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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2

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罚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和要求,提出公司人员规模和人力资源需求规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科学合理地划分企业组织职务,明确职务间的相互关系,建立清晰的职务层次和顺序。

第五条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性质、任务、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

第四章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坚持任人唯贤、优化组合结构。

第七条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岗位聘用期限不得超过员工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组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由各部门部长、经理、主任和部门副部长、副经理、副主任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任免通过聘用制实现,即聘用和解聘。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2、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十三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任免。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晋升和降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正常职务升迁机制,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备选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实施。

第十六条对成绩出色者或卓著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七条对业绩不良者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降几级。

第十八条职位升迁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文通告。

第十九条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晋升或降职请求,人力资源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高级经理会议审批。

第二十条员工职位升迁后,其工资福利待遇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保持不变。

第七章岗位调换

第二十一条为了做到人尽其才,公司允许员工在公司岗位间调动。

第二十二条员工主动提出岗位调换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调动申请书,经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

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任免事项,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公司提出人事调动命令时,征求员工个人和新旧岗位部门负责人意见后,人力资源部正式行文调动,当事人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所有岗位变动,其部门负责人均须对员工原岗位的工作进行考核、鉴定,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二十六条试用员工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并填写试用考核单,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定正式劳动合同或由人力资源部发出通知。

第二十八条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别为1年、2年、3年。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如员工提出,可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员工和公司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在试用、正式期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章解聘

第三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受聘人因本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受聘人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因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规章制度;

4、因公司部门工作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期外借,难以履行岗位责任;

7、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达十五天;

8、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要求;

9、受聘人因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10、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且不触犯国家有关法规的事宜。

第三十一条解聘可由员工或公司各方提出,须于离职前1个月提出。

第三十二条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出解聘要求的,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补偿。

第三十三条员工解聘后,公司将不再负担员工的任何非公司职责范围内的费用。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篇2:装修公司员工聘用协议书

装修公司员工聘用协议书

  甲方:xx-xxx-xx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兹于我方(xx-xxx-xxx-x装饰有限公司)对乙方的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职务;工资待遇(底薪)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如实介绍本协议的有关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协议时间: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试用期1— 个月)。

  二、协议内容: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优良的办公环境。

  2、协助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业务机会。

  3、甲方如果认定乙方能力和工作效率差,不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予以劝退。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5、甲方有权对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员工进行处罚或解雇,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各项提成、工资、奖金的发放。

  6、甲方有权对炒单、炒项、私自出卖公司信息资料、在上班时间设计与本公司无关项目的员工,坚决开除,公司有权停止各项奖金、提成、工资的发放,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由乙方补偿,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如果甲方连续三个月不按时发放工资、提成及奖金的,乙方有权终止本聘用协议。

  2、乙方在协议期间,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及奖励(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等)。

  3、在协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等)。

  4、乙方有义务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对公司的业务信息进行保密。

  5、乙方应认真做好公司的每一项工作,服务好每一位客户,认真学习本行业专业知识;与公司同事搞好团结,不拉帮结派,遵守国家的法律。

  6、乙方应坚决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工资待遇:

  1、具体薪金如下:

  (1)助理设计师:底薪2000元——2500元/月,提成按xx-xx元/套发放。

  (2)主案设计师:底薪2500元——3000元/月,提成按个人每月签单总价的xx%发放。

  (3)首席设计师:底薪3000元——3500元/月,提成按个人每月签单总价的xx%发放,设计费提成按个人每单实际设计费总价的xx%发放。

  (4)高级设计师:底薪3500元——4000 元/月,提成按个人每月签单总价的xx%发放,设计费提成按个人每单实际设计费总价的xx-x%。

  (加薪流程:1、公司会根据员工的个人能力、签单数量和工作时长内,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底薪;2、员工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加薪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后,在各职位底薪范围内,适当加薪。)

  2、公司工作岗位晋升标准如下:

  (1)助理设计师晋升为主案设计师条件如下: 需连续3—5个月,每月签单总额在20万元以上;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员工,经公司综合考核合格者,给予晋升为主案设计师(享有主案设计师的一切待遇)。

  (2)主案设计师晋升为首席设计师条件如下: 需连续3—5个月内,每月签单总额在35万元以上;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员工,经公司综合考核合格者,给予晋升为首席设计师(享有首席设计师的一切待遇)。

  (3)首席设计师晋升高级设计师条件如下: 需连续3—5个月,每月签单总额在50万元以上;能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员工,经公司综合考核合格者,给予晋升为高级设计师(享有高级设计师的一切待遇)。

  (四)、甲方应按每月______号按时给予乙方发放上月工资、奖金及签工程、设计提成50%;其中另外工程、设计提成50%在各个工地完工后发放。

  (五)、公司每周工作6天,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小时,中午公司提供工作餐。

  (六)、公司实行调休制,每月可休4天,调休时间为每周2、3、4任选一天。

  (七)、能按照公司的工作日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的员工,公司将给予每月每人100元满勤奖。

