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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11

考勤制度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

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将代薪休假计划报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由局内统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学习或培训,特殊情况须经局长批准。

篇2:办公室工作考勤制度卫生制度

办公室工作考勤制度、卫生制度

工作考勤制度

(一)严格作息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工作时间要自觉维护工作秩序,不得戏耍、打闹、串岗闲聊,不会客,不办私事。

(三)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建立考勤制度,实行不定时查岗。工作人员需到办公室考勤签到,文秘室按时收存签到表。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一次。考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五)请事、病假必须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交文秘室留存。凡不经批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

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下班前15分钟为室内卫生打扫时间。

(二)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场净室洁,无杂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落实到个人。

(三)严格配合执行人事局《关于卫生区划分及管理的意见》,按“三包”责任区范围进行管理。

(四)上班时间办公人员要着装整齐得体,保持良好的机关形象。

注:以上制度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办公室

2005年9月1日

篇3:镇干部考勤制度​​​​​​​

镇干部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充分调动镇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镇各项工作不断创新求实,特制定镇干部考勤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坚决克服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现象。在出勤、考勤、请假上做如下具体规定:

  1、在出勤上实行规范管理制。镇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夏秀、冬季作息时间。镇机关干部公派外出学习、出差、开会、办事、节假日值班或因下乡均按正常上班进行考勤;参加县上或部门会议以文件通知为依据;无文件的以办公室通知为准。报送材料、报表一般不专门安排时间,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2、在考勤上实行点名制。镇机关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每天早晨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期间停止一切行政办公,不得随便进出学习室,手机全部调整到震动或关闭状态,手机响一次领导罚款50元,干部罚款30元。按规定时间提前3分钟进入学习室,点名结束后进入学习室的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罚现金10元,当月累计迟到或连续迟到三次以上的,按旷工论处,并由镇纪委实行诫免谈话,凡遇到阶段性、任务重的情况下,实行二、四、六下午6点签到制,由办公室负责具体通知,下午没有签到或领导下村督查不在岗的,经调查核实,又无正当理由的均视为早退,早退一次扣罚现金10元;既不按时点名签到,又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视为无故旷工,无故旷工一天,扣罚现金50元,值班一次不到扣罚30元。上划部门的干部,抽调要给分管领导打招呼

  3、在请假上实行假条批准制。请假分事假、病假、学习假,一律以假条为准,并写明请假理由和日期,代口信或打电话请假无效;请假在三天以下的,领导的请假由党委书记签批,站所长的请假必须先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由党委书记批准,一般工作人员的请假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有分管副书记批准;所有人员在特殊情况下(全镇重大工作、中心工作集中突击时)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主要领导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的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参加自考或函授学习的除外),由主要领导签注意见,到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准假手续;每月请事假累计超过五天(特殊情况例外)或请病假累计超过十天的,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只发月基本工资,其他待遇一律暂停;请病假七天以上,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办理准假手续(工伤除外)。

二、坚持将干部上班考勤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

  1、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十天的,年度考核时可直接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2、不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经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拔弄是非,散布谣言,纪律松懈,作风散漫,上班时间酗酒赌博,玩电脑游戏,不做组织分配和领导安排的工作,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的,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例为待岗对象,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后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三、纪律考勤的日常工作由主管组织、纪律检查的领导和组织干事负责。每月第一周将考勤结果交分管组织、纪律检查的领导审签并向全体镇干部宣布后移交财务处,由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执行。

  四、县上下派双重管理的干部要严格考核,上报考勤时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盖公章上报。保证按时全部参加。

  五、村干部参会考勤与村干部工资挂勾,与各村村级工作目标考核挂勾。一次不到者扣罚书记、村委会主任工资20元,其余干部10元;迟到者扣罚工资10元(从年终转移支付工资中兑现),并从年终村级工作目标考核总分中扣罚0.5分。

  六、村干部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村一般干部请假向村书记、村委会主任请假,然后由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向镇分管领导请假。村书记、村委会主任有事或其它原因请假,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请假在二天以上的,必须报请镇主要领导批准,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外出(指县外)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参加镇上集中的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旷工。(镇干部参会考勤依照干部考核办法执行)。

  七、养成良好的风气。会议当中,镇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纪录,尤其是对中央及区、市、县支农、惠农政策、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应急工作,必须记清工作任务、要求完成工作时间、质量等,从而确保党的政策不失真,落实会议精神有依据。镇村干部汇报工作时,要按照汇报要求和工作进展落实情况如实汇报,汇报内容要真、数据要准、思路要清,严禁汇报工作东拉西扯,拖 泥带水,欺上瞒下。

篇4:学校工作制考勤制度

学校工作制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缺勤。

  3、教师应按规定时间的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在工作时间内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谈聊天、上网打游戏,不准擅离外出办私事,不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上班时间及工作日午休时间不得饮酒,若因饮酒造成的工作失误,则由学校办公会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二、考勤管理

  1、教职工考勤以学校主管考勤领导的考勤登记为主,值周教师的值周检查登记为辅,学校领导不定期查岗为补充。周末值周教师要向主管考勤的学校领导统计汇总。

  2、例会、教师全体会议、教研组、年级组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实行点名考勤制度,由相关处室负责。

  3、考勤领导例会时必须将该周教职工考勤情况向全体教师做详细通报。

  4、学校有重大集体活动期间,或特殊时期,全校教师应到场,一般不给教职工批请事假。

  5、教师请假必须写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离校,返校后须主动销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或代假。

  6、教师因公外出请假,一般应提前2天将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交由校长签批后将假条交教务处。

  7、教职工事病假,一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两天至三天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至五天由校长审批,五天以上三十天以下由校委会讨论决定。三十日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加注意见,上报教育局审批。婚、丧假及法定假按国家规定批假。

  8、请假教师自行找代课教师的,必须在假条上注明,不超假则不扣工资,超假者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未安排好代课教师出现空堂,一律按旷工记。

  9、未按要求找代课教师的请假者必须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安排课。不管是否超假以每天50元的标准交代课金。法定假及公差的教师应交代课金由学校经费开支。

  10、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代课的`教师,上课的按每节20元发课时费,看课的按每节10元发课时费,

三、奖惩规定

  1、教职工一学期病事假天数在下列范围内不扣发工资:本地教师三天,市外特岗五天。

  2、教职工全学期累计超过以上规定者,按下列标准扣发工资:超事假一天扣工资的10元,超病假一天扣工资的5元,重病住院者另计,迟到、早退每次5—20元,旷课一节40元,旷工一天扣工资100元。

  3、班主任必须上早操,早操每缺勤一次扣3.00元,学校例会或要求教师参加的活动集会每次按一节课计。

  4、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事故的,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负责,并给予纪律处分。

  5、因特殊情况,节假日或双休日在校上班的,其工作天数可按加班给以适当的的报酬。

  6、学校每学期设全勤奖300元。全学期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现象(免早操者除外)发全勤奖3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分。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校委会负责解释。

篇5:考勤制度

1、提前10分钟上班,按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不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按时销假。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科室长由分管主任批准,其他工作人员由科室长批准;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副主任由主任批准,其他同志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三天以上,一律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4、请假人员请假时要向准假人申明理由、时间,待批准后方可离岗。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必须提前向准假领导申请续假,超假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5、对违犯考勤制度的人员,县委办公室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月内发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的给予警告,两次的写检查,三次以上歇岗一个月;对旷工人员,旷工一天责令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做检查,两天以上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6、各科室建立考勤登记簿,考勤情况每月由秘书室汇总张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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