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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5

西城区图书馆考勤制度细则

为了使图书馆更好的服务于读者,经馆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图书馆2003年9月修订的“西城区图书馆出勤制度细则”的基础上继续加以完善并结合文体局考勤制度逐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图书馆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按照文体局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允许有迟到早退现象,所有职工都以到馆、离馆真实时间签到,不得代签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

二、认真履行每天早晨8:30分早操制度,除公务或休假以外,无故不参加早操一次将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5元。

三、各种馆内通知将直接写到考勤簿上,不另行通知,由此产生任何责任自己承担(休假除外)。

四、因公务晚来、早走、中间离岗必须向负责人说明,并在考勤簿上注明“公务”字样,否则按照奖罚规定中的扣分办法执行;因私事晚来、早走、中间离岗必须向馆领导请假,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或不空岗的情况下予以批准,并按照要求如实签到,(以迟到早退论),随当月的考勤统计上报局办公室。

五、各室工作人员必须要轮流休假,每年15天公休要一次性休完,探亲假可根据各人情况分两次休完;连续休假计算天数时包括六、日和节假日。如不按照规定连续休假,则以病假或事假有关规定处理(公务除外)。

六、从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当年各种公休(包括婚假、产假、探亲假、)不再累计,至当年12月30日前没有休完的假将自动作废,开始下一年的休假。

七、任何人休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各种公休、病假、事假均要依次向图书馆负责人、分管局长、党政一把手请假,同时按要求填写“请假申请”并经有关领导批复,病假要根据真实情况出具医院证明;请假1―2天的必须向图书馆负责人请假;请假3天的除向负责人请假外,还要向分管局长请假;请假3天以上的除执行以上程序外,要向党政一把手请假;任何人在请假未得到批准前不得擅自休假,否则视为旷工,后补请假手续无效;请假手续每次要分别报图书馆和文体局办公室备案,请假结束时销假。

八、请病假、事假每天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5元,月底累积计算;请病假两个月以上及事假累计超过20天(天数统计包括六、日和节假日)执行西城区人事局西人字[1999]7号文件规定,扣发部分直至全部工资。

九、所有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文体局每周二、四的政治学习,凡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学习必须提前按照请假要求向图书馆负责人请假,并报局办公室,未请假不参加学习按旷工处理;除公务和休假以外,不参加政治学习一次扣除当月目标考核奖10元。

十、除公务外,任何人未请假不参加图书馆各项集体活动和业务学习,均按旷工处理。

十一、所有干部职工如不按照以上考勤制度执行请假手续,一律视为旷工行为,按旷工情况处理。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目标考核奖,并给予局内纪律处分;旷工6天及以下者,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七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十二、如有参加各类函授、半脱产、全脱产学习者,按照文体局有关规定执行。每学期课程安排要提前上报负责人,并根据图书馆的整体工作随时进行调整,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方可参加学习。

十三、每人每月的目标考核奖根据当月出勤统计当月兑现。图书馆按照文体局的统一要求将在每月5日前上报一次考勤的月统计结果。(统计内容按照文体局统一要求上报:每人的休假情况和迟到、早退、中间离岗次数)

十四、文体局督查组将随时对图书馆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全局通报。如有代签考勤现象,则扣除代签人的目标考核奖;如有迟到、早退、中间离岗情况,但跟负责人请假者,分别以公务、病假、事假处理,未请假者以旷工处理。

十五、当年公休超假均按照病假、事假、旷工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六、至年终每位职工出勤情况将作为个人综合考评依据之一。

十七、任何人在工作日内必须严格禁酒,否则按照文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保证读者借阅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文体局统一要求随时做出相应调整,具体时间以馆内通知为准)。

篇2:考勤制度范本

考勤制度

1.0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般员工到总监级员工

3.0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4.0程序内容

4.1出勤

l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

每天8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9点到下午6点,

因工作需要执行晚班和倒班的员工,特别工作制为8:00-17:00或10:00-19:00,此项工作制需要部门经理和CEO的批准后,再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后,方可实施。

午休为一个小时(11:30-2:00之间任选时段)。

l打卡: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

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C类迟到计算。

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email给*@*,人事部会给予补签。

l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l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l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100元,以考勤卡为准。

迟到早退线:上班9:15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5:45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特别条款: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晚于10:00),给员工应急时使用。超过10:00,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9:15-9:30到,即迟到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9:31-9:45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9:46-10:00到,即迟到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10:00以后,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9:00-11:0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A:17:30-17:45到,即早退0-1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1%

