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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机关值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1

街道机关值班制度

一、街道机关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具体负责安排,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上墙公布。机关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按照上午8:30晚上6:00交接值班工作。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因生病、临时外出、学习、开会、休(事)假等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由本人报请带班领导批准,由各科室自行负责调剂。

三、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值班电话接听和记录,及时上传下达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机关内的安全保卫和检查工作;落实好街道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值班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发生在辖区内涉及和影响辖区单位正常办公、生产以及居民群众安全等事件的处理。遇一般事件,值班人员向带班领导汇报,按带班领导的指示处理;遇紧急事件,值班工作人员可直接报街道分管领导,按分管领导的指示令迅速处理;遇重大事件,情况紧急的,直接报街道主要领导处理。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区政府总值班室和直接通知公安、相关单位等部门。

五、保持值班室电话畅通,严禁在值班期间内打私人电话长聊,严禁擅自将值班室电话转接至其它通讯工具,以免影响对外办公的联络通讯。

六、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卫生、整洁,自觉维护好值班室的卫生秩序。

七、值班实行补休制度,正常工作日值班按1天/班核计,节假日按2天/班核计算。补休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并在一周内补休完毕,逾期不予补休。

八、值班人员被上级机关督查发现问题一次,从年终奖中扣除1000元/次,被街道纪工委督查发现一次未履行职责,从年终奖中扣除500元/次,如因出现延误工作或发生丢失、盗窃现象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究值班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篇2:P粮食局机关值班安全制度

粮食局机关值班安全制度

1、全体人员要加强学习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分管局长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

2、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下班时各科、室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空调、电脑、热水器、电灯、电扇等所有用电设备开关,现金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3、实行节假日及晚上轮流值班制度。平时按值班表值班,重要节日按临时值班表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

4、晚间值班时间按市政府规定执行。因故原排定人员不能值班时,由所在科、室内部自行调整,不得出现脱班现象。

篇3:市住建局机关安全汛期值班管理制度

市住建局机关安全(汛期)值班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局机关的安全防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对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实行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局要求的时间准时到达。

二、值班人员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如实填写值班日志,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三、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酗酒,不带无关人员到单位。值班期间不发生空岗、脱岗、擅离职守或单人值班等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及时接听电话,保证政令、信息畅通,对发生的突发事件,要认真做好情况记录,并第一时间上报,并按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理。

五、值班期间坚持安全巡查,确保办公楼安全。

六、值班人员要爱护值班室内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注意电器的使用安全,杜绝安全事故。

七、值班时间:

白班:早8:00――晚19:00;

夜班:晚19:00――次日早8:00;

节假日值班

早班:8:00――12:00;

中班:12:00――16:00;

晚班:16:00――20:00;

值班电话:节假日、夜晚:3933517白天:3933425、3933487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篇4:机关单位门卫值班制度(5)

机关单位门卫值班制度(五)

一、加强机关门卫管理,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当班人员(含节假日干部值班)必须认真负责,思想集中,严肃门卫纪律,按制度办事。不得随意脱岗,否则发生事故应追究当班人的直接责任,不得在值班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娱乐活动。

二、及时做好电话传达和保密工作。禁止一切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机关院内,遇有重大情况或发生突发性事件须立即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汇报。

三、外来人员进出机关须主动出示证件,门卫做好来客来访登记。如有携带大件物品,当班人员有权进行查问。加强做好办公楼院、生活区周围的安全保卫巡逻工作。当班人员在夜间要开启防盗报警器,发现可疑情况及时盘查、记录,及时向领导及保卫部门报告。

四、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外单位车辆进入过夜停放,非机动车辆进出一律主动下车推行。

五、及时做好邮局报刊、信件收、分、登记手续。以及做好值班室周围的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卫生、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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