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医生职责与守则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实习医生职责与守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8

实习医生职责与守则

一、实习医生职责

第一条学生到达实习岗位后,称为实习医生。实习医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参加门诊、急诊、病房、夜班及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第二条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时,应在上级医师的领导下,护士长的指导下随时掌握所管理病人的病情、情绪、饮食、医嘱执行情况。发现特殊情况,应立即进行诊视,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处理。

第三条实习医生接到新病人入院通知后,应立即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认真检查,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内写好完整病史。在检查病人时,态度要认真严肃,男实习医生作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第四条对危重病人的记录应迅速及时完成,并必须随时将病情变化、处理、检查结果及上级医师意见,记入病程日志。抢救记录是极为重要的病史资料,必须做到及时、正确、完整、详细。各项记录都必须有明确的时间记载,字迹必须清楚,不准涂改。

第五条病人转科、转院(包括转出、转入)时,应及时写好转科、转院记录或病史小结。病人出院或死亡后,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及时完成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

第六条实习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书写化验、X线等检查通知单及一般医嘱处方等,各种检查报告要及时按规定贴在病史卡上。

第七条在主任或上级医师查房时,实习医生站在病员左侧,详细报告所管理病员检查结果,诊疗意见,并详细记录主任或上级医师查房时医嘱,以便执行。

第八条所管理的病人在请其他科会诊时,应陪同会诊医师诊视,并记录会诊意见。

第九条实习医生在完成医疗工作的同时,应兼学护理,主动协助护士做好所管理病床的护理工作。

第十条实习医生离开病房,应将自己所管理的病人情况,向值班医师交代清楚。在一个病区实习结束时,应写好交班录。在开始新的病区实习时,应写好接班录。

二、实习医生守则

第一条实习医生必须服从实习医院党政领导。遵守实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业务上直接对上级医师负责。

第二条实习医生在门诊实习时,应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门诊结束后,做好诊室清洁工作。在病房实习时,应提前半小时进入病房。在班时不得擅自离开职守,如因需要离开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并向值班护士告知去向。

第三条实习医生在病房实习期间,值夜班的一般应于第二天查房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休息。星期天或假日不值班者,也应于上午查房完毕后方可离去休息。

第四条参加节假日值班时,原则上可按所在医院住院医生休息规定处理。但补休天数不得超过三天。

第五条实习医生所写的各项记录、医嘱、处方、检查单、病假单等都必须经过上级医师签名后,才能生效执行。

第六条实习医生在医疗上如有疑问时,应随时报告上级医师,不能粗枝大叶,擅自处理。在医疗上如有意见与上级医师不一致时,应服从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

第七条实习医师必须遵守下列考勤制度:

(一)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不放暑、寒假

(二)实习医生因病请假者,应持有规定的医疗单位的疾病证明单,并及时报告实习所在科室。

(三)实习医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的须说明理由,或附必要的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院。事假一天的由带教医师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班级辅导员与带教医师及时联系共同批准,有一方不同意的就不准离院;三天以上的应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凡事假一天以上的(不包括一天),都须持有书面请假单。而利用其它方式请假的一律无效,作旷课论。

(四)一学年中旷课累计3天或3天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如在同一实习科目内,旷课达3天或3天以上者,除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该科室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并在毕业实习结束后,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给予补实习。

(五)一学年中旷课累计达10天或10天以上者,令其退学。

(六)实习生因病、事假累计达该实习科目时间的1/4者,不给予成绩,待毕业实习结束后补实习。

(七)实习生未经带教医师同意而迟到、早退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迟到、早退的实际次数,每次扣1分(从平时实习成绩中扣除)。

第八条实习医生除规定或临时通知返校外,应参加实习科室的学习、病例讨论会和必要的活动。

第九条实习医生应十分爱护医院的一切设备,如损坏医疗器械、药物及其他财物时,应按实习医院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条实习医生应有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爱护病人,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严禁为了个人实习而有损害病人健康的言行。

篇2:幼师实习生注意事项

幼师实习生注意事项

实习期间,实习生既是学生,又是教师。教育实习是师范生的一门必修课,按照中等师范学校课程计划要求,师范生的实习成绩必须在良好以上,否则不准予毕业。因此,大家要认真做好这次实习工作,为保证每位同学都能取得优异成绩,必须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实习纪律与要求

1、珍惜实习机会,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2、认真学习教育实习计划,明确目的,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育教学实习工作的各项任务。

3、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写好教案,反复进行试讲,积极参加评议,虚心听取意见。

4、服从领导,自觉遵守实习工作的一切规定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习期间一般不请假,如有疾病或其它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应先由指导教师批准,再报请实习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不参加实习活动,同时上报我校教务科,在教务科备案。

6、实习期间无故缺勤一天者,实习成绩降一等,病假、事假累计五天者,实习成绩酌情降等。病假、事假累计十天者,无故缺勤一天以上者,实习成绩均以不及格论处。因违反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在评定成绩中争等级、闹事者,当视其情节,给予成绩降等,直至取消实习成绩的处分。

7、尊重指导教师,虚心接受他们的指导。按规定日期和手续,把教案及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送交指导教师审批。

