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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准则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2、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原则,并以书面协议方式予以确定;

3、对于必须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4、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5、必要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公司的关联方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包括: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

2、合营企业;

3、联营企业;

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关联关系主要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能够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六条公司应对关联关系对公司的控制和影响的方式、途径、程度及可能的结果等方面作出实质性判断,并作出不损害公司利益的选择。

第三章关联交易

第七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受价款,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存在以下交易或往来的,即视为关联人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它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7、担保和抵押;

8、管理方面的合同;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许可协议;

11、赠与;

12、债务重组;

13、非货币性交易;

14、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5、法律、法规认定的属于关联交易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八条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

1、单笔或累计标的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必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单笔或累计标的在50~500万元之间或占公司最近审计净资产0.5%~3%之间的关联交易,必须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3、单笔或累计标的在5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作出该等决定的有关会议董事会秘书必须列席参加。

第九条1、关联交易中涉及的所有关联人,应就该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提供充足的证据,同时提供必要的市场标准。

2、根据第八条规定的相应权力,提交相应的决策层审议。

3、决策层收到关联人有关资料后,应安排相应人员进行调研,形成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市场标准、对公司可能带来的效益(直接或间接效益)或损失(直接或间接损失)等的调查

报告,并在两周内向关联人反馈意见。

4、单笔或累计标的超过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公司董事会牵头安排调研。

5、关联人根据相关决策层的安排,参加相应会议。

6、关联人只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进行陈述,对关联事项应及时回避表决。

第十条公司关联人与本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应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1、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2、关联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干预公司的决策;

3、公司董事会会议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下列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的,关联董事应予回避表决,但可参与审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1)董事个人与公司的关联交易;(2)董事个人在关联企业任职或拥有关联企业的控股权;(3)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回避的其它情形。

4、公司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予回避表决。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时,在本公司征得有权部门同意后,可以参加表决。但在股东大会决议中要作出详细说明,同时要对非关联人的股东投票情况进行专门统计,在该决议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应对单独或累计标的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发表意见,同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该关联交易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假设及考虑因素,在下次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交易的详细资料。

第十二条独立董事应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5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方可执行,属于股东大会休会期间发生且须即时签约履行的,公司董事会可先签有关协议并执行,但仍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予以追认。

第十四条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内,因生产经营或不可抗力的变化导致必须终止或修改有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时,有关当事人可终止协议或修改补充协议内容。补充、修订协议视具体情况即时生效或再经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后生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提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篇2:城市管理星级村镇考评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市委关于“三个延伸”的指示精神,不断提升乡镇的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乡镇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和招商环境,逐步推进城市管理的城乡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生态市、园林城”为目标,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加强村镇环境建设和市委关于“三个延伸”的指示精神为指导,以改变乡镇容貌、树立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使乡镇城市管理工作由无意识管理变为有意识管理,由无序管理变为有序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变为规范化星级管理。

二、考评范围

(一)区政府所辖各镇(村屯)

(二)国家、省、市公路两侧相邻的镇(村屯)

三、考评标准

依据市政府办公厅《××市中心城区街路秩序容貌管理标准》(××发[20**]23号、《××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办发[20**]62号)和《×××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评标准》进行考评。

(一)五星级村镇标准:各主次街路秩序井然,商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贴乱画;无陈旧、破损的牌匾、广告、条幅等;市场秩序井然,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摆放有序并设有专人管理;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档,工地外无乱堆乱放;主干道、次干道、巷道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100%;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9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并达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100%;渣土管理覆盖面达到100%。

(二)四星级村镇标准:主次街路秩序良好,商品、物品摆放有序;视野内无乱贴乱画;牌匾、广告、条幅规范整齐无破损;市场秩序良好,市场外无探头经营;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摆放有序;基建工地管理规范有围档,工地外无乱堆乱放;主干道、次干道设有专兼职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巷道卫生有人清扫,清扫保洁覆盖面达到95%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8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其它垃圾收集站点要采用半封闭垃圾池,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并要达到及时覆盖平整,具备有效的防护措施;公厕清掏、保洁率达100%以上;渣土管理覆盖面为主次干道。

