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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两级奖惩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4

为了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院、科两级奖惩制度。

一、总体要求

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院各级各类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做到层级管理清晰,责、权、利明确,医院管理有章,医疗活动有序,严格考核,奖罚分明,使医院逐步走向科学化、现代化管理的轨道。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查问看和暗访、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等办法,并按各项工作的量化标准和主、客观指标进行考核评定。

1、医院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年终综合目标管理、等级医院复查考核,以及市政府及有关行政部门对医院单项工作和指令性任务的考核。

2、医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对全院各科室(班组)的综合情况考核一次,年未进行全年工作的总体考核;各职能处室按分管的工作不定期的对临床各科室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

3、各科室(班组)每月对本科室的工作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国家有关卫生政策落实情况,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

2、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医护质量、服务流程方面情况。

4、医疗教学、医疗科研方面情况。

5、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6、财务与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

7、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情况。

8、医院环境和爱国卫生情况。

9、医院安全(包括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

四、奖惩办法

1、院级领导在年度考核中,因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政策不力、指令性任务完成不好、综合目标管理项目没完成、管理不到位或不作为等情况,取消年终奖励和个人精神文明奖,停发三至六个月的管理津贴,并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查。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给医院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报上级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科室负责人在医院的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如果综合目标和单项任务没有按有关要求达标、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无故不参加医院各种会议或不按要求贯彻执行的、不严于管理或奖惩不逗硬的、出现医疗事故的等情况,除按医院有关规定落实奖惩外,取消科室班子的年终奖励和申报精神文明科室资格,停发一至三个月管理津贴。因管理不善,严重渎职,出现医疗责任事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在科室每月的考核检查中,如果没有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差错事故等情况,科室负责人按医院和本科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如果情节恶劣、影响很坏、拒不改正,上报医院进行处理,除下岗学习、自找岗位外,给予党纪政纪处份。

篇2: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为促进和保持医院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员工素质,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使医院管理逐步规范化,特制定本条例。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第二节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医院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设置如下激励项目。

  1、优秀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医院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分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当年出勤情况较好,无纠纷、无事故、无投诉,奉献突出者,由部门负责人推荐到办公室,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总经理审批后授予优秀员工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特殊奉献奖:为保卫医院财产、人生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医院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第三节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医院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半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一4分及10元罚款:

  (1)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如工作服不整洁,穿拖鞋、背心等),装扮影响医院形象者;

  (2)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在无烟区吸烟者;

  (3) 上班迟到、早退者,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包括看与工作无关书籍);

  (4) 工作时间内长时间(3分钟以上)接打私人电话者;

  (5) 接听工作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6) 部门私自批假隐瞒不报者;

  (7) 开会迟到或会议精神未传达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一9分及20元罚款。

  (1) 未经领导批准,擅离岗位者;

  (2)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玩游戏者;

  (3) 利用医院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者;

  (4) 发现有损医院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5)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安排者;医院安排工作任务不按时按量完成者;

  (6) 对患者态度冷漠,或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患者投诉者;

  (7)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等;

  (8) 无故缺席会议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一19分及50元罚款:

  (1) 对各级反馈情况,经查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2) 在医院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业余组织娱乐性的集体活动除外);

  (3) 上班时间酗酒者;

  (4)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红包;

  (5) 工作态度恶劣,造成患者流失或医院经济及社会效益损失者;

  (6) 因过失泄漏医院机密者;

  (7)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医院设备、仪器、药品及车辆者;

  (8) 发生医疗差错隐瞒不报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予以除名并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

  (1)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 对患者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3) 蓄意破坏医院财物者;

  (4)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 故意泄漏医院机密者;

  (6) 严惩失职给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8) 散布对医院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9) 发生医疗事故,隐瞒不报致后果加重者;

  (10)受罚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予留职察看处分。

  5、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医院损失:

  (1) 员工损坏医院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2) 员工丢失医院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3) 其它造成医院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或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4) 发生医疗纠纷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赔偿,详见《____________医院医疗赔偿试行制度》。

