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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建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2

党风建设制度

1、领导班子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纪律。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加强党员的理想、宗旨、党风、党纪、廉政等方面的教育,着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党日活动制度

1、坚持按计划开展党日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并将情况填入《党日活动手册》。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日活动,无特别理由不迟到早退或请假。

三会一课

1、认真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每月上旬安排半天开展活动,支部委员按计划轮流上好党课,并注意党课形式的多样化。

2、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统一安排,做到会议主题明确,目的、任务、要求具体,不图形式,注重实效。

3每个党员要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支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

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必须自觉交纳党费。

2、以党员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一定的比例交纳党费。400元以下的交0.5%;401―600元交1%;601――8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1.5%;801――1500元(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后)交3%。

3、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者,作自行脱党处理,

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严格按时按规定上交党费,支部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党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2、党员必须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不得无故缺席。

3、民主生活会要求议题明确,准备充分,不走过场,切实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4、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揭露矛盾,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力求解决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党员标准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党内外监督制度

一、健全党内生活,在党内形成个原则性很强、政治空气很浓而又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政治坚强、组织纯洁、同心协力、使之成为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

二、党委必须坚持集中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讲座决定,实行一人一票的民主表决程序,日常工作分管权限处理。

三、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委委员和党支部委员,要按时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党员正确行使党内选举权、重大问题决策权和批评监督权。

六、提高党务、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做到办事原则、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

七、共产党员要自觉的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自学接受党纪的约束。

党员廉洁制度

一、每个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关于惩治腐败保持廉洁的有关规定。

二、端正经营活动中的指导思想,自觉抵制商品流通领域里的不正之风,做到“放不

失控”、“管不失策”。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见利不忘义,有权不谋私。

三、对党员、干部、员工进行思想和宗旨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行反腐败教育,坚定党员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决心,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信心。

四、严格财经纪律,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索贿,铺张浪费、私事公办等不良倾向。

五、加强党员精神文明建设,移风移俗,禁止婚丧喜事大操大办及封建迷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提倡文明、健康、俭朴、科学的生活方式。

民主考评党员制度

一、按照省委组织部《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暂行条例》,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由党委统一安排,支部每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党员评议可结合一年一度的“创优争先”活动,由党支部提名,报党委决定,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严肃查处党员中违纪现象,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党支部根据党员个人的“争优”计划分别对党员进行考评。检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是否有违犯党纪国法的行为等方面。

四、考评采取个人自评、小组互评、支部测评和党委评审相结合的方法,把定量评与定性评结合起来。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党日活动日制度

一、认真制定党日活动计划,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秦好并保存党员活动原始记录,由活动主持人负责监督。

二、加强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党内活动,做到三会一课,一月一次小组生活会,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进行思想汇报,学习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每月的党员活动日,每个党员必须准时参加,党日活动时间,其内容不得脱离主题。

四、没有正当理由,党员连续三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评为优秀党员;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也不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的党员,作自动脱党处理。

党员培训制度

一、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二、每年集中一周时间(晚上),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对党员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的教育(20小时)。

三、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委员、党小组长进行一次培训。学习党在不同时期的指导思想、学习精神,时间一天(8小时)。

四、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学习考试,成绩登记在册,作为评议党员的依据之一。

创优争先制度

一、开展评选优秀党员活动,是党对加强管理的重要工作。

二、党委每年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和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订评

选优秀党员的规定和条件。

三、创建党员模范岗和党员责任区活动。

四、发动党员积极参加创先进党支部和一流班子,争当优秀党支

部,争当优秀党员、争当技术能手、争当创效标兵、凝聚力工程等活动,可以以支部、小组为单位,运用多种形式,要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讲求实效。

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年“七一”进行一次总结和表彰活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

定,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驶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情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党建工作制度

中国共产党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是公司的政治核心。主要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使党委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并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实现。

一、认真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干部和广大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政治素质,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使党的主张变为广大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党的核心问题,以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为基本环节,进一步加强改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开展党建工作,把关心员工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用对员工的情换取员工对党委的爱,通过关心人、帮助人去教育人、激励人。

四、坚持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党的根本原则,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每个党员和干部都要自觉加强党的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坚持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原则,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建立健全保证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吸引力,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五、坚持党员标准,提高党员质量。党员队伍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建设一个好的党员队伍。

