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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考勤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1

小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镇小学学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教学目标的贯彻实施,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师住校、教职工例会、升旗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住校、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不私自调课、换课,不私自请人代课。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上午上课前10分钟到中午放学,下午上课前10分钟到下午放学。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如有午休各班语数教师安排轮流值班(值日教师全天)

  2、上课:上课预备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含活动、集会):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班护校:全天24小时。

四、考勤办法

  1、各校要有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登、漏报。(中心小学由温德宗校长负责)

  2、全镇教职工按时上下班,按时上下课,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为人师表,上班时间不准外出,需有事请假外出必须经校长批准。在办公时间需短时间(1小时内)外出向行政值周人员请假。

  3、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批准而擅离职守,不参加有关活动、会议、集会等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4、实行住校制,全体教师应坚持以校为家,村小每星期原则上住校三个晚上以上。

五、假期规定

  1、教职工每学期的私假(事假)不得超过5天。

  2、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住院证明等履行审批手续。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或相关手续视为事假。

  3、婚假3天,晚婚15天(含双休日);产假:顺产90天、剖腹产105天,晚育顺产120天、剖腹产135天(含假期及双休日);人流假:属于带环怀孕进行人流可休5天(含双休日),按病假处理,如果一年内人流超过1次的则按事假处理);丧假:是指配偶及双方上下直系亲属,可休5天(含双休日),其余叔、伯、兄、妹等可休3天(含双休日);上述各假期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完,不得拆开分段使用或抵冲病、事假。

  4、因学历达标集中学习、考试的时间不计算假日,无故超假按旷工论处。(假期以有关文件、通知或相关证明为准)

  5、请事假人的课务,请假本人要落实代课人,请病假、婚丧产假人的课务由各校安排。

六、请假程序

  1、村小村完小教师请假二天内向村完小校长请假(含公、私事),超过2天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村小校长、中心小学副校长、行政管理人员外出乡镇超过2天一律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教学点人员外出1天也应向中心小学校长请假。中心小学教师请假三天之内,行政人员请假一天之内由分管考勤的副校长批准,三天至一周之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报教育局批准。因病请假应有医院疾病证明和医药发票,一周以上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明和医药发票报教育局批准。

  2、凡请假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安排好本人工作并由批准人签字后方可离岗,如有空堂现象请假者为旷课论处。

  3、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可例外,可电话通知,但返校后必须向校长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七、奖惩办法:

  (扣分在阳光津贴发放方案考勤一项中扣)

  1、教师全学期满勤者,在津贴发放方案考勤一项中得满分。

  2、事假(私假)每天扣0.8分,病假每天扣0.4分,会议(例会、教研会、集体备课、班主任会、班子会等)每次扣0.2分,升旗及各种集会每次扣0.1分,迟到、早退每次各扣0.2分。

  3、上课期间玩电脑网络游戏、织毛衣、打麻将扑克、下象棋围棋等每人次扣0.2分

  4、教师吵架双方各扣1分,打架斗殴者各扣3分,再由校委会和工会调解,对无理者再进行处理并通报批评。

  5、老师体罚学生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医药费,由当事人承担。

  6、值日:不按时到岗,集会不及时按规定要求站岗维持秩序,午休和课外活动不及时到场所巡查,不书写记分栏或记分簿,校务日志没有扣分,不按时交-班,不佩带标志,只要合乎其中1条,第二天继续值日;第二天如又有其中1条扣0.2分。无故不当值日每次扣0.5分。

  7、教职工无故旷工必须扣发津贴,旷工一天扣发全年1%的津贴,旷工一周以上者,除扣发津贴外,还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8、教职工因事、因病请假达以下标准者,按下列规定扣发津补贴:

  (1)当月病假累计超过五天或事假累计超过两天,扣发半月津贴,病假超过十五天或事假超过五天扣发全月津贴(指40%津贴部分)。

  (2)病假连续六个月以上者,从第七个月起发病休工资:工龄不足二十年的发标准工资的70%,工龄二十年以上的发标准工资的80%,其它补贴照发。

  (3)全年累计旷工7天或事假20天,病假90天以上的,扣除财政年终奖(13个月工资)。

  9、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有关程序审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故超假满三个月以上者,学校提出警告,若仍不归者,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处理。学校台有教师擅自离岗,必须在10天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如隐瞒不报,则追究校长责任。

篇2:电器门店考勤管理制度

电器门店考勤管理制度

  一、市场部、各门店、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苏宁市场部(包括原行政部、谈判部、财务部)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行政部签考勤卡,员工到岗后应及时签到,到岗后未签到者按未到岗处理。(午休时间无论是否休息,必须签卡)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总部人事主管负责。

  2)配送中心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办公室签考勤卡,签卡方式与总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负责。

  3)门店在严格执行<<卖场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促销员执行考勤卡签卡制度,其他员工(包括业务人员、库管员、收银员)执行打卡制度。签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项同上,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门店人事主管负责。

  二、违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如下: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2)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按当日旷工处罚,扣除5倍的日均工资。

  3)不按规定签到、打卡者每次扣罚30元。任何员工不得拖人、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对双方各处以50元罚款。

  4)各部门负责打卡、签到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市场运营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操作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三、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青百公司<<员工手册>>和苏宁电器<<卖场管理制度>>,对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上述两制度中的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考勤上报市场运营管理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员工,罚金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各种假(含存休),均应写出请假条,先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再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电话请假。)

  二、请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否则将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有公立医院证明,具备医院建休证明、病历和收费单据(三者缺一不可),方可办理病假手续,手续不全者按事假办理。

  五、其它请假按<<员工手册>>和<<卖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一) 对促销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 半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柜长批准。

  (2) 1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经理批准。

  (3) 2天至5天由门店店长批准。

  (4) 5天以上的请假不与批准。

  (5) 促销员2天以上的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同时门店部门经理必须通报厂家经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批准。

  (二) 对其他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

  (1) 3天以内(含3天)总部、门店、配送中心分别由市场运营、门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批准。(各级管理者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批准)

  (2) 3天以上由苏宁总经理批准。

  (3) 超过20天者由青百总经理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员工请各种假期间和薪资扣罚标准:

  1、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全部日均工资。

  2、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均绩效工资。

  本人月工资×60%

  日均绩效工资=( )×请假天数30天

  3、旷工:按旷工小时计算,每旷工一小时,按本人平均小时工资的5倍扣罚工资。

  4、其它请假期间的工资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务必认真落实,严格执行。苏宁原有的规章中,如有与本规定相悖者,以本规定为准。

篇3:管委会机关考勤制度

机关考勤制度

  一、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溜岗、窜岗、打牌、打乒乓球、玩电脑游戏,不得高声喧哗,外出须向局(室)领导请假;凡中途有溜岗者,按效能告诫制度执行。

  二、职工请假:

  1、职工请假半天以上一律按规定填写请假报告单(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事后补填报告单),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局(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二天报委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局(室)副职请假需经局(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委分管领导批准;局室负责人请假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假期届满,应及时回单位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超假按旷工处理。

  2、假期:

  (1)职工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三天,晚婚假15天;

  (3)按照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晚婚计划内生育可享受产假六个月;

  (4)工龄假按(武人综[2014]17号)文件执行:工龄1—10年的正式员工,每年可休假6天,11年至20年可休假10天,满21年以上可休假15天。

  3、管理办法:

  (1)、全委工作人员休假头一年底由各局(室)提出建议方案报办公室,每年年初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工作人员请事假可以抵扣休假天数,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得分期休假。当年有参加自考、函授等学习的工作人员,时间超过本人应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休假。在休假期间,因委里工作需要停止休假的,可予以补休。安排休假期间内自己不休假的视同自行放弃。