B:17:15-17:30到,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2%

C:17:00-17:15到,即早退30-45分钟/次,扣款个人月工资3%

D: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4.2旷工

l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辞退处分报告".

l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4.3考勤统计

l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应于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l外地办事处办公室经理应统一按附件考勤表汇总考勤,于每月27日前EMAIL至总部人力资源部

篇3:大学学校考勤制度

大学学校考勤制度

  第1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2条学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学校按规定的上班时间实行考勤登记。

  第3条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学校、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4条各部门必须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第5条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学校部门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6条员工请假到国外(含港、澳、台地区)旅游、探亲、访友等,一律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7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8条员工请假工资计算如下: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行政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和行政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补办手续时必须理由充分),否则以旷工计。

  1)请事假的,按100的扣除请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和奖金,并必须有部门领导的批准和签字,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2)请病假的,按100的扣除请假天数的奖金,并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和部门领导的批准,凡连续请病假超出一个月,当自动停职处理。

  3)请假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超假,若超假连续3个工作日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者,学校除不给该员工支付本月基本工资、奖金外,并将终止双方的雇用关系。

  第9条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事项的处理如下:

  1)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次扣罚50元;加班1日增发给1日工资或安排补休1日;加夜班的,3个夜班按1日工资计算。

  2)发现旷工情况时,不论天数时间,均扣发当月全部奖金,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按规定予以除名,不发任何的工资、奖金、福利。

  第10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上级部门及行政部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第11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经理及小组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由行政部负责人进行登记和汇总。

  第12条考勤统计

  ●各种请假或相关单据应于每月最后一天交至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统计。

  ●行政部应统一按各种单据及考勤表汇总考勤,每月最后一天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扣罚工资、奖金,以及保存档案记录。

篇4:卫生院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卫生院干部职工考勤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医院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结合本医院的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干部职工。

  三、工作时间

  1、夏秋季节(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冬春季节(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10~12:00 下午14:30~17:30

  3、每月休息8天,不得积假,法定节假日另算。

  四、考勤管理

  1 、 本院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管理办法,每天签到4次,所有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刷指纹签到、签退,不得代替他人签到、签退。

  2、签到时间:上班前10分钟至上班后10分钟;签退时间:下班前15分钟至下班后10分钟,其它时间签到、签退均无效。上班后10分钟内打卡及下班前10分钟内打卡不算迟到、早退。

  3、因特殊原因未能签到或签退,但可以证明未迟到、早退、旷工的,必须由一位以上同事或科组长签字证明,报分管副院长核实后备案。

  4、 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 10元。 30 分钟以上 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每工作时间段超过上班时间 1 小时以上者不予签到直接按旷工半天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以上者,给予双倍罚款。 (3)每超假、旷工一天扣发本人2倍日平均工资(日平均工资均按60元计算),一年旷工达30天及以上者报市局予以辞退。 旷工指不请假,未经同意的电话请假,未经批准的休假,请假逾期不归者。 脱岗指未经同意脱离工作岗位,脱岗30分钟内罚款10元,脱岗30分钟至1小时内罚款30元,脱岗1小时及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5、请假

  (1)休息请假:职工休息请假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须注明具体的离院、返院时间,经科组长核准后,报院长批准(院长不在医院时报分管副院长批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2)病假:职工请病假必须报院长批准,住院请假或请病假一周以上的,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3)事假:紧急突发事件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院长批准算作请事假,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请假期间所有行为由自己负责,与医院无关。

  6、出差

  (1)职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院长批准后,报分管副院长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院长,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院长签字按出差考勤。

  7、刷指纹时请动作轻柔,毁坏考勤机者,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8、分管领导:曾宪敬副院长。

  9、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院委会,于2011年7月4日开始执行,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篇5:中心幼儿园考勤制度

中心幼儿园考勤制度

  使幼儿园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1、本园教职工实行签到、签离制度,保育员、值日教师必须在7:30前签到,其他教职工必须在8:00前签到。下午5:00后签离,值班教师必须等到最后一个幼儿离园后才能签离。

  2、每月全勤(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迟到、早退、旷工)发放全勤奖50元。

  3、病假、事假必须出具申请书或病假相关手续,经园领导审核、同意,由当事人安排好代课教师和班务工作。

  4、事假一天扣50元,迟到5分钟以内扣5元,迟到5分钟以上扣10元;早退5分钟以内扣5元,早退10分钟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旷工一节课扣20元。病假不扣钱(要有正规手续)。

  4、教职工须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中进行。在本幼儿园工作满二年,享受婚假;满三年,享受产假;假期中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5、该请长假的(病、事、婚假),必须提前递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园长的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6、本制度从2014年8月2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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