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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二00五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4

根据《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按照x组人联字[2005]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财政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考核评定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工作人员实绩为主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以保证考核、评定工作的准确性、合理性。达到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政治素质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为成员,xxx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三、实施方案

根据x组人联字(2005)x号《关于做好200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包括xx站)、县财政局各股室xx人、乡镇财政所xxx人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财政所人员由县农税局负责提供考核资料和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实行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1、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于2005年12月xx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地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于2004年1月5日前分别上报局人教股和县农税局。

3、2005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审核股室、局属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各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制评分,以及农税局推荐的乡财政所优秀人员名单(其中优秀所长x人,优秀预算会计x人,优秀专管员x人)。

4、2005年元月x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x组人联字(2005)x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x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xx名,其中在职领导限x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x名,其中局领导x名。如果县局获全县2005年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15%即xx名确定(含局领导x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5、2005年元月x日召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乡镇局机关优秀人员名单、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名单、记功和嘉奖人员名单。

6、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确定后,根据分管领导写出的评语及等次意见,交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政策规定研究确定后,写出具体的等次意见,并由局长签出考核等次意见,然后进行材料归档,总结上报,迎接市、县人事局的考核验收。

篇2:县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

x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

同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谈话的规定

(2005年x月x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人。

二、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3、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4、个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执行廉政勤政、治理公款吃喝浪费、严禁党员干部赌博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5、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

6、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交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的情况。

7、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的情况和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1、谈话工作在局党总支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党组和纪检组作出安排。

2、谈话由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负责,纪检成员和人教股负责参加。

3、谈话的时间和具体对象由局党组和纪检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局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的每一任职届内,局党组和纪检组负责人至少同其谈话一次。

4、谈话前5天,由局党组和纪检组将谈话要求、内容、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谈话对象。

四、谈话的要求

1、谈话对象接到谈话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准备,安排好工作,按时到约定地点参加谈话。

2、谈话对象介绍情况要紧扣本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3、负责谈话的同志要以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与谈话对象平行交换意见。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谈话时,主谈方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谈话记录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汇报。谈话记录和谈话情况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重要情况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xx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

关于财政系统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的规定

(2005年x月x日)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

二、谈话的内容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

2、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

3、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的要求;

4、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要求;

5、听取谈话对象对党内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谈话的实施

财政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按照财政干部管理原则进行。

xx县财政局党组和纪检组

关于对财政干部诫免谈话的规定

(2005年x月x日)

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帮助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同志认识和改正错误,拒腐防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湖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追究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具体办法》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谈话的对象

县财政局和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有轻微违纪行为,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

二、谈话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2、维护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内部团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4、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5、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存在的问题。

6、因工作失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辖区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阻工、停

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8、群众信访反映的其他需要予以诫勉的问题。

三、谈话的实施

1、诫勉谈话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提出需要谈话的对象及谈话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报局党组和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诫勉谈话一般由局党组、纪检组的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主谈。谈话对象是财政局各股室负责人、乡镇财政所负责人,由局党组、纪检组领导同志主谈。

3、参加诫勉谈话人员不得少于2人。谈话人以外的人员由局党组、纪检组有关内设机构派出。

4、对诫勉谈话内容要作好诫勉谈话记录,并将诫勉谈话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诫勉谈话记录和书面材料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谈话的步骤和要求

(一)谈话步骤

1、谈话人员向谈话对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2、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或说明。

3、区别不同情况,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改正错误的意见和建议。

4、谈话对象谈思想认识,表明态度。

(二)谈话要求

1、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或说明必须实事求是,对组织和本人负责。

2、谈话中确认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谈话对象要在谈话后15日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追究其纪律责任。

3、对谈话中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和写出个人检查的,主谈人员要及时将情况向局党组、纪检组领导报告、谈话中发现谈话对象错误严重,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xx县财政局

关于财政局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的规定

(2005年x月x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挥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中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

本人及领导班子在本年度的下列情况: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主要包括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主要包括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等情况。

3、执行廉洁从政、制止奢侈浪费各项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不准”规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4、其他有必要在党组会上阐述的情况。

二、述职述廉的实施

1、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

2、述职述廉由同级党委组织进行,并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述职述廉会议。

3、述职述廉对象应根据要求事先写好述职述廉书面材料,在党总支会或党总支扩大会上报告。

4、述职述廉报告结束时,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参加会议人员当场发放《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统计汇总,连同民主测评表一道封装,与《述职述廉职责》一起报送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

