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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岗位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30

职工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依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考勤纪律

  1、各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请假考勤制度。考勤要逐日填写,每月汇总,要求职工本人对当月出勤签字认可。

  2、因病因事请假,需向后勤处请假,一天内由主任批准,超过一天报分管领导批准。

  3、请假者要及时销假。

  4、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后勤处统一安排。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不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包括不请假而随意找人代班的)。

  (2)请假而未将自己工作安排好给学校造成损失者。

  (3)假期已满,不履行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而超假不上班者。

  (4)不服从安排,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5)以请病假、事假为由,谋私利者。

二、严肃工作纪律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贻误工作。

  3、不得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消极对抗、不执行。

  4、不得违章行事,造成损失。

  5、不得无故旷工。

  6、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牌、做私活。

  7、不得诽谤、诬告、抹黑他人及散布流言蜚语。

  8、在工作时间不得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无理取闹、打架斗殴。

三、加强会议纪律

  1、不迟到,不擅自离会。

  2、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或总务处请假。

  3、开会实行签到制度,会后不得补签。

  4、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会议秩序。

四、奖惩办法

  1、出全勤的奖励50——100元/期。

  2、全期准许病事假为3天,超过3天的扣当天工资。

  3、旷工一天扣80元,全期累计旷工达5天,学校可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4、当月迟到或早退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者,给予通报;第三次以上者(含第三次)每次罚款10元。

  5、旷会的扣20元/次,开会迟到、早退的'扣5元/次。

  6、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考勤结果与奖励工资挂钩,与下一年聘任挂钩。

篇2:职工考勤工作制度

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强化公司劳动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

  第一条:集团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职工必须在指定地点签到。

  第二条: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负责,各部室负责人对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负责。

  第三条:各部室负责人要严格掌握本部职工的出、缺勤、公务出差及工作时间离岗等情况,坚持按日考勤,并将出勤结果作为考核及评比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喝酒、睡觉及闲谈聊天,不许携带小孩上班,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允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职工每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月奖金30%,二次扣发当月奖金50%,三次以上取消当月奖金。

  第五条:一般情况职工加班提倡奉献,加班者可安排换休。换休限期一般在三个月内。超过三个月无效。

  第六条:若需要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负责人请示总经理,得到批准后方可报加班,同时报人事部,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否则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职工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条,经领导同意后交人事部有效。

  审批权限:中层以下人员请事假二天以内需本部室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事教育部备查。部室领导正职请假(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副职请假(出差)需经正职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交人事教育部备查。职工有急事请假应尽快通知单位,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无故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职工请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内工资、奖金照发,三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中层下以人员因病休假需持医生的诊断书向部室领导请假,急诊应在最短内通知单位,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部室领导正职向总经理请假,副职向主管经理请假。病休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奖金发50%/月,病休两周以上扣发当月奖金。

  职工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按国家规定发给生活费,上班时须持健康证明。

  第十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给丧假三天(直第亲属包括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费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一条:生育假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50天。晚育的`男职工给护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星期日在内)。

  职工超计划生育,非法结婚及未婚流产的均不给产假,有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无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哺乳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职工休探亲假及婚假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职工参加各种文化学习,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占用的工作时间经请假后可按出勤处理。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发生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篇3:和静​​​​​​​中学考勤制度

和静中学考勤制度

  为努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每周一的升降旗仪式迟到按半天旷工记录,旷到按1天旷工记录。

  2、全校教职员工必须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考勤执行签到制度:不准代签、补签。上下班、晚自习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擅自离岗1小时按旷工1天记录。

  3、任课教师上下课期间,迟到、早退5分钟,按一小时旷工记录,迟到、早退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记录,无故不上一节课,按一天旷工记录。教案未超一周备课,缺一节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未完成进度计划、缺一节课扣当日工资(累计计算)。作业量缺一次,不按时批改作业一次,扣半天工资(累计计算)。听课记录缺一节,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不服从组织安排、无理取闹、影响恶劣者,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4、早读、晨会、晚自习、政治学习、党员学习、业务学习、每周总结会、集体活动、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按1小时旷工记录,无故不参加者按1天旷工记录,集中学习期间必须关闭手机。

  5、夜间,治保会值班人员、警卫室值班人员、锅炉房值班领导旷到按旷工1天记录。

二、假类方面:

  (一)1、护理假——教职工每学年度护理假为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计算),(教职员工夫妇、子女、亲生父母生病卧床住院必须出示户口复印件、住院证明书才能批准护理假)。

  2、事假——事假一天扣25元。

  3、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

  4、婚假——大龄青年婚假为30天,再婚者婚嫁为5天。

  5、产假——生育第一胎产假为12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15天。生育第二胎产假为90天(产假以新生儿出生证明的出生日期为准,如孕妇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儿出生前15天列入产假,其余提前休息的时间一律按事假计算,包括住院),丈夫护理假为5天。

  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为7天。

  7、丧假——丧假为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数)。

  (二)经学校和区计生委纳入本年度计划准予生育的妇女、如有意外流产情况,按规定休息15天(不扣工资)。未批准纳入计划的妇女,怀孕并做流产手术者一律按旷工记录。妇女上环按规定休息3天、取环按规定休息1天为准(必须出示医院证明)。

