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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8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来抓

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近年来火灾、校内外伤害、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引起了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切实抓好我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学校要求,各处室、各班级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抓落实。各处室、各班级要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坚决克服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

二、加强对师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安全办公室,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和指导全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行政人员值日制度,填写值班记录。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一)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校长、安全办公室、学生处工作人员、校卫队、行政值班人员组成,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2、全体安全管理人员上岗期间要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上岗,认真负责,文明值勤。节假日期间加强巡查,排除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以便防患未然。

3、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安保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及车辆的登记确认工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说明,同意方可放行;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身份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

4、外来人员会见教师,须电话同教师联系方可入校,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会见学生。

5、师生出入校园要履行持证出入手续。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向师生推销商品。

(二)门岗值班员管理制度

1、学校门卫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与夜班交接并认真填写交接记录,不迟到,不空岗,不早退。

2、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管理的各项要求,按时开关校门,严格登记并管理好外来人员及车辆,做好学校教师进出校园的登记管理。

3、学校正常授课期间学生出入校园要做好记录并向班主任索要签条后方可放行,家长及外来人员须电话同教师联系后方可入校。

4、认真做好学校信件、报刊等相关物品的登记、保管、发放工作。学校放假期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入校。

5、门岗交接时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领导并做好记录。

(三)夜班保安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为有效防止火灾盗案的发生,提高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和防盗意识,明确规定夜班保安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1、夜班要及时到岗按时交接,不迟到,不早退,每日交接必须巡查。

2、当班期间任何人不得酗酒、睡觉、娱乐、脱岗,要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领导。

3、保安人员职责范围: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检查并维护学校水、电等相关设施。

4、当班期间要加强巡查电源、火源、水源,熟知水电阀门的位置,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5、学校放假期间及夜间要杜绝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认真做好交接记录以防责任不清,如因记录不清无法确定责任的将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6、夜班人员要熟知报警及学校领导、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电话,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如因职责不到位造成损失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大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严禁使用非教学用电,下班后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是公共场所,严禁在校园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校内;严禁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师生进行处理,并视情况报告110、120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师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技工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各类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安全办公室,每月不定期对学校各处室及校内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2、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学校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七)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八)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4、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三、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的教学安全工作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教师请假、教师代课,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6、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要求教师时刻了解学生的身体情况,对特异性体质、先天性疾病等学生要建立档案,必免在课堂教学中出现意外事故。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9、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硬器和利器。

10、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11、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2、上实训课教师要切实上好安全工作,保证实训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训准备,对所用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训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训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训,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训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训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训步骤进行。

13、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室外课(体育课)堂教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三)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纪律和安全。

2、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拥挤踩踏等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等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必须对集会、会操、外出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组织师生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义务劳动、运动会等)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6、每次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会、出操、课间活动、外出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确保安全;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符合安全要求;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待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

8、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校园临时用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临时工或施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要提前做好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用工、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逐个造册将有关证件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存档,做到登记及时、祥细、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使用期内应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要服从学校安保管理,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带物资出门应由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出门。

5、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6、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或回收,有专门的值班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8、授课期间未经允许严禁施工车辆进入校园,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次序和校园环境卫生。

六、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学校办公室。

学校安全工作紧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交通安全,提高面临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赢得战机,迅速稳妥地救援、疏散人员和物资,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通知、会议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要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传授安全预防与救助知识,制定和检查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在安全紧急状态指挥各职能处室及成员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及时上报和配合地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二、消防安全预案

1、报警。

报警: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视火情大小及时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领导小组或火警"119"台报警,报火警时要做到:

①沉着镇定,不要挂错电话,延误时间。②讲清着火单位的名称地址,靠近什么路口和明显标志。③燃烧的是什么物质,起火部位,火势大小,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④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等候,引导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⑤报警时,应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2、接警:

①领导小组和各组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②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3、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救人第一,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救人是火场上的首要任务。

①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②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③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人员、物质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报告。

