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考勤细则
班级考勤细则
为有效地效促同学进入大学阶段后的学习,积极营造主动学习,自我学习的学习氛围,加强同学自我定位和自我提高意识,同时配合班级管理工作,依据湖南师范大学生纪律与考勤制度,结合班级情况,特制定下列班级考勤细则:
第一条:同学上课,实习、社会实践、劳动、军训等正常学习活动不得迟得早退,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班级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凡迟到或早退者扣操评分,1分/人次,无故缺席、旷课扣操评分,2分/人次,并予以相应的院内批评。
第二条:班级学习及其他活动具体考勤方式为:正常学习课程实施点名制,由学习委员负责并于课前5分钟结束,每周2-3次;同时辅以人数清点制以及以寝室为单位进行点到核实的办法;其他活动一般采用签到制,同时辅以点名,人数清点制,由指定人员负责,班级党员监督执行。同时抽查班级人数的上课活动情况。
第三条:因故不能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班级统一安排的活动者,必须选 请假、请假三天以内在辅导员申老师处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学院教务办主任林老师批准:请假一周以上,由分管 教学副院长夏老师批准:请假一般不超过两周,病假须附学校医院证明,同学请假条须由学习委员交至任课老师处确定信息,凡来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以及超假者,一律以旷课论处,扣处操评分2分/人次。
第四条:同学们应严格按照统一熄灯规定按时作息,晚11点(11:30)前必须回寝,晚归者每人次扣操评分,1分,整夜不归者扣3分人次,并要求书写思想汇报,查寝工作女生,女生部干部刘婵,女生长李姝负责,以周末为主。
第五条:学习委员及各相关班干负责,每日将出勤情况及活动情况登记在班级值班记录本上,待用以总假操评工作,并于每周一交至学工办申,老师处,以方便情况了解;交至学习部,以进行考勤结果登记。同时每周学生出勤查表。由班级党员仪表交至学工办团委老师处审核。
附则,班级可根据班级具体情况和管理的需要,对规定未尽事,宜制定单项规定或补充规定,与上述规定一并实施。
第七条:本规定由学习委员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上述即为班级大一学年的考勤细则,望同学们以认真而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对待生活,尽快完成由高中向大学的过渡,适应大学生活,更找地把握住自我定位,培养成学习自主,生活自理的优良习惯,让每一条都充满自己的兴新!
本规定颁行日起(20**年10月10日)由以学习委员为主,其他班成员为辅的各工作人员认真实施,同时加以班级同学的积极配合各项情况进展良好,到课率98%,除个别请假同学外;迟到早退情况极少发生,因于学院统一管理及班级工作,旷课率为0,学习委员按时填写好班级值班表及考勤表,并及时进行相应工作总结,规定实施情况良好,同学学习热情度,学习效果明显,希大家继续努力,保持工作学习的积极性,把班级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让同学们学习生活的更好!
篇2:教师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教师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全体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办理私事。请假一天,有学校主任或校长批准,但请假人必须自行调好课,且把相关工作安排好,否则,学校不予准假。请假超过一天者,学校无权准假,请假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和请假人报镇教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2、确因急事来不及当面请假者,可以电话请假(禁止手机发信息),事后及时补写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3、坐班办公时间不出勤的称旷班,旷班按课时记,每周旷班不得超过两课时,超出者按旷课论。
二、考勤制度:
在学校正常工作时间内,全体教师一律参加学校的统一考勤。
1、对上课的考勤: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具体要求是:上课前两分钟到教室门前,踏着上课铃声步入讲台,下课铃响后,宣布下课。不得出现上课迟到、溜堂和早退,早下课现象,更不准出现空堂。如果出现空堂现象,坚决追查原因,严肃处理。
2、对坐班办公的考勤:每天上午一、二、三节和下午一、二、三节为坐班办公时间,办公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做打扰影响他人办公的事情。特殊情况时如:迎接上级检查时必须全天到岗做班。
3、酒后禁止进入课堂,如有课自行调课。
4、对学校召开会议或集体活动出勤情况的考勤。
5、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有要事,须经校长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全查、抽查、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早读、上课坐班办公等时间,由值日考勤人员不定时抽查或全查。
2、抽查时,未见其人,又无请假条者按旷工。
四、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罚款40元(当天无课,坐班办公时间又不在岗者,视为全天旷工),每学期请事假不得超过五天,超出部分按旷工论。
2、旷课一节罚款10元(包括早读),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罚款2元,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坐班办公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元。
3、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树优优先。
4、本奖罚规定,如发生争议,将严格按镇教委或县教育局下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勤操作:
1、学校实行教干轮流考勤值日制。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情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2、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对无理取闹者,按师德规范中的规定,作出处理。
3、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出现一次失误,罚相关人员现金10元。
4、值勤人员必须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否则,按旷班论。
篇3:酒店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酒店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一、上、下班
员工必须根据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上、下班实行打卡计时制,严禁代打卡或电话通知打卡,上班打卡到岗后及下班离岗时员工在部门设立的二次签到记录上注明到、离岗时间。
1、迟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无故不打上、下班计时卡视同迟到。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每次扣罚2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每次扣罚3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2、旷工:
凡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30元;
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2次,给予即时解雇。
口头警告者扣当月奖金10%,书面警告者扣当月奖金30%,最后警告(含)以上处分者扣当月奖金的100%。
二、请假
