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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分厂厂长岗位安全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31

1、分场主任是本分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厂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的具体措施,按分厂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分厂安全目标的实现。

3、组织实施厂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分厂的“两措”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4、对重要检修(操作)项目技改工程,参加或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5、领导、支持分厂安全员的工作;每月定期召开分厂安全分析会;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的安全日活动,抽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作出批示。

6、领导本分厂的定期安全大检查活动,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7、负责组织本分厂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定期考试及新入厂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协调所属各班组、各专业之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负责做好所使用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对本分厂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篇2:电厂基建副厂长岗位安全职责

1、组织所属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把围绕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每月要至少一次深入生产现场和自己分管工作落实内的部门,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3、负责督促自己分管的部门,接受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督,做好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对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所发生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4、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要坚持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措施计划负责组织审查,并督促实施;按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施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上级有关包工队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规定,健全管理制度,履行资格审批手续,对外包工,临时工要像对本企业职工一样严格管理,克服以包代管的倾向;同时做好本企业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6、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篇3:安全管理责任制――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篇4: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篇5:发电厂厂长岗位安全职责

1、厂长是本企业第一安全责任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本规定的执行、以及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健全贯彻落实,负全面领导责任。

2、亲自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主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保证生产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实现。

5、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协调本单位党、工、团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行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6、主管并建立独立有效的安全监督专职机构,按规定配备充足合格的安全监督人员,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完善安全监督手段,支持安全监督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主动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并保证安监人员与同级生产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7、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

8、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情况分析会或安委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9、至少每个季度对一个分厂(分公司)进行一次全面地生产现场安规检查、每月深入现场、班组检查生产情况不少于两次,掌握一线实际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10、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安全奖惩办法。

11、按照《调规》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2、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13、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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