三、食品安全预案

1、预防措施:

①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环境清扫和公共物品的消毒。②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③明确功能分区,严禁混用、混存。④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收、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

2、突发事件处理:

①在最短时间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②迅速将食物中毒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③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场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④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四、停电期间的安全预案

1、电管部门事先通知的停电:

①事先准备好电筒、蜡烛等照明用具。②要求各班主任及指挥部成员提前到岗到位,按每班三支电筒发放。③如遇较长时间停电,可安排进行班会活动,但务必严格遵守三不准纪律:不准走出教室;不准随意串门;不准高声怪叫;不准拿着照明用具四处走动;可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提前就寝。④在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情况的前提下,允许学生在家自修。⑤来电以后,由各班主任把所有照明用具如数上缴以绝安全后患,预备下次再用。如果在就寝时尚未来电,可允许学生将电筒带到寝室,但严禁学生将蜡烛等易引发火灾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到寝室。

2、事先未接通知的临时停电:

①在场人员马上把情况报告给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分头布置有关工作。②领导小组成员马上电话通知各重要职能部门,如通知后勤管理中心安排好膳食、安排好备用电源、准备照明用具;通知学生处安排好班主任到每楼每层维持秩序,各班主任到岗到位,加强管理;通知教务处安排好教学信号;同时查明停电原因,责成有关人员立即维修或与当地政府、电力部门联系协调,取得他们支持,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用电。⑶如是晚自修期间停电,立即分发照明用具,根据情况或组织班会活动或继续安排自修。如果事先没有安排好照明用具,可一边安排班主任维持秩序,一边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购买有关物品。④不可将因临时停电而未烧熟的饭菜提供给学生,后勤管理中心、食堂应立刻组织力量采购卫生熟食,保证师生正常的膳食供应。

五、其他安全事故预案

1、学生夜间疾病救治预案:

①学生处教职工及班主任要求保持开机,医务室配备常规用药;②由寝室长或其他寝室成员马上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处老师,老师在询问病情、了解病史的基础上决定联系家长或领导小组,提供常规用药或直接送当地卫生院救治。③如果必须直送医院,可由一位老师与部分寝室成员一起护送,随身准备一定现金。④送达医院后老师须全程陪同生病学生就医,直到把学生安全送到学校。

2、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安全事故预案:

①教学时间内,如遇个别物件如桌、椅、床、灯、玻璃等导致的个别学生的轻微事故,由各班的寝室长或其他在场所人员立即护送到校医室,同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处老师。由医务室根据情况留观或送医院。就医途中务必有班主任或学生处老师陪同。②班主任根据情况通知校领导小组或家长,同时做好有关帮扶、补课等善后工作。③晚上就寝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与第五款第1条同。④如遇较大面积的校舍校产损坏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刻报告领导小组,报告时说明安全事故的原因、范围、程度、涉及人员、伤亡大致情况。⑤领导小组成员立刻赶赴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医疗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汇报。由有关部门或直接对现场人员作出救援指示。⑥在场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立刻疏散人员,同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⑦抢救时务必注意邻近地区的校舍校产牢固情况,如遇人员掩埋,不得用锹、锄等工具重力挖掘。⑧学校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稳妥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3、学生间冲突或与外校社会人员发生冲突安全预案:

①由各班的学生干部、寝室长及其他在场人员上报班主任、学生处老师或其他地场教师,同时上报领导小组,②在场人员迅速阻止事态扩大,有关老师陪同受伤学生就医。同时由领导小组根据情况报派出所或通知家长,调查事实经过,对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处分。

4、财产偷盗预案:

①发现作案人员在偷盗或破坏财产时,在场人员一方面迅速通知值班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电话报110,同时发出大声制止作案人员。②在制止作案人员时,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单独正面与作案人员冲撞,可在牢记作案人员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础上以喝止为上。③清点失窃或损坏的财产,配合当地公安机关抓捕作案人员。④加固有关设施,弥补有关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篇2: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绥德第五小学二0一一年八月