员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填写请(休)假单,经批准后生效。3天以内的假期由部门经理批准生效,并报备人力资源部;3天 以上的假期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一个月以上的假期还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休)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必须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假期的种类
1、法定假期:员工在本酒店任职期间每年可享有十天法定假期,其中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2、病假:员工生病经市级以上医院医生建议,正常情况下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病假,紧急情况下,可先休病假,后补办手续。病假期间将扣发病假当日工资,但员工病假期间月工资不低于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3、事假:员工如有正当原因需要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三天以下(含三天)者,由部门经理批准;四天以上(含四天)者,须在部门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生效,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事后补办事假手续时,须在上班后的三日内详细说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认可,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生效。事假期间将按规定扣发工资。
4、产假:正常分娩为90天,难产假加15天,晚育又领独生子女证的(须将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呈交人力资源部),产假延长到120天。男员工配偶可休有薪假3天。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
5、婚假: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假为3天;晚婚婚假为15天(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须将结婚证复印件呈交人力资源部。
四、加班
酒店因经营需要安排员工超时工作或在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休或补薪。
如遇法定假期正常上班或部门安排值班者,按加班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发放加班工资。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因管理的需要日常延时工作或节假日值班的不计加班,由酒店另行安排时间休息。
五、补休
员工补休由部门灵活安排,原则上员工本月加班时间应在下一考勤月补休完毕,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及时休假的,经酒店批准同意后允许累积到下月,部门应适时安排补休。本年加班时间(除12月份所产生的加班时间外),不跨年度补休。
篇4:医院考勤管理处罚细则
医院考勤管理处罚细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细则。
二、工作时间
(一)医院行财后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每日工作8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0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如工作时间变更则另行通知。临床、医技、及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院职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事先请假。倒班人员均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上下班,若遇节假日,各科室依据节日排班表上下班。
(三)各科必须严格执行以科室为单位的上下班签到制,严禁代签,发现一次处以当事人及直属领导100元。
(四)各科必须健全考勤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迟到、早退、脱岗、病事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保健假等的具体时间。
三、打卡规定
(一)本院采用指纹扫描考勤制度,上行政班的员工上、下班共两次打卡。倒班人员亦需按照排班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临床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员工每月考勤根据上下班打卡记录、休假申请单等进行综合统计。
(二)各后勤科室需将夜班排班表上交人事科存档备案。
(三)员工忘记打卡,应在次日向人事科说明情况,并填写漏打卡说明。
(四)因公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填写《出差派遣单》经审核批准后交人事科备案,出差回来后于3个工作日内到人事科销假,否则按“空卡”处理,每“空卡”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依次类推。
(五)各科室在次月5日之前将科室上月考勤统计表交由人事科进行审核,统计表内容必须真实,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罚填报人100元。后勤科室(不含工人)以指纹打卡机的记录为准,没有记录且没有登记请假的均视为缺勤。
(六)员工外出如不能及时打卡,需向科主任请假并在人事科填写外出登记表,由人事科主任签字备案。
(七)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签到考勤。
(八)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
(九)人事科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科室考勤情况进行抽查。
四、考勤规定
(一)迟到早退
1.迟到定义:超过晨会交接班时间(8:00)打卡到岗者为迟到,迟到一次扣罚50元。迟到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2.早退定义:下班时间前提前1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为旷工1次,扣罚100元。
3.事先未经批准的迟到或早退一次,一次扣罚50元。
4.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或早退累计达三次,计一天旷工。
(二)旷工
1.未经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出勤的视为旷工。
2.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或上下班不打卡(请假情况除外)、或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无故超假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旷工期间停发工资,并执行:
1)旷工半天,扣发200元;
2)旷工一天以上的,每旷工一天,扣罚400,以此类推。
3.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直接给与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在编员工作待岗三个月处理,扣罚期间全部工资和绩效。
4.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并扣罚年终奖金的20%,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除扣罚相应的款项外,在全院通报批评,不享受年终奖金,并待岗培训三个月,待岗期满后一个月内在全院范围内自找岗位,找不到岗位或无科室愿意接纳的给予解除合同处理。
