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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生产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30

一、生产管理条例

1.对准备生产加工的任务,生产部要填写生产任务报批单,上报中心主管主任。

2.由中心指定人员发放生产任务号并填写生产任务批准单,返回生产部。

3.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批准单编写工艺文件和下达生产任务。

4.生产人员根据工艺规程和图纸加工生产,加工后将工件和工艺文件及图纸一并交回,由生产部负责产品检验和入库,工艺文件和图纸存档备查。

5.生产人员接到任务后,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6、生产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及时找技术人员解决。

7、生产人员的工作量按工时定额计算,按月结算。

8、若出现加工没有生产任务号的情况,按干私活处理,按照中心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二、对外加工管理办法

1、中心以外人员或客户需要加工制作,中心办公室负责接待联系,上报中心主管主任。

2.经中心主管主任批准,由中心指定人员进行成本核算后客户可办理有关手续。

3.由中心指定人员发放生产任务号并填写生产任务批准单,送生产部安排加工制作。

4、生产部接到任务单后,准备相关技术文件,下达生产任务。

5、生产人员接到任务后,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6、完成任务后,生产部报中心主管主任。

7、客户必须先交费后取活。对于特殊情况必须上报中心主管领导批准。

8、对金额较大(3000元以上)的未带料生产加工任务,要收取定金,定金额度不得低于材料费。

9、各种费用的收取,由中心财务人员负责。

10、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篇2:设备维护部无渗漏文明生产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文明生产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及精神面貌的综合反映,是班组实现标准化建设的必要条件。为创建一个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不断加强职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端正的工作态度,把部门建成一个标准化部门,确保我厂双机安全文明生产及实现星级企业的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参照河津发电厂河电计字[20**]39号文件附件《河津发电厂标准化班组实施细则》及生技部《文明生产考核办法》编制。

二、管理组织机构

无渗漏及文明生产管理组:

组长:荆林

副组长:祁永寨师李军王东伟

成员:王赵群程青春冯望辉徐春明

刘海任太和赵树宏董小录陈力

郝宗武姚铁兵周国强李彦刘彦英薛蛟冯连根郭海宇

三、设备无渗漏管理

1、设备区域划分(见《设备维护部设备分工细则》)

2、无渗漏标准:

2.1漏点标准:

2.2渗点标准:

3、渗漏点定义:

3.1内部有流动或固定液体、气体介质的设备、管道、容器、开关、箱、柜等,在其结合面或动静密封面有可能介质外漏的地方均视为密封点。

3.2介质由密封点渗出为渗漏点;有介质滴落为一般渗漏点;油每10分钟超过一点,水每5分钟超过一滴为严重漏点。

4、考核与奖励

4.1负责文明生产的专工在月底前对每周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对超过规定点数的班组进行考核;对完成消漏良好的班组进行奖励。

4.2严重漏点每超过1点扣200元,减少1点奖励制100元。

4.3一般漏点每超过1点扣100元,减少1点奖励制50元。

4.4渗点每超过1点扣50元,减少1点奖励30元。

4.5对重复性的渗漏点加倍考核。

4.6在机组经过检修,仍未处理的渗漏点加倍考核。

四、文明生产考核细则

文明生产以不文明点的统计点数来考核,每有一个不文明点,考核所在班组

1、班组卫生

各班组负责各自卫生区域的卫生(见《设备维护部卫生区域划分》)

1.1室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窗明几净、桌椅整齐、地面无堆积物、无积水、无烟头;资料柜、工具柜内资料、衣物、书籍、工具等摆放整齐、有序。按“五整齐”“五干净”的标准要求。每有一处不合格,记为班组的一个不文明点。

1.2班组外围的活动区域,要求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每有一处不合格,记为班组的一个不文明点。

1.3班组及外围墙壁干净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每有一处不合格,记为班组的一个不文明点。

1.4上墙图表按要求悬挂,内容真实与实际相符,每有一处不合格,记为班组的一个不文明点。

1.5班组内及卫生区域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品,每有一处不合格,记为班组的一个不文明点。

1.6材料库内地面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积油现象,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备件放置整齐、规范,每有一处不合格,记为材料库的一个不文明点。

