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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预算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9

医院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的监督职能,保证预算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促进医院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卫生部修订的新《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以及财政厅、卫生厅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是事业计划的货币表现形式,是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年度经费收支总纲,具有指挥和调控全院各种经济活动的严肃性和强制力。预算一经确定,未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预算编制应当贯彻收支平?的原则,符合合法性、真实性、稳妥性、重点性、完整性、透明性、绩效性等要求。

第四条根据管理层次和需要的不同,预算分为部门预算和医院预算两种文本。部门预算是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格式编制的预算文本,是医院上级主管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医院预算则是部门预算的具体细化,是根据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编制的可执行的预算文本。部门预算和医院预算在其收支口径和总量上应基本保持一致。

第五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一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

第七条院长办公会审查和批准院级预算草案、调整方案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院长负责审查和批准年终决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决定院长预备费的动用。

第八条医院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编制部门预算“二上”、“二下”方案;

(二)具体编制院级预算、决算草案;

(三)具体负责预算的下达并组织预算的执行;

(四)具体编制预算的调整方案;

(五)提出院长预备费的动用建议;

(六)定期向院长办公会和主管院长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各主管院领导及有关业务职能部门会同医院财务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所掌管的预算经费的二次分配方案。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

第十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第十一条预算收入是指医院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一)医疗收入:是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是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是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医院开支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二条预算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一)医疗支出:是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是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

(三)科教项目支出:是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管理费用:是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五)其他支出:是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分别编制医院统管经费、部门切块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医院统管经费指由医院统一管理、集中支付的人员经费和部分公用经费;部门切块经费指由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管理的业务经费;项目经费指为保证事业发展计划和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安排下达的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具体分为财政专项和医院自筹两大类:财政专项是指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经费,在核算时列入项目支出;医院自筹项目是指由医院自筹经费安排的经费,在核算时列入基本支出。

第四章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十四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事业发展计划,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在收入落实、支出打足的前提下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编制要坚持事业发展与财力的平?,做到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综合平衡,原则上不搞超出财力可能的赤字预算。

第十五条收入预算应当根据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谨慎性原则编制,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各项预算收入应当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十六条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首先保证医院维持正常运转,即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基本支出预算和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的完成;再根据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适当安排发展性建设类项目支出。为防止赤字,对于暂不能列入正式预算的建设性项目可根据轻重缓急依次排序,列入递补预算项目库,下半年再根据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滚动安排。

第十七条预算应当按照预算支出额的1-2%设置院长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可预见的特殊开支。

第十八条医院财务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在院内部署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院内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财务部门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本部门所涉及的事业发展计划及项目支出预算并报财务部门。

第十九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当根据院内部门上报的预算申请,汇总编制医院的预算,其中项目支出预算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第二十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及早将院级预算草案提交医院批准下???。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医院预算下达后的一个月内,将所掌管经费的二次分配计划,经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部门预算的编制,按财政部、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预算执行

第二十二条预算执行由主管财务的院领导负责,医院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医院预算草案批准下达之前,医院财务部门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同期的预算支出数安排支出。预算批准后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二十四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第二十五条医院分配给各单位的切块经费指标,实行“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院内各基层单位应将各种渠道下达的预算切块经费统筹安排使用。对有特定用途的项目经费和专项经费,应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的管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申请使用院长预备费,必须按照《兰州大学第二医院院长预备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医院应建立严格高效的预算执行控制制度。财务部门应按要求定期向各级负责人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六章预算调整

第二十八条预算年度内,原则上不对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如遇不可预见开支,应首先从院长预备费中安排解决。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医院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各种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对预算的执行产生较大影响时,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对预算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九条每年的第四季度,医院在分析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可对年度预算作部分调整。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且贯彻收支平?的原则。

第三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上级部门增加专项资金拨款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的调整。在预算年度终了后,医院财务部门应将因预算调整和其他各种因素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情况,在调整预算文本中全面反映。

第七章预算监督

第三十一条院长办公会对院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十二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向院长办公会汇报一次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十三条医院审计部门对院级预算和所属各级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对医院预算实施民主监督。医院财务部门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汇报当年预算安排情况以及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第八章决算

第三十五条医院财务决算由财务部门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要求编制。编制决算的具体事项,由医院财务部门部署。

第三十六条编制决算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九章预算考核

第三十七条医院财务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医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2:医院财务工作制度

篇一:医院财务工作制度

一、财务部门工作制度

1、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8、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9、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10、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1、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投标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12、奖金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奖金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13、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新增)

为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1、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2、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由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3、医院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有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与程序,授权范围和内容应在授权书中明确,实行先下级,后上级逐级上报审批的制度。