  (八)、协议解除: 甲方在合约期内,如有异议,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告知其辞退;乙方在合约期间,如有异议,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离职;乙方在被辞退或离职时,负责的工作必须按时完成并做好交接,甲方同意后财务结算工资方可离开;若乙方未完成工作离开者,造成甲方损失将由乙方承担,情况严重者,应负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篇3:网店员工聘用合同

网店员工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姓名(受聘人):乙方身份证号:

受聘岗位: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前30天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弹性作息制度,每天工作时间为9:00-17:30,更具需要每周给乙方安排至少一天休息时间。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不少于元人民币。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需要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3、国家传统节日,甲方适当向乙方发放相应的福利待遇,并给予乙方法定节假日、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第五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并依照乙方的功过表现给予奖惩。

2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3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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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彩园保安部员工聘用制度

彩园保安部员工聘用制度

1.0新员工聘用

1.1物管处聘用员工采取公开招聘等方法,采用固定期限合同制的聘用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1.2物管处聘用员工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1.3所有新员工入职需满足以下要求:

1.3.1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1.3.2广州市人提供失业证,计生证原件、复印件;外地人提供就业卡及未婚证或计生证原件、复印件。

1.3.3提供有效的学历、工作经验证明文件或介绍信函。

1.3.4通过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或防疫站之身体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1.3.5物管公司人事行政部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详细正确,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报,物管公司保留审查员工所填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随时作出解雇处分,并不作任何补偿。

2.0员工类别

2.1试用期员工

员工试用期由入职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三个月。部门主管可根据该员工工作表现而决定延长或缩短试用期,但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违反物管处规定或不称职者,将可被随时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

2.2转正员工

转正员工的合同期一般为两年。可享受物管处规定之福利待遇及国家、地方颁布的基本社会劳动保险福利。

3.0聘用前身体检查

3.1聘用前身体检查目的:是为了保证所聘用的员工具有良好的体质可以胜任所要从事的工作。

3.2所有拟被聘用的员工都必须在入职前到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或防疫站进行并能通过以下身体检查(所要求体检项目可视所聘工种由人事行政部作适当调整):

1)抽血验肝功能;

2)*光照肺;

3)内外科检查。

3.3员工通过身体检查合格后,方能被物管处录用。

4.0转正

4.1员工试用期满前两个星期,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对该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核,并提出是否继续试用的建议。

4.2部门主管必须填写《试用期满评估表》,并组织与该员工就工作表现、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沟通面谈。

4.3物管处行政助理及物管处主任必须在《试用期满评估表》签署同意意见,并上报物管公司人事行政部及副总经理签署后,该员工方可转正。

4.4员工通过试用期考评转正后,物管处行政助理将于七个工作日内发出《试用期满通知书》。

4.5员工通过试用期考评,转正后,经物管公司、员工双方同意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5.0员工资料变更

5.1当员工的个人资料改变时,员工有责任及时向管理处申报。

5.2员工必须在个人资料改变后七个工作日内填写"个人资料变更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或复印件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否则可导致将来丧失应得之福利,请特别注意。

5.3需申报的个人资料类别如下:

1)婚姻状况改变;

2)子女出生;

3)父母、配偶、子女死亡;

4)姓名、地址、电话的变更;

5)国籍的变更;

6)取得新技能资格,如驾驶、急救等;

7)工资用银行户口的变更。

6.0考核与晋升

6.1晋升政策是以雇员的年资、工作表现、能力及学历为准则,以便更有效开发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材、激励士气。

6.2凡获得晋升或调职的职员,均按新职务岗位要求标准试用三个月,试用考核通过后才正式授予职位头衔及享受相应级别薪资。

7.0调职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物管公司及各物管处保留调整员工工作岗位之权利。

8.0工作时间

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但具体轮班工作时间由物管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

9.0超时工作

9.1员工应在办公时间内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物管公司、各管理处不提倡加班。但部门主管可按照实际的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

9.2下班后须加班完成手头工作不超过1小时,不计加班。超过1小时后,按实际时数且根据打卡记录计算加班,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承认超时记录。

9.3员工超时工作应先行填写加班申请表,经由员工签认、部门主管审批,交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计入加班。如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示管理处主任同意及行政助理登记后,进行加班,但必须在加班后二日内补报有关手续。否则行政人事部将有权不予接纳加班申请。

9.4对于超时工作,各管理处将优先采用假期补偿的方法,部门主管应尽量安排员工在超时工作后的三个月内补休。

9.5考虑到工作需要,安排补休可能出现困难时,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发放超时津贴。超时津贴的计算标准按国家规定:

1)于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以日工资标准的150%计算;

2)于休息日工作以日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3)于法定休假日工作以日工资标准的300%计算。