六、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对党建工作的意见的反映,专题研究党务工作。党支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党支部工作的开展。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防止和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侵蚀,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措施。

二、党组织领导成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提高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规,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员每年至少要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提出下一年度奋斗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或适当增加大会的次数。凡经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都要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确定专人做好记录。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或出缺时,由副书记召集主持。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

三、党小组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按党组织要求可增加或延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

五、党课一般1―2月开展一次。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使

党员真正受到启发和教育。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要求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党组织、整顿党员队伍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坚持做到摆事实,讲道理,对照标准严格要求,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三、坚持民主分开的原则。在评议中,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个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四、坚持平等原则。要做到党员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不

论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有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五、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可在“七一”期间结合评比表彰一并进行,也可在年终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议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两年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书记必须向上级党委作出检查并说明原因。

二、每个支部要保持2―3名入党积极分子常数,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使他们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同时分配一定工作,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支部指定两名党员培养一名积极分子,引导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指导他们学习邓小平理论,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让他们在ぷ魇导

篇2:党建及相关制度汇编

党建及相关制度汇编

任务是:听取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

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局系统会议制度,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会议种类

1、局长办公会议;2、局党委会议;3、局务会议;

4、机关全体人员会议;5、专题会议。

二、各种会议的主要任务

1、局长办公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参加,由局长主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处理全局性的行政、业务以及其它重大事务性问题,讨论和决定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等。

2、局党委会议。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成员参加,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党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决定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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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局务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各科室科长(主任)和与议题有关的单位负责人参加,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署近期工作等。

4、机关全体人员会议。机关全体人员会议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通报科室工作情况,部署近期工作任务等。

5、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局长或主管局长和与专题有关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由局长或主管局长主持召开,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及具体工作等。

三、会议的组织和筹备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机关全体人员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记录由政办室负责。

2、局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会议的组织、记录由政办室负责。

3、专题会议的议题由局长或主管局长确定,会议的组织、记录由主办会议的科室负责。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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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相关科室要提前做好会议的通知、材料准备、签到等各项筹备工作。

2、凡组织召开有基层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会议,必须事先经过局长批准后,方可组织召开。

3、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不得随意找人代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另做安排。

4、会议期间要严格保持会场纪律,严禁吸烟、接听电话、随意走动和进出会场。

5、参会人员要携带笔和记录本,做好会议记录。

五、此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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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制度

一、二级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学习时间: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上午8:00-12:00,特别情况下随时组织学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的,在本周内必须补课,个别同志不能参加的必须经书记允许。

2、学习地点:局会议室或租用外部会议厅。

3、学习内容:一是区委规定内容,二是年初计划内容,三是临时性内容。

4、参加人员:二级班子全体成员,特别情况下扩大到科级以上干部。

5、组织人员:政办室主任具体负责准备学习内容,组织协调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学习记录。

6、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讨论,看录像,请专家讲课,自学,外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

7、检查:二级班子全体成员年底上交学习笔记一本,体会文章一篇,结合实际写一篇调研文章。

二、三级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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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时间: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一上午8:00―12:00,特别情况下随时组织学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的,在本周内必须补课。

2、学习地点:本单位会议室或租用外部会议厅。

3、学习内容:一是局里规定内容,二是年初计划内容,三是临时性内容。

4、参加人员:三级班子全体成员,特别情况下扩大到全体党员干部。

5、组织人员:各单位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准备学习内容,组织协调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学习记录。

6、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讨论,看录像,请专家讲课,自学,外出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

篇3:党建工作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篇4: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有关制度

一、定期交流党组领导抓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交流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含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下同)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做法、经验,研究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交流的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阶段性做法体会。

2.机关党建专项工作做法经验。

3.机关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

4.试点单位的做法经验。

5.机关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二)交流的方式

1.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主要是由兼任市直党工委书记的市委领导直接听取有关单位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2.每年召开一次情况交流会。分为若干片交流机关党建工作的做法,研讨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分类指导。

3.每年召开一次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4.市委组织部、市直党工委每年开展1-2次调研,适时召集存在共性问题的单位党组领导座谈,专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二、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制度

为有助于机关党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本单位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决策,使机关党的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大局,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范围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文件或重要会议精神的会议。

2.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会议。

3.讨论研究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季、月工作安排的会议。

4.讨论研究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6.党组(党委)认为需要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的会议。