8、严格按照事先安排的课程表上课,不得漏课,不得私自调课、代课。否则一经发现,按旷课两节处理,并降低实习成绩。

9、实习生在上课或听课时不得随便出入教室;上课时间或课间不得做影响教学的活动。如打篮球、乒乓球、打扑克等。

10、要以人民教师应有的风范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衣帽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礼貌,以身作则,作小朋友的表率。注意保持师范生形象,与实习学校搞好关系,不允许有任何损坏新乡幼师声誉的言行。

11、对实习学校的教职工要有礼貌,如有意见和建议,必须通过我校领导或指导教师有组织地提出,不得随意议论。

12、注意搞好实习办公室的卫生,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不得乱涂乱画。

13、实习期间要关心、爱护、尊重小朋友,严格要求小朋友。对小朋友批评教育要注意分寸,不得伤害小朋友。实习生不但要注意个人安全,还必须重视小朋友的安全,不得组织小朋友到校外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14、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爱护公物,节约实习用品,爱护教科书、教学参考书、教具和学生作业本等。凡是借用的书籍、仪器、教具均应妥善保管,按期归还,如有损坏,应负责赔偿。

15、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要加强团结,业务上互相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在小朋友面前彼此应以“××老师”称呼。

16、利用课余时间,可以帮助实习学校做些有益的工作。如,办黑板报、墙报、组织有益的文体活动等。

17、熟悉实习介绍信和实习成绩评定表的填写方法,明确实习各个阶段的任务。

18、在实习期间,保证良好实习秩序、实习质量和人身安全。

19、实习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或问题,请及时与学校电话联系。

20、凡违犯上述各项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批评教育,并将成绩降等、停止实习、直至纪律处分。

二。实习成绩的评定

1、实习成绩等级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请认真填写,教务科将参考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及实习单位的评定意见科学合理的评定。

2、实习成绩评定表一式2份,并附语言、数学、艺术、社会、健康、科学、游戏、主题班会等教案各5篇,听课记录5篇,实习幼儿园的每周活动计划表(课表)一份(不低于10周)。

3、实习评定表及附属作业于2013年12月31日前以班为单位交教务科。(请按学号顺序排列,过期不予评定)

4、不交实习评定表及附属作业者,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新乡幼师教务科

二○一三年六月

篇3: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

忻州师范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规定

组织本专科大学生分期分批到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进行为期半年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主动为地方基础教育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重要途径,是我院落实办学指导思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

我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自1997年9月实施以来,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实践证明,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提升了学生服务基础教育的思想素质和教师技能,创新了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了一大批扎根山老贫困地区农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形成了我院鲜明的办学特色。同时,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促进了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发展,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受到国家领导人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的充分肯定,也得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学校、干部群众的好评。

为进一步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根据2009年12月4日党委扩大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管理,巩固成果,扎实推进”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和地方有关文件、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重大意义,齐心协力抓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社会能力和综合办学水平。

通过扎实组织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使学生深入了解国情、省情、县情、乡情、村情,增进对贫困农村和农村教育的感情,巩固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思想,在实践岗位锻炼中增强新时期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

通过扎实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强化全程实践教育教学,使学生在完整的一个教学周期的岗位实践中,不断锻炼提高教师技能和实践能力,成为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荣辱观,掌握中小学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文化素质和教师技能,愿意到基层献身党和人民的基础教育事业的合格教师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建设人才。

通过扎实开展主动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扶贫支教,切实帮助解决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师资数量短缺、结构不合理、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较低等问题,提高薄弱地区农村教育水平,促进地方基础教育均?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领导,保证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顺利进行,取得预期的成效,学院成立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成员为:

组长:王秋生李思殿

常务副组长:白宝林杨巨才

副组长:任绍芳刘培荣王志连冯天仓郭丕斌韩泽春

张美富韩昱东肖利民

成员:各教学系(部)主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各职能处室党政负责人

附属中学校长、党总支书记

院学生会主席

领导???下设办公室,设在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

主任:张文玉

副主任:武富荣武大力

领导组全面组织领导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负责进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组织落实具体措施,研究处理重大问题,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质量。

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完成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日常工作,协调、组织、督促、检查全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各教学系成立本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和系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吸收相关干部、教师和学生干部参加,负责本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各教学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调整情况,及时报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时间地点

师生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地点为与我院签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协议的各县(市、区)的贫困农村中小学。

学院选派的带队队长在各县(市、区)贫困农村中小学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指导教师在各县(市、区)贫困农村中小学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学生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时间为一学期。专科生专升本后在我院就读的,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完成相应的学业任务。

学生到贫困农村中小学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起止时间与当地学校开学放假时间同步。

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职责分工

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是一项涉及校内外各级各部门的系统工程。院党委与地方党委政府协调进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总体部署,院行政具体实施协议书签订等落实工作。院、系两级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和全院各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切实强化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保证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安全有序地实施,取得预期的良好成效。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

1、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文件制度起草工作。

2、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对外联系、计划安排、组织管理、督促检查工作。

3、负责协调各县(市、区)落实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科专业需求计划,每学期期中完成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指导教师和学生分配工作。

4、负责协同和组织有关部门及带队队长等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制定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安全工作预案,与各县(市、区)带队队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组织、检查、落实到位。

5、负责牵头制定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综合考评方案,协同和组织有关部门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学生及各教学系、各职能处室进行考核、奖惩、成绩评定等管理工作。

6、负责及时了解和汇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情况,向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汇报,提出加强和改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及考评、奖惩等合理化建议。

7、负责协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和各系做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等工作。