1.7责任区域的消防设施摆放整齐、有序、规范,柜箱干净整洁,每有一处不合格,记为班组的一个不文明点。

1.8未按规定清扫卫生区域(包括临时安排的清扫项目)每有一处不合格,记为班组的二个不文明点。

2、劳动管理

2.1职工进入生产现场,未按规定着装,每发现一次,记为班组的一个不文明点。

2.2职工在上班期间,打架,滋事,每发现一次,记为班组的两个不文明点。

2.3职工在上班期间,未执行劳动考勤管理制度,每发现一人次,记为班组的一个不文明点。

3、现场管理

3.1所辖设备见本色,无积灰、油迹等现象,每有一处,记为班组一个不文明点。

3.2生产现场遮拦、盖板、楼梯、拦杆齐全,每有一处不合格,记为班组一个不文明点。

3.3设备基础平台及排水坑无积水、积油、积灰等明显脏污以及残留检修垃圾,每有一处,记为班组一个不文明点。

3.4允许在厂房内放置的设备材料、专用工具,不按规定地点放置或放置不整齐、不干净、不做标示的,每有一处,记为班组一个不文明点。

3.5材料废品未及时清理,检修工作完成后、未及时恢复记为班组一个不文明点。

篇3: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目的:

加强机械操作人员作业管理,科学指导机械生产过程,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范围:

与机械生产过程相关的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作业指导以及相关制度均应以此为基本制度执行。

管理办法细则:

一.定岗定员制

1.凡属危险操作、有技术难度之机械,必须由经培训合格之专业人员才能操作。

2.每台机器必须指定人员操作,不得随意调换到其它机台,如需调换的必须报部门经理和安全主任批核。

二.培训上岗制度

3.所有上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由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主任主办的机械性能(原理)、日常保养、机械安全操作事项、消防安全等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上机操作。

4.考试合格者由工厂安全生产小组颁发《上岗证》,《上岗证》有效期为一年。

5.考试不合格者一周后进行补考,补考合格者颁发《上岗证》;补考不合格者在1个月后进行补考,在这一个月当中不合格者将继续接受培训,培训期间不得上机操作并且只能拿原工资的80%。

6.不合格者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后参加补考,补考合格者补发《上岗证》并恢复原有的工资待遇;如补考不合格者作辞退处理不补偿任何违约金。

7.已领《上岗证》的机械操作人员如在操作期间因自身原因出现安全事故的,当调消《上岗证》,按第3、4、5、6条处理。

8.附1为《上岗证》

三.上机前的检查与确认制度

9.工程技术人员每天对机器的电源、掣动、压力、转动部位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记录在案,每日检查结果必须由机器使用部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该检查表每日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开机前开机人员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完好无故障,启动机器后空转并由现场管理人员亲自查验有无异常。如检查无误的由现场管理人员及开机人员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开机生产。

11.操作表单见附2《机械安全操作确认表》,附3《机器设备每日安全检查表》

四.学徒人员上机操作的规定

12.学徒不可随便上机操作,需经部门主管级人员核定该学徒有上机能力的方可。

13.学徒上机期间必须对机速进行限定。

14.上机前的准备工作按第9、10项处理。

五.有以下情况的禁止上机

15.有发烧、头晕症奖的。

16.酗酒的,开机前4个小时有吃安眠成份药物的

17.开机过程中有打瞌睡的(该类的应立即让其下机,等清醒后方可上机)

18.未经培训的或培训不合格的

19.非该机台规定的操作人员

六.安全事故责任制

20.◆安全主任为全厂安全生产第一监督人、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主管(经理)为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一监督人;

◆各小组组长为该小组第一责任人、第一监督人;

◆机长为该机台第一责任人、第一监督人。

21.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70%责任。

22.部门员工发生安全事故的,将对部门直接管理人员处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处分级别按安全事故严重性论。

23.普通机器(无危险性类)如出现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机长、部门直接管理人员责任。发生一起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如皮壳机、压书本机等。

24.当月发生二起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主管及现场直接管理人员作撤职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25.严格按照《机器作业指导书》操作。

26.整个生产过程必须遵守〈工厂安全守则〉。

27.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必须时刻树立安全生产、安全第一的思想。

28.遵守工厂其他关乎安全的规定和注意事项。

八.附则

29.本管理办法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篇4: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某采油厂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厂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厂生产经营顺利有序运行,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办法。

第二章管理处罚范围

一、钻井作业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

第二条各钻井队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制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到位,宣传标语到位,以上任意一条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

第三条各钻井队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完好可用。一般至少配备:消防砂3方,干粉灭火器(8kg)12具,(35kg)8具,且根据不同防患部位分散放置。消防锨、桶、钩、斧、镐等消防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并放置于合理位置,如以上消防器材配备不全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

第四条凡钻井区域应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泥浆池、岩屑池、蓄水池四周必须有1.5米以上的防护栏,严禁非本队职工出入,如确有检查任务需进出时,必须征得队内负责人的同意,安排专人指引方向,着劳保用具进入作业区,以上任意一条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五条作业现场物料必须堆放整齐,确保安全消防通道畅通,以备紧急情况时疏散车辆和人员,凡违反以上条款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第六条钻井井场易燃易爆物如油漆、动力然料等,必须远离火源至少50m以上并分类储存,用原油解卡后的返回物应及时协调生产运行部进行回收,禁止井场长期存放,否则,处1000-2000元罚款。