篇3: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方案

2005年XXX市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刚要》,推动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对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年度量化考核,依据《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全市基层院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加强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推动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沿着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的方向健康、协调、持续、全面发展。

二、组织领导

市院成立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领导小组,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XXX任组长,副检察长XXX、XXX、XXX、XXX、XX、政治部主任XXX为副组长,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治部,XXX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内容、分类与标准

考核内容:按照《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为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保障及信息化建设,检察机制管理建设和检察形象建设等五个方面。

考核分类:按照《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XX市、XX区、XX市、XX县、XX县、XX县等六个院按B类院标准考核;XX县、XX区、XX区、XX区等四个院按C类院标准考核。

考核标准:按照《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第三章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标准执行。

四、考核方法与分工

考核方法:年终对基层院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及信息化建设、检察管理机制建设和检察形象建设实施量化考核,统一实行百分制合算。

按照《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检察业务建设50分(其中反贪污贿赂工作7分,反渎职侵权工作7分,侦查监督工作7分,公诉工作8分,监所检察工作5分,民行检察工作4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6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3分,检察技术工作3分);检察队伍建设20分;信息化建设与检务保障10分(其中信息化建设和检务保障各5分);检察管理机制建设10分;检察形象建设10分。

考核分工:各项检察业务建设由市院各检察对口业务部门,按照省院统一制定的标准,参考年初下发的检察业务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平时掌握的具体情况组织考核。

检察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及检务保障、检察管理机制建设和检察形象建设,由市院组成两个综合考核组按B类和C类院分别组织考核。

五、考核时间和程序

考核时间:005年12月15--2005年12月22日。

考核程序:

1、听取汇报。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被考核院检察长要全面汇报本年度贯彻《刚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情况,回答考核组提出的问题。

2、查阅资料。查看基层院院党组会议记录、检察委员会会议记录、基层建设档案材料、考核台账、有关案卷和相关登记材料。

3、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统计被考核基层院干警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

4、个别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分别听取本院领导、中层和干警对本单位贯彻《刚要》的评价和意见。

5、征求意见。通过走访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其他有关部门,征求对被考核院的意见。

6、综合汇总。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汇总各方面的考核信息,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7、审核反馈。考核组向市院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核工作情况,市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后,向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

六、基本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今年是《XX省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后首次考核,按照省院要求,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

2、坚持原则,注重实效。考核人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一项工作。基层院要准备好汇报材料,提供全面的档案材料、考核台账、有关案卷、相关登记、资料等,及时召集座谈会人员和征求意见人员,保证考核工作有序、高效。

3、严格标准,落实责任。考核中,要严格同类院同一标准,不搞平衡照顾,实行年度考核工作谁考核谁负责。坚持廉洁自律,杜绝弄虚作假,严格纪律,确保考核质量。

XX市人民检察院

篇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考核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逗硬考核。

3.3物业管理经理行使对物业管理人员的考核权,对公司负责,公司对物业管理经理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4、考核时间:

每月26-28日前由物业管理经理向对各岗位管理人员进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对各岗位进行打分考核并公司审查、备案。

5、考核内容

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考核执行情况。

6、考核办法:

6.1物业管理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中划定考核工资。具体物管经理每月200元,物管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100元,保洁员为每月5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100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6.3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考核工资。

6.4得分为85-9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30%

6.5得分为75-8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80%

6.6得分为64-74分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30%。

6.6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考核工资,另扣标准工资的50%。直至当月违反同一规定两次及以上者,加倍考核。

7.0考核通则

7.1奖励

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特别突出,晋升一级工资。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记功一次。

7.1.4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5拾金不昧,奖1~10分/次,数额巨大,加倍奖励。

7.1.6公司的单项奖励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7.1.7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7.1.8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7.1.9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7.1.10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1.11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2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2考核

7.2.1迟到、早退、旷工,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7.2.2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扣1分/次(项)。

7.2.4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7.2.5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7.2.6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7.2.7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7.2.8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当班吃零食,禁区内吸烟者,扣2分/次。