5.经直属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每月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超出的迟到早退一律按以上规定执行。
(三)脱岗
1.上班期间为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岗位的'视为脱岗。
2.脱岗1次扣罚50元,如经检查组发现再次脱岗,扣罚200元。
五、排班规定
1.倒班人员按照排班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按时上下班工作。
2.各科室在节假日到来前,应将节假日期间排班表上报院办公室;如未能依时提供排班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3.排好的班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次者,报科室主任审批后有效。如私自调班者,当天的考勤按事假处理。
4.任何科室与个人,请人代班需经科主任同意。若发现私自请人代班,代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一律由代办人与当事人共同负责,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50元/次处罚。
六、正常请假规定
1.正常事假包括:事假、病假。
2.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绩效奖分配。
3.一次性事假不得超过10天。
4.病假:办理时间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奖励性绩效奖分配。
5.员工请假须提前完成请假申请,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申请交到人事部核实并出具相应的准假单。人事科及时登记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够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6.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七、本制度从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篇5:某某酒店考勤管理细则
员工考勤制度是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考察,是严格执行酒店的劳动纪律,提高酒店服务质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酒店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1)行政人员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30
2)操作员工按部门制定的作息时间工作
第二条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50%的绩效工资。
3)旷工
旷工天数
0.5
1天
1.5天
2天
年累计5天
连续旷工3天
年累计7天
绩效工资
25%
50%
75%
100%
扣年终各项奖金
除名
除名
请假员工
请假天数
核准人
员工级
三天以内(含三天)
部门经理
三天--六天
人事部
六天以上(含六天)
分管副总
主管领班级
一天以内
部门经理
一天--三天
分管副总
三天以上(含三天)
总经理
部门经理级
三天以内(含三天)
分管副总
三天以上
总经理
事假天数
岗位工资扣除
绩效工资扣除比例
1--3天
当天全部扣除
当月25%
3--5天(含3天)
当天全部扣除
当月50%
5天以上(含5天)
当天全部扣除
当月100%
扣除额=天数×岗位工资÷25天+绩效工资×百分比
工作年限
岗位工资扣除
绩效工资扣除比例
试用期内
当天80%
100%
试用期满一年内
当天60%
80%
1-2年
当天50%
60%
2年以上
当天40%
40%
扣除额=天数×岗位工资÷25天+绩效工资×百分比
病假期在30天以上
工作年限
岗位工资扣除
绩效工资扣除比例
试用期内
当天100%
100%
试用期满一年内
当天80%
80%
1-2年
当天70%
70%
2年以上
当天60%
60%
扣除额=天数×岗位工资÷25天+绩效工资×百分比
d)一年内,员工的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扣除年终奖金70%;超过60天者,扣除年终奖金100%。
e)病假请假医疗费用另行规定。
4)婚假:
a)员工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婚假
b)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10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分管副总批准,方可生效。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10天。
5)产假:
a)女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请产假。
b)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员工,按照与俱乐部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执行,在本人提出要求,给予产前15天,产后75天共计90天的休假(包括法定假日)。
c)休产假员工须在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人事部重新安排上岗。
d)如配偶分娩,可凭有效证明申请1天假期,并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e)女员工在产假期间的待遇:岗位工资享受80%,绩效工资不能享受,年终奖金享受50%。
f)女员工做产前检查,给予每月一次半日的有薪假。
6)丧假:
a)员工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丧亡可请假丧假3天(包括例假日)。
b)员工祖父母、兄弟姊妹丧亡可请假1天(包括例假日)。
c)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7)计划生育假
a)施行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工流产、引产手术的女员工,给予10天的休假。
b)休假手续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
8)工伤假
a)由酒店指定医院的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9)年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年假。
a)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期满一年,当年出勤天数是全年工作的95%以上,在第二年内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
b)工龄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一天,但最长不超过10天。
c)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
d)请年假者,须于两周前填写申请表并办理审批手续。
e)基于工作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折算为补贴,标准为日岗位工资的50%计发。
f)员工在休假之前一年内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年假:
※事、病假积计逾15天者。
※旷工达2天以上者。
10)其他休假
a)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劳动模范大会等政府活动的,酒店给予有薪特别休假。
b)员工如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等可享受有薪特别休假。
4、请假逾期
1)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20天者免职或解雇。
b)病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c)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按国家及酒店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