篇3:学校安全制度

学校安全制度

1、实行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目标责任制。

以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初与区教育局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

2、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由校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3、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对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每月一次,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栏)的宣传作用;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

4、学校安全月检查制度。

定期进行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5、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经费投入,设施配备到位。

要求要检查记录,各类隐患及时整改。

6、加强情报信息工作。

安全工作小组中有老师专门负责情报信息收集、上报、记录、处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卫、防突发事件预案。及时发现和举报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7、对学生的关爱制度。

学校对学生建立档案。随时了解学生身心健康情况,经常与家长沟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长。积极与家长配合做好特殊学生思想、学习转化工作。

8、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将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并向校长报告。

9、危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

定期开展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演练,如学生在校舍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

10、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近原则,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1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区教育局办公室。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区教育局。

12、落实校园内部日常保洁措施

使道路清洁、畅通,楼道无堆积物,校园内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

大连宏达鑫龙学校

2010-5-5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少年儿童能否安全、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责任重于泰山。每位教师必须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不忘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1、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3、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重大事故,应在2小时内向镇中心学校和镇政府报告。

4、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月最后一周为“安全教育周”。要结合当时的安全教育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5、实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班、各室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6、学校应加强门卫工作,完善门卫制度。严防在校学生被绑架、拐骗及强行接出校园受到人身伤害等事件的发生。

7、建立学校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制度。每学期对各班级、室的安全工作予以考核。

8、落实《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学校与班级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义务。

9、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要借助城关派出所的警力,及时消除有碍周边秩序和学生安全的各类治安隐患,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安全、文明的环境。

10、总务处要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对危房要查封,一律停止使用,对破旧房屋及时维修。

11、总务处要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的各种仪器设备和生活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12、要特别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外出不得租用车况不良和无牌证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无证照人员驾驶的车辆、船只,不得超载,凡需要搭个体营运的交通工具必须要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

13、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学校食堂要严把食品关,饮具、用具和食堂环境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学校要重视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发现患传染病的学生,应立即与其家庭联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蔓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14、做好学校防火工作。按消防部门有

关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定其检查、更新。学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要有教师现场指导。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要严格危险品购买、保存、使用的审批程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进校,消除火灾隐患。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易燃地带野炊。严禁学生参加救火。

15、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事先作好准备,加强防护,注意安全。不得采购和使用质量低劣的体育器材,对运动场地、器械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运动场地平整和清洁,合理地划分活动区域和设置警戒标志,创造安全锻炼的良好环境。投掷标枪、铅球等危险区域要严格防范学生擅自出入。要强调课堂纪律,注意室外教学规范。

16、学校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时,应对劳动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

17、学校组织文艺演出、报告会等活动时,应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18、总务处要做好安全档案材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安全工作制度要向全校师生公布,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安全事故处理的记录及安全工作制度、安全工作责任书、安全设施目录等均应归档。

古城学校

2010年3月

篇4: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书

为了促进各中小学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稳定大局,确保教学秩序良好,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按照市教育局与中心学校签订的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与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制订本责任书,由中心学校与各中小学签订。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全面贯彻“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为重点,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主线,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安全保卫力度,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1、各中小学为中心学校二级治安责任区。中小学校长为责任区第一治安责任人,对本责任区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具体抓落实的责任。

2、各中小学校长应将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纳入工作议事和行动日程,组织制订各实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做到把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同教学工作一道统筹安排部署,实行定期考核。

3、健全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三落实。对校园内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控防措施得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目标

1、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各自学校一方平安。

2、确保学校实现“六无”的工作目标,即:无刑事案件,无突发性意外安全事故,无饮食安全隐患,无体罚学生事件,无因调解不力、处置不当酿成影响全市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无“FLG”人员外出滋事,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内部稳定,师生员工满意。”

