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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1

关于举办“求是精神与浙大人”青年教职工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分党委,各院级工会:

为全面落实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广泛深入开展以"知校、爱校、荣校"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营造弘扬求是精神,建设一流大学的文化氛围,校党委宣传部和校工会决定在105周年校庆和"五四"青年节期间联合举办"求是精神与浙大人"青年教职工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办法

1、参赛对象: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青年教授联谊会成员可不受此限)。

2、参赛名额:各院级单位至少选派一名选手代表本单位参赛;各附属医院选派一名选手参赛。

3、请各单位于20**年4月15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报校工会办公室(详见附件一)。联系人钱正君,联系电话87951470,电子信箱。

二、日程安排

1、预赛时间:20**年5月10日(周五)下午2:00---晚上;地点:校工会二楼活动室。

2、决赛时间:20**年5月17日下午(周五)2:00---4:30;地点:永谦学生活动中心小剧场(玉泉校区)。

决赛时,将组织现场观众。同时要求有选手进入决赛的单位负责组织至少40名师生员工观看(座位自选),届时各校区工会办将安排校车接送(具体上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选、奖励办法

1、聘请校内外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7人)。

2、预赛由评委按评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选手得分;依据选手得分高低选出16名优胜者参加决赛。

3、决赛时,将根据评委评分(规则与预赛相同)加上选手所获现场观众支持分得出选手最后得分(详见附件二)。

4、本次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获奖选手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品,参赛选手均赠送纪念品一份。

四、其它

1、优秀演讲稿将在《浙江大学报》和《浙大教工》上刊登,并将向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推荐发表。

2、对决赛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在校广播电视台播出。

附件一:青年教职工演讲比赛报名表

附件二:青年教职工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青年教职工演讲比赛评分细则

一、评委评分标准

分演讲内容、语言表达、形象风度、综合印象四部分对演讲选手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1、演讲内容:35分。要求演讲内容紧扣"弘扬求是精神,树浙大人形象"这一主题,格调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25分。要求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激情昂扬。

3、形象风度:25分。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综合印象:15分。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二、观众支持分值计算办法

主持人在现场手持分贝仪。

每一位选手演讲结束后,主持人当场宣布根据现场观众掌声所测得的分贝值。该分贝值乘以20%所得出的分值,即为该选手所获得的观众支持分。

举例:如选手所得观众掌声的分贝值为60,其观众支持分则为60×20%=12分。

篇2:演讲赛决赛评分细则

一、评分方法

1.采用10分制评分。

2.评委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此类推。

3.评委打分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二、评分标准

1.内容(3分):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2.形象(2分):要求气质高雅,服饰得体,举止自然大方,体现新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3.口才(4分):要求脱稿演讲,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讲究演讲技巧,体现演讲魅力。

4.时限(1分):要求根据时限恰当设计演讲时长,超过或者过于简单的酌情扣分。

中文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3年10月15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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