8、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专题网站建设、数据库更新、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9、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系及有关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和带队队长、指导教师的交接工作。

10、负责完成与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

1、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文件资料印发、归档工作。

2、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总务处等有关部门做好接送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车辆安排调度工作。

3、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做好与上级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扶贫顶岗实习中小学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4、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做好上级、地方、兄弟院校和学院调研、考察、检查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会务安排、接待等工作。

5、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做好优秀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表彰奖励工作。

6、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三)组织部(人事处)

1、负责选派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和各系对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做好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2、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临时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做好在各县(市、区)和地方中小学的临时党总支(党支部)建设、党员和干部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做好优秀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优先发展入党工作。

4、负责组织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中的党员和党建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专题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单位,把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思想、工作等表现作为综合考核各教学系党政工作和学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集体等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制定落实考评方案。

6、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四)宣传部(院报编辑部)

1、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校内外宣传报道工作,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照相及资料归档工作。

2、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果展览等展示工作。

3、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五)团委

1、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中的团员青年做好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

2、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临时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做好在各县(市、区)和地方中小学的临时团总支(团支部)建设、团员和青年的管理等相关工作。

3、负责做好优秀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优先发展入团工作。

4、负责组织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中的团员和团建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专题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与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和各系协同做好课外实践教学方案制定、落实、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六)教务处

1、负责牵头组织做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等有关工作,负责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各系和有关部门落实全程实践教学,适时调整实施教学计划,统筹安排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各类考试、学分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岗前培训方案,组织开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培训、考核、验收工作,教师技能培训、考核、发放《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岗前培训合格证》安排在每学期期中进行,对各系考核、发证工作进行不少于下学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数30%的验收检查。放假前至少1个月完成审核发放《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岗前培训合格证》工作。假期开始后组织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进行不少于1周的师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等集中培训。

3、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培训专题讲座报告、教师技能大赛等活动。

4、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动员大会、每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与下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交接等工作。

5、负责协同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和各系协同做好课外实践教学方案制定、落实、检查、考核工作。

6、负责协同组织部(人事处)、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单位做好对各教学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特别是教学、岗前培训等进行综合考评的工作。

7、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七)科研处(学报编辑部)

1、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等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理论研讨、经验交流等相关学术活动工作。

2、负责做好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成果刊载推荐、科研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

3、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八)学生工作部(处)

1、负责牵头组织做好新生入学后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专题教育和日常思想教育,对各系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教育活动进行检查。

2、负责牵头组织做好各系课外实践教学方案制定、落实、检查、考核、奖惩工作。

3、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和各系,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学籍管理等工作。

4、负责协同总务处等有关部门和各系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住宿安排调整等相关工作。

5、负责协同组织部(人事处)、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等单位做好对各教学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特别是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进行综合考评的工作。

6、负责协同计财处、各教学系做好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到岗前完成应缴纳学杂费的收缴工作。

7、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九)计财处

1、负责按照党委确定的经费预算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并牵头组织落实。

2、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补助发放等相关工作。

3、负责协同各教学系、学生工作部(处)在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到岗前完成应缴纳学杂费的收缴工作。

4、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总务处

1、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假期留校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及返校后的饮食等生活安排和落实工作。

2、负责协同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和各系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住宿安排调整等相关工作。

3、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调研等车辆的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

4、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一)图书馆

1、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服务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相关图书资料购置、借阅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二)信息网络中心

1、负责协同宣传部、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做好校园网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专题网站建设工作,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数据库的技术维护和保障工作。

2、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三)电教中心

1、负责协同宣传部、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摄像及资料归档工作。

2、负责协同教务处、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宣传部、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培训、报告、座谈、调研、考察等的摄录像等相关技术维护和保障工作。

3、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四)武装保卫处(部)

1、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和各系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五)各教学系

1、负责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成立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系领导专门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同时制定本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教育、管理、培训、考核以及选派和培训指导教师、调研研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等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结合专业实际完善本系全程实践教学方案。对新生从入学到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前不间断、有计划、多形式地强化师德师能教育、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专项教育,扎实做好学生的岗前培训工作,按岗前培训考核情况对学生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确定结果,协同配合教务处做好发放《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岗前培训合格证》工作。

2、负责在本系本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进点前的上一学期中期,组织完成该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岗前考核、发放合格证等工作。对不合格学生继续强化培训,直至考核合格。对极个别经过多次培训仍不合格的学生,安排参加下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派出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

3、负责本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安排分配,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因身体原因不宜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不派出进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对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做好教育和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本系派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队长、指导教师的规划,选派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任教师、教学法教师,组织进行思想教育,统筹合理安排其他工作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保证派出的指导教师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协同配合学院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5、负责对本系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加强与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联系,关心学生的教学等工作和生活情况,组织进行切实有效的指导,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6、负责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等部门的安排,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程实践教学方案,组织师生做好基础教育教学案例研究工作。

7、负责对本系学生撰写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总结、基础教育案例等相关材料进行严格认真的指导和审核,报送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8、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本系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离校前的欢送、返校时的迎接工作,做好本系每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及带队队长、指导教师的交接工作。

9、负责协同计财处、学生工作部(处)做好本系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到岗前完成应缴纳学杂费的收缴工作。

10、负责协同学生工作部(处)、总务处等有关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住宿安排调整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六)陶行知研究所、基础教育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

