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一)明确规范员工试用期管理,完善公司人事考核、监督、晋升机制。
(二)考评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以确定该员工聘用等级及薪酬水平。
第二条原则:公平、公正、客观、严谨;发现自我、完善自我。
第三条试用对象:试用期内员工。
第四条试用时间
(一)一般职位的员工,试用期1-3个月。
(二)较高管理职位的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
第五条试用期考核办法
(一)试用期到期前两周,人力资源部提醒直接上级对员工的试用期表现进行评估;
(二)员工试用期到期前,人力资源部收回员工《试用期评估表》;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评估表》,对员工进行综合评估;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四)对综合评估达标的员工,提醒其提交转正申请;对未能达标的员工,说明理由,提前告知,通知办理试用期员工离职手续。
第六条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经公司职代会讨论并通过,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二)须制作运用的管理表单有《试用期评估表》。(执行部门可据实调配)(三)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上一页第2页
篇2: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
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
前言
本规定是根据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进行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标准。目的是规范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使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务实高效、有据可依。
本规定由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提出。
本规定由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归口。
本规定起草部门:内蒙古锦联铝材人力资源部。
本规定起草人:李琳
本规定审定人:胡奇翰
本规定批准人:李金锋
发放本标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六个月。
1目的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各级公司人员的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锦联公司各级公司人员的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外,都应依据本制度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工作规程》
《培训管理规定》
3术语、定义
3.1试用期:
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察之日起,直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其间的时间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2试用期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我司一般签订三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3考察期:
指公司在职员工或集团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员工经晋升、调入、下派、竞聘、内部招聘等方式至新岗位履职之日起,直至转正之日止,称为考察期。
3.4考察期期限:
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员工为一个月,中层以下干部及人力资源、财务(不含仓库)、商务岗位人员为三个月,中层及以上干部为六个月。
4职责
4.1锦联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员工试用、考察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组织与落实锦联公司员工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组织评估试用(考察)期员工的综合表现。
4.2用人部门负责明确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客观评估员工在试用(考察)期间的胜任度,提出是否转正意见,并提供相关依据。
4.3公司所有员工及公司各级监察员有权对公司试用(考察)期员工转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客观性等进行全程监督。
5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5.1试用(考察)期待遇
5.1.1新员工试用、考察期月应发工资原则上为转正后月应发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以上领导特批的,可按高于80%发放。()考察期员工原月应发工资高于新岗位转正后月应发工资80%的,按原月应发工资发放。
5.1.2员工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津补贴、后勤保障等待遇。
5.1.3员工试用、考察期间享受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假期待遇。
5.2新员工教育
新员工进入试用期前应接受入职培训,相关培训内容见《培训管理规定》,通过入职培训考核的,方可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进入岗前培训程序;入职培训考核不通过的,人力资源部有权调整试用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岗前培训考核由部门、车间自行安排,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估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上级单位、兄弟单位调入人员的考察期管理可参照本条执行(解除劳动关系可参照为退回原单位)。
5.3试用(考察)期辅导
5.3.1试用期辅导员
新员工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后,部门、车间负责人应为其指定一名试用期辅导员,辅导员应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员工、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岗位能手或部门、车间负责人等,一般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司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新员工与试用期辅导员签订"师徒协议",具体见《培训管理规定》。辅导员执行岗前培训的同时,也是员工试用期综合表现评估者之一。考察期管理可视具体情况参照本条执行。
5.3.2辅导员考核
5.3.2.1考核人
辅导员的考核人应为被辅导的新员工。
5.3.2.2考核内容
新员工应在试用期满前7天从不同方面对辅导员的指导内容进行考评,填写《辅导员工作考评表》(附录A)。
5.3.2.3考核等级与结果
考核等级对应的考评结果在辅导员当月工资中予以兑现:
―优秀:各项指导工作都非常到位,表现出色,奖励300元;
―良好:各项指导工作大部分很到位,表现良好,奖励200元;
―一般:基本上进行了指导工作,表现一般,奖励100元;
―有待提高:几乎不作指导与帮助,指导工作有待改进与提高,含辅导期间被新员工投诉的,考核100元;
―不作为:刻意误导或隐瞒各项应指导工作,日常指导态度恶劣,含辅导期间被新员工投诉两次及以上的,考核200元。
5.4试用(考察)期转正
5.4.1新员工试用(考察)期转正应自行申请,应于试用期满前7天向部门提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单》(附录B),附上《试用(考察)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报告》(无格式要求)、《辅导员工作考评表》,经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附录C)后,将以上材料共同交人力资源部。
5.4.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考察)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试用(考察)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情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5.4.3员工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可自主申请延长试用期,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5.5提前转正
5.5.1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特别优异的,试用期满一个月后,经部门领导同意,可自行提前提出转正申请,经审批后可予以转正,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5.2未取得毕业证,在公司实习的大学生,实习期间不核发工资,而是视情况给予适当实习补助,金额另行规定。实习生在公司实习三个月以上的,取得毕业证到公司正式报到时,本人可提出提前转正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则直接转正。
5.5.3考察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转正。
5.5.4提前转正必要条件为:
―入职需满一个月(实习生除外);
―《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得分在90分以上;
―试用期内无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5.6试用(考察)期考评
5.6.1员工在试用(考察)期内的考评,主要是考评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的是岗位职责及岗位工作标准。主要采用定性主观评价的方式,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评价。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5.6.2员工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行政副总经理(分公司为分公司总经理)逐级申诉。
5.7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5.7.1辞退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提前一天通知终止试用,予以辞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没有通过培训考核最低要求的;
―试用期考核不达标并不接受调岗的。
5.7.2辞职
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完成《离职申请单》审批手续,并办理完离职手续方可离职。
6检查与考核
6.1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未按以上程序进行,且未事前向人力资源部经理说明特殊原因的,考核经办人200元/次。
6.2转正材料不全的,经办人未及时发现并提出的,考核200元/次。
6.3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经办人被用人部门投诉两次及以上的,考核300元/次。
