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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5

安阳优创热电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5年)

为了贯彻全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实现市政府对国家环保总局的承诺,进一步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环境保护法》地方政府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的要求,安阳市人民政府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完成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和市政府《安阳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实现空气环境质量达标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1、各种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2、2005年11月15日前完成各点源安装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3、按照“以热定电”原则,确保供热用户正常用热。

4、2005年10月底前建成脱硫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全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之内。

5、2005年4月15日起,对贮煤场所及粉煤灰场采取有效扬尘污染治理措施。生产区和生活区地面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落实道路扬尘、建设施工扬尘、料堆场所、汽车尾气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6月底前完成以上任务。

二、目标考核

1、市政府将按照省政府考核办法制定《安阳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细则》,并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全市。

2、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要明确一位领导负责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3、经年终市政府环保目标考评,获得前3名的单位,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环境保护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对有关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违反《安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安办[2004]25号)有关规定的,对有关部门或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实施“一票否决制”。

请你单位要于今年4、7、10月10日前报告工作进度,2006年1月10日前将“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环境保护局(一式伍份)。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市政府、市环境保护局、市政府有关部门或重点企业各壹份。

安阳市人民政府安阳优创热电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三月日二00五年三月日

篇2: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书

为了促进各中小学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稳定大局,确保教学秩序良好,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按照市教育局与中心学校签订的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与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制订本责任书,由中心学校与各中小学签订。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全面贯彻“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为重点,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主线,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安全保卫力度,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1、各中小学为中心学校二级治安责任区。中小学校长为责任区第一治安责任人,对本责任区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具体抓落实的责任。

2、各中小学校长应将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纳入工作议事和行动日程,组织制订各实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做到把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同教学工作一道统筹安排部署,实行定期考核。

3、健全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三落实。对校园内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控防措施得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目标

1、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各自学校一方平安。

2、确保学校实现“六无”的工作目标,即:无刑事案件,无突发性意外安全事故,无饮食安全隐患,无体罚学生事件,无因调解不力、处置不当酿成影响全市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无“FLG”人员外出滋事,实现“发案少,秩序好,内部稳定,师生员工满意。”

四、工作任务

1、国办中小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所在镇、处综治季度检查考核,成绩必须处在领先位置。其他小学接受中心学校每学期一次的全面考核检查。

2、组织开展普法学习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将法制课与常规教学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进课堂,入大脑,严禁教师违法犯罪,杜绝学生违法犯罪。

3、切实加强“门前四包”工作,学校门面一律不准出租给饮食业主,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

4、严格制订和执行24小时值班巡逻护校制度和学生在校跟踪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值班巡查,坚持领导带班值日,节假日和夜晚要有人值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选好门卫,加强管理,做到24小时不失控。公路沿线的学校坚持路队制度,并加强交通法制教育。晚上放学期间各学校在重点路段要有人巡护。

5、经常检查校舍,排查隐患,及时整改,跟踪监督,属于危房的一律现场封闭。

6、校内池塘周围要加强护栏,塘沿不留陡坡,水井一律加盖,实行封闭管理。学生用水专人管理,定时开放。

7、安全用电。做到电线无破损,无裸露,线路排列整齐,按要求配备闸刀、开关、保险装置等。学生寝室做到一栋楼一总闸、一层楼一单闸、一间房一保险一开关,室内严禁用蜡烛照明。教学楼、宿舍楼、教学用房的楼道灯、走廊灯、路灯必须完好。

8、食堂必须把“四关”、防“四毒”。即把住食物进料关,防带毒;把住环境卫生关,防传毒;把住食物管理关,防投毒;把住食物加工关,防中毒。食堂保持洁净卫生,库房通风无鼠迹,生熟食物分离保管,不准向学生出售过夜的剩菜剩饭。炊事工作人员要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9、有锅炉的单位要接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运行状态安全检查检验,定期进行检验检修,司炉工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锅炉使用安全。重新购买锅炉的单位,一律先报批,经审核后方可购买。

10、校内小卖部必须“三证”(健康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齐全,商品合格,严禁出售“三无”(无出厂日期及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食品执行标准)食品,禁止出售危险玩具。