1、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各教学系(部)、附属中学等单位做好陶行知教育思想、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理论研究、经验总结工作,做好本专科教育教学和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七)附属中学

1、负责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基地建设工作,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部门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接收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安排工作。

2、负责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晋教人[2006]24号)等文件要求在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点选择若干农村学校结对子安排教师支教,进行对口扶持,切实做好帮扶工作。

3、负责协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教务处、科研处、各教学系(部)、陶行知研究所、基础教育研究所、教育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理论研究、经验总结及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负责完成学院安排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

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协同配合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等单位,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有关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其他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促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

五、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职责要求

(一)教职工

1、各级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作为全局性、长期性重大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己所肩负的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职责和义务,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组织交付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任务,从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指导检查、落实责任奖惩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不断提升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质量。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讲党性、作表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服从安排,积极投身并扎实组织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实好所承担的牵头与配合任务,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带头骨干作用,为其他教职工和学生作好表率,为全面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做出应有的贡献。

2、学院按照每50名左右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安排1名指导教师、200名以下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安排1名带队队长、200名以上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安排1名带队队长(必要时可安排1名副队长)的原则,根据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需要和校内工作实际,选拔责任心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处科级干部和中青年优秀教师,担任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带队队长、副队长和指导教师。带队队长对本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队的工作全面负责。原则上,带队队长和副队长由处科级干部担任,带队队长、副队长和指导教师均不再安排其校内的日常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集中精力搞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

3、带队队长、副队长带队进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指导教师在各县(市、区)中小学进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指导的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带队队长、副队长、指导教师按学院安排更换时,要按规定做好全面交接工作,确保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圆满衔接,顺利交接,扎实有序地开展。新任队长要积极参与并协助原任队长完成学期末学生返校、总结、交接等相关工作,做好下学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各项准备,特别是做好本学期与下学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和指导教师的交接、培训等相关工作。原任队长要积极协助新任队长完成其接任后第一学期学生进点到岗等相关工作,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帮助新任队长尽快熟悉并组织开展工作。

4、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从离校到返校期间的思想品德、教学实践、工作纪律、安全健康等各个方面全面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前,要向各系和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等部门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情况、学习情况、身体状况、兴趣特长、性格倾向、参加党团活动情况等,并扎扎实实教育、引导、动员工作,督促学生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做好各方面的准备。要关怀学生,严格管理,热情服务,使学生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期间认真服从安排,严格遵守纪律,扎实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在服务贫困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和地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真正在思想政治素质、教师技能和实践能力等各方面切实得到锻炼提高。

5、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期间要严格遵纪守法,服从学院安排,尊重当地干部群众和师生,时时事事处处维护学院良好形象和学生合法权益,积极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沟通协调,建立良好工作关系,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顺利推进创造条件。要协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加强对所聘任的指导教师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全方位做好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教学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6、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在自觉接受学院管理的同时,要服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的安排,到达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校后,由带队队长负责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充分协商,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教学和生活,建立完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期间的具体教育、管理等制度,提出并组织落实安全等措施和纪律等要求,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加强全过程的教育和管理。对违反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纪律规定的要严肃批评,对屡犯不改、影响恶劣的,由带队队长负责停止其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送学院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严肃处理,教职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学生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以不合格计。

7、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师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临时党总支、团总支,带队队长任党总支书记,副队长和指导教师任团总支书记,负责在学院组织部、团委、扶贫实习支教处的指导下,协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以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中小学为单位,组建临时党支部、团支部或党小组、团小组,组织指导教师和所在学校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党员、团员和青年,按规定积极开展党团组织生活。

8、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要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到岗后1个月内,深入全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中小学巡回安排、指导、检查工作至少1次。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中,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坚守一线工作岗位,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带队队长在全面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队的管理及与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当地中小学的协调配合等工作,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教学指导工作,在学生到岗1个月内对所负责的每个学生至少听评课1-2次,经常深入课堂进行听评课指导,写出课堂教学、班级活动组织等指导工作的详尽记录,并指导学生认真填写《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手册》,帮助学生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提高班级管理能力。要认真采集每个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班级活动和课堂教学录像、任课情况等教育教学工作数据资料,及时报送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期间和结束返校1年内,须在学院学报及以上层次的公开刊物至少发表1篇研究基础教育教学的论文。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结束后一周内,每个师生都要认真撰写1份工作总结,与指导记录、《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手册》一并报送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要经常深入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宿舍检查落实安全等措施,关心和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9、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要在完成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任务的同时,广泛宣传和学习陶行知教育思想,强化服务贫困地区农村教育的思想,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农村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学陶、师陶、研陶活动,将“教学做合一”的理念落到实处,为改变山老贫困地区基础教育面貌做出贡献。要积极投身当地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认真参加教学研究等集体活动,适当举办教育教学讲座、教学示范课,带领指导学生认真研究中小学教育教学,收集整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资料,撰写基础教育研究案例。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结束返校后,每个师生都要至少撰写1篇基础教育研究案例,报送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

10、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要指导和组织学生在扎扎实实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任务的同时,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时间,在校内外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当地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文明向上的良好社会风貌。同时要利用在校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因地制宜进行法律咨询、家电维修、计算机培训等科技文化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促进当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此项工作的协调、组织、管理和考核由带队队长负责协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中小学进行。