6.4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部经办人及用人部门负责人有失廉、失职及渎职行为的,按集团公司《员工失廉、失职和渎职行为处理办法(暂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法办。
6.5其它考核按《综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7附录
附录A:辅导员工作考评表
附录B: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附录C: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员工试用期总结报告调度室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员工试用期述职报告
篇3:员工试用期自我鉴定表
员工试用期自我鉴定表 | |||||||
编号: | |||||||
姓名 | 学历 | 入职日期 | 转正日期 | ||||
试用期主要工作成绩及感受: | |||||||
目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方法: | |||||||
对公司的意见、建议: | |||||||
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 |||||||
科室考评 | 奖惩情况 | ||||||
出勤情况 | |||||||
其它情况 | |||||||
绩效考核成绩 | 服从性(满分25) | 综合素质 | 优() | ||||
沟通协作(满分25) | 良() | ||||||
专业知识(满分25) | 中() | ||||||
学习创新(满分25) | 差() | ||||||
评语: 评定人签名: |
|||||||
部门考评 | 评语: 评定人签名: |
||||||
1、转正:正常转正()提前转正()2、转岗试用(转岗日期:) | |||||||
试用期工资: | 转正工资: | ||||||
办公室建议: | |||||||
总经理意见: |
篇4: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
试用期员工劳动合同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
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______(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如乙方达不到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甲方可以调整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时间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小时的工时制度。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外,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劳动报酬或安排乙方补休,但乙方需办理书面加班手续。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规章制度规定的岗位责任工作任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劳动报酬为元。
第九条上述劳动报酬包括固定底薪、奖金、夜班补贴等,具体操作由规章制度确定。
第十条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变化,甲方有权根据新修订且有效的规章制度调整各项劳动报酬标准。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一条甲方提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劳动报酬中代扣代缴。如因乙方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申请异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外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第十六条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的岗位责任等规定,检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安排违法、不道德或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泄露甲方客户资料、培训资料、公司运营管理指引、财务帐册等商业秘密。甲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未经乙方的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八)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九)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歇业或合营、合资期满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因企业关闭、企业严重亏损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担各自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辞退条件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乙方在试用期及转正后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工作餐;可以享受甲方提供的夜班补贴,夜班补贴标准为每工作日元;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使用员工宿舍,水电费用及宿舍管理费用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参加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享有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评选为先进员工等权利。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一)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为其支付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九、通知和送达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第二十九条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书面提出,寻求解决。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 期限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注:乙方已收到此《劳动合同》原件一份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
篇5:集团公司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
《xx集团试用期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有效的管理试用期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xx集团试用期员工转正管理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部各单位的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三条试用期要求
一、新员工的试用期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设定,行政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业务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期员工考核连续两个月不及格(低于60分者)应当予以劝退。
三、试用期满考核通过者给予转正。
四、试用期内员工应积极参加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内的所有相关培训,未参加培训人员或各类培训不达标人员不得给予转正,建议做辞退处理。
第四条转正考核
新员工自入职次月起按照《xx集团绩效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工作量、全勤率、工作差错等。试用期内,新员工不享受员工绩效奖金,考核分数作为对试用期员工的评定依据。新员工达到转正标准后,用工单位的人事部门应及时下发《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附表1),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第五条提前转正
一、月度考核达到100分者(需经用人部门申请,次月可给予转正);
二、经集团提名的高层管理人员;
三、共产党正式党员(新入职员工为党员的,在其党组织关系转入我司后,可立即办理转正手续,详询所在单位党支部)。
第六条转正及辞退
一、试用期满后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可给予转正;
二、试用期满后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原则上应予以辞退。
第七条用工部门的职责
一、新员工入职报到前,部门负责人应联系单位办公室,提前为新员工准备好办公场所和办公用品,对部门同事进行简单的介绍,为其讲解部门的组织结构及相关制度,对其工作内容进行安排等。
二、试用期间,部门负责人员要及时做好员工的沟通,培训跟踪工作,如途中发现试用不合格,须及时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第一时间做调岗,劝退等处理。
三、试用期间,必须安排员工参加单位人事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及岗位所需的专业培训,并参加考核。
第八条试用期离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必须做好工作移交。
二、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出现下列情况,单位将解除劳动关系,结束试用:
1、学历,学位,职称以及荣誉证书,推荐信等其他用于证明其能力的个人证明(包括体检证明)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
2、无法胜任公司岗位职责的要求,经试用与公用录用条件不附的;
3、无法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或拒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
4、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本办法由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集团人力管理中心
2014年5月
附表1(员工档):
《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附件:份年月日NO:
预流程:经过单位人事考核,该员工已达到转正标准,现给予转正。望相关部门及人员积极配合!
员工姓名:工号: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流程一:该员工转正原因如下,转正日期为年月日。A:正式党员(附关系转入证明)
B:当月考核满分(附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证明)
C:试用期(三个月)考核达标(附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证明)
D:管理职务任命(附集团董事会任命书)
单位员工关系专员签字:日期:
流程二:已为员工申请工装、徽章等。
单位行政接待员签字:日期:
流程三:已为员工办理薪资调整等手续。
单位薪资绩效专员签字:日期:
流程四:已为员工办理档案关系等。
单位员工关系专员签字:日期:
注:本表由单位员工关系专员填制,用于员工办理转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