7.2.10串岗、脱岗者,扣5分/次;若给公司或业主造成损失的,另行处理。

7.2.11当班吵架、打架、赌博者,扣10分/次,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理。

7.2.12当班期间睡岗者,扣10分/次。

7.2.13无故不参加例会、训练、培训者,扣2分/次。

7.2.14记录不准确,各类资料上报不及时者,扣2分/次。

7.2.15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包庇、纵容下属者,扣5分/次(项)。

7.2.16限期整改不及时,未达要求者,扣3分/次(项)。

7.2.17泄露公司机密、造谣、诽谤、打击、报复他人者,扣10~20分/次。

7.2.18工作场地不干净、整洁,工作区域10平方米内发现烟头、纸屑,扣1分/次(处)。

7.2.19故意刁难业主,向服务对象吃、喝、卡、拿、要,收取好处费,除退出非法所得、赔礼道歉外,另扣20分/次,情节严重者予辞退。

7.2.20主管负责人督查不严,导致工作出现大的失误,影

响公司形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扣5~20分/次或另行处理。

7.2.21业主(使用人)投诉、咨询时认为不属于本职责范围而不理睬、不引导者,扣2分/次。

7.2.22各种考核事件如果有属于直接上级平时督导不周的原因,或此事是由其他人员、其他部门检举者,其直接上级应受相应考核。

7.2.23各级员工对所属人员的各种考核,如果有涉及知情不报或蓄意护短者,将受到被考核人相同的考核。

8.0考核细则

8.1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细则

8.1.1所管理物业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扣20分/次或予行政处理,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1.2所管辖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3所管辖物业各项管理、服务规范未建立、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项。

8.1.4每半年由公司调查一次业主满意率,未达规定值,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5员工培训不符合有关规定,扣5分/次。

8.1.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作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扣5~20分/次,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8.1.7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扣10~20分/次。

8.1.8工作失职、渎职,经考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降职或其它处理。

8.2收费员考核评分细则

8.2.1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收费台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2各科目按规定记帐,按时结帐、对帐,未做到,扣2分/次(项)。

建立、完善各种收费台帐,保管、使用好发票及收据,定期检查、核对,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3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不出差错,未做到,扣5分/次。

8.2.4认真、仔细收取各类费用,无计算、书写错误,未做到,扣1~5分/次,收到假钞,自行赔付。

8.2.5保证及时准确提供欠缴费用业主/用户名单名细,延时或不准确,扣1~5分/次(项)。

8.2.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物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2.7及时收集、整理、统计业主/用户入住、装修、租赁等资料,未做到,扣2分/次(户)。

8.2.8认真耐心接待投诉,及时处理并跟踪督促解决,未做到,扣2分/次。

8.2.9积极主动配合收费员催收各类款项,未做到,扣2分/次。

8.2.10定期回访,加强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未做到,扣2分/次。

8.2.11保持记录完整、及时、有效,未做到,扣2分/次(项)。

8.2.12管理好业主档案,不遗失、不泄密,未做到,扣5分/次(项)。

8.2.13按要求检查考核清洁工的工作完成情况,未做到,扣1分/次(项)。

8.2.14客户报事报修投诉未及时处理,扣5分/次(项)。

8.2.15未按期回访业主/使用人,扣1分/次。

8.2.16保持工作台面干净、整洁,违规一次,扣1分/次。

8.3协管班长考核评分细则

8.3.1所管辖物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5~20分/次,未采取补救措施或处理不及时,扣20分/次,隐瞒不报,加倍处理。

8.3.2不坚持原则,督导不严,包庇、纵容下属,扣5分/次。

8.3.3所管部门被业主/使用人有效投诉,扣5分/次。

8.3.4未按要求组织员工学习、培训、未作好记录,扣5分/次。

8.3.5制度不健全,扣1分/次。

8.3.6抽查夜间值勤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3.7不定期培训员工,低于4次/月,扣2分/次。

8.4协管员考核评分细则

8.4.1未按时交接班,记录不全或不清晰,扣1分/次(项)。

8.4.2未按规定巡逻和详细记录巡逻时间情况,扣1分/次(项)。

8.4.3未按规定对人员、物品进出进行有效控制,扣2分/次(项)。

8.4.4当班期间,发生治安、消防事件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扣10~20分/次。

8.4.5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存放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项)。

