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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储存站、点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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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气瓶储存站、点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气瓶储存站必须设专人管理,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车间气瓶点应固定位置,并固定使用人员,为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值班、保管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几点:

1在使用气瓶的现场,“点”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并应有单独储存间(不同种类的气瓶不得混放),气瓶站的储存量不得超过40瓶(不同种类的气瓶不得混放)。

2气瓶储存站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库房门应向外开。气瓶储存站严禁建在低洼处,不应建在人员密集区和主要交通要道处。储存站应设置围墙或栅栏,与房净距实体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M)3.5M、栅栏5M。

3储存站、点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4储存站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措施,这些措施应是防爆的。夏季室温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储存站、点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或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气瓶储存时,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篇2:气瓶运输、储存、使用、改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近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④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篇3:气瓶的使用、运输和储存

通过气瓶爆炸事故的分析,导致气瓶物理爆炸的主要原因是过量充装;造成气瓶化学性爆炸的主要原因是物料倒罐和向存有禁忌物的容器充装物料。从全国气瓶事故的统计结果看,气瓶事故中多数是由于充装环节失误造成的。故充装是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为防止气瓶超装,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充装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充装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认真操作,不得擅自离岗;抽空余液,核实重量;称量器具要定期校验;按瓶立卡,认真记录;重复过磅;自动计量,超量报警等。

3.2气瓶的使用、运输和储存

(1)在使用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认真确认;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钢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夏季应防止曝晒;

严禁敲击、碰撞;

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余压;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控补、焊接修理。

(2)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做到:

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和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且不得超高;

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有灭火器材;

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装有石油液化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3)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5层。

篇4:气瓶储存站点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气瓶储存站必须设专人管理,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车间气瓶点应固定位置,并固定使用人员,为确保气瓶的安全使用,值班、保管使用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几点:

1在使用气瓶的现场,“点”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并应有单独储存间(不同种类的气瓶不得混放),气瓶站的储存量不得超过40瓶(不同种类的气瓶不得混放)。

2气瓶储存站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库房门应向外开。气瓶储存站严禁建在低洼处,不应建在人员密集区和主要交通要道处。储存站应设置围墙或栅栏,与房净距实体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5M)3.5M、栅栏5M。

3储存站、点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4储存站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措施,这些措施应是防爆的。夏季室温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储存站、点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或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5气瓶储存时,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篇5:氧气瓶乙炔瓶使用运输储存注意事项

氧气瓶、乙炔瓶是气焊、割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设备之一,如果由于平时运输不小心,使用不当,储存不善,会产生世大的破坏力。因此,要求对气瓶的运输、使用、储存一定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否则所产生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一、氧气瓶:

1、气焊、割用的氧气瓶是压缩纯氧,纯度为:一级纯氧99.2%,最高工作压力为15×106帕。

2、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的抬架或小推车,不得直接用肩扛运或手运,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上滚动,禁止用起重设备直接吊运,禁止用氧气瓶进行喷漆,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必须载有瓶帽和瓶护圈,防止摔断瓶阀。

3、预防氧气瓶直接受热,夏季在运输或室外使用时,应加以遮盖,避免阳光直接曝晒,氧气库房使用时,都应远离高温,明火和可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米以上。

4、氧气瓶使用时,首先要作外部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等,如发现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应及时报请维修,切勿随便处理。检查漏气时应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5、气瓶与电焊在同一工作地使用时,瓶底应垫以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防止产生静电而造成燃烧或爆炸。

6、冬季使用气瓶时,瓶阀或减压器可能出现结冻现象,可用热水或蒸气解冻,严禁使用火焰烘烤或用铁器敲出瓶阀,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气体大量冲击,造成事故。

7、氧气瓶阀不得粘有油脂,焊工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触氧气瓶阀、减压器等。

8、氧气瓶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氧,火苗自行熄灭。如邻近建筑物或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转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火场高热影响而引起爆炸。

乙炔瓶:

1、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涂改。

2、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度,超过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3、乙炔瓶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口侧后方,动作要缓。开启后,板手仍应套在瓶阀的方芯上;一旦遇到险情,便于关闭阀门。

4、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47兆帕(1.5公斤/m2),输气流速每瓶不应超过1.5-2米/时。

5、不得靠近热流和电气设备,防止爆晒,距离明火处一般不小于10米(高空作业,应是与直垂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6、使用时要固定垂直,严禁卧放使用。

7、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工作地点移动较频繁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

8、乙炔瓶与氧气瓶同时使用时,应尽量分开,按规定间距要在10米以上。

9、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度以上的温水解冻。

10、严禁敲击碰撞,不得擅自卸下安全帽,造成影响丙酮的补充和气体液度的提高,从而增加危险的因素。

11、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线的场所。

12、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必须使用铜合金品具时,合金含铜量应低于70%。

乙炔瓶的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汽车装运,如横向排放,头部应朝相同一方,其迭加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车厢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并要妥善固定。

3、车上禁止烟火,并应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4、夏季要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炎热地区应尽量避免白天运输。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乙炔瓶的储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使用乙炔瓶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应在现场或车厢内,用非燃烧体墙隔成单独房间,20瓶以上应设置乙炔瓶库。

2、储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3、储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道路畅通,并应设有氧化碳灭火器。

4、气瓶存放时应垂直放置,防止倾倒。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存放。

6、储存间要有专人管理,并在醒目处设有“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

7、乙炔瓶进库后,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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