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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席联系代表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8

人大主席联系代表工作制度

一、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镇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要求,听取代表对全镇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向代表介绍镇人大工作情况,并征求代表对镇人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四、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征求代表对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建议和意见。

五、传播代表工作经验,帮助、支持代表开展工作。

六、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保持同代表的密切联系,与代表探讨全镇重点工作的建设。

七、每年与全体代表至少联系1次,充分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1、向代表宣传有关法律和政策。

2、通报政情情况。

3、指导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4、了解社情民意。

5、听取代表建议、意见。

6、接收人民代表的监督。

篇2: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制度

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制度

一、镇级人大代表就全镇各方面的工作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提交的建议、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是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代表义务,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

二、代表建议、意见可以在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可以一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

三、代表建议、意见,应当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事由明确、内容清楚、批评有据、意见具体。

四、代表建议、意见的收集、审理、登记,在镇人代会会议期间由议案组负责,闭会期间由镇人大主席负责。

五、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由镇人大会议主席团集中交办;闭会期间的代表建议、意见,由镇人大主席随时交办。

六、代表建议、意见由镇人民政府承办,镇人大主席督办,镇属各部门协办。

七、镇人民政府对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集中交办的代表建议、意见应当自大会闭会之日起,对闭会期间随时交办的代表建议、意见应当自收到交办件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承办难度大,3个月内确实难以办结的,可适当延长,但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并在下次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办理结果。

八、对代表反映的涉及全镇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以及连续3年以上提出的问题,镇人大要列入督办工作的重点,对不属于镇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应当说明理由,并积极主动向上级请示,争取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并将结果答复代表。

九、对属于2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意见,由镇人民政府指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并由主办部门负责答复,但协办部门要尽早将承办意见报送主办部门。

十、镇人大主席对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诿不办、敷衍塞责、答非所问、答而不落实的情况,可以提出询问和批评,也可以向镇党委反映,要求认真重新办理。

十一、镇人大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主席团成员或部分镇人大代表参加的会议,听取镇人民政府关于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篇3:代表检查视察制度

代表检查、视察制度

一、镇人大主席要定期组织代表听取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落实、农民收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

二、代表应当参加镇人大主席组织的对本级和有关单位工作的集中视察,也可以持代表证单独视察,或者几位代表联合视察。

三、镇人大主席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代表检查、视察的有关事宜,代表检查、视察结束后,应当向镇人大提交视察报告。

四、代表在检查、视察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五、代表调查、视察要以中心工作和区域经济发展为主,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要以推进各项工作发展为目的,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六、代表视察结束后,应当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提交视察报告。

篇4: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一、全镇人大代表本着就地就进和便于活动的原则,以村为基础组建代表小组,选举组长,在组长主持下开展小组活动。

二、代表小组每季度集体活动一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如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可以随时组织活动。

三、代表小组每年应制定活动计划,活动要有记录,活动计划应报镇人大备案。

四、代表小组活动采取因地、因时制宜,灵活多样的方式,也可根据需要代表分散活动。

五、代表小组活动内容主要是:

(一)学习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开展视察活动;

(三)进行调查研究;

(四)联系人民群众,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六、代表小组活动要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活动情况,对本组活动的结果及时向镇人大汇报,以便推广。

七、代表小组活动时,应邀请市级人大代表参加。

篇5:镇级人大代表职责

镇级人大代表职责

一、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以法定的形式参与本镇的事务管理活动。

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镇人大和镇人民政府反映有关意见和要求。

三、宣传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推动工作。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团结人民群众,为实现党和国家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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