(三)三星级村镇标准:主次街路秩序较好,商品、物品摆放有序,基本消除乱贴乱画;牌匾、广告、条幅等较为规范;市场秩序较好,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主干道、次干道环境卫生有人扫、有人管,街路比较干净,垃圾清运率达到90%;垃圾收集容器化达到50%以上(或采取封闭式垃圾收集站点),其它垃圾收集站点要采用半封闭垃圾池,无裸露垃圾站点;具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地;公厕清掏、保洁率达到100%;渣土管理覆盖面积为区域主次干道。

(四)一、二星级村镇标准:各主次街路秩序较好,街路秩序有人管,牌匾、广告、招牌无破损,乱贴乱画较少;市场经营秩序较好,有人管理;各种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停放不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率达到70%以上,垃圾清运率达到80%。公厕清掏、保洁率达到100%。对渣土的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突击治理的方式。

四、评比方法

(一)检查评比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时间同季度市城管局检查一并进行,并作为全年检查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一、二星级村镇、区建设局自行评定;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村镇由区建设局推荐,经市城管局验收合格后授予星级资格。

(二)区申报星级村镇验收,本着先国道、省道,后其它镇(村)的顺序申报,凡不占国道、省道的村镇,可直接申报其它村镇。凡有国道、省道的村镇而没有申报,市局将不受理申报请求。

(三)验收采取百分考核制。凡是分数达到65分(含65分)以上的为二星级村镇;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的为三星级村镇;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四星级村镇,达到95分(含95分)的为五星级村镇,星级升降根据考评结果确定。

五、奖惩办法

(一)达到三星级标准的村镇,市城管局将给予命名表彰,并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每次的评定结果。

(二)创建星级村镇的达标率,一年内要达到20%,两年内要达到50%,三年内要达到80%以上,力争五年内全部达到三星级(含三星级)标准以上。一年内至少一个镇达标,三年内全部达标。

(三)对没有达到目标的村镇,除通报批评外,将取消全年评选先进资格和年度文明单位的评选资格,在下年度整改后重新申报。

(四)市城管局对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的村镇在一年后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重新评定星级。

六、具体要求

(一)“三个延伸”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抓好村镇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时代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谋求发展的视角出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各项工作任务落

到实处。

(二)为进一步抓好“三个延伸”工作,首先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一切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形成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精简高效的指挥系统和专门机构,司其职,尽其责。要进一步完美科学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将“三个延伸”工作目标纳入村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完善考核奖罚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推进目标计划。

(三)区建设局每月对各村镇至少检查一次,每半年向市城管局推荐拟申报的星级村镇。从2006年起,三年内完成两个镇星级达标任务。

(四)区建设局制定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城市管理星级村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村镇办,办公室主任:××(兼)。电话:××××××、×××××××

篇3: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西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管、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工地周围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按照标准设置围挡。围挡应坚固安全,整洁美观。沿街房屋建筑工程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房屋建筑工程必须随工程进度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网封闭施工。

施工现场进出口处应设置大门,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立门卫。

第六条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标志,并应有安全标语、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

城市道路、管线敷设工程开挖后,夜间必须设置警示灯。

第七条施工场地应当进行硬化处理,保持道路、排水畅通,采取措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

工地运输车辆的车厢应确保牢固、封闭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工地出入口5米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

第八条施工工地的材料、构件、机具设备应当按照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整齐堆放,标明名称、品种、规格。

第九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和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第十条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当明显区分,在建工程不得兼做宿舍。作业层应做到当日工完场清,建筑、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理。有条件的工地还应进行绿化,设置吸烟处。

第十一条城市道路、管线敷设工程施工时,应确定合理的生活区,办公、住宿必须采用整洁美观的活动板房,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建设、生活垃圾必须当日清除干净。

第十二条施工工地的宿舍、食堂应符合卫生要求。宿舍应采取保暖和防煤烟等措施,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有条件的工地应设置淋浴室。

