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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5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一)

为加强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例。

一、本条例依据国家劳动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由公司管理人员联合制定。

二、本条理施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妨害本条例实行。

三、本条例从颁布之日起即时生效。

四、员工聘用制度

4.1公司在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4.2公司对员工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员工有权选择岗位,企业有权选聘员工,解聘员工的双向选择机制。

4.3聘用人员面试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人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报到时,需向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近期免冠照一张。

4.4员工考核期为五个工作日,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依据个人工作表现,为800―1000元。试用期后,尚不能完全胜任工作,试用期延长或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辞退。

4.5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正式成为公司员工,工资为1000元,并根据员工业绩给予相应提成和奖金。

五、工资制度

5.1我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内的薪酬制度并给予员工一定量的补贴。

5.2我公司正式员工工资为1000元/月;交通补贴50元/月;通讯补贴50元/月;副食补贴50元/月。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员工的副食补贴为100元。

5.3我公司以补贴形式为工作一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缴纳三险一金。根据黑龙江省社保厅制定标准,补贴额度为工资基数的36%。

5.4我公司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补贴每月100元。工资每增加一年,工龄补贴增加100元。

5.5员工试用期间不享受各项补贴。

5.6员工工作期满一年的,月工资及各项补贴总额为1660元,每月实发1500元,余额年终一次性发放。

5.7员工工作期未满一年、满六个月的,月工资及各项补贴为1510,每月实发1300元,余额部分年终一次性发放。

5.8员工中途因各种原因离职,月工资余额不予发放。

5.9员工工作期未满6个月的,不享受三险一金补贴。

5.10公司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六、奖励制度

6.1本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发展要求、不同经营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当年度年终奖项。

6.2本公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员工新客户开发及客户关系维护等各种工作的具体奖励办法。

6.3本公司的奖励制度写入员工劳动合同条款,以约定形式予以双方保证。

6.4本公司临时制定的奖励办法依据其起止期执行,具体条款由公司会同员工代表共同拟订。

6.5本公司各项奖励制度及临时性奖励制度单独行文下达。

6.6本公司奖励制度的最终解释权为公司所有

七、日常考勤制度

7.1本公司上班时间为早8:30-------下午17:10分,其中午休从12:00----13:30。夏季工作时间为早8:00-----下午18:00,其中午休从11:30---14:00。

7.2员工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下,扣款10元,即时交纳做为集体资金;30分钟以上扣发当日工资的50%;

7.3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员工每天工作7小时10分钟,周六、日调休。

7.4员工请假须经负责人批准。病假须持二等甲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证明。病假两天、事假一天以上取消当月交通补贴。全年累计病假7天或事假8天,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7.5员工不经批准全天不到岗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当日工资加罚100元;旷工两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

7.6员工迟到或早退周累计3次、月累计5次,视为旷工一次。

7.7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定假日执行员工节假日休息,因故未休的,酌情安排补休。

八、日常劳动纪律

8.1员工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做到自律、不妨害他人工作。

8.2周一至周五,每天早8:30准时召开工作会,每一名员工须准时参加。无故不参加者视为迟到。

8.3工作时间内,员工除与内勤联系工作外,不得在工作区域随意走动;在走廊、工作间通道等处不得奔跑、跳跃。有事情可急走。

8.4工作时间内,不得聚集闲谈。员工之间讨论工作可利用工作系统“内部交流”进行。

8.5员工接取饮水,水未开时,不得在饮水机旁长时间逗留聊天。

8.6员工工作时,不得睡觉;不得口含食物与客户通话。

8.7员工工作时间内,个人电话一律设置为震动。在工作区及走廊内不得随意接打私人电话,如有要事须经主管批准后,离开工作区到指定地点接听电话。

8.8收听广播讲座时,员工应在个人坐席认真听讲并做必要记录,不得串岗,不得聊天。

8.8员工出现违纪情况,全年累计10次,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8.9员工应互相监督促进,鼓励员工对他人的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予以当场制止。