11、带队队长是赴各县(市、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队的安全工作总负责人。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要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时刻把学生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组织开展好交通、饮食、住宿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按规定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队安全工作总预案和学生在当地中小学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安全工作预案,积极协调配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中小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要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对交通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游泳溺水等恶性事件严加防范,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高度重视学生往返学院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校之间的租用车辆等安全工作,由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负责,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等单位协同配合,与有国家正式批准的营运资质的正规运输公司联系并签订安全协议,租用其司机技术水平高、车况良好的车辆,用于接送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到岗和返校。

12、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结束时,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要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总结,协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中小学,及时做好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考核评定工作。要对每个学生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表现作出实事求事的鉴定,客观公正地评定其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每个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队评选出10%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标兵和30%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学生,书面报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学院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返校后的学期初对最终评定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标兵和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按照有关评价体系,根据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表现,对各系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管理等工作作出相应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13、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期间,要自觉遵守学院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当地中小学的制度和纪律,同时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纪律教育和管理工作。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因工作需要离岗返校的,每月可集中休息1次,累计不超过5天,超过者按当月超过天数扣除其相应待遇。离岗返校前,须经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批准,安排好临时代管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做好移接交工作,妥善安排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的工作和生活。凡未经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批准而随意离岗的带队队长、副队长,一律视为旷工,除给予其严肃的组织纪律处理外,同时扣除其一个月的综合津贴补助平均数。凡未经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批准而随意离岗的指导教师,一律视为旷工,除给予其严肃的组织纪律处理外,同时扣除其一个月的综合津贴补助平均数,并扣除带队队长、副队长一天的综合津贴补助平均数。

14、带队队长、指导教师按照学院安排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从工作开始至结束期间,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在每月出勤不少于25天的前提下,校内原满工作量工作津贴、课时津贴照发。双肩挑人员根据其本职岗位只计算满工作量工作津贴或课时津贴,不重复计发。带队队长由学院按规定统一配备工作手机或手机每月充150元话费,另每月通讯补助120元,交通补助每年1.8万元,下乡补助每天20元,听课补助每节课5元,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津贴按所带学生人数分等计发:50人以下(含50人)每天1元,51人至100人每天2元,101人至200人每天3元,201人至300人每天4元。指导教师交通补助每月450元,通讯补助每月100元,下乡补助每天20元,听课补助每节课5元。带队队长、指导教师比照扶贫下乡人员冬季服装补助办法,每年发给每人冬季服装补助380元。带队队长负责对指导教师作好出勤记录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天数,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中小学领导评价,所在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反映,所带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反映(包括教育、管理、听课、指导、安全、健康等),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效果等。发放各类补助时,由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15、原则上,学院、附中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1年以上。对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全脱产支教的,可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支教。对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中表现和成绩突出,各方面起表率作用的教职工,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在选拔任用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模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对不服从学院安排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者,视同不接受工作任务和教学任务。对表现和影响差,学生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反映强烈的教职工,按照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及时严肃处理,在选拔任用干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评模等工作中一票否决。未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1年的教师,其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推迟1年。不服从安排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暂停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学院安排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者,职称聘评时优先考虑。

(二)学生

1、全院学生都有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学业任务,要充分认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所肩负的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并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任务。特别是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要高度重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带头骨干作用,自觉服从学院统一安排,积极投身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所在系班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工作,为其他同学作好表率,为全面推进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做出应有的贡献。

2、根据学院工作需要,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负责安排少量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留校帮助工作。留校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在校内有关部门帮助工作,不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标兵和优秀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评选。因各县(市、区)中小学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需要抽调到岗的,由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负责安排,学生须积极服从安排到岗工作。学生党员和院、系、班学生干部均安排到各县(市、区)中小学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原则上不安排留校帮助工作。因病不能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者,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向所在系、学生工作部(处)、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履行正常请假手续,经学院批准后可不派到各县(市、区)中小学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除学院安排留校帮助工作和本人确因病不能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都要按照学院统一安排积极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因病经学院批准未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者,在校期间待身体状况不影响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时,须及时报请学院安排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

3、不按学院规定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视同不按要求完成学业任务,不得发展入党,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以零分计,并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和经济处罚。其中已发展为党团员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因病办理请假审批手续未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以零分计。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随下届学生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成绩根据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表现重新评定。

4、本科生安排在第五或第六学期,专科生安排在第四或第五学期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到岗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前,须修完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规定课程,成绩达到合格以上,并在校内试讲取得《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岗前培训合格证》,方可派出到各县(市、区)进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院在每学期中期对下学期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进行培训和试讲的考核工作。考核成绩合格者,发放加盖学院公章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岗前培训合格证》。领到合格证书者,方可参加下学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考核不合格未领到合格证者,由各系组织继续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直至成绩合格领到《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岗前培训合格证》。在学院分配赴各县(市、区)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前,如仍未领到合格证,须参加下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岗前培训和考核,领到合格证后随下批学生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