8.4.6被褥未按规定叠放,未做到棱角分明、平整、无皱纹,扣1分/次(项)。

8.4.7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扣3分/次。

8.4.8擅自动用警具,有损公司形象者,扣5分/次,造成严重后果者,另行处理。

8.4.9当班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扣5~20分/次(项)。

8.4.10其他有违本部门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相应规定处理。

8.5清洁工考核评分细则

8.5.1地面(含台阶、沟、花台等)不干净、清洁,扣1分/次(处)。

8.5.2侧面(含门、栏杆、墙面、墙上附件等)有灰尘、蛛网、乱贴8.5.3乱画(用工具能做到处),扣1分/次(处)。

8.5.4顶面(含灯、灯罩、屋顶等)清洁未做彻底,不干净,扣1分/次(处)。

8.5.5垃圾(果皮箱)外有污水渍、桶内有异味,扣1分/次(处)。

8.5.6垃圾清运不及时,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扣1分/次(处)。

8.6维修工考核评分细则

8.6.1未做好对设施设备的安全、防火、防水检查,处理不及时,扣1分/次(项)。

8.6.2不熟悉本岗位工作环境,违

反各专业操作规程或工作标准,扣2分/次(项)。

8.6.3未保持工作环境和设施设备整洁年,未做好有关记录,扣1分/次。

8.6.4未完成日常定期巡检、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次。未记录,扣2分/次。

8.6.5未按规定完成临时交办工作任务,扣1~5分/次(项)。

8.6.6检、维修前,未做预案,擅做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损失,损害公司形象者,扣5~20分/次(项),后果严重者,另行处理。

9.0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自2005年元月一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考核事项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元月一日

篇5: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与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强化对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各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实行目标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共同目标:共计85分

一、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宣传(共10分)

认真执行《xxx交通局行政执法学习宣传制度》

1、每2个月组织1次法规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学习差1次扣0.5分,计划、记录、考核差1项扣1分)

2、全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3、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参学率、合格率达100%。(参学率少1个百分点扣0.1分,考试不合格1人次扣0.2分)

二、组织措施及制度建设(10分)

1、行政执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考核、奖惩。(计划、检查、总结、考核、奖惩差1项扣1分)

2、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台帐规范。(工作制度不健全扣2分,基础台帐不规范扣2分)

3、办事程序、处罚依据、收费标准公开上墙。(差1项扣1分)

4、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擅自厅外办理行政审批的1次扣3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1次扣5分)

三、执法队伍建设和风纪管理(30分)

严格遵守《xx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风纪管理规定》

1、违反着装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0.2―1分;

2、违反礼仪规定的每人次扣0.2―3分;

3、违反执法车辆管理规定的每人次扣1―2分;

4、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循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每人次扣10分;

5、吃、拿、卡、要的每人次扣10分。

四、执法监督检查(30分)

1、各单位每月开展1次执法监督检查,作好检查记录,纳入月考评或年度考评。(差1次扣1分,无记录扣0.5分,未纳入考核扣1分)

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局备案。(私自查处1件扣1分)

3、重大行政处罚案例符合案件质量管理规定。(退回1件扣1分)

4、重大行政处罚有专卷。(差1卷扣0.5分)

5、按时完成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督办的工作任务。(不完成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1次扣0.5分)

6、按时报送各类报表、资料。(漏报1次扣1分,迟报1次扣0.5分)

7、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需经局法制科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发布1件扣1分)

8、无错案、行政败诉、行政赔偿案。(出现1例行政败诉案或赔偿案扣25分)

9、设立并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未设立扣1分)

五、对外宣传(5分)

切实抓好通讯联络工作,全年在电视、报刊、法制信息上对本行业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不少于6次,电视、报刊报道不少于2次。(差1次扣1分)

单项目标(行业管理):共计15分

一、交管所:

1、强化客运、货运、汽车维修、搬运装卸、驾驶员培训和运输服务等行业管理,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建立健全基础资料和从业人员档案;(未做到1项扣2―5分)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未查处1件扣3分)

二、港航处:

1、强化航政、港监、船检及船舶修造、港口、渡口、危险物品装卸、储存等行业管理,规范水运市场,建立健全水运从业人员和船舶档案;(船舶证明照过期或不齐扣2分;从业人员证照不齐扣5分,档案不齐扣5分;未查处船舶私修滥造1件扣5分)

2、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杜绝“三无”船舶出现;(发现“三无船舶”不处理1艘扣5分)

3、强化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不突破下达的控制目标。(安全事故突破控制目标扣15分)

三、路政大队:

1、路产路权完好,路产路权受损查处率达95%以上;(少1个百分点扣1分)

2、特殊占、利用公路的管理规范、手续齐备,建立基础台帐;(特殊占利用公路手续不齐扣5分)

3、确保公路畅通;(公路上有擅自乱堆乱放物品,造成公路堵塞未查处1次扣5分)

4、协查国、省、县、乡公路“三乱”现象;(协查不力的每次扣2分)

5、加强公路两侧控制区的管理。(发现违章修建不查处,1件扣5分)

6、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未做到1次扣5分)

7、对收费路桥的路政管理有机构、人员和制度。(未做到扣5分)

加分项目:

1、单位法制工作获全国表彰的加10分;

2、单位法制工作获省级表彰的加5分;

3、单位法制工作获市级表彰的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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