4、院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5、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6、所有的借款必须在经济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报销,

7、严格现金管理,大于现金支付额度的支出,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

如因特殊原因使用现金时,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8、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9、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和第一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三、医疗收费制度(82-57)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准确掌握药价和各种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医疗保险、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进行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合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6、收费员收取的现金,每日下班前向财务部门完成缴结,不得超限存放备用金。

四、财产物资管理制度(82-58)

1、凡医院所需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和图书外),均由物资部门统一负责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物资部门负责管理的财产、物资,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采购、领发、保管,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保证物资安全,防止积压损坏、变质、被盗。有关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物资采购部门,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采购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由配送中心实行送货上门。属于交回物资要交旧领新。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物资部门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物资部门审核转院领导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五、票据管理制度(新增)

1、医院使用各种票据,须由财务部门派专人向有关部门购买,或由财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供票据种类、格式、数量等内容的印刷计划,经院领导批准,由相关科室印制。

2、财务部门指定专人保管票据,出纳不得兼保管或核销票据。

3、票据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收费票据的购买、发放、核销的日期、名称、起止号码、规格及数量等。票据领取人应对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字。

4、各种票据只限于规定的业务范围中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代开,不得伪造票据。

5、作废票据要求联式齐全,作废后应在票据上简单说明作废原因。

6、票据的核销。各种收据应以结账单的收据区间号码、存根及日报表为依据进行审核后核销。票据遗失、短少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并登记备案。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2-7)

1、凡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各种医疗仪器和专业设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均属于固定资产的范围,均应按规定计价原则计价,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管理。

2、医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的管理原则,单位设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清查盘点、报废、明细账核算、资料档案管理以及办理调拨、变价、报损、报废等工作。

3、购置大型设备要对设备的价格、性能、适用范围、预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论证。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出借、出租和调拨应有报告制度和审批手续。凡报损、报废的,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可销账,报废和转让的审批权限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5、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由管理部门、使用科室、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并实施。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七、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82-13)

1、收款员必须奉公守法,遵守财经纪律,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文明服务,礼貌待患,不和患者吵架。工作尽职尽责,熟练掌握各项检查、治疗的收费标准,准确划价,如发现少收、漏收按丢款处理。

2、审核人员应加强对各种收据、收入日报等的审核,防止错收。

3、退费手续要完备。退费患者必须持医院开的收据和交款单,并有医生在后面签字、盖章,经审核盖章后方可退费。对部分退费所剩金额,必须另行补开收据,并在原收据后面注明补开收据的号码。

4、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5、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

6、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天审核收费员的收费单据、收入日报表和患者退费手续。

八、住院处收费工作制度(82-14)

1、收费员必须按照规章制度对住院患者的费用进行核算和会结算。在对住院患者费用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收费准确。

2、为了加强住院收费管理工作,防止漏费、欠费、组织合理收入、提高经济效益,收费员每天将患者所发生的费用(药费、检查费等)记入患者账户,有漏费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和病房取得联系,堵塞漏洞。对长期住院病人应定期结账,费用大的患者要随时结账,并填发催费通知单,通知病房和家属催要欠费。

3、对所管理的病房,住院处有权要求医师或护士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和所有医疗费用的书写要严肃认真、字迹清楚、价格合理,并标明项目,经办医师签字或盖章。

4、退费手续要完备。退费患者必须持医院开的收据和交款单,并有医生在后面签字、盖章,经审核盖章后方可退费。对部分退费所剩金额,必须另行补开收据,并在原收据后面注明补开收据的号码。

5、每天要对所收款项进行日清日结,除必要的备用金外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

6、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现金和印章。

7、必须有专人负责每天审核收费员的收费单据、收入日报表和患者退费手续。加强对收费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的管理。

九、住院病人退费管理制度(新增)

住院病人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后,需要退费,应按下列规定及程序办理:

1、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票证齐全;

2、严格执行多岗位权责制,不得一人独立负责全程退费工作;

3、费用的减少,必须能在收费系统上操作后才能在收费窗口退费;

4、根据所退费用类别的不同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4.1涉及病房医嘱收费的退费,由主管病房的大夫和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共同签署退费说明、退费项目及退费金额,千元以上退费需由科室负责人签字;

4.2涉及检查、化验的退费:原始记账凭据上应有科室负责人签署退费意见及签名;

4.3金额大于千元以上的退费,同时还需由住院处主任签字同意;

4.4由审核人员对退费单据、原始收据进行审核后,在收费系统上进行退费操作后,将原始收据及账袋转交到窗口出纳,由窗口出纳进行款项退出并出具新的收费凭证。

5、未实行计算机收费系统的医院同样应按上述规定的程序运作。

十、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82-15)