九、值日制度

9.1公司值日为公司员工日常工作。本公司值日制度依据“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原则,没有高低贵贱分别,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9.2公司员工除工作原因外,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值日工作。

9.3值日人员须在每天早会前完成早清扫工作。清扫区域为走廊、话务室工作区通道及卫生间。其他区域由个人负责,401室由专人不定期打扫,不在日常值日范围内。

9.4值日人员须在中午12时制作好全体员工午餐,保证午餐质量。员工用餐后,须自主清洁餐具后,交由值日人员统一清理消毒。

9.5值日人员须在下班前收集各值日区域内垃圾,袋装后清理出公司,并更换各区域垃圾袋。

9.6员工因故不能值日的,须自行调换值日。

9.7全体员工须尊重值日人员的劳动,对值日人员的服务表示感谢。

十、离职制度

10.1公司有权选择员工,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权辞职

10.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待岗,辞退,开除等处分:

10.2.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10.2.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工作任务。

10.2.3,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10.2.4,拒不执行公司领导决定,干扰工作。

10.2.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10.2.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

10.2.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

10.2.8,勤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

10.2.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

10.2.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

10.2.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

10.2.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

10.2.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

10.2.14,上班期间酗酒,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2.15,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10.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一般岗位必须提前一周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技术岗位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经公司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10.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10.5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0.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10.6.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0.6.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10.6.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10.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提前通知被辞退。

10.7.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其它工作。

10.7.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10.7.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

10.8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1万元以上)后果严重或违法犯罪,公司有权予以开除。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10.9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业务资料及工具,并移交工作。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十一、保密制度

11.1.总则

11.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1.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1.1.3,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1.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11.1.5,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11.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1.2.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⑴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⑵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⑶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⑷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⑸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行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⑹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⑺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11.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11.2.3,公司秘密的确定:

⑴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⑵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⑶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1.3.保密措施

11.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勤务部门负责保密。

11.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⑴非经总经理或主管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⑵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⑶在设备寄送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11.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11.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11.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它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⑴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⑵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⑶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⑷确定会议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11.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它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11.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泄密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求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11.4.责任与处罚

11.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⑴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11.4.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十二、工作电脑管理制度

12.1保护机器,按正常步骤开启、关闭计算机,保证机器的正常使用。

12.2.因错误操作原因造成电脑损害应按价赔偿

12.3.员工应在本人坐席使用工作电脑,不得随意使用他人工作电脑。

12.4.如机器出现故障,应及时向技术人员汇报,不得擅自拆装机器,违反者严格处理。

12.5.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开启、关闭主机。

12.6.保证主机房设备安全,按时开机、关机。员工在下班前应关好门窗及照明灯,保证机房安全。员工

12.7工作电脑用于日常工作,不得私自上传安装个人文件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12.8工作电脑在下班后必须关闭主机及显示器。发现未关闭下班离岗的,一次罚款10元。

医药公司管理制度(二)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

考勤是考察员工的出勤情况而实行的一种劳动检查制度。考勤的管理程序为:员工每天上下班时要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的出勤打卡,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出勤卡记录情况与部门进行核实,各部门安排专人填写经过核实的员工考勤表,部门领导检查。员工考勤月报表报人力资源部,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项依据。

第二条事假

1、员工提出请假理由正当,经批准后列为事假,事先不能请假的,事后一天内必须及时办理补假申请或手续,经批准后列为事假,否则按旷职处理。

2、事假一律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格式的请假条,中层正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中层副职由分管副总批准,但请假超过三天的由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职处理。

3、事假期限一般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按照请假者日应发工资标准相应扣发工资。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酌情续假,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按日扣发应发工资。

