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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修订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7

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修订

  局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原考勤制度作如下修订:

  一、严格请假制度。

  局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缺勤,必须请假。请假须办理书面手续,病假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各处室负责人审批,2-3天的经处室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后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经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局长审批;中层以上干部请假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经批准的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备案。

  使用法定假期考勤奖照发。请事假首先使用年休假,超过法定年休假期的扣除相应天数的考勤奖;请病假建议首先使用年休假,不使用年休假或超过法定年休假期的扣除相应天数的考勤奖。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以内的,扣除当月考勤奖,旷工2-3天的,扣除半年考勤奖,旷工3天以上的,扣除当年考勤奖,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已发放的考勤奖从工资中追回。考勤奖的'扣除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执行。

  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假期满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提前向处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口头请假,事后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二、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所属人员的考勤管理。

  局机关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因公出差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办公室登记备案。驾驶员凭《派车单》出差。差旅费用凭《派车单》、《出差审批单》或领导批示的通知文件报销。上班时间暂时离岗的,须向处室负责人报告离岗事由和预计时间,经同意后离岗;处室负责人不在的,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告知办公室;擅自离岗,或处室负责人、同处室人员不能证实离岗事由的,作旷工处理。

  三、局机关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法定假期。

  各处室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安排年休假,年休假不跨年度使用。请年休假、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的,应办理请假手续,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年休假未使用者,经年终核准后,给予一定的补助;当年累计病、事假超过可享受年休假期的,不再享受年休假。

  五、本制度由局机关党委组织局机关纪检监察人员督查落实。

  六、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使用法定假期是指享受、使用年休假、生育假、婚丧假、探亲假。

篇2:报社考勤制度

报社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报社内部管理,确保报社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报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1.考勤对象:全体人员。

  2.考勤内容:

  (1)行政人员:在上班时间以后到岗未经请假即为迟到,在下班时间之前因私离岗即为早退。

  (2)业务部室人员:按完成策划、组织宣传报道,完成稿分情况、完成编辑出版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3)全体职工未经批准不上班为矿工。

  3.考勤原则:

  (1)从严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考勤由报社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请假管理

  全体职工实行请、销假制度。因公外出、因私、因病不能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返回工作岗位后及时销假。

(

  1.报社总编辑请假按市上有关规定办理。

  2.副总编辑及纪检组长请假1天以上必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编辑批准后,将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

  3.全体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上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将假条交办公室登记备查。一般职工请假半天由部室主任审批,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所有职工请假1天以上由总编辑审批。

  4.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因公临时外出,向所在部室负责人报告。

(二)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处理

  1.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请假由本人亲自办理,特殊情况无法事前具备书面假条,请假者需按审批权限电话请假,由批准者告之办公室,事后完善手续,违者按旷工处理。

  2.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请假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请假无效的;

  (2)未经批准请假或先假后报的;

  (3)擅自超假的。

  3.返岗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按请假程序进行销假。

  4.对不假外出,逾期不归又不完善有关请假手续者,及先休假后报告人员,一律按矿工处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问题,报社概不负责。

  5.一年内连续矿工超过15天或累计矿工超过30天者,依照劳动人事有关规定作辞退处理。

三、假期及待遇

(一)病假

  1.病假必须凭医院诊断证明请假,否则不予批准;弄虚作假者以旷工处理。

  2.因公致伤者,经总编辑批准可休息,不扣发奖金(津补贴)和各种外勤补助。

  3.每月病假不超过五天,每超过一天按比例扣发当月稿编费,以此类推;月超过20天的,不享受当月稿编费。

(二)事假

  因办理私事请假的,先休当年的年休假;当年的年休假已休完的,或没有年休假的,才能请事假。每月事假不超过2天,超过天数按比例扣除当月稿编费。

(三)探亲假

  1.凡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的养父母;或者职工父母双亡后,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仍与职工保持联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3.《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

  4、双职工都具备每四年享受探望父母条件的,男方探望父母时,女方可一同探望公婆;女方探望父母时,男方也可一同探望岳父母。但在改探望公婆或岳父母后,本四年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季节工、临时工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6.见习生、实习生、试用人员,在见习生、实习生、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7.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8.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篇3: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分公司工作作息时间,在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时自觉打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

  三、员工在双休日、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四、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有效。人力部统计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为: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按照早退处理;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按照迟到处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旷工处理。

  五、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人力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班次内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办公室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六、员工因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人力部根据本人的办理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事先未向人力部递交请假条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由员工本人于当天或次日持部门负责人签批的《因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1、因公出差的;

  2、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

  3、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开会、办事的;

  4、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的。

  各部门负责人有上述情况者,由分管领导签批《核销登记表》,并由本人负责向人力部办理核销登记。

  各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在形成上述事实之前,应分别征得公司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同意,事后一概不认。

  八、员工个人考勤记录由人力部负责定期公布,干部职工有异议的,可以到人力部查询。

  九、本制度与《分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结果运用于员工当月绩效,并作为员工工作评价、人员进退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如下:

  (1)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20元

  一月内累计迟到、早退4次以上的,按分公司待岗管理办法实行待岗;

  (2)旷工期间扣发工资。每旷工半天,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元;当月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累计旷工4天,扣除本人全月绩效工资;旷工期间,同时按其日均工资标准扣除其基本工资;

  (3)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或者一个月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五天(含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含十天),属于严重违反,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采取恶意停工1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恶意停工3天及以上的,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十、为了维护分公司的整体形象,严肃工作纪律,员工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现有损于团队的言论和行为。员工出现无理取闹,与考勤管理人员争执的,或各级管理人员营私舞弊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分公司外包人员考勤登记,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二、本制度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篇4:卫生院考勤制度