  6、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直接向总经理或院办公室报告违纪行为;

  (2)部门负责人对上述过失行为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院办公室核查后予以处罚。

  (3)总经理及院办公室若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部门负责人按管理不力论处,出现1例受罚员工,部门主管扣除1分罚分,凡部门负责人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7、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由院办公室核实统计后,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8、员工申诉:

  认为处罚不当或有过失的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院长提起申诉,在院长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暂缓履行处罚。

篇3:第一医院控烟考核办法奖惩制度

第一医院控烟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科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各科室,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各科室控烟管理小组须认真贯彻医院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本科的控烟规定,负责所属区域内的控烟工作,发现患者、家属以及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科室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全院员工包括警务室协警、新罗区保安公司保安员、佳禾物业公司职工、小卖部和职工食堂员工以及患者自聘扩理员均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根据《龙岩市第一医院各类人员违规记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各科室对其员工有教育监督责任,同时对包干负责范围内出现违反控烟规定承担责任,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次扣发该科室当月奖金100元。

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工作办公室根据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医院领导审批后,交医院财务部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部门,每季度在全院公布。

七、定期对医院小卖部、职工食堂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其销售香烟或悬挂张贴香烟广告和宣传资料,先予以警告,对于屡禁不止者,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八、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九、医院每年开展评比“无烟科室”、“无烟病房”活动,在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十、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二、本制度由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4:护理人员奖惩制度医院

护理人员奖惩制度(医院)

一、奖励制度

(一)助人为乐,在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二)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三)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及领导好评。

(四)及时发现问题,有效地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五)认真带教,同学普遍反映好的。

(六)带病坚持工作,主动加班加点,积极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七)全年全勤,全年上夜班多于120天。

(八)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积极参与科研、着书成绩显着。

(九)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生一定效果的。

(十)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凡符合以上内容之一者,均可酌情分别给予口头、通报表扬或奖金奖励等。

二、惩戒制度(分为劝导、警告、停职、免职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劝导批评

1.上班浓妆艳抹、佩戴醒目首饰。

2.违反护士仪表规范。

3.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声说笑;工作时间干私活、看小说、睡觉;长时间打私人电话、聊天;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交接班;上班使用电脑玩游戏。

4.穿工作服到院外、食堂、会议室。

5.对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

6.在医院内喧吵或辱骂,干扰医院正常秩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

2.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3.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

4.违反公共道德或礼仪标准。

5.护理人员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6.不服从调配

7.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

8.临时送假条,致使护士长无法调班。

9.不虚心接受批评、检查、指导。

10.对上级交待的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停职检查处分

1.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缺陷)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

2.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带来痛苦,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免职处分

1.伪造医疗护理记录且情节严重;或私自将病历记录内容的信息透露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

2.偷窃或有意毁损医院或他人的财物。

3.工作期间自行注射麻醉药物或非法倒卖毒、麻、限、剧药。

4.以任何方式殴打或伤害患者及他人。

5.护理工作中出现严重过失,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

6.拒绝主管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或工作安排。

7.值班时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8.索要、接受患者或家属财、物,对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五)说明

1.停职指暂停1周以上,停职期间停发劳务费。

2.出现差错、事故而发生护理纠纷按医院规定给予处理绩效工资。

篇5:某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人民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一)传染病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2小时内)防保科,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认定发现传染病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病区以化验室结果报出的时间为准,1天或1天以上为迟报,3天或3天以上为漏报。

4、门诊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符合临床症状的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法定报告时间报出,否则,按不报定性。

5、对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报或漏报的责任人,每发现一例,扣奖金100元;每发现一例迟报的责任人,扣奖金50元。

6、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填写报告卡,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因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3、因执行职务人员工作疏忽,末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慢性病、职业病

1、被确定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按规定的报告制度向防保科报告。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居住市区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必须在出院前报防保科,否则作漏报处理,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

3、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4、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病人中发现急性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属于在生活中误服或口服引起的农药中毒病人时,应及时(2小时)向防保科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向防保科索要)。末按要求及时报告或瞒报、漏报的,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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