第七条钻井作业现场必须有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牌,室内外电线必须整齐不交叉、不裸露,室外线路必须高架并有足够的对地安全距离,各种用电设施必须匹配相容,室内外照明灯具应使用防爆型灯具,以上设备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第八条各钻井队伍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与检查,并详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志,安全环保巡回检查记录。同时,要监督召开岗前班后安全会,做到有会议记录、交接班记录、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以上制度和规定不健全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第九条各钻井作业队伍必须有安监部门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县安监局《安全备档登记证》、环保部门的《临时排污许可证》、油田公司的《市场准入证》、石油工程队伍《资质等级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的各项资料、《安全员资格证》、《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单》、《劳保发放登记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检查记录,各类规章制度等。以上证件及资料不齐全者(检查钻井

3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队部没有的),每项处1000-2000元罚款,且责令限期补办证件,逾期不办理者,报厂安委会予以解除劳务合同。

第十条钻井队伍不按要求埋地锚、紧绷绳、绷绳不符合安全要求者,处1000-3000元罚款,并停止作业,限时整改。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者或不采取安全预防措施者处1000-2000元罚款。

第十二条钻井区域严禁动用明火,发现有烟蒂等可燃物者处200-1000元罚款。

第十三条钻井设施设备陈旧老化,达到报废期限的,必须按照国家安全技术部门要求予以报废或修复,否则,处2000-5000元罚款。

第十四条钻井设施设备的安全附件不按要求及时校验或无校验标签者(按照国家安全部门要求,安全阀每一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且必须有校验标签和校验报告),否则,处1000-2000元罚款。

第十五条钻井设施设备不按要求配置防护设施者(各种旋转设备不按要求配置防护网),处1000-2000元罚款。

第十六条配电室地板不按要求设立防护(绝缘)设施者,处1000-2000元罚款。

二、抽汲作业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

4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十七条新井投产作业时,应积极协调作业队伍共同抓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井场动用明火,否则,处2000-3000元罚款。

第十八条抽汲车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配带防火罩,如有发现不带防火罩或防火罩不合格者,处1000-2000元罚款。

第十九条抽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有无证操作者处500-1000元罚款,并暂停作业,责令补办证件。

第二十条抽汲作业区要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以上标志不明显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抽汲作业时发现动用明火、抽烟及使用手机者,除责令整改外,并处1000-2000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抽汲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劳保上岗,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指挥,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停业整改或取消作业资格。

第二十三条抽汲作业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与检查,详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志,监督召开岗前班后安全会,并有会议记录,否则,处200-5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制度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到位,如不到位,处500-1000元罚款。

5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二十五条抽汲队不按技术安全操作要求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500-2000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抽汲队必须配备4具8kg有效灭火器,若配备不全或过期失效,每具处300-500元罚款。

三、修井作业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

第二十七条修井过程包括洗井、清蜡、解堵、检泵等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修井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违反以上规定者,处1000-20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修井作业队伍在作业现场作业时,不准携带火种、不准吸烟、不准接打手机,若发现处1000-20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修井车辆进入井场作业时必须配带防火罩,如有发现车辆不配带防火罩或防火罩不合格者,处1000-2000元罚款。

第三十条修井作业人员在修井作业时不按要求劳保上岗者(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不穿防砸鞋或佩戴不规范者),每人每项处300-500元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取消其作业资格,一切后果均由作业队自负。

第三十一条修井队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语和警示标志,并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完好可用,一般至少配备多功能(A、B、C型)灭火器6具(8kg),消防器材必须干净见本色,如有消防器配备不足、过期失效者,每具处300-500元罚款。

6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三十二条修井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检查,详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志,监督召开班前岗后班后安全会,并有安全会议记录,否则,处500-1000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修井队不按要求埋地锚,紧绷绳和绷绳不符合要求者,处300-500元罚款,并停止作业,限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修井作业队夜间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型灯具、胶皮绝缘电线,不允许在抽油机配电柜私接、乱拉各类电线,否则,处500-1000元罚款,由此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作业队全部承担。