第三条病假

1、员工患病就诊应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按病假处理,事先未请假的二日内凭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2、员工休病假须持公安医院证明(门诊),如是急诊需有就医医院医药费单据,病历卡。休假证明,专科医院病假证明(仅限精神病、肿瘤、传染病医院、血液病医院)有效,医院就诊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周(精神病、癌症、传染病、血液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3、在市外探亲,因急诊不能按期返回的,需及时告知本部门领导,回津后,持乡以上卫生院的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4、连续病假达一个月仍需休病假者,可签定医疗期协议书,享受医疗期待遇,病愈或医疗期满凭指定医院证明及时回岗工作,试工期一个月,无故不到岗者,按旷职处理。

5、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第四条婚假

员工婚假为3天。对晚婚者,除享受规定的婚假外,再酌情增加7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婚假期间发放岗位工资。

第五条丧假

1、员工夫妻双方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给予员工三天的丧假。

2、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3、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岗位工资发放。

第六条探亲假

1、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与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婆)或配偶不住在一起,因路程,公休假日又不能团聚的(团聚是指在家居住一夜或半个白天),可以享受探亲假。但是,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4、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合并使用,假期45天。

5、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

6、探亲假期间普通员工发放岗位工资;年薪待遇的管理者按均月工资的60%发放(但不能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7、探亲假相关差旅标准参照《探亲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产假

1、正常生育给予女员工90天产假,遇难产实施剖腹产、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等增加15天,晚育(24周岁以上)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0天。

2、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发生流产先兆、早产先兆,经医生诊断证明需要休息的,按病假有关规定办理。

3、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不满3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15天产假,3~4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30天产假,4~7个月终止妊娠的给予42天产假,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给予90天产假。

第八条旷职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到本公司上班,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事后一天内又未办理补假的,视为旷职。

2、旷职按日扣发应发工资。员工连续旷职达3天,年累计旷职5天,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条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2:30~17:00

第十条迟到早退

1、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能准时到达工作岗位又未履行请假手续而迟到的员工,迟到一次扣罚日应发工资的30%。迟到一小时以上,必须履行相应请假手续,按相应规定处理。

2、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早退。处罚与迟到相同。

第十一条出勤打卡

员工只负责本人的出勤打卡,打卡记录做为员工出勤到岗的记录。各部门参考打卡出勤的记录确定并报送员工考勤。如发现替人打卡,替与被替者均按迟到1次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按照公司加班管理规定提前办理,否则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员工考勤原始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三年。

**年3月1日

篇2:X医药企业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一、应收账款控制的两个重要指标为:信用额度、信用期。其中信用额度依据客户综合情况滚动制订(参见信用额度滚动制订实行办法),信用期统一规定:商业最高为三个月,直销医院最高为四个月。应收帐款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

二、分项管理制度:

1、客户开户管理:

1-1、对于新增客户,由销售代表填写“开户、授信申请表”并附上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医院为医疗机构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各级业务经理审核后交会计部,会计部就所提供的证照予以复审,合格后予以开户,相关信息录入档案。

1-2、新增客户原则上不授予信用额度,但业务部门认为该客户资信条件良好,可以赊销的,应在申请表上填写信用额度,经合格的法人或自然人担保,销售经理、销售副总裁、财务总监核决后方可授予信用额度。

2、客户档案管理:

2-1、所有客户均应提供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全称、简称、公司地址、发货地址、电话、传真、开户行、税号、帐号、法人。

2-2、客户更名时,须提供新旧公司同时盖公章的更名通知、新名称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股东构成,并出具由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的申明。

2-3、客户更改其它档案时,必须提供书面通知。

2-4、客户的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纳税登记证每年更新存档一次,时间要求与客户的年协议同步。

2-5、有关客户的所有档案信息、客户函证、对帐调节表、其他档案,全部由应收账款会计及时录入微机,档案文本整理完毕统一装订保管。

3、应收帐款信用额度管理:

3-1、公司信用额度依据客户发货、回款、外欠、地域情况等采用一定的计算公式,按季度滚动核定,年度则对所有客户予以全面修订。

3-2、对追加信用额度的申请,由销售代表填写“开户、授信申请表”,并经各级经理、销售副总核准后交会计部,会计部将结合该客户的历史资料和核定额度予以对照,对超出核定信用额度的客户报财务总监核准。

