,工资停发(恢复)通知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材料;解决待遇问题的审批材料。

  第二十四条 出国(境)材料:因公出国(境)审批表,在国(境)外表现情况或鉴定等材料;外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身份证等的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委员当选通知或证明材料,委员简历;代表登记表等。

  第二十六条 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材料:录用体检表,反映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材料。

  第二十七条 治丧材料:生平,非正常死亡调查报告等材料。

  第二十八条 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干部人事档案有关情况说明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 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第三章 收集归档要求

  第三十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履行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第三十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归档材料,重点审核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第三十三条 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第三十四条 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

  第三十五条 归档材料一般应当为原件。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材料制作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第三十六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或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

  第三十七条 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必须在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放入本人档案,一年内整理归档。

第四章 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肃纪律、严格管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十九条 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中,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和干部本人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任何借口涂改、伪造档案材料。

  (二)不准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已有或者拒绝、拖延归档。

  (三)不准将本规定所列归档范围之外的材料擅自归档。

  (四)不准将虚假材料和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归入档案。

  (五)不准私自、指使或者允许他人抽取、撤换或销毁档案材料。

  第四十条 对违反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档案工作人员参与涂改、伪造档案材料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并不得继续从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1996年印发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同时废止。我部此前制定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篇4:中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总结

  常州市勤业中学

  近几年来,在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度重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坚持档案工作为干部管理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立足于抓基础、抓制度、抓队伍、抓管理,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工作内在质量,学校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格局。我们以档案达标复查工作为契机,实行目标管理,尽力抓好案卷质量,逐步实施信息化管理,使档案工作适应现代化、规范化的要求,并充分利用、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方面特有的作用,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近年来,我校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有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力争在新条件、新形势下,使档案工作跃上新的台阶。现将近几年来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配备1名兼职干部档案管理人员,管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96卷,退休干部档案60份,代管原校办厂职工档案18卷,死亡档案17份。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抓基础、抓制度、抓管理、抓队伍,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要求,立足于巩固基础,不断完善干部档案内在质量。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严格目标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近几年来,我们一直把严格工作标准作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按照目标管理标准,在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上狠下功夫。

  一是狠抓了归档材料的日常收集和鉴别工作,加强档案内容建设。建立健全干部档案材料收集网络,根据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采取定时收集、定向收集、跟踪收集、补充收集等方法,确保归档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对收集上来的干部档案材料,严把鉴别关,达到了干部档案能历史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干部全貌的要求。

  二是强化了干部档案的整理工作。在整理中,严把分类关,做到了分类准确、排列有序、层次清楚。在登记目录方面,采用微机打印目录,统一规格,使档案更加规范、美观。

  三是认真抓好干部档案的审核工作。根据上级组织部门要求,学校办公室抽调3名政治素质高的党员同志对档案进行审核整理,重点审核干部“三龄一历”及档案材料的完善情况,并对缺少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记录,要求限期补充收集,使干部档案更加齐全完整。

  2、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宏观指导。我们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发挥协调和指导职能,有效地促进了我校干部档案工作的平衡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七种制度,具体如:《管理制度》、《利用制度》、《收集补充制度》、《鉴别整理制度》、《转递制度》、《安全保密制度》、《检查核对统计制度》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守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按制度办事,由于我们严格执行制度,没有发生任何失密和丢失档案现象。

  二是完善了检查制度。近几年来,我们严格标准,坚持每年对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把零散的材料归档,从而保证学校所有干部档案无一丢失,有效地推动了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实行了目标管理制度。每学年初,部门在制定工作计划时,都把干部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其中,从而明确本年度干部档案工作的任务、目标、措施等,真正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为使干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近几年来,我校不断加强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断改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件,为促进学校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学校管档人员利用教育局人事处的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把较为系统的干部档案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其中包含基本情况、工作情况、职务职称、受教育情况、奖惩考核、社会关系和履历等干部信息。首先由干部本人录入,然后管档人员再与他本人原始档案认真核对,确保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实现了干部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来,在组织部和教育局党工委组织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能规范有序地进行管理,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通过对档案的整理审核,依旧发现问题的存在,那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严谨,存在一定的漏洞,今后的工作,我们还需更细心,更规范,特别是对新进人员的档案应及时审核,发现材料缺少可及时追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校下一步打算就是要在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上下功夫,完善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并认真对信息逐项复核,使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更精确、到位、规范、科学。并不断提升档案人员的信息化管理的能力和技术水平。