1、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2、医院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整理,按程序编号订装成册、归档管理。

3、各种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鉴定、编制造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财务人员调离和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借阅财务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

6、对会计业务的重要核算资料要设专柜严密管理。其他会计档案管理事

项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十一、仪器设备、耗材采购制度(82-51)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和维修。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依据招标后中标结果定点采购。招标范围以外的商品,须经院领导批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2、根据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3、应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招标、商务洽谈等工作。

4、一般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物资材料等,根据院内工作需要和库存量制定月采购计划,进行定点采购。

5、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采购员和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每月汇同会计核对盘点一次。年底全面盘点一次,制表上报。

7、库房物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作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十二、物价工作管理制度(新增)

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它包括医疗服务价格的执行、管理和对新增医疗项目收费价格的申报。各医疗机构在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各科室不得已任何理由巧立项目、擅自分解、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医院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执行物价局、卫生局制定的有关物价政策、法规和物价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做到合法收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件精神,建立患者监督制度,对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公布监督投诉电话。

3、加强各科的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一固定”。即统一划价,统一收费,统一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病人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殊器械收费明细表:收费人员要相对固定。

4、控制药品销售增长,减轻群众负担。各科要采取切实措施,杜绝开大处方和各种不合理用药,坚决制止医生按处方提成药品销售收入的行为。逐步调整用药结构,提高国产、有效、低价药品的消费比重,以控制药品费用的过快上涨。

5、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收费管理。各科室合作使用医用设备时,要事先向医院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报送论证报告、合作协议和收费预测标准及进货价格等资料,未经预审的,不予报批收费标准;同时确认将要开展的医疗技术是否有医疗服务项目,若为新项目,科室应根据规定到相关部门申报新技术立项。

6、财务/物价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各类一次性医用品和器材”购货和使用、收费的管理规范与程序,凡非医院购进的医用品和器材,临床上原则不得收费。

7、财务/物价管理部门有权对各科医疗服务收费监督检查,对擅自制定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分解服务的内容重复收费、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涨价、巧立名目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及时向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8、对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服务质量好、一切收费都按规定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物价办公室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建议给予表扬。

十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新增)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精神,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

2、非营利性医院必须按照价格部门批准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营利性医院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办法,公示自主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

3、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4、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得住”为原则,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示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损坏的地方。

5、公示内容不能随意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变更。

6、盈利性医疗机构除执行政府定价服务项目之外的自主定价项目,应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采用比照、分解以及“打包”形式收费,提供收费明细清单。

篇3:世界无烟日医院倡议书

世界无烟日医院倡议书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是人类健康面临的最大的然而又是可以预防的危害因素。烟草中含有尼古丁、烟焦油等多种化学有毒物质,吸烟和吸二手烟是导致肺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冠心病、脑卒中等多种疾病发生和死亡的重要危险因素。吸烟还是引起火灾、危及生命的重大隐患。吸烟是继战争、饥饿和瘟疫之后,对人类生存的最大威胁!当今,烟草业为了利润无耻地利用“减害降焦”的骗人伎俩蒙蔽公众。生命与烟草的斗争愈加激烈。

  中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签署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我国应在20xx年1月9日起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达到无烟的标准。卫生部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全国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为了我们自己的健康,为了我们下一代的健康,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树立“远离烟害,人人有责”的观念,学习烟草危害知识,提高控烟防护意识,倡导健康文明行为。

  二、严格遵守禁止吸烟场所的规定,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三、积极参与开展“无烟医院”创建活动,营造无烟环境。

  四、敢于向二手烟说“不”,主动劝阻他人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患者及家属们,控烟是世界的潮流,是现代文明的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抵制烟草,拒绝烟草业对生命的威胁。

  你我不吸烟,争做文明人!

篇4:医院洗衣房感染控制制度

医院洗衣房感染控制制度

1.洗衣房的工作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其中包括送风、过滤、交换、排气及污染区的空调设备。

2.处理、存放污染和清洁的衣物必须明显分开;分类区和清洗区应视为污染区;烘干区和压烫区、折叠区、库房为清洁区。收集、清点污衣时应在制定地点进行,污染衣物分类应在单独房间进行。

3.洗衣中心工作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穿戴好工作衣帽、口罩及鞋,下班前应洗手、淋浴、更衣。进餐不得在工作区内,尽量避免在污染区和清洁区互相穿梭。非洗衣中心人员,未经许可不可进入工作区。