3-3临时超信用额度或信用期限的发货,销售代表写签呈,经商业经理提呈,销售副总核准,财务总监签字后方可发货。

4、销售合同管理:

4-1、销售合同由销售代表整本领用,一次最多2本,交旧领新,领用者对合同的使用负全责,缴销合同必须整本交回,作废合同需联次齐全,遗失合同需上级商业经理签字确认。交回的合同必须为原件(红章)。

4-2、所有发货合同必须有供销双方盖章签字,合同内容必须填写齐全、清晰,不得涂改,销售人员不得替代客户签字、盖章,否则,合同一律退回。

4-3、销售代表发生变动时,其已领用合同要办理移交手续或退回,否则,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直接主管经理负全责,并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4-5、对发货、开票或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由业务人员在合同空白处醒目加注,否则视同一般原则处理。

4-6、合同存根交至会计部后,与计算机中已发货合同核对,对合同存根件与传真件不符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销售代表负责。检查后分办事处或分省装订存档备查。

5、销售发票管理:

5-1、依据合同开具发票,发货后其发票联、抵扣联直接交给相关业务单位;有特殊要求寄往其他地址的需销售代表提出书面申请并保证发票安全。

5-2、销售代表将发票交与客户时要签收。

6、应收帐款帐务管理:

6-1、涉及应收帐款的发票、到款、冲帐费用要求当日入帐。发货、到款日报表、应收账款帐龄表等统计报表,每月二十号以前,每三天向相关人员发送一次(每月二十日后每天发送一次)。

6-2、每月三号之前,会计部将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预警分析表送交业务经理以供参考。并要求销售代表每月对自己经管的应收帐款签字确认,对异常情况和已发现的入帐错误应及时反馈给应收帐款会计。

6-3、凡帐龄超过半年以上的欠款,由归管销售代表负担其相应利息(按贷款利率)的百分之八十,另外百分之二十上级经理、销售经理平均负担

7、收货回执管理:

7-1、从异地库发货的合同必须要有调拨单、客户回执。

7-2、从客户处直接调货给其他客户的必须有调入客户的收条。

7-3、从公司直接发货并由公司汽运送货的由储运部门负责收全回执,会计部签收整理保管。

7-4、所有客户回执必须反映品种、数量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章或仓储章,收货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7-5、其他方式发货给客户的,以运输邮寄部门的运单为回执,由储运部门保管存档。

8、应收帐款函证管理:

8-1、为了明确公司债权,会计部以每年6月末、12月末应收账款余额为基准,分两次向客户函证。函证要求在发函基准日60天内回函,函证要求客户盖财务专用章,如往来帐在业务部门核算的可由业务部门盖章,但必须注明欠款构成。函证在规定时间不能传回会计部或印章不合格的将停止发货(货款在此期间已结清的除外)。

8-2、医院的应收帐款,一季度发函证一次,予以债权确认,若不能在次季度30日内盖财务专用章或院公章确认的停止供货。

8-3、?会计部在函证截至10日内依据回函情况整理汇总,上报财务总监,并以此确定需对帐的客户。

9、?退货管理:

9-1、?客户提出退货时,销售代表必须提出书面退货申请,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退货。退货帐务处理流程见附表。

9-2、?客户退货一律由仓储总库办理验收入库,并按退货管理流程转移原始凭整。

9-3、?公司发至客户,客户未入库便直接退回的产品,应由储运部门接收,联系销售代表后进行相应处理。

9-4、?退货入库后,会计部依据退货申请、内部退货转帐凭证等处理帐务,需要换货的由营销综合办负责按规定办理,业务员在事先未经任何领导书面同意,私自以任何方式换货,处于额度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全额赔偿。