卫生院考勤制度

  为切实抓好医院各项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等重点问题,经院务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医院的医德医风和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 全院职工每人假期:4天/月。其中5月、10月多1天假(五一节、国庆节),春节所在月4天假(腊月年前3天至年后4天调休不计事假)。1个月内,可以连续休假4天,也可以分开休假。半脱产学习增加4天假,职称等各项考试增加2天假,特殊情况除外。白班上班人员不允许调班。上班后半小时以到岗按迟到计算,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下班提前半小时离岗按早退计算,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每月上班迟到、早退超过6次,按旷工一日处理,以后每迟到、早退一次按半日处理。

  2、 超假:每超假一天扣除当月工资总额的1/26,当月超过4天无当月月奖和当月年终奖。如果超假天数过多,仍是扣当月工资,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3、 请假:护士请假,经护士长批准;医生、后勤人员请假,院办公室主任批准;办公室主任、副院长请假,经院长批准;院长请假需经卫生局领导批准。经批准后,请假人需要提前一天在挂号室登记请假起止时间和天数,假期完毕后在挂号室消假。未经批准休假,按照旷工处理。

  4、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旷工按超假处理):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到单位上班;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被公安部门拘留;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

  5、 婚、丧假: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养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晚婚15天)。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产假: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产前十五天如放在产后休,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家属签字同意,并保证不影响工作,自负一切后果的情况下,经批准同意)。

  (2)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男职工的妻子生孩子产假6天。女职工生育无人照顾,经女方单位出据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男方使用的天数应冲减女方产假天数。

  (3)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

  (4)女职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一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5)在规定的天数内领基本工资,超假按旷工处理。

  6、 上班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7:30~11:00;下午2:00~5:30;10月1日~第二年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各位职工,除特殊行业(烧锅炉供应开水者、清洁工人、门房工人、手术室供应人员、食堂工作人员)人员外,上班时一律提前5分钟到岗,下班时晚5分钟离岗(不在单位住的上午推迟10分钟考勤,下午提前10分钟考勤)。上班时间,脱岗(半小时)、看小说、做女红、听音乐、睡觉、吃饭(除中班人员)等,凡是与工作无关的事拿到工作岗位上做,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 病假:必须首先经本院两个医生诊断并证明;如果受条件限制,不能到本院诊断,必须有上级医院的证明和辅助检查诊断。

  8、 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按旷工半天处理。

  9、本院职工不得搬弄事非、造谣、中伤、谩骂、诽谤他人,影响他人工作,干扰领导或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妨碍执行公务,扰乱医院秩序。如有上述情况发生,视情节轻重罚100-300元,必要时给予行政处分。

  10、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禁止赌博行为发生,经举报查处属实者每人扣100元,年终考核不合格。

  11、严禁班前酗酒,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如饮酒影响正常工作,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100元,并在全院通报。

  12、本院职工(包括家属、子女)无故损坏医院设施、私拿医院物资,所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并给予在院职工1一5倍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原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篇5:公司考勤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处罚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执行部门

  公司考勤统计由行管部专人负责,每月月底统计本月员工上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出勤情况并于下月1-3号将上月考勤表打印张贴公布,如果员工感觉出勤情况有异议,请在每月3号前到行管部核对,过期不候,以便财务部进行工资核算。

  4: 管理规定

  4.1. 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冬季:上午 08:00---12:00 夏季: 上午:08:00---12;00

  下午 13:30-17:30 下午:14:00----18:00

  时间调整由公司行管部公布通知

  2)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依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可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对法定节假日做适当调整。

  4.2打卡签到制度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签到制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指纹打卡签到,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替代,否则双方均以违纪处罚,每人每次罚款50元,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4.2.1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4.2.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2.3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个人身体原因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管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送行管部备案,月底由行管部考勤员据此统计、上报考勤情况。

  4.2.4手工考勤制度

  1)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部分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实习期员工、 出差等)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行管部审批备案。

  2)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8日前向行管部递交考勤报表。

  3)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 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4.2.5:行管部人员不得在打卡监督和考勤统计中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处罚。

  5:工作时间禁止打游戏、脱岗、睡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一天内累计三次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罚。

  6: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公司迟到、早退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公司旷工处理。

  7、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上班时间打卡、到达工作岗位

  2)早退:指提前打卡、离开工作岗位下班

  迟到、早退时间(T)处理办法

  T﹤10分钟每次罚款10元

  10分钟≤T﹤20分钟每次罚款20元

  20分钟≤T﹤30分钟每次罚款30元

  30分钟≤T﹤1小时每次罚款50元

  T﹥1小时者当日必须出勤并按事假一天计算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个人私事,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8:加班管理制度

  8.1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8.2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等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1)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2)《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3)《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3日内上报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自愿加班。

  8.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8.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8.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调休形式安排补休。加班可以按照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特殊节假日(如春节、国庆等),经总经理批准按照国家规定补发加班工资。

  9:调休

  9.1员工调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

  9.2调休需填写《调休申请表》由部门主管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审批后,送行管部备案。

  9.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9.4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10:请假

  请假分为事假、公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其中公假、婚假、产假、丧假不扣薪,事假、病假扣除当日工资。员工请假需提前填报“请假单”经批准后送行管部备案考勤,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又擅自不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详见“请假休假管理办法”)

  11: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按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12: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管部。

  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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