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厕所,不得随地大、小便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沿线单位、居民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工地应有急救药箱、器材、经培训的急救人

第十六条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个月内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第十七条施工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施工工地围挡、封闭管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二)施工工地标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三)施工工地材料、构件、设备堆放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四)施工工地生活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参与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其他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索贿受贿、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4:公司成本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成本管理工作,增强全员成本管理意识,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分公司及各生产车间。

二、考核办法

主要考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润率、运费收入比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以财务部制订的目标成本作为成本结转的依据,新产品、工装、木型、零活等未制订目标成本的,按照技术部门出具的工时定额、材料定额,销售部门出具的发货清单及运输派工单进行结算。具体办法如下:

㈠、对xx分公司的考核办法

对机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

1、利润率为25%,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资金周转率为0.4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05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㈡、对铸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

1、成品合格率为75%,月末根据当月零工队结算工资的入炉料吨数、铸件入库吨数,计算铸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黑砂内废铁管理情况:要求清砂、清锈及车间倒出的黑砂内不能混有面包铁、机铁(小机铁除外),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视情况进行奖罚。

㈢、对锻工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辅料小时成本。

1、板材利用率为85%,根据当月仓库提供的领料数、废钢退库数及车间内未退库的备用下角料,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车间100元,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2、辅料小时成本为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㈣、对加工一、二车间、安装车间及机修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润率。加工一车间利润率为1%、二车间利润率为0、安装车间利润率为0.5%、机修车间利润率为2%。按会计报表上提供的盈亏数,与目标成本相比较计算利润率。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㈤、对xx分公司的考核

对汽车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润率、材料利用率、资金周转率和货款回收率、运费收入比率。

1、利润率为7.5%,每升降0.5%奖罚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2、材料利用率为68%,根据财务提供的当月领料数和下角料数,计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3、资金周转率为3.6,根据分公司的资金占用情况,计算资金周转率。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4、货款回收率为100%,每升降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5、冲压产品运费收入比率1%,收割机产品运费收入比率2%,按当月收入和运费计算。每升降0.1%奖罚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责任人。

㈥、对冲压一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万元产值辅料消耗情况。万元产值辅料消耗定额为83元,按每月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㈦、对冲压二车间的考核

主要考核辅料消耗情况。根据每月辅料消耗节超情况进行奖罚,由车间分解到责任人。

三、其它事项

1、各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数据,坚决杜绝人为的调整现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核对账实是否相符,发现作假现象,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2、由于工资在车间制造费用中占很大比重,在工资发放不及时的情况下,允许车间合理运用预提和待摊进行调整,到年底汇算结清。

3、计算材料利用率时,各车间的领料数应等于入库零件的材料重量和下角料重量之和。

4、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自2006年8月起执行。

篇5:某煤矿来矿参观实习人员的管理规定

某煤矿来矿参观、实习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管理规定

(一)矿成立外来人员参观、实习管理小组,政工部、技术中心、财资部、企管部、职校、安监部、生产部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管理办公室设在技术中心。

(二)外来人员必须凭单位介绍信及参观、实习计划,由矿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参观、实习。

(三)外来人员来我矿参观、实习必须与我矿签订参观、实习协议,协议要约定外来人员的安全风险责任、对参观、实习中收集图纸、资料保密等责任,具体由管理小组负责。

(四)外来人员下井前由矿职工学校负责进行下井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需要我矿工程技术人员讲课,由矿职工学校负责安排。

(五)外来人员下井参观需报总工程师和主管矿长批准,按照矿外来人员下井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矿调度室安排下井事宜。外来人员下井由管理小组安排不低于2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带队及现场安全管理。

(六)外来人员参观地面场所,由管理小组安排地面场所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陪同。(七)外来人员如收集图纸、资料,须提供清单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图纸、资料收集时要签署收条交技术中心,技术中心负责建立图纸、资料对外提交档案。

(八)外来人员住宿安排在矿招待所,收取相应的住宿费用。外来人员承担相应的参观、培训费用。

二、考核办法

(一)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以上管理规定,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对违反人员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企业管理部负责考核落实。

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某某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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