9-5、?客户退货,经管销售人员要索取当地税务局出具的退税证明,并按税后退货总额的20%处罚。若在退货30天内不能取得退税证明,税款全部由经管人员负担,半年内取回退税证明,销售人员签呈,销售经理核准后,财务部门将所扣税额返还。

9-6、?凡属非质量原因退货的,按无税退货额的百分二十处罚,其中责任人负担罚款的百分之八十,主管经理、销售经理平均负担罚款的百分之二十。

10、?调货管理:

因故需从客户处调出公司产品的,必须事先写签呈报主管经理审批,在调出货物的同时,向客户索取原票或返销发票或经财务盖章确认的无税扣款证明,不能取得上述资料时,调出货物的税款由经管人员负担。调出货物直接销售给另一客户时,经管业务员必须提供该客户收货回执和合同及时开票。未经主管经理审批而私自做主调货,调货人员负全责,

11、?应收帐款对帐管理:

?11-1、销售人员对各自经管客户的应收帐款负全责。负责与客户日常对账是经管销售人员的责任,对帐的流程和方法可参照“对帐流程及简要方法”。出现差错及时反馈会计部。

11-2、会计部将依据半年一次的函证结合对方余额、盖章情况、回款迹象、历史情况、销售代表的反馈等综合情况确定需对帐的客户。

11-3、?销售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在主管经理的监交下,逐户确认应收帐款,办理接交手续。如果不履行接交手续,随意接受应收帐款,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协助对帐差旅费)由接管人员和主管经理负责(各负担50%)。?

11-4、上级经理对所管辖的销售人员的帐目有质疑,需会计部派人抽查对帐的,可书面申请,会计部视情况安排对帐。

11-5、?会计部前往客户处对帐的,销售人员必须陪同,对帐结果需填写“对帐调节表”,对帐双方加盖财务专用章,如对方帐务全部在业务核算,可盖业务章或公章,但必须加以备注原因,陪同的销售人员、对帐会计签字,事后要上级经理、销售经理签字确认。

11-6、?经对帐需要经管销售人员提供调整凭证的,必须在30天内交会计部,否则,先扣责任人款项进行平帐,再根据所提供资料调整。已对过帐的会计期间的帐务不再重复对帐。

12、?销售折扣管理:

12-1、依据与客户的年度销售协议,会计部将及时计算出销售折扣,并在销售发票中扣除或季度后返还(可汇票、电汇、现金等须有客户收条)。

12-2、每季度给客户反馈应享受销售折扣、已票面扣减折扣、未在票面扣减的折扣等相关信息。

12-3、折扣的其他处理方法必须报销售副总、财务总监批准。

13、?到款及其他费用:

13-1、销售人员自客户处取得汇票后,应在十日之内邮回公司会计部,否则由销售人员负担超期部分的利息(按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

13-2、销售人员应及时掌握客户破损及帐务处理情况,并向对方索要破损证明,破损证明应为对方仓储的退出单或红字入库单或拒付单,载明品种、数量、金额,并加盖财务专用章。破损核销以一批发货为单位,不允许累计计算。

13-3、一次性破损金额(售价)达一千元以上的需退回公司处理。破损货物退回公司的可以退货单代替破损证明作破损冲帐处理。

14、清欠与诉讼

14-1、销售代表对自己管辖之内的客户欠款,认为以自己的能力已很难清回货款的,可书面申请(附件10)并经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同意交给专职的清欠人员清欠。

14-2、专职清欠仍无结果的情况下,应由清欠专员会同原销售人员和上级经理共同提出诉讼解决的请求(附件10),由销售副总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诉讼解决。

14-3、经清欠无结果,造成呆坏帐损失,由责任人负担呆坏帐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15、?权限

以上业务处理的其他核决权限均参照每年公司的核决权限表。

16、?本制度由公司会计部、销售部负责解释。

篇3:医药箱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割伤、扭伤等意外情况时能够得到简单医疗

紧急处置,公司为各车间部门配备日常医药专用箱及急用药品,

为做好医药箱和急用药品的保存、取用和更换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

三、实施细则:

3.1常用药品的作用

药品名作用

风油精祛风醒神,止痛止痒,蚊子叮咬

碘伏用于皮肤、手消毒

医用酒精用于表面消毒杀菌

藿香正气水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等

云南白药用于跌打损伤、淤血肿痛等

创可贴用于小伤口止血包扎,起防止外来液体进入伤口用

脱脂纱布用于伤口包扎,起防护及透气用

医用棉签用于处理伤口时,擦洗药水或药膏用

医用胶布用于包扎伤口时用

注:其它药品可根据实际情况临时采购

3.2医药箱的管理

医药箱原则上每个车间、仓储部、品管部配置一个医药箱、综合部一个医药箱(其他后勤部门共同使用)

3.2.1

医药箱是存放常用急救药品或器械的专用工具,急救箱内存放的药品、器械等由公司统一配置,任何人不得变更或移做它用。

3.2.2

医药箱必须放置在各车间明显、易于取用、阴凉干燥的地方,要保持其整洁并定期清理。

3.2.3

车间主任要妥善保管好医药箱及医药箱内药品,若因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将追究车间主任责任。

3.3

常用急救药品的管理

3.3.1

常用急救药品实行定期定量管理。

3.3.2

常用急救药品取用前应查看药品说明书,明确药品或器械的适用范围及使用方法、剂量后方可使用。

3.3.3

员工用药要登记清楚,合理发放药品,不可擅自用处方药品救治病人,药品发放应做好记录,包括:日期、部门、姓名、病因、药品名称、数量、经手人等项目。

3.3.4

综合部人员应每月对医药箱内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药品或器械超过有效期或损坏时,应及时消除,并向部门主管汇报,以便补充或更换。

3.3.5

综合部人员配备药品应按照“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使用,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发现防止药品集中销毁,并做好记录,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或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

3.4

补充与更换

3.4.1

车间主任每月月底要统计药品数量、种类,当药品或医用器械超出有效期时,应及时申请补充或更换,药品的更换必须由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进行统一领取并做好药品领用登记

3.4.2

药品的补充和更换由综合部统一进行到指定的药店购置药品

四、本制度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篇4: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全防火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第61号令《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签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出口。

四、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等危险药品及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审批和使用制度,保证绝对安全。

五、对医院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

六、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加强对水、电、气、固定火源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七、重要设备、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设备、仪器的维护和使用安全的管理。

八、加强消防值班工作,监控消防系统运行状况,及时处置火警。

九、加强对各类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挪作他用。

十、坚持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巡查记录。

十一、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十二、认真学习医院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违反本制度或消防法规造成火灾责任事故的,依照医院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篇5:某医药化工企业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出和使用能及时、到位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提取使用管理。

三、依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关于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提出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四、程序

4.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由财务资产部负责管理。

4.2安全投入

4.2.1公司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2.2公司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2.3财务资产部、安全保卫部每年做好安全投入资金的相关报告。

4.2.4安全投入费用包括:

4.2.4.1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4.2.4.2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牌的购置、安全宣传栏的设置、安全报刊、书籍、标语的购置等费用;

4.2.4.3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考察、培训等);

4.2.4.4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等);

4.2.4.5危险源(包括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包括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

4.2.4.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包括的费用;

4.2.4.7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投入、维护、保养费用;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费用;

4.2.4.8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费用;

4.2.4.9新、改、扩建和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评价费用;

4.2.4.10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4.2.4.11安全科技投入;

4.2.4.12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

4.3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3.1财务资产部按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加强对安全投入的管理。

4.3.2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月提取,年度终了时结算。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4.3.2.1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时,按照4%提取;

4.3.2.2当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时,按照2%提取;

4.3.2.3当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3.2.4当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3.3建设、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及建设施工过程中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用于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中。

4.3.4安全费用由财务资产部按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4.4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或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公司将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决策机构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统一调配使用;因此而发生职业病或伤亡事故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5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班组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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