4.分类区的工作人员应穿戴隔离衣、口罩、帽子、手套。分类时避免抖动衣物、被单,应先将受排泄物污染的衣物、被单等分类出来。接触污染衣物的手应用肥皂洗3遍,再用流动水冲洗干净。

5.认真执行清洗规则,一般患者的衣物必须加温清洁,温度在70℃以上,持续时间30min以上。成人、儿童、婴儿、手术室、产房、传染病室的衣物应该分类、分批清洗。

6.被脓血污染、传染病患者的衣物、被单等应先由所在科室用干净被单包裹,并注明内有何物、数量,送环氧乙烷室消毒,也可先将衣物、被单浸泡在1000mg/L含氯消毒液60min后取出送洗衣中心。

7.传染病患者的棉被、被褥、枕芯、棉大衣等在病室做终末处理,如臭氧消毒、过氧乙酸熏蒸等初步处理后,再送环氧乙烷室消毒后方可应用。

8.收回的所有敷料应先放入洗衣机内冲洗3遍,然后再加入漂白粉、洗衣粉加温、清洗,温度在70℃以上,持续时间40min以上。

9.消毒清洗后的被服单独管理、发放。

10.洗衣房对使用过的污衣袋,随赃物消毒洗涤。污染或清洁推车在接衣后及送衣前均用清水或洗涤剂擦拭1次,接送传染病房、明显污染被服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或0.5%过氧乙酸擦拭。

11.洗衣房污染区上班时应开窗,保持良好通风,下班将污染地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拖地1次;清洁区上班时开窗通风1次,每日对门、窗、椅、地面用清水进行擦拭,下班时关门窗,地面清水拖1次。每周大扫除1次。

篇5:医院劳动纪律与工作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与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持正常工作秩序,经院务会领导制定,全院职工大会通过,本院劳动纪律的详细制度如下:

第一条考勤对象:医院全体员工;

第二条上班时间:(1)8:00-21:00,夏季时间如有调整,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各科室按每人每天8小时工作制;

(2)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按周排班,并将排班情况上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排班情况进行考勤,并把各科室排班情况报医务科及两位副院长;

第三条制定细节:

1.医院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若遇特殊情况当时忘记打卡时,应在当天或次日上报办公室调查核实后,由院办主任对具体人员进行补签到、签退;每忘记打卡一次而未办理补签到、签退手续的扣罚本人效益奖金10元,下午下班时忘记打卡又未办理补签到、签退手续的,按上班半天处理;严禁代打卡现象,如有发现代打卡者,每次扣罚代打卡人及打卡人效益奖金50元;以上情况月达四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2.上班时间内不得吃早餐、零食、干私活,如发生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每次扣罚效益奖金5元,当月累计三次,将警告一次,并追加扣罚50元;

3.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途脱岗(擅自离岗10钟以上视为脱岗),如发生上述情况按以下规定处理:

(1)每次迟到、早退5分钟内(含5分钟),扣效益奖金5元/次;5-30分钟内每次扣效益奖金10元/次,30分钟以上者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2)中途脱岗一次扣效益奖金30元;

(3)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0分钟以上、中途脱岗三次以上,按自动辞职处理;

(4)月内出现迟到、早退者,不能参加医院举办的本月个人优秀评选活动;

4.员工在上班时间如需外出办事的,须向部门主管临时请假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每次扣罚效益奖金2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各科室人员不得私自调班休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班的,必须书面申请,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请医务科长或经营部主任批准后方可调休,如发现违规调休者,每次扣效益奖金20元;

6.各科室排班:自2011年元月1日起,员工每星期上班时间为6.5天,休息半天,一个月规定的2天休息日必须在当月休完,按各自部门工作需要排班轮休,不提倡连休,不得跨月积休;

7.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天及以上,扣基本工资的300%/天,追加本月50%效益奖金,每月旷工达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8.员工请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凡请事假者,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请假条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未设负责人的由上级主管签字同意)后,上报医务科主任批准,原则上不得电话请假或延假(特殊情况除外),更不允许请霸王假,否则按离职处理;

请假审批流程:1)请假半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长、主任)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2)请假1-3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长、主任)签字,由医务科审核,报副院长批准,办公室备案;

3)请假3-7天之内的,由医务科审核,报院长批准,办公室备案;医生因工作性质不同,原则上不按医院的正常休假制度执行,如因个人原因需要休假的,必须提前2天,直接找(经营)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带薪调假时间不能超过本人工作期间的假期,休假期间将按经营工作需要,不分配病号;

4)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安排好工作,不能因请假人离岗而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当医院无人顶班时,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休假;

09、如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上班时间吵架、打架斗殴或与病人争吵的,一旦发现,按情节轻