  (2)、职工在法定探亲假、婚假、产假的期间,视同在岗,享受在职人员待遇。

  (3)、职工因事请假或上班未签到每年累计达到30天的,扣除半个月工资,累计达31—60天的,扣除一个月工资,累计达61—90天的,扣除二个月工资,超过90天的停发工资(休假时间可抵扣,工资含事业、企业人员其他补贴)。

  三、上班签到:

  1、全委工作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每天由一位委领导带班签到。

  2、签到时间:上午 8:30—8:50 下午 2:50—3:10

  3、签到地点:委办公大楼一楼、建发总办公室。

  4、签到对象:委机关、建发总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5、签到要求:

  ①、每天由一位值周领导带班签到;未签到人员由值周领导负责落实未签到原因;

  ②、因事不能签到人员须事先向局(室)负责人或值周领导请假。

  ③、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签到收集统计工作,每周通报一次。

  ④、纪委负责督查,不定期对在岗情况进行抽查。

  ⑤、建发总工作人员由建发总统一安排,签到情况由值周领导负责收集、统计并负责落实在岗情况。

  ⑥、水公司签到参照委机关制度执行。

篇4:房地产管理局考勤制度

房地产管理局考勤制度规定

  一、考勤制度

  1、要严格按照局现有的考勤制度执行,遵守好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

  2、局设立上班打卡制度。规定上班时间内到岗为准时,20分钟内到岗为迟到,无故提前10分钟以上离岗的为早退,月迟到、早退第一次扣款30元,第二次扣50元,第三次扣100元,并通报批评。3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并处以效能告诫,十次以上取消半年奖金,并处以效能告诫。缺勤时间按实际迟到时间计算,半小时以后按旷工处理。

  3、上班打卡应由本人打卡,不能代打卡。无论代人打卡或被代人打卡的,第一次发现各罚款50元;第二次发现各罚款100元,年终考核不能评优良;第三次追扣半年奖金30%,但不低于500元,并处以效能告诫,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值班员替人代打卡负连带责任,第一次扣50元,第二次扣100元,第三次扣150元,并处以效能告诫。

  4、工作人员外出办公事、开会、下乡下工地,不能到局打卡的,事先须经本部门、单位领导批准,并在外出留言牌上写明去向。连续多天在外作业无法到局打卡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部门、单位领导直接外出办事,无法到局打卡的,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以上手续均应事先批准,并送局监察室备案。

  5、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本部门、单位领导报告;部门单位领导外出,须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去向牌写明外出时间、事由、去向以备查核。

  6、上班中途因私事或看病离开工作岗位的,要办理请假手续,写明离开时间,请假审批程序同第4条,并在去向牌写明。

  二、请假制度

  (一)事假:

  1、事假须预先请假,经批准后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

  2、干部职工请假,在一天之内由部门、单位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部门、单位领导指出意见,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要经局长批准,并送局监察室备案。部门、单位正、副职请假,在一天之内由局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经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批准,并送局监察室备案。

  (二) 病假

  1、因病须预先请假,因故不能预先请假的,可先打电话请假,并于二天之内出示医院证明由亲属或同事代为请假,请假天数以区级以上医院医师开具的证明经领导批准为准。

  2、因病请假一天之内由部门、单位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须持医院证明,并参照事假的审批程序批准。本局干部职工因病住院时,病员所在部门、单位要及时告诉工会,由工会提请有关领导探视。

  (三) 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

  1、晚婚人员婚假为15天;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婚假为3天。

  2、晚婚、晚育的,产假为180天,未达晚育的产假为90天,女职工哺乳期为一年,每天2次,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

  3、女方晚育的,男方照顾假为7天。

  4、已婚人员4年探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一次,假期20天,每年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未婚人员每年探父母一次,假期20天,每2年探父母一次,假期45天。对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5、直系亲属逝世,丧假为3天。

  6、婚假、探亲假须报批,先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单位领导签注意见,经局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审批。产假、丧假只须部门、单位领导批准,告之分管领导即可。以上请假手续均送局监察局备案。