四、工作任务

1、国办中小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所在镇、处综治季度检查考核,成绩必须处在领先位置。其他小学接受中心学校每学期一次的全面考核检查。

2、组织开展普法学习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将法制课与常规教学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进课堂,入大脑,严禁教师违法犯罪,杜绝学生违法犯罪。

3、切实加强“门前四包”工作,学校门面一律不准出租给饮食业主,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

4、严格制订和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护校制度和学生在校跟踪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值班巡查,坚持领导带班值日,节假日和夜晚要有人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选好门卫,加强管理,做到24小时不失控。公路沿线的学校坚持路队制度,并加强交通法制教育。晚上放学期间各学校在重点路段要有人巡护。

5、经常检查校舍,排查隐患,及时整改,跟踪监督,属于危房的一律现场封闭。

6、校内池塘周围要加强护栏,塘沿不留陡坡,水井一律加盖,实行封闭管理。学生用水专人管理,定时开放。

7、安全用电。做到电线无破损,无裸露,线路排列整齐,按要求配备闸刀、开关、保险装置等。学生寝室做到一栋楼一总闸、一层楼一单闸、一间房一保险一开关,室内严禁用蜡烛照明。教学楼、宿舍楼、教学用房的楼道灯、走廊灯、路灯必须完好。

8、食堂必须把“四关”、防“四毒”。即把住食物进料关,防带毒;把住环境卫生关,防传毒;把住食物管理关,防投毒;把住食物加工关,防中毒。食堂保持洁净卫生,库房通风无鼠迹,生熟食物分离保管,不准向学生出售过夜的剩菜剩饭。炊事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9、有锅炉的单位要接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运行状态安全检查检验,定期进行检验检修,司炉工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锅炉使用安全。重新购买锅炉的单位,一律先报批,经审核后方可购买。

10、校内小卖部必须“三证”(健康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商品合格,严禁出售“三无”(无出厂日期及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食品执行标准)食品,禁止出售危险玩具。

11、露天的体育器材每年定期检修后油漆一次。课前,体育教师要仔细检查器材;课中,要正确指导学生运用器材。禁止学生在有安全隐患的器材上训练。

12、校园内任何时候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中学的学生寝室、微机室、实验室、电房、食堂一律配齐灭火器,完全小学至少配备2-3个灭火器。

13、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或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各中小学报中心学校审批,由中心学校报教育局备案。

14、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重点要害部门(位)安装技防设施,提高科技防范含量和应对案(事)能力。自防、自治、自控能力要有较大提高。确保女生宿舍安全,所有门窗晚上一定要能锁得牢。

15、加大对学生财产防盗值守力度。特别是对学校电脑、远程教育设备、教育教学仪器要加强值守,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不发生被偷盗事件,对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到位。

16、采用门栋关照、值班守候、义务巡逻等多种治安防控措施,对重点部位,尤其是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地方加强治安巡逻,发现并排查隐患。

17、校园发生的重大案件或重特大事故等,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在1小时内向教育报告。

五、否决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1、学校内部(含辖区内)一年内发生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并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

2、教师体罚学生造成轻微伤以上的;

3、学生打群架或学生斗殴,并造成轻微伤以上的;

4、所属中小学教职工因黄、赌、毒1人次以上受到公安机关拘留或处罚的;

5、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

6、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处理不公,造成越级上访或聚众闹事罢工罢课的;

7、校内商店和厨房等因管理不善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的;

8、校内发生恶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责任灾害事故的;

9、对发生案件或事故,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

10、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11、其它造成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且上级综治委予以否决的;

12、凡是对处理“FLG”问题工作不重视,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年度有1名“FLG”人员赴省进京滋事的;

13、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责任查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究学校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两谁”原则、“三自”方针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本责任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2、综合治理工作当年考核处末两位的,给予其学校黄牌警告,并取消学校和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模资格。

3、受到一票否决的学校,取消该学校本年度评先资格,并按比例降低学校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人数名额;取消该学校第一、二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连续两年受到一票否决的学校,对学校主要领导实行诫勉。