  迎接检查的过程,也是我们不断学习,不断发现自身不足,不断改进,不断提高水平的过程。我们将以这次干部档案复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虚心学习,不断进取。不断加强对管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现代化程度,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较高水平,使档案更好地为教育服务。

篇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为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在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政治部认真落实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一系列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基础建设、制度建设、规范化建设,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地税局机关现有干部人事档案811份,其中:正本干部档案435份(其中:在职人员档案326,离退休人员97),科级干部备案档案376份。同时,省局还指导各市局干部档案管理工作,16个市局管理在职干部档案12225份,离退休人员档案1815份。省局和11个市局干部档案目标管理达到一级标准,另有3个市局达到二级标准。省地税局被组织部评为全省干部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省局党组始终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作为系统工作的一项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形成了党组宏观指导,干部人事部门具体负责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格局。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建国同志多次就如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提出要求,反复强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及实行目标管理的必要性。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圣良同志经常听取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对人事档案工作及时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省局政治部按照党组要求,有目标、有计划地部署干部人事档案年度工作、拟订远期规划,并认真抓好落实,每逢召开系统干部人事工作会议,不忘讲人事档案工作;下基层检查工作,不忘检查人事档案工作;年度工作安排不忘干部档案工作;年度工作考核不忘干部档案指标。重视档案工作的投入和人员配备,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政治部专门明确1名干部管理干部档案;在办公条件不宽裕的情况下,专门设置了干部档案库房、阅档室,总面积50多平方米。并加大对干部档案管理的经费投入,配备了档案柜、防盗门、灭火器、温湿度表、除湿机、中央空调以及计算机、打印机、切纸机、打孔机等。

  通过这些措施,有力地推进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水平。近年来,省局先后制定了《安徽省地税系统干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地税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等,还建立了查(借)阅、资料收集、检查核对、鉴别归档、干部档案转递、保管保密、人员职责等八项档案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在日常管理上,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和程序办事,严格使用《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干部档案接收登记表》、《干部档案转出登记表》、《干部档案材料接收登记表》、《干部档案材料转出登记表》、《干部档案销毁登记表》、《干部档案审核登记表》、《查(借)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等各种登记表簿,做到了收转有登记,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章法,工作有条理,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规范管理,切实保证干部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质量。为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全”、“细”、“严”的要求,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审核和管理等工作。采取经常收集与定期收集、重点收集与普遍收集相结合的方法,做好材料的全面收集。在整理中,力求细致,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在材料鉴别上,严格把关,注重真实性;在材料分类上,注重准确性,做到卷卷档案分类准确无误、内容齐全,保证了档案收集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使干部人事档案的整体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潮、防霉“六防”措施到位。

  近年来,我们还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和达标升级工作。为抓紧做好这方面的工作,2014年,省局在税收任务重、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从有关市局抽借了6名同志与政治部同志一起用了半年时间,对全部档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与整理,为保证审核质量,专门对抽借人员进行了短期业务培训,对审核中发现的缺少或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补充补全,整理后的人事档案卷宗基本达到了内容完备、分类准确、编排有序、裱糊平整、目录清楚、装订美观的要求。各市地税局也开展了集中审核整理干部档案工作,14个市地税局干部人事档案通过验收得到达标升级。

  (四)加强利用,充分发挥干部档案资料的服务作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利用,充分发挥干部档案作用。一是为干部的入党、出国、调动、升学、福利待遇、办理退(离)休等日常性工作服务。二是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准确信息。利用干部任免表编辑器,建立了各市地税局处级干部和省局机关干部任免审批表库,为准确选人用人提供服务。三是为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准确的资料。需要说明的是,在发挥干部档案使用作用中,我们注意坚持干部档案使用原则,坚持做到“五不查”、“四不借”、“三不转”,即:无《干部档案查借阅呈报表》不查,非利用单位范围的不查,非正式党员干部不查,本人及亲属的档案不查,审批手续不全不查;未经领导批准不借,非特殊需要不借,手续不全不借,本人及亲属档案不借;个人带档不转,无调动通知不转,不明接收单位不转。

