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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事故防范措施执行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9

一、危险性大的设备

根据事故统计,我国规定危险性比较大、事故率比较高的设备有:压力机、冲床、剪床、压延机、压印机、木工刨床、木工锯床、木工造型机、塑料注射成型机、炼胶机、压砖机、农用脱料机、纸页压光机、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等。这些设备在出厂前必须配备好安全防护装置。

二、机械的危险部位

操作人员易于接近的各种可动零、部件都是机械的危险部位,机械加工设备的加工区也是危险部位。

常见的危险零部位件有:

1.旋转轴。

2.相对传动部件如啮合的明齿轮。

3.不连续的旋转零件,如风机叶片,成对带齿滚筒。

4.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

5.旋轴的砂轮。

6.活动板和固定板之间靠近时的压板。

7.往复式冲压工具如冲头和模具。

8.带状切割工具如带锯。

9.蜗轮和蜗杆。

10.高速旋转运动部件的表面如离心机转鼓。

11.联接杆与链环之间的夹子。

12.旋转的刀具刃具。

13.旋转的曲轴和曲柄。

14.旋转运动部件的凸出物,如键、定位螺丝。

15.旋转的搅拌机、搅拌翅。

16.带尖角、锐边或利棱的零部件。

17.锋利的工具。

18.带有危险表面的旋转圆筒如脱粒机。

19.运动皮带上的金属接头(皮带扣)。

20.飞轮。

21.联轴节上的固定螺丝。

22.过热过冷的表面。

23.电动工具的把柄。

24.设备表面上的毛刺、尖角、利棱、凹凸。

25.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区。

三、危险的作业

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其危险性和事故率比一般作业大。包括:

1.电工作业。

2.压力容器操作。

3.锅炉司炉。

4.高温作业。

5.低温作业。

6.粉尘作业。

7.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8.起重机械作业。

9.机动车辆驾驶。

10.高处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四、机械伤害形式

机械伤害的形式可分为8类:

1.咬入和挤压

这种伤害是在两个零部件之间产生的,其中一个或两个是运动零部件,这时人体的四肢被卷进两个部件的接触处。

(1)挤压

典型的挤压伤害是压力机。当滑坡(冲头)下落时,如人手正在安放工件或调整模具,就会受伤。这种危险不一定两个部件完全接触,只要距离很近,四肢就可能受挤压。除直线运动部件外,人手还可能在螺旋输送机、塑料注射成型机中受挤压。如果安装距离过近或操作不当,如在转动阀门的平轮或关闭防护罩时也会受挤压。

(2)咬入(咬合)

典型的咬入点(也可叫挤压点)是啮合的明齿轮、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两个相反方向转动的轧辊。一般是两个运动部件直接接触,将人的四肢卷进运转中的咬入点。

2.碰撞和撞击

这种伤害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比较重的往复运动部件撞人,伤害程度与运动部件的质量和运动速度的乘积即部件的动量有关。典型例子是人受到前进方向刨床床面的碰撞。碰撞包括运动物体撞人或人撞固定物件。另一种是飞来物及落下物的撞击造成的伤害。飞来物主要指高速旋转的零部件、工具、工件、紧固件固定不牢或松脱时,会以高速甩出。虽然这些物体质量很大,但转速很高,而动能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即动能很大。飞来物撞击人体,能使人造成严重的伤害。高速飞出的切屑也能使人受到伤害。

3.接触

当人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直接接触人体时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运动部件一般指具有锐边、尖角、利棱的刀具,有凸出物的表面和摩擦表面;也包括过热、过冷表面和电绝缘不良而导电的静止物体的表面。后者不属于机械伤害。接触伤害有4类:

(1)夹断

当人体伸入两个接触部件中间时,人的肢体可能被夹断。夹断与挤压不同,夹断发生在两个部件的直接接触,挤压不一定完全接触,两个部件不一定是刀刃。其中一个是运动部件或两个都是运动部件都能造成夹断伤害。

(2)剪切

两个具有锐利边刃的部件,在一个或两个部件运动时,能产生剪刀作用。当两者靠近而人的四肢伸入时,刀刃能将四肢切断。

(3)割伤和擦伤

这种伤害可以发生在运动机械和静止设备上。当静止设备上有尖角和锐边,而人体与该设备作相对运动时,能被尖角和锐边割伤。当然有尖角、锐边的部件转动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更大,如人体接触旋转刀具、锯片,都会造成严重的割伤。高速旋转的粗糙面如砂轮能使人擦伤。