  (四) 休假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的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休假15天。

  2、一年内病假累计达30天;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3、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可享受休假待遇。部门、单位组织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如短于休假时间的,可以补足。

  4、对当年已享受其他假期待遇人员(如探亲假、产假、婚假等),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如享受休假后再请以上假,假期应扣除已休天数。

  5、休假时间原则上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休假一般由本人提出或由部门、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报局分管领导审批;部门、单位领导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审批。经批准休假人员,须将批准手续送监察室备案。

  (五) 旷工

  1、上班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每次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没有正当理由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50元,给予通报批评,并加扣半月奖金。

  3、以公务外出名义办理私事,经查明属实,按旷工处理。

  4、部门、单位领导未能知道属下出勤情况的,属下按旷工论处。

  (六)公出

  因公参加学习、外出开会、出差、出境、出国等,均须持局领导批准手续,送局监察室备案。

  (七)请、销假

  1、凡当天无法打卡,上班中途外出,病、事假,婚、丧、产、探亲假,休假,出差等,除急病外,均要事先办妥批准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办。

  2、假期届满,应及时销假,按时上班,逾期未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三、处罚制度

  1、病假一天扣款20元,每月病假累计达15天的,扣发一个月奖金(按年奖金6000元为基数除以12个月计算),年累计达120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2、事假一天扣款50元,每月事假累计8天的,扣发一个月奖金,年累计达60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3、旷工一天者扣发100元,给予通报并扣发一个月奖金。旷工累计达7天,扣发全年奖金,并予以效能告诫。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应予以辞退。

  4、病假、事假、旷工按以上规定扣罚外,下乡补贴也应予以扣发。

  5、分娩假取消加班费50元。

  6、干部职工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一年累计迟到8次,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一年累计迟到20次或早退15次,累计旷工3天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7、上班必须佩挂工作牌,发现无佩挂工作牌的,一次扣款20元,并进行通报批评。

  8、上班玩电脑扣100元,并效能告诫一次,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四、巡查制度

  1、局成立考勤监督小组,由监察室、办公室、工会抽调一名同志组成,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及房管所考勤进行检查,如发现隐瞒,虚报等作弊行为,扣发当事者100元。

  2、巡查中,发现部门、单位领导对属下出勤情况包庇隐瞒的,经查核属实,扣发部门、单位领导100元。并效能告诫一次。

  五、考勤工作由局监察室总负责,各部门、单位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考勤。监察室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考勤汇总后,张榜公布,并分送局财务科、各部门、单位一份。由各部门、单位出纳负责扣款,扣款收据复印一份报局财务科备案。部门、单位执行不力的,要追究经办人责任。

  六、各房管所每月2日前,应将上月考勤表送局监察室以便汇总。

  七、局监察室不定期对每月打卡、签到情况进行检查汇总,凡未打卡记作出勤,缺勤、旷工、迟到、早退记作满勤均视为违纪。

  八、本通知中的处罚规定从20**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参照执行。

  晋安区房地产管理局

篇5:小学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学习考勤考核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次学习培训,要有专人对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进行考勤登记。

  2、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学习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实行请假制度。副科级干部请假须经乡镇党委书记同意,乡镇一般干部和村请假须经乡镇党委分管领导同意,村其他干部和农村党员请假须经村同意,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

二、考核制度

  1、对党员干部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年终考核的主要评价内容之一。

  2、将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县(区)委对乡镇党委进行考核,乡镇党委对乡镇机关、站(所)和村党支部进行考核。

乌牛第一小学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教师是校本培训的主导力量,要着重和保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职业信心,积极为教师开展继续教育校本教研创造条件。要逐步发现和培养一批骨干教师,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②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④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⑤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⑥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三次者视为不合格。

  2.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是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3.每位教师每学年开一节校内公开课;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读若干本教育类书刊(有读书笔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小结。

  4.培训结束时,应及时完成相关作业和培训调查,作好自我小结和自评。

  5.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永嘉县乌牛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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