4、人为造成学校一票否决,且情节较重的,由纪检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司法部门予以法律惩处。

5、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和个人财产损失的,要根据财产损失的程度,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和报纪检部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6、因教职工体罚学生事件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当事人全额负担。同时,还要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政纪、法纪处分。

7、教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政治部门处罚的,将依据台帐,由教育局追加同等数额的罚款,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若责任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责任,从接任之日起,承担相应的责任。

龙坪中心学校学校:

负责人:负责人:

二00六年三月

篇5: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

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为师生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制订责任如下:

一、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做到校内无集体上访,非法游行、集会、罢课、聚众闹事等事件发生,及时掌握并报告可能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和动态,积极配合学校作好平息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值班制度》、《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安全防火制度》等做到责任到人,违章必究。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各类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对涉及安全的集体活动,采取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任何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和工作,确保学校不发生因过失引起的火灾、交通、游泳、工伤、食物中毒等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

四、加强治安管理,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学校无赌博、无传播、观看淫秽物品,及时收缴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做到发现一起。

五、责任事故的划分:

1.班主任

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及集体活动人身安全工作,如有下列行为班主任承担全部责任。

a.体罚或变相体罚;b.批评教育方法不当,对学生中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c.学生不到校,又未和家长联系,听之任之;d.学生到后,旷课或擅自离开校园,不采取措施,听之任之;e.在各级活动和场所中,组织人力对可能导致学生伤亡的情况,不采取应急措施、失职、渎职;f.对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不宣传、不贯彻、不督查,对班级内电路破坏等有可能导致学生人身伤害的险情不及时报告、排除,对教室内门窗玻璃松动,损坏未及时修理,造成任何伤害的。

2.上课教师

负责上课前三分钟至下课时间学生安全工作,如有下列行为上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a.学生不在课堂,不问清原因,不及时采取措施;b.课堂上未经批准离堂;c.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d.教师擅自离堂;e.违反教学常规;f.批评教育方法不当;g.不法分子闯进教室,采取措施不力,对学生突发事故(如突发事、受伤、打架等)采取措施不力,实验课、体育课上未检查器材安全,危险活动未采取防范措施,事假、公假、病假不能将课调理好。

3.门卫员

按规定关、锁、开大门,杜绝校外不法分子进入校园,按规定严格管理学生进出校门,如有下列行为门卫员承担全部责任。

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②不法分子从大门混进校园,对校门口滋事生非者处置不力或不当、不报;

③让学生从校门口进出,让闲杂人员混进校内,对危及学生安全的隐患不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

4.各处室

政教处、教务处、后勤处、年级组在分管工作方面因失职、渎职而引起学生伤亡或学校财产损失,除和责任人承担同等责任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加责任。

六、责任事故的追究办法

1、上述事件中凡属个人责任所影响学校安定稳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个人责任,实行停工停课罚款等。

2、因工作不负责或失职,造成重特大案件或事故致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3、自然事故或自然伤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处罚,即损失总额的40%由校方负责,剩下60%中的30%由全体教职员工负责,另外部分由相关负责任人(包括校长、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班级教师)、直接责任人(即当事人)共同负责。

七、对学生中安全事故的处理办法

1.不打架、不骂人,如发生争执应向教师报告制止。打架双方负法律责任和一切后果。

2.学生不得携带棍棒、匕首、三角刀、水果刀等凶器,发现一律没收,如行凶打人自己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3.不得侮辱他人,不准勒索他人财物,如发现者严加处罚,一切后果自负。

4.不得私自游泳,发现者严肃处理。

5.不准拉帮结派,搞小团伙,在校期间不准外出,有事必须先请假,擅自外出一切后果自负。

6.不得违反交通规则,不准拦车爬车。

7.不准吸烟,不准酗酒,发现者严肃处理。

8.以上安全责任,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必究。

沙墩小学

二00五年三月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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