重扣罚当月部分或全部效益奖金,并作书面检查全院通报批评,对给医院及病人造成损失

的,当事人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9.医院实行“行政巡查制度”,由医院领导组织办公室、医务科及各科室负责人对全院职工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所有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无理取闹,医院有权按辞退处理;

10.办公室根据每周各科室排班、考勤、行政督查情况,对违纪情况统计上报行政院长,并在院周会通报;

11.医院有权要求所有员工按医院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岗位调整后,工资待遇按该岗位的规定执行,与原岗位无关,临时调整协助工作的按临时处理;

12.员工的个人待遇属医院的高度机密,任何人不得私下打听别人的工资待遇,也不得相互交谈,否则,一经发现,无条件开除,并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和奖金;

13.从院长到保洁员,不论外地、本地,不管什么原因,请假(事、病、公休假等)离开医院超过医院规定的节假日天数后,超假时间内没有基本工资及其他奖金(经济转给其他在岗人员);

14.医疗行业属服务性行业,医院管理人员、办公室、经营部、企划部、后勤人员等不管何时都不存在加班,原则上医院临床医生、医学专用师、医技、护士在正常上班时因为种种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延长在一个小时之内的情况下,一律没有加班费,(下班后,新来的病人,个别无法正常休班的人员例外)具体加班、法定节假日、春节加班详见医院加班的有关规定;

15.任何人不得在医院内散布公司和医院的所谓“小道消息”,一经查实,扣当事人一个月以上的奖金,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全院大会通报,扣三个月奖金,屡教不改者给予解聘;

第四条福利细节:

01.假日的规定:

医院正常上班,每周休息半天,遇上法定节假日以此类推;婚假3天,产假按医院规定、丧假3天;

02.带薪休假规定:

在本院工作满一年以上十年之内者,年休假为5天,满十年以上二十年之内者为10天,二十年以上为15天,年休假一律不跨年度积累;当年请事假在院工作十年以内者假期超过15天,十年以上超过20天,不享受带薪休假;在院连续工作十年内的员工,每年事假在20天之内,十年以上员工,在25天以上,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或解聘;员工每年要做好事假计划,不要在年初或上半年把事假休完,以免有事休不了,给双方造成不便和被动;

03.员工住宿免费规定:

外地人员进入医院工作的员工,由医院免费提供住宿,包括每人限定数量的水电费;员工日常用品由自己解决,但任何人住宿必须由医院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一切费用由自己负责;

04.员工就餐免费规定:

医院负责为所有员工提供伙食,但早餐、晚餐原则上供住在医院的员工及值夜班、加班人员,对外地员工来医院探亲的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儿女)需要就餐时,必须经后勤主任批准,报经经营副院长审核后,方可到食堂就餐,时间不超过7天,严禁员工带朋友到食堂就餐;

若带家属来就餐的员工,如果夫妻两人只有一人在医院上班,另一个没有上班需要在医院就餐,每月须缴纳300元伙食费;

05.医院员工就医优惠规定细节:

1)在职员工就医优惠

①免挂号费、免床位费,手术费(除限价手术外)、检验费、输液费优惠50%;

②治疗费、B超检查费、心电图费优惠60%;

③药品优惠10%;

2)在职员工直系家属就医优惠

①免挂号费、免床位费,手术费(除限价手术外)、检验费、输液费优惠40%;

②治疗费、B超检查费、心电图费优惠50%;

③药品优惠8%;

注:直系家属指员工对象、孩子和双方父母。

3)在职员工亲戚朋友就医优惠

①免挂号费、床位费优惠50%、药品优惠6%;

②手术费(除限价手术外)检验费、输液费、治疗费、B超检查费、心电图费优惠30%;

4)院长或院级领导的朋友就医优惠

①由院级领导带来的朋友到本院就医,由当事人把病号带到收费处,自己付款,一律不得免费;

②其家属按在职员工就医政策优惠;

备注:①有涉及优惠的,都必须经过经营副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优免;

②未经签字批准私下执行的、未付款而私下治疗,执行方及就医人员各按原价金额的三倍

罚款,在执行方的当月工资中扣回。

③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与此类同的制度同时废止。

附注:1、本制度发放各科室负责人,不得复印和外传;负责人要组织本科人员学习,会后每人要签名确认;

2、全院职工必须认真熟记医院的劳动纪律,阅读本规定后,不明事宜随时与院办联系、沟通,院办到各科室,把签名后的材料复印一份,交院办公室备案。

3、医院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员工请假的登记工作,每月把记录统计后,报院办存档;作为年终员工统计、考核的重要依据;

4、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协和医院院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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