  (三)1、住院治疗——需要住院治疗必须出示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住院单方可住院治疗、急性疾病、意外伤害可随时随地住院治疗,慢性疾病必须在暑假期间住院治疗(如需要转院,必须到上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不得在同等级医院住院治疗,如出现转同等医院住院治疗按事假记录)。住院治疗以入院至出院日期为准(不扣工资)。重大疾病出院后,需要休养必须出示所住医院住院部证明,修养期间为按医院批假天数为准。

  2、长期病假——因病长期休息扣全额工资的30%,发放全额工资的`70%(必须出示地州级以上医院的病残鉴定证明书)。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医务室出示的疾病证明书,在我校医务室医治,不扣工资,除外不准予短期病假)。

  (四)课外辅导员每学期补假10天;学前班特护课外辅导员、医务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2天;清洁工作人员、餐厅工作人员、锅炉房工作人员每学期补假为15天(不扣工资,不和考核挂钩)。

三、培训学习方面:

  1、学校纳入计划统一培训、学习人员,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2、参加大、中专、本科函数班的学员参加考试、论文答辩,按培训学习对待(按经常上班对待)。

  3、参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计划外脱产学习者扣全额工资30%,发放全额工资70%。

  4、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录取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执勤方面:

  1、考勤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位,教学楼当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务主任处。后勤人员考勤表当晚12:00前交到总务主任处。

  2、考勤人员不得违反考勤制度,发现一次按旷工1天记录,扣考核分5分并在校委会上做检讨。

  3、教务主任负责统计专任教师考勤,总务主任负责统计后勤人员考勤,德育处主任负责统计全体教职员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晚自习、年级组活动、教研组活动、集体活动及每周总结考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主任在每周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本周考勤情况并在公示栏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规定时间公布、公示按半天旷工记录)。

五、违规违法方面:

  1、体罚、变相体罚、排挤及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者待岗一个月,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2、教研组组长在不按规定不合格教案、缺课时教案上签字,缺一节教案按半天旷工记录(累计计算)。

  3、违反学生安全事故目标管理责任书者:(1)迟报、瞒报者按旷工一天记录。(2)管理不善、迟报、瞒报而造成严重后果(出现学生离校出走、出现交通事故、出现意外伤害)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赔偿费),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3)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事故出现人员伤亡者负法律责任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处理。

  批假权限:

  全体教职工1天以内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审批;任课教师7天以下假类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勤工作人员及课外辅导员7天以下假类由后勤副校长审批;7到15天各类假类由校长审批;15天以上假类上报教育局审批。

  备注:和静县第四中学考勤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教师法》,计划生育相关条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于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正式使用。经2009年12月17日第一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第一次修改并使用。

篇4:打卡制考勤制度

打卡制考勤制度

一、考勤打卡

  1、员工工作日必须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严禁代(托)人打卡。

  3、员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临时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应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单》说明情况,经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办理。若部门经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

二、迟到和早退

  1、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下班者,即为早退。

三、旷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写《未打卡说明单》予以说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而擅自不到岗者,即为旷工。

  3、未按正常程序请假而休假者,即为旷工。

  4、超过国家规定的有关假期或所请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时上班又未及时通知公司领导者,即为旷工。

四、病假

  1、员工请病假,除了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批后送办公室备查外,还要持有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含病历),没有病假条的一律按事假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病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者,必须通过部门经理签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遇突发疾病或所请病假天数已到,不能按时达到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时间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五、事假

  1、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递交《请假条》,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2、每次请假3天以内(不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须由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备案。

  3、如因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到达公司者,必须在当日上班10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办私事,如情况紧急,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

篇5:卫生院考勤管理制度

中心卫生院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建立医院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全院员工每月正常工作时间22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实际上班时间不能少于22天,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上班签到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班签到。(办公室王玲负责上班前20分钟内的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 上班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签到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 上班员工应亲自签到,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签到,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签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签到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各组负责人签字证明后交院办公室备查,如科负责人不在,应向院领导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月初将下月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每月考勤于30日交院财务部。

  第八项 院办公室在每月2日上午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累计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一天处理;罚款200元,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 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每次扣罚5元;同一时间代签到者每次扣罚代签到者10元。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请假:职工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二天以上者需分管院长批准。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30分钟电话征得分管院长或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院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8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六项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七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七项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当天至直系亲属去世安葬后3天。

  第八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条 加班管理

  第一项 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

  第二项 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

  1、凡遇到需要加班的时间,应事先通知加班人员。医院因特殊情况安排加班者必须按时到岗,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

  2、加班人员的积休,原则上予以调休,并在当月休完,否则跨月做清零处理;

  3、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如不愿调休者,可予以相应的加班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天100元。平时加班按80元/天计算。聘用人员按50元/天计算。并由加班者和科室负责人或相关领导签字认可。

  第五条 上班制度

  第一项 若医院上班职工一月内无任何请假,发给满勤工资50元。

  第二项 1、卫技人员上班应着装整洁,并佩带胸牌、护士帽等。

  2、规范服务用语与行为规范。若发现上班医师故意无理取闹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取当班医师30元。发现三次待岗一月。三次以上报卫生局处理。

  3、尽量简化流程,方便患者,能提供简单便民措施。

  4、新农合按制度操作。

  5、科室标志醒目,急诊电话上墙。

  6、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栏。

  7、常见药品价格与医疗收费标准上墙。

  8、抓好院容院貌的整洁。

  9、上班不准穿拖鞋,配带任何首饰、一均发现一次扣30元。

  10、上班期间不准做以上班无关的其它事项,一均发现,扣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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