  (五)加强指导,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体上台阶。为提升全省地税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整体水平,加大力度,加强指导,省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税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对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档案审核工作、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档案达标等五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局政治部还经常到各市局检查了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同时,为加强系统干部档案人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系统干档人员参加省局或组织部组织的档案人员培训班进行业务学习,为系统专职档案管理干部订购干部档案工作业务书籍,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为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省局要求各市局配置干部人事档案专用计算机,逐步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库,并统一配发了组织部提供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软件,促进了系统人事档案工作。

三、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自查情况

  组织部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1〕50号)和《关于开展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检查的通知》(组通字〔2012〕5号)后,我局高度重视,我们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认真部署。先后下发了《转发关于全面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皖地税党组[2011]98号)和《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的通知》(皖地税函[2012]111号);举办了《全省地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培训班》,编印了培训讲义,进行了专门培训;在2011年底全省人事工作务虚会和2012年3月全省干部人事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自查工作要求,对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和迎接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认真开展省局机关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自查工作。工作开展中,一是三个明确,即:思路明确。按照有关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程序步骤。重点明确。主要围绕重点内容,收集、充实相关材料,全面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目的明确。积极搞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自查工作,为全面推进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二是三个到位。即:确保人员到位。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档案审核工作,专门抽调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档案工作经验的干部,协助档案审核自查工作,同时发动各部门力量,全面收集档案材料,主要有年度考核表、部分人员的工资调整表、职务变动表、学历学位审核表和各种奖励材料。确保审核到位。在审核工作中,逐卷审核查看,对照目录和个人填写的相关内容等查漏补缺,并逐项进行记载。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要求,耐心细致地整理装订每一份材料。确保时间到位。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除了确保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休息时间加班加点,确保按照进度顺利完成。三是把好三关。即:把好 “材料关”,在档案材料的收集上,力求做到一个“全”字,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全面收集工作。把好“质量关”,突出抓好鉴别审核。把好“真实关”,对收集到的每一份材料进行仔细鉴别,查漏补缺,确保每一份材料的真实性。

  (三)审核自查结果。按照组织部要求,省局机关对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评分标准及处理办法》,逐卷审核、自查、纠正,对430名共435卷(其中:省局189名在职干部190卷、市地税局136名处级干部136卷、离退休人员95名97卷、8名10卷死亡人员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审核自查,收集、补充归档材料200多份、照片325张。全省地税系统从1月份开始抽调专门人员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系统所管理的14582卷档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自查,补充归档材料36946份。全省地税系统将在4月底前全部完成干部档案审核自查工作。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全省地税系统强调的“单项否决”问题,作为审核、自查、纠正的重点。将干部档案“三龄一历”、《公务员登记表》、学历、职称及干部任免材料、2014年工资套改表、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是否归档作为此次审核自查的重点。对干部档案中涉及的165人的干部出生时间、6人的入党时间、10人的参加工作时间和26人的工作经历等信息前后记载不一致的,严格把关,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予以重新确认,并将确认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真实和信息准确无误。

  总之,我局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共性问题是,全省地税系统包括省局机关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个性问题是:人事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有2个市地税局(阜阳、池州)干部人事档案还没有申请达标验收;有个别管档单位部分干部档案质量不高,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渠道不畅,材料收集不全,集中反映在:1997年至2003年期间,少数干部档案中缺少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少数干部的学历毕业证书遗失;少数公务员登记表信息不够准确;一些干部奖励材料归档不全,获奖证书找不到,其复印件无法提供;对死亡人员信息掌握不及时,以致未及时将其讣告、悼词、生平简介归入本人档案等。我们将以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自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力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眼提高,加强对系统的指导,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着眼长远,加强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努力使地税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