(二)注意事项

1.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根据会议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2.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会议要向党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严格组织纪律,严守机密,不得擅自将会议内容外传。

三、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议事制度

实行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的领导和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把机关党的工作摆上党组的议事日程,使机关党建与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经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一)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1.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精神,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讨论并提出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以及阶段性工作意见。

2.讨论机关党组织提请研究的工作。

3.适时总结机关党建工作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二)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1.每年召开一次总结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的会议。

2.党组根据本机关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具体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

3.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4.会议可吸收本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协助做好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

5.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和反馈。

四、党组定期检查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制度

(一)督促检查的目的和原则

实行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定期检查,目的是推动工作,促进和保证机关党建各项任务

的落实。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全面了解情况,特别要注意检查薄弱环节,督促抓好整改。

2.突出重点,检查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的重大活动任务落实情况。

3.注重实效,推动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各项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二)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机关党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

2.机关党组织执行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3.机关党组织的组织、作风建设,尤其是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

4.机关党组织围绕党组的中心工作,协助搞好组织、发动、协调工作的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抓的情况。

6.党组有关机关党建工作抓落实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的具体方法

1.党组要经常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党组要把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经济、业务工作一并分解、立项,一起检查、落实。同时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

3.党组在讨论研究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时,应对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五、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度

建立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度,保证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按期换届选举,确保新一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人选质量。

(一)机关党组织的任期。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换届选举。

(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素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是党性强、作风正、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热心党的工作的同志担任。市直党工委对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人选要严格把关,坚持“三个不批”原则,即素质不具备的不批,职级不到位的不批,年龄不能任满一届的不批。

(三)委员候选人的结构。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应坚持德才兼备和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委员候选人的梯次年龄结构、文化知识结构和男女比例,既要有党组和主要业务部门的领导,又要有工、青、妇的代表,使委员会班子成员达到整体优化组合。

(四)机关党组织任届期满,党组应及时听取机关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专题汇报,在时间、人员、经费等方面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时进行。

(五)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按以下规定承办:

1.必须按《党章》和《暂行条例》规定,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要求延期进行换届选举的单位党组织要确定具体延长期,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3.上级党组织正式批复同意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后,单位党组织应将上级党组织关于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决定,通知全体党员。

六、机关党务干部岗位交流制度

(一)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是指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管理干部的双向交流,以及党务干部在系统内不同岗位之间的交流。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要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二)交流、提拔、使用干部时,担任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三年以上、专职党务干部五年以上,且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效显著的,应优先考虑。

(三)各单位要建立党务后备干部队伍,拓宽渠道,有计划地推选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进行锻炼。

(四)各单位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重视做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在工作和生活上关心他们。

七、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一)经费保障的范围

1.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而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经费。

2.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购买学习材料,添置必要电教设备的经费。

3.机关党组织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干部、优秀纪检干部、先进党组织的经费。

4.党务干部必要的学习、培训、考察费用。

5.机关党组织调查举报、信访和查办违纪案件的经费。

6.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

(二)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把党建经费列入行政预算,逐年增加投入。

2.机关党组织必须根据党建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提出新的一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经本单位财务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3.开展重大党建活动,应及时向党组报告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4.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建经费的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每年年终要在党内适当的范围公布一次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

八、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征求机关党组织意见的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奖惩征求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是进一步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维护党规党纪,选好用好干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征求机关党组织意见的主要内容范围是: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组织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二)实施办法

1.吸收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参与本单位的干部考核工作。

2.在对机关干部进行调整任免的酝酿阶段,机关党组织应根据本单位党组的要求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吸收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研究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听取机关党组织对干部考核、任免、调动、奖惩的意见和建议。

4.机关党组织通过机关党的日常工作及干部职工的反映,了解掌握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积极向党组推荐优秀后备干部人选。

(三)注意事项

1.机关党组织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2.增强组织观念,确保人事机密,切实做到不跑风漏气。

篇5:某街道党工委领导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街道党工委领导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每个党工委成员必须建立1-2个党建联系点,至少每季度一次深入联系点,指导制定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工作计划,总结经验。

二、党工委成员每半年要为联系点解决1-3件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中的大事和实事。

三、对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党工委报告,不得包庇隐瞒。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干部、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四、密切联系干部群众的关系,接受他们的监督,认真听取他们对党工委工作的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五、党工委每年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党工委各位成员抓党建工作联系点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总结党工委抓党建工作的经验,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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