5、学生到各县(市、区)农村中小学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的起止时间,按照学院安排和当地中小学开学放假时间执行。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期间,学生要自觉服从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中小学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所在学校的校纪校规。如因病因事确需请假时,须经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和所在学校书面批准。请假1天以内的由指导教师和学校校长共同批准,请假1-3天的由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和学校校长共同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由带队队长负责报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批准。经批准离岗前,要认真做好移接交工作。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期间,病假累计超过4周或事假累计超过1周者,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以不合格计,除继续在岗完成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任务外,随下批学生再次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直至成绩合格。请病假者需持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不得以参加自学考试、四六级英语考试、专业英语过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各类考试及毕业照像、缴纳欠费等名义请假离岗。因个人原因等特殊情况需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期间缴纳应缴欠费的,由所在系与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联系,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通过带队队长将学生所应缴纳的欠费统一汇入计财处收费帐户。对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随意离岗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6、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要按照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在中小学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扎实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按要求开展课堂教学、课外文化活动、班级管理等各环节的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在实践锻炼和奉献的同时虚心学习,在思想政治素质、教师技能和实践能力等各方面得到锻炼提高。每个学生均须完成一个完整的教学周期的教育教学任务,进行一次完整的教学实践锻炼,备课要认真,教案要齐备,讲课要标准、规范,辅导要及时,批改作业要详细,班级管理要有成效,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组织、班级管理等教师基本技能和其他实践能力,真正通过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经受良好的岗位实践锻炼,达到有效提升综合素质的目的。

7、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离校到岗前,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协同组织部、团委负责为学生办理临时党、团组织关系,由带队队长负责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在中小学协调配合做好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临时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队要按规定成立临时党总支、团总支,各中小学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师生要按规定成立党支部、党小组或团支部、团小组,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开展组织生活和主题积极、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中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教育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8、学生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中,要在教学上精益求精,生活上艰苦朴素,作风上谦虚谨慎,纪律上严格要求,做到言行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庄重,服式与发型符合教师规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师生和干部群众,积极服从安排,自觉接受管理,认真倾听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讲究卫生,注意安全,时时事事处处维护学院的良好形象,树立文明大学生的良好形象,珍惜和维护学院与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的良好关系。

9、学生在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全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补课等任何理由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或向所在学校要求补助,不得私自接受学生和学生家长宴请或赠礼。未经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在中小学批准而擅自离岗、私自组织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以及因个人原因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一律责任自负。对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者,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要协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在中小学,进行严肃批评、深入教育和及时处理。情节和后果严重的,报学院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及时中止其扶贫顶岗实习支教,返校接受学院处理,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以不合格计,随下批学生重新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违规违纪的学生党员、团员和学生干部,加重一级处分。

10、学生在各县(市、区)中小学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期间的住宿和就餐等生活安排,由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协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在中小学负责。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生活补助,由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计财处、学生工作部(处)和各系协同负责,按学院与各县(市、区)政府所签协议发放,在学生离校前或到岗后由带队队长负责协同各县(市、区)领取发放。

11、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结束时,带队队长、指导教师负责教育、督促学生办理完毕离校的各种手续,同时学生需向带队队长、指导教师提交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总结、《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手册》、基础教育研究案例,由带队队长统一报送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要按照学院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在中小学的要求,认真做好与下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各项移接交工作,积极完成学院和所在系组织的具体交接工作任务,确保每批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顺利有序、扎实高效地进行。

12、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结束时,扶贫实习支教管理处负责组织,带队队长、指导教师协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在中小学,对每个学生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工作进行严格认真的综合考评。完成规定的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的学生,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评定为合格,按16学分计入学生本人学业成绩。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当学期学业成绩计为不合格,相应的学分不予核定,随下批学生继续参加扶贫顶岗实习支教,直至成绩合格。毕业前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成绩仍不合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评为扶贫顶岗实习支教标兵或扶贫顶岗实习支教优秀学生者,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并载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在入党、评优、奖助学金评定、就业推荐等工作中优先考虑。

六、其他

1、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学院此前印发的扶贫顶岗实习支教其他制度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停止执行。

篇4:护理专业实习大纲

护理专业实习大纲

护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在必须达到的智能、技能和态度目标中,理论授课和临床医学实习同等重要,即毕业实习是护理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护生从学生到护士的过渡,是理论和实践结合从学校走向社会的重要阶段。

一、实习目标经过实习,学生应能达到以下目标:1、树立现代护理观和整体护理观念,热爱护理学专,具有奉献和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养成严谨、认真、仔细、诚实、勤劳的工作作风,培养关爱之心、文明礼貌的态度和行为、端庄大方的仪表与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2、有较强的评判性思维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交流的能力,与他人合作的能力。3、具有较强的临床护理能力,掌握临床各科急、慢性疾病和危重病人的护理、常用的

基础与专科护理技术,并能运用护理程序为服务对象提供整体护理,满足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和精神等方面的需求。4.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掌握一定的教与学原则和方法,能够承担中专或专科护生的部分临床教学工作,并能为不同疾患的护理对象进行健康教育。5.具有一定的护理管理能力,通过一定的管理实践,熟悉病房管理的内容、方法,能够对病区进行一般管理和护理质量的评价。6.具备―定护理科研能力,通过护理研究的实践,掌握护理研究的方法。7.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能够阅读国内外护理文献,主动了解国内外护理专业的新进展、新知识和新技术。8.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学科的知识,并灵活地富有创造性地运用到护理实践中。