(4)卡住或缠住

具有卡住作用的部位是指静止设备表面或运动部件上的尖角或凸出物。这些凸出物能绊住、缠住人宽松的衣服,甚至皮肤。当卡住后,有引向另一种危险,特别是运动部件上的凸出物、皮带接头、车床的转轴、加工件都能将人的手套、衣袖、头发、辫子甚至工作服口袋中擦机器用的绵纱缠住而使人造成严重伤害。

五、机械伤害的结果

机械伤害的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轻则损伤皮肉,重则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伤害后果有明确的规定。

1.受伤部位

可遍及全身各部位,如颅脑、面颌部、眼部、鼻、耳、颈部、胸部、腰部、脊柱,四肢,包括上肢、腕、手、下肢、踝及脚。严重时可造成多处受伤。受伤时可造成外伤、内伤或兼有内外伤。

2.受伤性质

指人体受伤的类型。机械伤害包括:挫伤、轧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擦伤、刺伤、骨折、撕脱伤、扭伤、切断伤、冲击伤及多处受伤。

3.伤害后果

机械伤害造成的后果程度不同,最轻的只有皮肤表面的轻微外伤,一般不影响工作,这类伤害一般不统计上报。我国规定需统计上报的职工伤亡事故是指由于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已影响到劳动者的工作能力。

(1)伤害后果可分为:

①暂时性失能伤害

指伤害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必须进行治疗。

②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

指伤害者肢体或某些功能的伤害,包括局部肢体的截肢,有的经治疗可以恢复工作,有的可能需要变换工作岗位。

③永久性全失能伤害

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伤害者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伤害程度分类

GB6441―86规定以损失工作日来划分伤害程度。损失工作日是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该规定对计算方法有严格的标准,计算损失工作日后即可确定伤害程度。其分类如下:

①轻伤

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7天的失能伤害。

②重伤

重伤是指相当于现定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③死亡

篇2:差错事故防范措施报告制度

一、防范措施

1.建立差错事故登记薄,对发生差错事故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吸取教训。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除立即抢救外,同时向上级报告。

3.对发生事故应坚定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按国家规定的《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原则》严肃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4.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个人,不按规定报告,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二、报告制度

1.严重公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时。

2.需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和单位不在时。

3.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病员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及药品变质时。停水、电、气影响工作时。

5.增补修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时。

6.工作人员出差,外出会诊,接受任务外出时。

7.外宾,高干,知名人士,著名劳模和名老中医住院时。

8.病员死亡尸解时。

9.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篇3:某化工公司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预防是防止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因此,应认真充分作好防范措施,尤其是建立好三级防护体系。(1)一级防护措施双罐运行:为防止硫酸等原料罐破损,应配置1个为空罐,即双罐运行。发生原料泄漏的风险事故时将破损罐储存的物料倒入空罐,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设置围堰:按区域划分,应分别设置罐区和装置区,并参照化工行业的要求,对罐区和装置区设置围堰,并对装置区及罐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2)二级防护措施设置排污闸板:在装置区及罐区进入厂区内集、排水系统管网中设置排污闸板,尤其是在厂区集、排水系统总排放口设置排污闸板,防止污染物及消防废水等进入细河。(3)三级防护措施风险事故池的确定:一分厂按照安全消防要求设6SH-9A消防水泵两台,扬程40m,流量144m3/h×2。按一次消防用时4小时计,排出消防水1152m3扣除蒸发等损失每次收集消防水约930m3。本企业最大储罐容积为100m3按其值计共收集水量为1030m3。如果失火时恰遇暴雨降临锦州地区,最大一次降雨量为147mm。灌区面积最大为2100m2,拟作事故池面积为1040m2,一次最大收纳雨水量为461.6m3,计算事故池容积为1491.58m3,现有清空的污水贮池容积为3465m3,表面积为1040m2,完全可以满足事故集水要求。(4)其它措施设置风险预案:根据本项目的特征,结合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风险预案,设立组织机构和预案程序等,同时并使用专车、有确定的路线、规定的时间段内运输危险品。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序号装置风险防范措施1生产装置?1、选材优良,保证施工质量

