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办法
员工请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种类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假期设置种类:
1、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2、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婚假:员工结婚请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5、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
第三章 请假程序
第四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办公室及企管部备案。
第五条 如确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必须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回公司后即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作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
第七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报请示有关主管经理审批。
第八条 假满后回公司应办理销假手续,报公司企管部及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请假标准
第九条各类假期两天以内经部门经理、主管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
第十条 请假标准范围:
1、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2、事假:根据个人申请及部门主管审定,确认假期天数。
3、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4、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5、工伤假:依据医院医疗证明,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同意,确认假期天数。
第五章 假期工资核算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每月根据员工出勤表及请假单,负责员工假期工资核算,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十二条 假期工资核算:
1、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2、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或当月工资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或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
3、婚假:婚假期间发放按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4、丧假:丧假期间发放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
5、工伤假:非本人原因工伤,假期在10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绩效工资;对于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期工伤,按基础工资发放。由于本人违犯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而造成工伤,10天以内不享受绩效工资,10天后按病假处理。
第六章 假期规定
第十四条 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或六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第十五条 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六条 员工的病事假和其他请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七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三次,公司将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中高级职员请假,三天以内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审批,并在企管部备案。为维持正常工作程序,请假人须记录联络方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篇2:仓库绩效薪酬管理办法
仓库绩效薪酬管理办法
1.目的:
1.1.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薪酬。
1.2.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2.适用范围:成品仓库。
3.成品仓库工作目标及职责:
3.1.工作目标:确保合同标的物及附随物的交付符合合同要求。
3.2.职责:
a)根据发货总日程计划,编制发货明细分项(主机、辅机配套、外采设备)进度计划(甘特图、检查表),跟踪检查督办,预测预警,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反映问题。
b)核查发货清单、订单要求与实物的一致性,对错发、漏发承担责任。
c)及早做好发货准备工作,掌握货品完工、外采入库、资料软件到位情况,及时监督检查。
d)做好清点捆扎装箱工作,检查装车情况。
①散件打包工作由成品仓库主导、车间辅助。
②配件装箱后由成品仓库清点核实并封箱。
e)检查产品标牌、运输标记的正确性、完整性。
f)制作包装木箱、公司内其它木工活。
g)成品仓库日常整理。
h)协助配合其它岗位工作。
4.成品仓库定岗定编:
序号 定岗 工作内容 定编
1 班长
1、清点核实、捆扎、装箱、装车、点焊、散件打包、封箱、日常整理。
2、ERP相关工作。
3、编制发货清单,准备随货资料。
4、成品仓库员工管理与考核。
1
2 发货员
清点核实、捆扎、装箱、装车、点焊、散件打包、封箱、日常整理
2
3 木工
制作包装木箱、公司内其它木工活、发货协助
1
5.薪酬:
等级工资定为1600元/月。(定岗定编变动时作相应调整)
月度报酬
1.每月25日左右发放上月金额。
2.等级工资评定因素:工作态度、强度、技术水平、安全、出勤、工龄。
3.考勤日工资=月等级工资×90%÷21.75。
4.考核工资=月等级工资×10%×主管评定系数(班组成员由班长评定,班长由生产计划处评定)
年终奖:
1.享受条件:11月30日前转正且12月31日止未离职。
2.具体计算:年终奖=月等级工资×公司系数×岗位系数×个人系数×考勤系数。
3.公司系数=销售实绩/销售计划(同时适当考虑利润情况)。
4.岗位系数:分三档1、0.9、0.8,由部门主管评定。
5.个人系数:转正后∑月度实得工资/∑月度等级工资。
6.考勤系数:转正后实际出勤天数/转正后应出勤天数。
7.次年1月25日左右,或春节放假前发放。
错发、漏发责任奖罚:
1.错发、漏发引起的直接损失(包括运费、客户索赔等),由该班组全额赔偿。
2.全年无错发、漏发现象,奖该班组4000元。
3.班组内部奖罚方案由班组自定。
4.奖罚兑现时间:次年1月25日左右,或春节放假前。
5.班长津贴:300元/月。
由生产计划处参照车间班长津贴奖罚办法执行。
6.加班津贴:
6.1.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加班时间尽量安排调休。
6.2.如不能安排调休的,按50元/天计发加班津贴。
篇3:新农合绩效考核办法
新农合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4〕6号)精神,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55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财社〔2014〕22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通过对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日常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的绩效考核,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促进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均衡发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的'综合评价。
三、考核方法
采取抽样调查和全面考查、专家评审和社会测评、自我考评和组织评定等考核方法,对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基金筹集、支付、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农民参合和参合农民受益,基础管理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定量和定性综合评价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指标、标准及时间等,年初由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确定后下达。
四、组织实施
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委、信息委、发改委相关部门组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工作组,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组织对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专家评审和社会测评等工作;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区县相关部门本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自我考评,按要求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工作组提供自我考评报告等相关资料。
五、考核奖励
考核得分,按百分制计。市财政在对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中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考核所得分值给予考核补助。计算公式如下:
某区县考核补助金额=考核分值×每分值的考核补助资金(万元)
每分值的考核补助资金(万元)=市财政考核补助资金总额÷各区县考核得分总和
考核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风险、大病减贫补助基金。经区县卫生局审核、财政部门批准,至多5%可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性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