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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打卡机规章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0

考勤打卡机规章制度

  指纹打卡机作为饭店考勤管理制度中重要的一部分,饭店必须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要求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程序打考勤卡,全体员工必须服从考勤机管理人员的管理。

一、操作方法

  1、打卡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头上面;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谢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出现语音提示“请重按手指”为指纹验证失败,需重新验证指纹。

  3、指纹考勤机上其它的按健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4、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或旷考。

二、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程序打考勤卡。

  2、员工因故不能打考勤卡时,必须三天内填写《缺打考勤卡审批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上交人力资源部。否则按无故缺打处理,无故缺打考勤卡一次扣除月奖金10%。

  3、全体员工打卡时应排队,按先后秩序进行,不得争先恐后,否则,违反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15%,依次递增。

  4、全体员工必须是上下班时打卡,不得在打卡后吃饭再上班或吃饭后再打卡下班。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的20%,依次递增。

篇2:贝贝幼儿园教师考勤制度

贝贝幼儿园教师考勤制度

一、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幼儿园规定的上下班时间

  (早班教师7:10,中班教师7:20到岗,生活教师7:30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园,不无故缺勤。

二、上班时间内如因事离开幼儿园,须告知园领导,行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1、教师在带班时间里,不得离开幼儿园。

  2、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3、事前请假,就应按排好班级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不受影响,因急事请假,应电话及时通知幼儿园及班级教师,回园后补假条。

  4、后勤人员因公外出的,要将必须处理的工作转交落实到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1、幼儿园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按排特色班。

三、工作时间

  早7:10 、7:20 、7:30上班

  中午12:00下班,2:30上班,下午:5:30下班

  各班教师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具体按排。

  2、法定假日:员工享有下列带薪假:元旦1天,清明1天,

  五一国际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7天。

四、病假、事假、旷工

  病假:①连续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园长同意方可请假,病假每天扣当月日工资70%

  ②急诊不能来幼儿园请假;应立即电话向幼儿园报告,康复上班后立即补办病假手续,报园长签字。

  ③患传染病的员工应立即离岗治疗,康复上班后,需持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回园上班,

  员工病假住院期间按工资总额50%发放。4)病假无病假条按事假处理.

  2、事假

  ①事假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先向园长请假,由本班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如遇急事不能赶到园办理请假手续的,必须来电向领导请假。不允许别人代请假.

  ②事假一天扣当月全勤,全年累计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没有年度全勤奖,三天以内年度半全勤奖励。(3)事假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3、旷工

  在工作期间,没有向领导请假擅自休班满30分钟以上者做旷工处理,扣当月全勤奖,,旷工一天扣当月3倍日工资,矿工两天视为自动离职。

五、婚、丧、产假

  按国家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说明:婚假:在职职工享有五天带薪婚假,享受婚假者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效,超过5天按事假处理。

  丧假:员工如遇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子女、配偶)辞世丧假三天,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一天,假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产假三个月,享受基本工次,福利及劳动保险,不享受幼儿园考核奖,哺乳期六个月,每天1小时。

  教职工考勤以指纹考勤机为准,月末办公室汇总。

篇3:医院考勤工作制度

医院考勤工作制度

  第一条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重视。

  医院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劳资处负责,各部医院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处或指派专人负责。各处班组应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载考勤。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4.及时汇总单位考勤结果上报。

  第三条记载考勤符号:

  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第四条各部医院应在25日将当月考勤结果汇总报劳资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4日前将当季考勤结果汇总报医院人事部劳资处。

  第五条事假

  1.职工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电报、书信、带口信等方式请假。假满也应提前办理续假。

  2.基层管理人员、工人请假3天内,由部长审批,4天以上由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总经理主任审批。医院副总经理副主任请假,由医院主管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3.管理人员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3天照发工资,有薪事假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

  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有薪事假的天数:2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12天;3月至5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9天;

  6月至9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6天;9月至11月底到医院工作的为3天;12月到医院工作的不享受有薪事假。全年事假天数不足应享受有薪事假天数的按加班论。

  第六条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受伤或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也可确认病假。

  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工龄满8年的职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3年含3年的职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3年的职工按65%计发工资。

  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天,按“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者,其超过的时间按事假考勤。

  第七条公伤

  1.因公负伤因公致残者,持医院诊断证明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公伤假考勤,公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2.因公负伤,愈后复发者,经所在单位、人事部、办公室、联席会议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公伤对待。

  第八条婚假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3天。男女双方都达到晚婚年龄男26岁、女24岁增加婚假7天。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计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路费不予报销。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第九条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子女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1.产假一般为56天,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30天,双胞胎产假72天,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2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

  3.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5.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6.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第十一条探亲假

  1.享受探亲假的范围条件:

  1)工作满1年的正式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父母或配偶团聚又同父母或配偶不住在一地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2)职工丧偶已满1年又未重新结婚,有未成年指18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的可享受探望子女的待遇。

  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后仍保持经济关系的职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开据证明证实的,可享受探望养父母或抚养人的待遇,但不得享受探望生父母的待遇。

  4)领取结婚证书的职工,领取证书的当年,可再享受最后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5)已婚职工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四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2.具有以下情况的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假:

  1)各类学校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见习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不实行见习期的人员,凡上半年定级的,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凡下半年定级的,下年度享受探亲待遇。

  2)工人在学徒期、熟练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学徒熟练期满,当年即可享受探亲待遇。

  3)丧偶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父母的待遇。

  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领取了交通补助费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待遇。

  5)职工与父或母任何一方能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30天,未婚职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天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

  3.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享受有薪事假的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零星加班不累计存休。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4年起始时间以结婚次年计算。

  4)探亲假期指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另外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5)探亲假期工资照发。

  6)探亲假原上则应一次使用,经同意可分二次使用,分期使用探亲假,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4.探亲假的管理

  1)职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经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2)各部医院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职工探亲,职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3)外单位调入医院职工,应呈上原单位当年或四年期内探亲情况的证明后再予安排探亲。

  第十二条加班倒休

  1.充分利用8小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应经单位领导批准。

  2.管理人员平日加班一次4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给同等时间存休,不足4小时的加班加点,不能累计加班存休。

  3.工人平日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可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加班工资。

  4.管理人员、工人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劳动节、国庆节、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5.职工遇事,可用存休倒休。存休不能跨年使用。各部医院应严格存休的记载管理。

  第十三条旷工

  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2.旷工扣发工资。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劳资处。

  被公安部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2.旷工扣发工资。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劳资处。

篇4:乡干部考勤制度

乡干部考勤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规范管理,塑造工作新形象,经花塘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篇5:工程部员工考勤制度

工程部员工考勤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严肃纪律,提升部门员工的执行力,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工程部全体员工

  1.部门员工一律实行早会点名考勤制度,由各车间班组长轮流负责点名及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2.早会点名时一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3.因车间抢修不能参加早会点名的'由班组长或同班组成员向点名者说明情况;

  4.除倒班人员及第三条规定外,其余所有在厂员工必须准时参加早会点名,点名开始后到场的一律视为点名迟到;

5.点名时间及地点

  5.1点名时间:早晨7:30,

  5.2地点:工程部办公室楼前注:以上时间根据季节调整,另行通知。

  6.因事需请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向班组长或车间主任申请,经同意后到文员处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7.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者必须在上班点名前告知班组长及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并如实说明理由,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上班后第一天到文员处补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8.上班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均需到部门文员处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9.部门文员在次月3号前需将整理后的各员工出勤情况交员工签字确认并报部门经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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