9.6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不享受加班津贴。

10.0工资

10.1工资结构=基本工资+综合津贴+绩效工资

10.1.1公司根据不同的职位确定各级别的基本工资。

10.1.2公司根据员工每月绩效考评结果,发给员工相应的绩效工资。

10.2工资计薪期为当月第一天至最后一天,并在次月8日以银行转帐方式向员工支付工资。

10.3工资的计算

10.3.1日工资标准=(基本工资+综合津贴)/20.92

10.3.2有薪假期以日工资标准计发。

10.3.3无薪假期同样以日工资标准扣减。

10.3.4自动离职人员工资一律不予结算;

10.3.5对于违反公司制度中有关违纪解雇条款的员工,公司无须提前通知即可立即解雇该员工,并不给予工资以外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如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10.4工资的评定、调整

10.4.1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其工资调整与否由公司决定。

10.4.2原则上公司每年年终对全体员工的工资水平进行一次评估。评估主要依据为员工该年度之工作考核结果,结合公司业绩、社

会同行业薪金水平、社会物价指数变动等,调整与否由公司决定。

11.0奖励、培训、康乐活动

11.1工作杰出之员工,公司将酌情给予晋升、加薪、奖金等奖励。

11.2公司、各管理处将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工作经验与技能,提供必要的培训。

11.3为使员工在工作之余能获得适当的松驰,加深彼此间的了解,培养团队精神,每年度公司将会不定期组织一些有益的康乐和社交活动。

11.4所有培训将作为正常出勤处理,不视作加班。

12.0工作表现评估

12.1工作表现评估目的:

通过一个完善及定期的工作表现评估制度能有效地运用,调整物管公司、各管理处的人力资源,从而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

12.2工作表现评估责任

所有部门主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将工作的主要职责及考评标准传达予员工;

2)根据公司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工作表现评估;

3)对下属的优秀表现予以确认和申请奖励。

12.3工作考评标准制定:

人事行政部根据每一个职位或每一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考核标准,并予以颁布,以知会每个员工、每个部门。

12.4定期工作表现评估

每年年末及在试用期结束后,管理处将对员工进行工作表现评估。年末工作表现评估将在每年的十二月进行,由部门主管根据人事行政部颁布的考核标准,评估员工的工作成绩并填写《工作表现评估表》。完成评估后该表须交回人事行政部保存于员工档案。

13.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3.1员工如需要辞职,必须按相应通知期提前递交书面申请,或以通知期相应的通知金代替,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3.2员工在任职期间若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公司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唯须按相应通知期提前发出书面通知或以相应通知金代替。

13.3员工因患病连续休假三个月仍未痊愈时,公司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唯须按相应通知期提前发出书面通知或以相应通知金代替。

13.4员工在任职期间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国家法律等,公司将有权对违纪员工采取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而无需提前通知或薪金补偿。

13.5根据公司的聘用合同,通知期的时间一般视合同有效期限而定,具体如下:

1)少于一个月通知期二天;

2)少于三个月但多于一个月的通知期为七天;

3)多于三个月的通知期为三十天。

13.6通知期由发出书面辞职报告并经部门主管确认送达起计算。

13.7通知期的相应通知金,等于通知期内该员工的日标准工资。

13.8在通知期内,员工必须正常上班,所有离职手续均需按公司有关规定于离职生效前办理。

14.0离职手续

14.1于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三点员工必须到所在管理处人事行政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

14.2人事行政助理必须事先将该员工的考勤、工资等计算清楚,并经公司人事行政部复核后交离职员工确认。

14.3一般情况下,辞职员工的当月工资发放将按公司统一发放时间由银行转帐划拨,违纪辞退员工的当月工资将以现金形式在结清所有手续后发放。

14.4违纪辞退员工未经批准不能再进入我公司管辖小区范围及办公范围内。

篇5:员工聘用管理规定范例

员工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二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

第三条本公司系统各级管理人员不许将自己亲属介绍、安排到本人所分管的企业里工作,特殊情况的,需由董事长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四条本公司各部门和各下属企业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权限见人事责权划分表,各部门各企业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第五条本公司需增聘员工时,提倡公开从社会上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

第六条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一)大专以上学历;

(二)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45岁;

(四)外贸人员还必须至少精通一门外语;

(五)无不良行为记录。

特殊情况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应届毕业生及复员转业军人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考虑聘用。

第七条所有应聘人员除董事长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试用人员必须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统一发给并填写招聘表格。

(二)学历、职称证明。

(三)个人简历。

(四)近期相片2张。

(五)身份证复印件。

(六)体检表。

(七)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

(八)面试或笔试记录。

(九)员工引荐担保书(由公司视需要而定)。

第九条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第十条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待遇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待遇:

高中以下毕业:一等

中专毕业:二等

大专毕业:三等

本科毕业:四等

硕士研究生毕业(含获初级技术职称者):五等

博士研究生毕业(含获中级技术职称者):六等

(二)试用人员享受一半浮动工资和劳保用品待遇。

第十一条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

异议。

第十二条正式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以及年限,由公司给予办理户口调动。

第十三条总公司和各下属企业的各类人员的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以及担保书等全部材料汇总保存于总公司人事监察部和劳资部,由上述二个单位负责监督聘用合同和担

保书的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以及由公司控股、管理的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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