11、露天的体育器材每年定期检修后油漆一次。课前,体育教师要仔细检查器材;课中,要正确指导学生运用器材。禁止学生在有安全隐患的器材上训练。

12、校园内任何时候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中学的学生寝室、微机室、实验室、电房、食堂一律配齐灭火器,完全小学至少配备2-3个灭火器。

13、学校组织大型活动或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各中小学报中心学校审批,由中心学校报教育局备案。

14、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在重点要害部门(位)安装技防设施,提高科技防范含量和应对案(事)能力。自防、自治、自控能力要有较大提高。确保女生宿舍安全,所有门窗晚上一定要能锁得牢。

15、加大对学生财产防盗值守力度。特别是对学校电脑、远程教育设备、教育教学仪器要加强值守,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不发生被偷盗事件,对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整改到位。

16、采用门栋关照、值班守候、义务巡逻等多种治安防控措施,对重点部位,尤其是容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地方加强治安巡逻,发现并排查隐患。

17、校园发生的重大案件或重特大事故等,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并在1小时内向教育报告。

五、否决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综合治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1、学校内部(含辖区内)一年内发生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并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

2、教师体罚学生造成轻微伤以上的;

3、学生打群架或学生斗殴,并造成轻微伤以上的;

4、所属中小学教职工因黄、赌、毒1人次以上受到公安机关拘留或处罚的;

5、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的;

6、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处理不公,造成越级上访或聚众闹事罢工罢课的;

7、校内商店和厨房等因管理不善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的;

8、校内发生恶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或责任灾害事故的;

9、对发生案件或事故,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

10、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11、其它造成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且上级综治委予以否决的;

12、凡是对处理“FLG”问题工作不重视,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或年度有1名“FLG”人员赴省进京滋事的;

13、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责任查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查究学校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两谁”原则、“三自”方针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本责任区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2、综合治理工作当年考核处末两位的,给予其学校黄牌警告,并取消学校和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评模资格。

3、受到一票否决的学校,取消该学校本年度评先资格,并按比例降低学校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人数名额;取消该学校第一、二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的资格。连续两年受到一票否决的学校,对学校主要领导实行诫勉。

4、人为造成学校一票否决,且情节较重的,由纪检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司法部门予以法律惩处。

5、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和个人财产损失的,要根据财产损失的程度,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和报纪检部门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6、因教职工体罚学生事件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当事人全额负担。同时,还要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政纪、法纪处分。

7、教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政治部门处罚的,将依据台帐,由教育局追加同等数额的罚款,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若责任人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责任,从接任之日起,承担相应的责任。

龙坪中心学校学校:

负责人:负责人:

二00六年三月

篇3: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

2006年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

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特制订二00六年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明确一名校长分管食堂工作,配备专(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加强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定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2、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事物中毒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将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学校要与年级、年级要与班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起学校食品卫生与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3、学校将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学校食堂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并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预防性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法规的培训,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严把食品采购关。推行专人、定点采购、索证制度,杜绝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三无”产品。

6、严把食品贮存关。坚持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严把食品加工关。凡食堂加工用具都必须保持清洁,定位存放,且有明显生、熟标志;杜绝使用霉烂变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8、严把食品出售关。严禁向学生出售霉烂变质食品,冷藏食品必须经过高温彻底加热后出售;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不制售冷荤凉菜,不使用未经洗净、消毒的餐饮具;不使用白色泡沫餐饮具。

9、不断优化学校食堂的周边环境,与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与外界隔离良好;无闲杂人员进出食堂。

10、不断优化学校食堂的内部环境,确保无老鼠、苍蝇、蟑螂及其它有害昆虫;室内无油垢,地面无污物,保持干净、整洁;坚持食品与个人生活物品分室存放。

11、学校食堂做到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粗加工间、制作间、食品出售间等。

12、不断优化学校食堂加工设备、清洗、消毒设备;搞好食堂“四防”工作,有防尘、防蝇、防鼠、防潮等设施。

13、加强校园内副食店(小卖部)卫生与安全监管工作,商店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商店证照齐全。杜绝商店向学生出售霉烂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杜绝商店向学生出售危险物品。

二、考核办法

对本责任书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的考核,采取自查上报与中心学校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中心学校领导签字:

学校校长签字: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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