2、制定岗位操作规范

3、物料进出口阀,燃料系统阀,防爆门设计规范,保证灵活好用

4、防止易燃易爆物质泄漏,配置防火器材

5、保证通风良好,防止爆炸气体滞留聚集

6、重要部位要用防火材料保护,防烧毁

7、针对阀门、法兰、管线接口处等易发生跑冒滴漏部位应定期检查、维护

?8、在生产工艺中的带压设备如塔、容器等处设置安全阀及放空系统,具有安全联锁装置,以保证

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

9、精心操作,平稳操作,加强设备检查,在年检时对塔、罐等大型设备要作探伤检查,出现疑

点,一定要检修好才能运行2罐区1、设立防爆检测和报警系统

2、储罐设备良好接地,设永久性接地装置

3、添加抗静电剂,增加物料的电传导性,装罐输送中防静电限制流速,禁止高速输送,禁止在静

电时间进行检查作业

4、作业人员穿戴抗静电工作服和具有导电性能的工作鞋

5、使用计算机进行物料储运的自动监测

6、使用计算机控制装卸等作业,使其自动化和程序化

7、控制高温物体着火源,电气着火源及化学着火源

8、防止机械(撞击、摩擦)着火源3物料储运事项?1、液体原料、中间产品和产品要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

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

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桶装堆垛不可过大,应留墙

距、顶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检查走道。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

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

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2、碘存放在加盖的有色、密封容器内,放于阴凉干爽处,避免日光曝晒和空气吸湿4工作人员?1、呼吸系统防护:佩戴过滤式防毒面罩(半面罩)

2、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3、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4、手防护:戴乳胶手套

5、其它: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

有人监护

篇4:危险化学品运输常见事故防范措施

目前化学品(包括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公路运输事故较多,常见事故主要有:运输车辆违反规定私自改装,因改装技术不合格造成的事故;驾驶人员驾驶中违反交通规定,因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违章行车等造成的事故;驾驶人员和押车人员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违章停车、违章进入市镇等造成的事故。除这三个方面外,还有一些其他原因造成的事故,但是为数不多。因此,在运输安全保障上,一方面应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另一方面需要从技术措施上加强管理,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一)液化气体汽车罐车使用与运输安全要求

1.汽车罐车的使用、装卸单位,应根据本规程及省级劳动、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对操作、运输和管理等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按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准运证,并按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汽车罐车牌照。

3.汽车罐车的押运员和驾驶员应熟悉其所运输介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装卸的有关要求,具备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的能力。汽车罐车押运员和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4.汽车罐车的使用单位,必须有本单位的持证押运员和驾驶员,并为押运员、驾驶员配备专用的防护用具和工作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必要的备品、备件等。

5.使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规程并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汽车罐车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经常检查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液面计、温度计、紧急切断装置、管接头、人孔、管道阀门、导静电装置等)性能,有无泄漏、损伤等;按汽车日常检修和保养要求对汽车底盘及其行走部分进行检查和修理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性能完好。同时,应保持汽车罐车干净和漆色完好。

6.改变汽车罐车的使用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用途等)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有资格的单位更换安全附件、重新涂漆和标志。经检验单位内、外部检验合格后,由使用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汽车罐车使用证。

7.随车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1)汽车罐车使用证。

(2)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

(3)押运证。

(4)准返证。

(5)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6)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压力、体积对照表。

(7)运行检查记录本。

(8)汽车罐车装卸记录。

8.汽车罐车装卸单位应具备下述条件,方可从事装卸作业:

(1)有熟悉汽车罐车运输与装卸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汽车罐车装卸安全技术工作;有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

(2)有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管理制度。

(3)有符合防火或消毒、防爆规定的专用场地,并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具和备件。

(4)装卸设备和管线实施定期检验制度;装卸管道有可靠的连接方式;装卸软管的额定工作压力不低于装卸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4倍。

(5)必须有经计量部门检验并出具合格证书或定期校验证书的计量设备。

(6)必须有专人负责装卸前的检查和记录,并建立档案备查。

(7)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介质毒害程度,设置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和自动报警以及消防等设施。

9.充装前充装单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充装:

(1)汽车罐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

(2)汽车罐车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3)汽车罐车漆色或标志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4)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车携带。

(5)随车必带的文件和资料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或与实物不符。

(6)首次投入使用或检修后首次使用的汽车罐车,如对罐体介质有置换要求的,不能提供置换合格分析报告单或证明文件。

(7)余压不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8)罐体或安全附件、阀门等有异常。

10.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有关规程的规定进行充装前的检查。

(2)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有滑动可能时,应加防滑块。

(3)易燃介质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4)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对于充装介质不允许与空气混合的应排尽空气。