第三十五条修井队起、下管柱必须使用小滑车,对不按要求使用工具及违反修井操作规程者,根据情节处500-1000元罚款。

第三十六条修井车及后勤服务车按规定搭乘人员,坚决杜绝“三超”现象的发生,严禁拉运本厂职工,违者处500-100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修井队伍的各类资质证照必须齐全,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临时排污许可证》、《安全备档登记证》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组织机构、安全防范措施、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车辆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人员的特种行业操作证、法人及安全员管理资格证、消防安全上岗证、驾驶员驾驶证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以上任意一项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四、其它作业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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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三十八条测井、录井、定向、射孔、压裂在作业过程中,禁止作业队伍使用不安全工具及材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进行安全常规检查,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有重大安全隐患的部位,必须停止作业进行现场整改,并处500-1000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测井、录井、定向、射孔、压裂作业队伍,必须有《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部门的《临时排污许可证》、油田公司的《准入证》、石油工程队伍《资质等级证》。车辆的相关证照、人员的特种行业操作证、法人及安全员管理资格证、消防安全上岗证、驾驶员驾驶证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必须齐全。以上任意一项不到位者,除限期整改外,每项处

500-1000元罚款。

第四十条测井、录井、定向、射孔、压裂车辆进入作业区必须配带防火罩,如发现车辆不配带防火罩或防火罩不合格者,处500-1000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测井、录井、定向、射孔、压裂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劳保上岗,并要有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负责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与检查,详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日志,并监督召开班前岗后安全会,以上规定和要求达不到者,每项处500-1000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测井、录井、定向、射孔、压裂作业要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示标志,做不到者,处500-1000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测井、录井、定向、射孔、压裂作业,严禁井场动用明火、吸烟,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车佩带2具8kg灭火器,保证完好可用,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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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必须干净、清洁见本色,如有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失效过期者,处500-1000元罚款。

五、井区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当事人200-300元罚款,处班站长150-200元罚款。

1、生产井场发现抽烟、使用明火,在储油罐区打手机的;

2、井区、井场要配备灭火器、防火沙〈土〉、防火毡〈被〉、防火锨等防火工具,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或灭火器失效过期,不申报、不更换的;

3、生产井区伴生气不按要求向外引起点燃或间距不够的及做饭取暖接气不合理、管道和阀门漏气的;

4、采油工不穿工作服、留长发、穿高跟鞋或带铁钉鞋上储油罐、在罐顶使用手机的;

5、采油工私自安装电路或断开接线头不包扎绝缘、使用不安全设施的;

6、采油工对安全隐患及事故不及时上报或处理的;

7、班站长、采油工不重视安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人为引发轻微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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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8、生产井区照明不采用防爆型灯具,线路接触绝缘不良或超负荷过热而产生火花、机械性撞击产生火花造成轻微火灾事故的;

9、使用明火对井区大罐加温或用铁器敲击储油设施的;

10、拉油车进入生产井区装油,若发现车辆无接地装置或接地线不规范,司机或驾乘人员携带烟火、手机未关闭及装油现场无人监护(发油)的。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当事人800-1000元罚款,处班站长500-800元罚款,处区队队长300-500元罚款,处大队长100-200元罚款。

1、井区置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按要求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妥当,造成易燃易爆物品人为、自燃、机械因素等引发轻微事故的;

2、私自在井场油气地进行电、气焊接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无上级部门签发《动火审批表》的;

3、各井区、队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安全会议记录不健全的;

4、采油工乘坐或驾驶倒油车及外协作业队伍车辆的;

5、抽油机在工作情况下,私自攀登、维修的;

6、由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器设备和机械设备的;

7、抽油机及“两池”无防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

10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8、抽油机配电柜有裸漏线头的,接线不合理、机身及底座内存放工具和助

燃物的;

9、井区取暖做饭未按照《伴生气锅炉操作规程》进行锅炉操作,锅炉房内

未使用防爆型灯具照明,宿舍无通风口的;

10、井区“八防一禁止”(即: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坍塌、防冻

伤、防人身伤亡事故、防洪,禁止一切违章作业)规定落实不到位的。

六、集油站、选油站、联合站、加油站安全管理及处罚办法

第四十六条各站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岗位操作规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重大安全隐患建档及治理档案、职业病预防检测管理制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以上任意一项不健全者,处主管安全副站长

300-500元罚款,处站长200-300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各岗位巡查安全隐患,必须要有安全巡回检查记录,有值班安排表,把安全责任分解到人,达不到要求者,处值班人员200-500元罚款,处站长100-200元罚款。

篇5: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试验室必须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落实安全社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更好的完成各项试验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如下:工作前必须熟悉设备性能、仪器原理及状态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化学试剂使用,严格遵守领用手续,使用时看好说明及使用方法。

4试验室内设备做到平时自检,季检,每年对所有设备安全检定一次,做好记录并标识。

对新员工临时用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受教育人签字。

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鞋。

7试验室内严禁吸烟。

8、严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大负荷电器。

9试验室必须做到专人负责安全,人走电断。

10禁止私用电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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