二、组织管理与领导

1.实习期间护生接受医院教育科或/和护理部,以及护理学院的双重领导。2.为了保证本科护理学生的实习质量,请护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全体实习生的实习工作,认真领会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尽最大努力落实实习大纲,制定符合实习需要的轮转计划。3.各科室选拔护师以上合格的护理人员负责带教。护理部主管教学的老师定期召开带教教师和护生座淡会,及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完成临床教学任务。4.各科室的带教教师要认真领会本科室的实习大纲,制定本科室的计划,并组织实施。5.每周利用一下午的时间进行业务学习,组织参加全院的业务讲座或病例讨论会,能到图书馆查阅专业义献。6.为了提高学生的一次就业率,在实习后期给每位同学1~2周找工作的时间。7.护理学院的教师定期与实习医院联系,督促本实习大纲的落实,并协调解决实习中发生的问题。8.实习队队长、副队长以身作则、认真负责,经常与护理部保持联系,及时传达和执行有关指示并协助做好护生管理工作。各实习小组长负责本组同学的实习(包括联系换科),协助科室护士长、带教老师做好实习教学工作,协助实习队长做好护生的管理工作。对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实习队长、小组长要及时向护理部汇报。9.请销假制度:3天以内的请假或病假,由医院护理部或科教科批准。超过3天的假期要报学校批准。

三、医院带教老师职责

1.各科室的带教教师要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室的实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实习内容。2.带教老师要以身作则,教书育人;爱护、关心同学。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指导学生按照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向服务对象提供整体护理。指导学生在本科室完成1~2份护理病历和科研论文的书写,并负责修改和评定,作为在本科室学习的成绩之一。4.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参加医师查房,定期进行护理教学查房。科内每周安排一次业务讲座。同时注意培养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评判性思维和独立工作的能力。5.每周组织一次实习讨论会,征求实习意见,听取建议,不断改进带教质量。6.负责学生的劳动纪律、言行的管理。做好实习生考勤工作。7.组织好实习学生出科考试、考核评定工作。出科前,安排理论和操作考试。对学生的实习情况写出评语和成绩评定。

四、实习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及活动。2.自觉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高尚的职业道德、思想情操和良好的护士素质。培养关怀照顾病人的态度、行为和技能。3.仪表端庄,举止稳重。仪表要符合医院的要求,身着护士服,护士帽符合要求,保持整洁。不穿高跟鞋,不戴戒指,不涂过艳的口红。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不可隐瞒过错,应立即报告老师,采取应急措施。5.尊敬老师,谦虚谨慎,团结协作,文明礼貌。6.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业务。自觉做到理论联系实践。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必须提前15分钟进病房。上班时间不得会客、聊天。8.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实习期间一般不能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包括患病),一天之内由带教教师(或护士长)批准。三天之内由护理部批准,三天以上由学校批准。病假者必须持医生证明,提前交科室带教教师(或护士长),批准后方可休息,不得事后补假或口头请假,没有病假证明或私自换班、替班者均按旷课处理。9.对于实习期间因缺乏医德观念、玩忽职守、不遵守院规、校纪,无故旷工、造成不良影响者,校方将根据错误情节,给予停止实习、通报批评,以至不予毕业的处分。10.获准外出找工作,要注意安全,按时返回医院销假。外出期间的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五、实习总体要求1.每个科室要积极地为护生创造条件,对病人进行整体护理和良好的实习环境,保证护生有2~3个主管病人,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按护理程序的要求,对病人进行整体护理。2.保证学生每周有半天的业务学习时间,组织参加全院的业务讲座,或病例讨论会。3.各科实习结束前,进行出科考试和鉴定。(1)出科考试内容方法及成绩评定:

①护生素质:包括:医德医风、组织纪律、学习、服务态度、工作表现、心理素质、病人反馈、临床带教老师评价。②护理文书:掌握护理记录书写;体温单的绘制。③护理查房:汇报病历、病历讨论发言。④护理技能:包括专科和基础护理操作。⑤考试以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题目、数量由带教老师掌握。(2)实习鉴定:首先由实习护生填写个人总结,然后交实习科室由带教老师写出鉴定评语,并将出科考试成绩填入实习鉴定薄。4.结束实习离开医院前,请护理部务必作出鉴定意见,并进行护理技能考核,并将成绩填入实习鉴定薄(因该成绩是毕业考核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5.实习同学要认真阅读实习大纲要求,自觉地完成实习任务和论文书写工作。6.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活动。按时认真填写实习出科总结,交带教老师。9.毕业考试,理论科目包括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返校后由学校完成。毕业技能考核部分、论文书写和论文答辩部分由实习医院完成。10.实习医院负责向学校提供毕业生技能考核方案和论文答辩方案以及技能考核成绩、论文答辩成绩,计入毕业生毕业总成绩。六、实习时间及科室安排实习时间:44周。内科10周(含传染病科2周),外科10周,妇产科4周(含产房),儿科4周,急诊室4周,ICU4周,手术室4周,精神科2周、社区护理2周。护理管理不单独安排时间,含在内、外、妇产、儿科中,任选一科完成。

篇5: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专业学生毕业实习课程标准

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专业学生毕业实习课程标准

一、顶岗实习的性质与任务

《顶岗实习》是本专业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完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专业学习的重要内容。其任务是:通过实习,使学生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锻炼综合应用专业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深入了解发电厂、变电站、电力调度所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管理等技术工作,具备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所必备的发电厂、变电站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具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运行、安装、调试、检修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备电气二次部分设计的能力,具备正常运行、维护及操作,事故分析及处理的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手段的能力,为从事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管理等技术工作,以及到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生产企业从事产品的组装、调试和营销工作奠定较牢固的基础,为毕业后增强工作能力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在知识、能力和思想教育等方面应达到下列目标:掌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的基础知识及安全工作知识;具备本专业必需的发电厂和变电站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基本原理及运行和故障分析的基本知识;具有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与校验的基本技能和技术管理的初步能力。形成分析问题、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加强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及思想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念。

