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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9

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制度

(一)药剂科实行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四级技术岗位负责制。

(二)上级药师承担下级药师(士)的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并有计划地对下级药(士)进行技术培训。

(三)对初级职称中,青年药学人员,应按其任职要求,要加强基础理论学习和基本操作训练有计划地进行岗位培训或选送外出进修,争取在5~10年内达到中高级职称水平。

(四)药剂科(部)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有计划地选送人员进行专题培训。

(五)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应有高年资药师负责教学工作,带教的药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习(进修)教学内容最后给学生写出评语。

篇2:医院管理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药剂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技术水平,药剂科(部)要在医院统一部署下每周抽出时间,组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学讲座,并做好考勤和学习记录。

(二)药剂科(部)每年年底初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级药剂人员年度学习计划,根据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学习辅导,培训考核等,在考核中如遇不适,可及时修正,年终分别由本人和科(部)写出书面总结。

(三)青年药师(士)及新毕业的药剂师(士)要加强基础理论和外语的学习,加强基础操作技能的训练。新毕业的药师(士)二年内要在各工作岗位上进行轮换,以便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科(部)的工作。

(四)主管药师应加强高层次专业理论的学习主任药师要不断学习国内外先进理论和先进技术,结合实际,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研究工作。

(五)在药剂科(部)统一计划下、各级药师要定期举行不同层次的业务技术座谈

篇3:医院管理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药剂人员考绩、考核制度

(一)药剂科(部)要建立药学人员考核,考核领导小组,由科主任,组长定期、不定期地对药学人员进行考绩,考核成绩存入业务技术档案。

(二)药剂科(部)要按上级的部署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一次,制定具体的考绩、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

(三)政治思想和服务质量按医院规定进行考核,药剂科要及时上报,留底存入药剂科的自建档案。

(四)药学人员的出版著作发表论文、发明专刊、科研成果技术革新、获奖等级、及在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先进事例或发生严重差错及事故,均应作为考绩、考核内容登记入科(部)业务技术档案。

篇4:医院管理中药加工炮制室工作制度

中药加工炮制室工作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更好的配合临床,科研教学需要,特订中药加工炮制室制度如下:

(二)凡进炮制室待加工的药材,必须查明药物来源,药材的真伪、优劣、质量等以保证药材加工前的质量。

(三)药材加工除去药材内的杂草和泥土,需做制剂的药材快水冲洗,凉(烘)干备用。

(四)需炒制的药材,根据药物性质、掌握加热的温度、按规范进行操作。

(五)炒炭药材必须保证质量不可炭化,操作过程中应用清水喷灭火星,防止复燃,至24小时后凉透验收入库。

(六)需加辅料炮制的药材,必须保证辅料的纯净度,按照规定的重量和浓度执行。

(七)需切制的根茎类药材用水冲淋、润湿,按标准厚度切制、凉干。

(八)根据门诊需要,做到加工有计划、认真填写出入库单据和工作量报表。

(九)炮制室内加工间和工作间分开,加工设备应放在干燥通风房间,并备有通风、降湿除尘、防火设施,对于加工设备做到定期检修。

(十)需加工药材,内服和外用器皿一定要分开,用后冲洗干净。

(十一)工作人员每年做一次体检,炮制工作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对于加工好的药材必须经二人复核、签字登记方可用于临床。

(十二)以上制度,请给予监督指导,非工作事宜请勿入内。

篇5:医院管理中药库工作制度

中药库工作制度

(一)计划采购

1.根据本院的业务需要性质和工作范围及不同季节的发病情况,请领计划及库存情况,编造药品的年、季、月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批及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后采购,中西药品的库存定额在供应正常情况下一般限定2~4个月库存,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2.采购计划一式两份,一份送药材公司,一份留底备查,外地采购药品需经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

3.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进行药品采购,不得购进伪药劣药和非药用品,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廉洁自爱,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把好药品质量关,保证人民用药安全。

4.坚持按正规渠道进行,严禁由私人手中购进药品。

(二)仓库保管

2.库存药品应按药物性质分类保管,要注意室内温度、湿度,通风避光及药品经常凉晒和蒸,以防霉变、虫蛀、鼠咬及化学污染等。

3.药库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帐卡,统计登记和特殊药品的标记做到帐物相符。

4.每月清查核对帐目一次,年终彻底盘点并核对帐目做金额核算,以便掌握全年药品的进销情况和合理库存。

5.保管人调高动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并由科主任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均应在帐卡上表格上签字以示负责任。

1.各科室应有领药预领单,定期到药库领取药品,只要库房有的药品或病房需要,可随时领取。

2.实发药品由保管人员填写出库单,一式三联,双方签字,第一联保管记帐,第二联药材会计记帐,第三联交领药单位。

3.药库不得配发处方,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

4.有关毒剧药品的领发,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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