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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模范共产党员评选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6

一、校级模范共产党员每年评选一次,名额不限,由党支部组织评选、颁发奖品和证书,在教职工大会上表彰奖励。

二、区级以上模范共产党员人选从校级模范共产党员中产生。

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评为校级模范共产党员: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党性强,在群众中的威信高,民主评议前60%;

2、工作态度端正,尊敬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所在集体达标,每学期都获得优秀教学奖;

3、本年度内获校级以上先进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或先进班主任;

4、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不良师德记录,并且党员量化积分在中等以上;

5、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满工作量上岗;

6、模范遵守劳动纪律,请假不超过7天、迟到不超过3次且无早退、旷课、旷工、旷会(各种会议、教研活动)、缺监考、缺阅卷现象。

5、〈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办法〉

为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在干事创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经支部研究决定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活动。

1、有3名及3名以上党员的班、组、集体,参加党员先锋示范岗评选活动。

2、党员先锋示范岗每年评选一次,不受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当选,在年度表彰会上表彰。

3、党员先锋示范岗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有党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带头进行教学研究,教科研意识强,工作效率高;

(2)所有党员讲纪律、讲党性、讲团结,真正形成一个特别能战斗、会战斗的集体;

(3)党员在集体中的示范作用发挥的好,工作业绩居中游以上;(4)党员均获校教学优秀奖或被评为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5)党员在培优补差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竞赛、会考、统考成绩居全区前三名;

(6)党员所在的集体为先进集体或示范集体。

4、有2名及2名以上校级模范共产党员的先进集体自动当选党员先锋示范岗。

5、党员有下列现象,示范岗评选时一票否决:

(1)表现差,有不良师德记录;

(2)说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3)工作业绩居后20%;

(4)不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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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小学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标准

小学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标准

一、评选标准

l、思想过硬。

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集中学习、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认真。

2、作风过硬。

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工作勤奋、扎实,讲奉献,任劳任怨;团结同志,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关心、爱护集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人格高尚为人诚实、坦荡,言行一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3、业务过硬。

在工作中无私奉献,敢于承担重要的工作、困难的工作和重大的任务。勇于创新,工作、服务成绩突出。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德教双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推荐对象:

主持党政工作的领导不参加评选,其余在校的党员均是参评对象。

三.推荐名额:

名额推荐共2人。(既要考虑中层教师,更要考虑基层一线教师)

四、表彰和奖励

经评选,荣获学校优秀党员称号,党支部张榜公布,事迹放入业务档案,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五、推荐名单

篇3:中学党支部党员考核评选优秀共产党员规定

中学党支部关于党员考核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暂行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我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扎实推进创建全市先进中学的步伐,根据校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核与评选范围及人数

考核对象为我校全体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我校正式党员。名额一般1-2名。

二、党员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政治素质(26分)

1、按要求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12分,缺席1次扣1分;

2、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2分;

3、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分;

4、按要求认真制订学年计划与撰写年度总结:4分;

5、撰写一篇以上政治理论学习体会:2分;

6、与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青年教师或学生结对:2分;

7、帮扶1-2名困难生或贫困生:1分。

(二)业务能力(22分)

1、具有胜任循环教学的专业水平:8分;

2、每学年上一节示范课或研究课:4分;

3、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时发挥应有作用,积极参与各种级别的课题研究:5分;

4、教育教学效果良好:5分。

(学校管理者应以管理的业务能力考核为主,对50岁以上的党员不要求上示范课或研究课)

(三)遵纪守法(26分)

1、遵守学校各项劳动纪律:5分;

2、无投诉、无教育事故发生:5分;

3、无体罚或变相体罚言行:5分;

4、为人师表,行为示范,文明执教,廉洁从教:5分;

5、带头执行公民道德规范和师德自律规定:6分。

(四)工作实绩(26分)

1、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情况下)有所提高:6分;

2、在校工作,无特殊原因,满工作量:6分;

3、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创一流业绩:6分;

4、工作对象评价的满意率在80%以上:8分,满意率在70%-79%:6分,满意率在60%-69%:4分。

五)争先创优

1、优秀教育论文多媒体课件在省、市获奖或发表,分别加6、4分;

2、被评为省、市、学校先进分别加6、4、2分;

3、课题或上课分别获省、市、学校奖分别加6、4、2分;

4、辅导学生参加省、市竞赛获奖分别给予适当的加分。

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理论,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

(5)

三、考核与评选程序及办法

党员的考核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通过自评、群众评、组织考察,党支部审批的程序进行。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在党小组全体党员中充分酝酿、评议,按照所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对象人选后报学校党支部。经支部商量确定后的推荐人选填写《兰陵中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最后由学校在每年的教师节汇同其它各类奖项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年级组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按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提高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通过评选活动,对广大共产党员进行一次“创先争优”教育,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推动我校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篇4:中学学校先进党员评选办法

中学(学校)先进党员评选办法

根据章程的基本要求和党员目标管理基本目标,将“为人民多奉献”列入党员目标管理先进党员评选内容,形成制度,现将先进党员评选内容分为十个方面作为评选依据:

1、带头学习,讲政治的;

2、带头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

3、带头遵纪守法,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

4、带头奉公爱国,为人民服务的;

5、带头为人民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的;

6、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

7、无论在何时何地,同群众打成一片的;

8、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

9、带头参加公益活动,做好人好事的;

10、带头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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