知识目标

本实习的教学目标是:加深对基础理论的理解,使学生对电力系统运行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具有必需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和管理等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生产实习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初步的独立工作能力。

1.结合已学过的课程,通过实践巩固并扩大知识面。

2.通过现场参观与跟班实习,了解电力系统运行特点,学习电力系统运行的基本知识,为今后参加实际工作打下实践基础。

3.熟悉电气运行的生产组织管理系统及有关制度。

4.掌握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的基础知识及安全工作知识;

5.掌握发电厂和变电站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基本原理及运行和故障分析的基本知识;

6.熟悉主要设备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配置及投退原则。

能力目标

1.具有电工工艺、电子工艺的基本技能;

2.具有识读和绘制电气二次回路图的能力;

3.具有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与校验的基本技能和技术管理的初步能力。4.具备系统主要设备运行监视、调整、维护、巡视等工作的能力。

5.初步具备典型事故分析、判断、处理的能力。

素质目标

1.具有热爱科学、实事求是的学风和创新意识、创新精神。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通过现场实践和学习,学习电力系统工人及技术人员的优良品质,培养遵章守纪、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专业、献身于电力事业的志向。

二、实习内容

参加生产实习的同学,在实习期间,要完成以下实习任务中的一项:

1.发电厂实习

(1)入厂安全教育(包括“安规”考试);

(2)了解发电厂的类型,所实习电厂属哪种类型?主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3)熟悉发电厂电能生产的基本流程(一次系统)

(4)熟悉发电厂电气部分二次系统

1)了解主接线中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的配置原则、目的、方式及作用;

2)了解全厂公用二次回路(中央信号系统、同期系统、交直流绝缘监视)和主要设备控制回路接线图;

3)熟悉主要单元的保护配置及其作用;

4)了解自动装置的工作原理,熟悉发电机开机,停机及运行中的自动、手动调整操作;熟悉自动装置的配置及动作过程分析,进行自动装置的投退操作;

5)看懂发电机、变压器、母线、线路等设备保护图纸;

6)熟悉微机保护的功能并能进行正常运行方式下的操作。

7)发电厂二次系统有待解决和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5)了解本厂发生过的重大事故,事故原因、处理经过及其在提高安全运行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6)了解发电厂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运行的经济性及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2.变电站实习

(1)了解变电站的电气结构,总平面布置,电气平面布置,主接线,设备配置和主设备的作用;

(2)了解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的功能,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软硬件系统构成,数据采集和通讯方式;

(3)熟悉各主设备保护的配置及原理;

(4)了解变电所防雷击措施,接地体布置;

(5)掌握电力系统操作“五防”要求,了解变电所操作基本规范和程序。

3.调度部门实习

(1)了解调度的作用,在电力部门的重要性,了解调度室布局和设备安排;

(2)了解调度员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序,调度员处理紧急状态时的步骤;

(3)了解地区电网运行特点,地区电网接线图;

(4)EMS系统的主要功能及各模块间关系,EMS系统软硬件构成,EMS与各基层变电站的通信方式,通信通道及设备。

4.生产单位实习

(1)了解生产单位主要产品与生产规模和应用范围;

(2)了解生产单位主要产品功能、性能指标、生产标准及设计方案。

(3)了解产品的类型及结构,柜面布置,主要部件及系统组成;保护装置生产及运行的安全要求及相关规定;

(4)跟班实习,在工人师傅的指导下,参与设备的组装和测试。

三、实习制度

为保证实习的顺利和实习期间的安全,达到实习的目的,所有实习学生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在实习过程中,必须服从校内外指导教师的安排,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调配。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作息时间与实习单位相同,不得迟到、早退。

3.实习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提前提交请假条,经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同意才可请假。

4.非经批准缺席的或累计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1/3的不计本次实习成绩。

5.在实习过程中,应尊重并虚心向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工人师傅学习。同学之间应在工作、学习、思想上互相关系、互相照顾。

6.注意安全,遵守实习单位和现场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

在实习期间,要求每周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同校内指导教师联系两次,报告实习进展情况。每人每天都需书写生产实习日记,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考核内容及要求

(1)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写好“实习日记”,包括实习内容、心得体会、收集的资料等。

(2)生产实习结束返校一周内提交实习小结和实习日记。生产实习报告要求不少于3000字。实习报告包括实习单位概况,实习工作的内容,对实习工作中的问题、思考、归纳分析等。以及本人在业务上、思想上的收获和体会。

(3)实习结束时,由所在单位做出实习鉴定,填写“学生实习鉴定表”,加盖公章或指导教师签名后,由学生本人带回学院交给教研室。

五、成绩的评定

根据毕业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和“实习鉴定”等,由电力系继保教研室组织成绩评定小组进行考核,给出最终实习成绩。实习成绩五级计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按有关规定,未计成绩者和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必须重补生产实习。

六、说明

1、学生实习具有分散性,要求学生加强实习纪律及安全性。

2、实习期间遇到困难,可与学院电力工程系联系,电话4261721、4261727、4261725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