(5)汽车罐车作业人员相对稳定,且经培训和考核合格。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司机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6)新制造的汽车罐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汽车罐车,充装易燃、易爆介质前必须经抽真空处理,或充氮置换处理,要求真空度不得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得大于3%,且必须由处理单位出具证明文件。

(7)汽车罐车允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充装的必须有液面计、流量计、地磅或其他计量装置。严禁超装。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8)装卸完毕应按规定填写装卸记录,并妥善保存。

(9)汽车罐车到站后,应及时卸液。卸液前必须对汽车罐车各附件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方可卸液。单车式汽车罐车不得兼作储罐使用。汽车罐车不得直接向气瓶灌装。

(10)液氨、液化石油气及其他易燃、易爆介质,卸液时不得用空气加压;液化气体卸液,不得采用蒸汽等可引起罐内温度迅速升高的方法升压卸液,采用热水升温卸液时,水温不得超过45摄氏度。

(11)装卸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12)汽车罐车卸液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13)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禁止装卸作业:

①介质易燃、易爆的汽车罐车,遇有雷雨天气或附近有明火时。

②周围有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质泄漏时。

③罐体内压力异常时。

低温型汽车罐车的装卸作业还应符合由制造厂提供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11.装卸完后,应填写装卸记录并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1)按汽车罐车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的要求,关闭紧急切断阀和阀门。

(2)检查各密封面有无泄漏。

(3)核查罐体内介质的压力(充装后不得超过当时环境温度下介质的饱和蒸汽压力)或余压。

(4)检查罐体充装重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充装重量)或余量。

(5)分离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

(6)装卸记录(二联)由押运员负责送达卸液单位。

(7)驾驶员必须亲自确认汽车罐车与装卸装置的所有连接件已经妥善分离,才准启动车体。

12.汽车罐车行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行驶时按汽车罐车的设计限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距离,严禁违章超车,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2)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

(3)不准拖带挂车,不得携带其他危险品,严禁其他人员搭乘。

(4)车上禁止吸烟。

(5)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等必须注意标高并减速行驶。

13.汽车罐车停放的要求:

(1)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

(2)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停车地点附近不得有明火。

(3)停车检修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得有明火作业。

(4)途中停车如果超过6小时,应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的安全地点或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转许可证》的专用停车场停放。

(5)途中发生故障,维修时间长或故障程度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将汽车罐车转移到安全场地,并由专人看管,方可进行维修。

(6)重新行车前应对全车进行认真检查,遇有异常情况应驾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行车;

(7)停车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二)运输车辆安全检验要求

运输车辆能否保持安全状态,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有重要的意义。交通运输企业应使运输车辆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各机构部件完整无缺,所配工具设施齐全、良好,档案齐备。车况达到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四净(油净、水净、空气净、车辆净)。在出车前应进行检验,具体检验要求如下:

1.发动机部分

(1)汽车发动机设置有效的起动机。

(2)发动机运转平稳,动力性能好,功率至少达到其标定功率的80%以上,没有异响,容易起动、关闭熄火。

(3)点火系统、燃料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不碰,不漏电、漏水、漏油。

(4)消声器作用正常有效。车辆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2.传动部分

(1)离合器分离彻底,接合平稳,不打滑,无异响。离合器踏板或握把要有适当的自由行程。

(2)变速器的变速杆位置适当,不跳挡、不乱挡;变速器分动器不缺油、不漏油、无异响。

(3)万向节、传动轴、中间轴承不紧不旷,螺栓齐全,装配角度正确,润滑良好,行驶中不抖动,无异响。

(4)主传动器、差速器工作正常,不松旷、无异响,螺栓齐全紧固,后桥不漏油。

3.行驶部分

(1)车架无变形、开裂或锈蚀现象,螺母、螺栓、铆钉不短缺、松动、锈蚀,底盘涂漆均匀。

(2)减震器弹簧片整齐,卡子齐全,螺栓紧固。

(3)钢板弹簧、支架、蓄电池和油箱托架均牢固可靠。

(4)前、后桥无变形及裂纹。

(5)轮毂完好,安装松紧适度。

(6)轮胎气压和承受的负荷符合规定。

(7)轮辋完整无损,螺母齐全、紧固。

4.转向部分

(1)方向盘的自由转动量不大于30度。

(2)转向轻便灵活,行驶中无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3)前轮定位值符合设计规定。

(4)设有转向助力器的须可靠好用,该装置意外失效时,驾驶员仍能对车辆进行灵活可靠的操纵。

(5)转向机不缺油、漏油,固定托架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传动零件不拼凑焊接,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6)后三轮车前叉无变形、拼凑焊接、转向沉重、跑偏、阻滞现象,左右减震器性能良好。

5.制动部分

(1)机动车设置行车制动及驻车制动装置。

(2)行车制动器的踏板,有适当的自由行程。

(3)各式行车制动器,均能在第一脚达到最大的制动效能。

(4)制动器能保证在踏板踏下(拉杆拉出)全行程的1/3至3/4时产生最大制动作用;棘轮式手制动器能在拉杆最大行程的2/3以前产生最大制动作用。(5)制动器的操纵踏板或拉杆,在产生最大制动作用后,留有1/4以上的储备行程。

(6)液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系统不漏油或进入空气,在踏下制动踏板停留一分钟后,踏板无下行现象。

(7)气压式制动车辆,制动系统不漏气,管路不与其他机件摩擦,设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8)机械式制动器,拉杆线等机件完好无损。

(9)各种车辆(含挂车)的全部车轮,均设置制动器(拖拉机、专用机械可只设于主要承载车轮)。

(10)时速在30km情况下(低速车用最高车速),轻度制动无跑偏现象。

(11)在平坦、干燥、清洁、坚实的沥青或水泥路面上,不同车类、车况在规定初速度下的制动距离(对最大制动能力的要求)符合规定。

(12)驻车制动器的制动效能在20%的坡道上,空载车双方向均能将车停住。锁止装置灵敏可靠。

6.灯光电器部分

各种车辆安装的灯具,其灯泡均有保护装置,安装牢靠,车辆震动时不松脱、损坏,失去作用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安装牢固,开启、关闭自如,车辆震动时不自行开启或开闭开关安装位置便于驾驶操纵。

所有灯光均保持一定的亮度,不炫目(照明灯除外)。左右两边装置的灯,光色、规格一致,安装位置对称。

(1)照明灯。机动车前面左、右两边各装有一个照明灯(后三轮可安装一个)。

(2)示宽灯。机动车前面左、右两边各装有一只示宽灯。

(3)尾灯。机动车后面左、右两边各装有一只尾灯。光色为红色。

(4)制动灯。机动车后面左、右两边各装有一只制动灯。光色为红色。制动灯的启闭受行车制动装置的控制。

(5)转向信号灯。机动车前、后面的左右两边各装有一只转向信号灯,车身总长超过9m的(包括机动车辆带挂车),两侧前方也装有侧向转向信号灯;在驾驶室内的仪表板上设有相应的转向指示信号。转向灯光色为黄色,以每分钟60一120次的频率点灭。

(6)挂车灯光。挂车后部灯光与牵引车后部相同。

(7)机动车(后三轮除外)装有电源总开关。

(8)所有电器导线均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固并有绝缘封套。穿越洞孔的导线装设绝缘套管。

(9)喇叭。机动车设有低噪声喇叭。

7.车身部分

(1)车身端正,左右对称。

(2)车身两侧无超出车身外廓的凸出物(后视镜及转向灯除外)。

(3)各种车辆前、后部分别设有适用的牌照座,前牌照应设于前面的中部或右侧,后牌照应设于后面的中部或左侧。

(4)后视镜。机动车左右两侧装有一面后视镜。后视镜安装位置、角度适宜,能使驾驶员看清车身侧后方50m以内的交通情况。

(5)安全防护装置。大型货车、挂车(载重量3t以上)的前后桥以及挂车之间车身两侧,均设有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6)机动车的燃油箱、蓄电池、排气管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rn,燃油箱的加油口不设于车厢内。

(7)货车车辆前部装有比驾驶室高100mm的安全架(自卸车除外)。车厢整齐,厢板无破损变形,挂钩完好有效,行驶中无松旷、异响。

8.驾驶室及其设备部分

(1)前风挡玻璃采用透明度良好的安全玻璃,无炫目的波纹、气泡等缺陷,不能使用有机玻璃。

(2)风挡玻璃左、右两边装有灵敏有效的自动刮水器(有驾驶室的后三轮可只装一个)。

(3)仪表。采用气压制动系统的机动车设有醒目的气压表、机动车设有机油压力表、水温表、燃油量表、电流仪表。

(三)液化石油气罐车安全技术参考

广东省石油化工专用设备公司开平机械厂为壳牌石油气公司设计、制造了多台液化石油气罐车,在工艺流程和罐车结构上采用了一些国外先进技术,其中一些关于液化石油气罐车安全方面的考虑和做法可供有关人员参考。

l.对罐车充装量的控制

对于盛装液化石油气的容器,规定要求有一定的气相空间,如超量充装,当温度升高时,液化石油气的液体膨胀,会很快充满整个容器空间,若温度再升高,罐体就有发生爆炸的危险。团此要严格控制容器的充装量。液化石油气罐车一般用旋转式液位计,以液位高度来控制充液量,液位计通常安装在罐车尾部,由于液位计的安装位置和人为操作误差,实际充装量可能出现较大的偏差。为了避免因液位计的安装位置和人为操作误差,该厂将液位计安装在罐体侧面中间位置,另外增加一限液口,设计限液高度为85%的体积充装量,液化石油气在常温下的高度为o.49t/m3,这与《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单位容积的充装重量是一致的。

应当注意的是,这是指在常温下(25℃)的情况,如果充装液体温度偏低(25℃以下)或偏高都是不适用的。

2.对罐体压力的控制

为了控制罐体工作压力不超过设计压力,须经常观察罐体内压力的变化,通常装有压力表。压力表一般装在紧急切断阀之后的气相管上,在装卸液化气时对罐体压力可一目了然。但罐车在行驶途中,切断阀是关闭的,要想观察罐体内压力,必须打开紧急切断阀,这样操作比较烦琐。该厂将压力表装在罐体上,打开压力表阀,随时可以观察罐体内的压力。为防止压力表、阀门被损坏,罐内液化气体泄漏产生危险,压力表阀带有过流装置,当液化气体泄漏时过流装置将自动关闭,阻止液化气体外泄。另外,在出液管路上亦装有压力表,便于观察,随时处理管路出现的超压情况。

3.装卸系统的安全控制

(1)通常罐车的装卸系统,设有一个液相口和一个气相平衡口,液相口兼作进液口和出液口,每个管口配有内置式紧急切断阀,切断阀采用油压操纵。实际上进液和出液操作在工艺上不尽相同,对管路的结构也有不同的要求。改进后的装卸系统设有独立的进出液口和气相平衡口,每个管口配备了内置快速断流的紧急切断阀,切断阀采用气动控制。气动系统采用汽车气源,每个切断装置有单独的操作按钮,亦有可同时进行操作的总按钮。与油压操作系统相比,气压操作系统有着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的优点。

(2)为防止出现误操作而使管路超压可能损坏管道和阀门,液相管道中每两个阀门中间一段装有液压减压阀,当管道出现超压时减压阀开启泄掉部分压力,保证管道和阀门不受损坏。

(3)在充装软管的末端,配有易断式连接器和快速反应关闭充装阀,当出现意外情况,可迅速脱开充装容器并自动关闭充装阀。在充装软管的前端装有快速断流的过流阀,当软管拉断或充装阀脱开又无法关闭时,过流阀将自行关闭而快速断流,防止事,态的扩大。

4.防火、防撞安全措施

(1)所有驾驶室后的电线改为双重线路,与底盘进行分离,不以底盘作为回路。电线用可伸缩的无缝金属软管保护,起到防火作用。

(2)燃油箱和电池箱外加防护罩保护,起到防火、防撞作用。

(3)驾驶室后窗安装防火板,一旦发生火灾,防火板将阻止火势,为驾驶员逃生争取时间。

(4)为防止发动机排气时产生火花,排气管安装消火器,并将排气口移至车辆右前方。

(5)在驾驶室之外罐车的一侧,设有引擎总开关,一旦发生火灾.无法进入驾驶室时,在外面即可关闭发动机。

篇5:液氨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案例一:20**年7月8日2时09分,山东聊城市莘县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这起事故共泄漏液氨约20.1吨,造成死亡13人,重度中毒24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2.62万元。

案例二:2003年7月11日22时30分,河北保定市新市区大洋冷饮厂因制冷管道与阀门联接处爆裂发生液氨泄露事故,当场死亡3人,受伤1人。

案例三:20**年9月15日13时5分,山东济宁市金乡县峄化集团金乡尿素厂尿素车间在生产中管道出现漏点,组织人员抢修时,管道爆裂,大量液氨泄露,导致3人死亡,2人重伤。

液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应用广泛,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氨易溶于水,溶于水后形成氢氧化铵的碱性溶液。液氨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相当高。

仅这三起事故,对于在含液氨区域工作的人们来说,无疑就是一个足够的警示。那么,在此类区域作业应注意哪些防范措施呢?

第一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第三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氧化氮、氨。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第四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高浓度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储罐区最好设稀酸喷洒设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

第五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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