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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桅杆安全技术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8

各种桅杆除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

一、一般要求

1.各种桅杆应在设计核定的范围内使用。

2.各种桅杆组装后,必须经过静荷载和动荷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搬运桅杆料时,应缓起轻放,不扔不摔,合理搁置。两人以上搬运时,左右肩和步调应一致,谨防夹手和砸脚。

4.组装桅杆时,应用芒刺对孔,严禁用手指或螺丝等代替。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尽量用呆板手,并且用力要适当。

5.缆风跨越马路时,其架设高度应不小于7米。缆风与高压线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连接应用卸甲,与地锚连接应用轧头,缆风数量按设计规定。

7.地锚应经计算。严禁利用树木和电杆。如确须利用柱子等时,应经验算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应在雨后、化冻和试吊时派人检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8.桅杆行走道路必须坚坦坚实,地面无积水,地下无孔洞,并有足够的地耐力。在楼板上使用时,楼板应经验算,必要时进行加固。

9.桅杆行走时,桅杆应稍向前倾,相邻缆风必须交错移位,180°范围内的缆风严禁同时松开。桅杆在架空跳板上行走时,应将跳板可靠固定。

10.各种桅杆在使用前,必须把桅杆脚合理固定。

11.严禁操作人员在伸臂上汇缆风,起落能左右转向的伸臂滑轮组,其两端应采用双向接头。

二、独脚桅杆

1.独脚桅杆的允许倾斜度,一般应不大于桅杆长度与水平投影比例的5∶1。

2.定点使用的独脚桅杆,至少设六根缆风,移动使用的桅杆,缆风至少在八根以上。

三、悬臂式桅杆

1.悬臂式的桅杆,其主杆必须垂直。带有背弓的悬臂式桅杆,主杆背弓必须按要求拉设,严禁在不拉背弓情况下使用。

2.桅杆转向时,应做到由慢到快,再由快到慢,缓起轻刹。

3.桅杆在接近满载时,一般应先转向,后降落悬臂,以免造成主杆扭曲。

四、人字桅杆

1.人字桅杆两杆应等长等强,两杆夹角应不大于30°,跨档应相对固定。

2.缆风应前设两根,后设三根。须旁吊侧提时,必须相应增设旁缆风。

3.人字桅杆移动时,两腿速度应一致,谨防撕档或扭曲。

篇2: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篇3:桅杆式起重机应符合的安全操作要求

(1)安装时,基座应平稳牢固、周围排水畅通、地锚设置可靠,并应搭设工作棚的位置应能看清指挥人员和拖动或起吊的物件。

操作人员

(2)作业前,应检查卷扬机与地面的固定,弹性联轴器不得松旷。并应检查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电气线路、接零或接地线、制动装置和钢丝绳等,全部合格后方可使用。

(3)使用皮带或开式齿轮传动的部分,均应设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4)以动力正反转的卷扬机,卷筒旋转方向应与操纵开关上指示的方向一致。

(5)从卷简中心线到第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20倍。当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轴线垂直,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6°

(6)钢丝绳应与卷筒及吊笼连接牢固,不得与机架或地面摩擦,通过道路时,应设过路保护装置。

(7)在卷扬机制动操作杆的行程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阻卡现象。

(8)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9)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作业的卷扬钢丝绳。物件提升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卷扬机,物件或吊笼下面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休息时应将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0)作业中如发现异响、制动不灵、制动带或轴承等温度剧烈上升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作业中停电时,应切断电源,将提升物件或吊笼降至地面。

(12)作业完毕,应将提升吊笼或物件降至地面,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篇4:桅杆安全使用规程

1.起重桅杆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性能使用说明书。自制桅杆应经过动、静负荷试验和严格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各类桅杆只允许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3.木桅杆应选用笔直、坚实的落叶松园木制成。有刀痕、锯痕、瘤节及被虫蛀、腐蚀的木桅杆严禁使用。

4.两木所搭人字桅杆的交叉角应控制在30。左右。交叉处一定要捆扎牢固。两木搭底角,离地面100mm左右处,绑小圆木或栓绳链,使其连成一体。

5.桅杆底脚和地面接触部分应垫木板或枕木。必要时在底脚处打人木楔,防止杆底滑动。

6.独脚桅杆的缆风绳一般为4―8根。双木搭缆风绳2―4根。缆风绳固定处距桅杆距离不得小于桅杆高度的2倍。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在30°一45°左右。应尽量保持每根缆风绳均匀受力,防止冲击载荷作用。

7.管式桅杆应采用无缝钢管制作。管式桅杆接长时,需用角钢焊接加固。

8.桅杆上的转向滑车一般用开口滑车。开口滑车挂在桅杆脚部部位时,滑车钩头应朝下;开口滑车挂在桅杆顶部时,滑车钩头应朝外。

9.金属桅杆应有接地装置。雷雨时暂停使用。

10.独杆桁架式桅杆底座应制成弧形,保证载荷作用在基础的中心。其底座必须放在枕木垛上,并固定牢。

11.桅杆的组装应根据图纸要求和说明书进行,桅杆的中心线偏差应小于长度1%。但总偏差不准超过20mm。

12.连接桅杆的螺栓应牢靠、紧固,不准有松动及不满扣现象。拧紧螺栓应对应进行。连接螺栓必须符合设计质量要求。

13.桅杆放倒和竖立的过程相同,操作步骤相反。桅杆竖立、放倒、移动中所选用的机索具,必须满足安全系数的要求。

14.三脚扒杆三条腿之间的距离应相等。腿与地面夹角一般不大于60°。

篇5: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说明

拼装式起重机(桅杆、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详细内容

一、拼装式起重机司机与信号员应有统一的信号。操作人员应从专用梯上、下操作室,合闸前应先把控制器转到零位。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胶皮绝缘板。

二、拼装式起重机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钢结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

2、检查卷场机各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刹车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电器设备接线是否正确,绝缘是否良好。

4、检查并试验各限位开关是否灵敏,照明设备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脚手板、栏杆、扶梯是否合乎安全要求。轨钳(或锚固螺丝)是否紧固。

6、三角架两后支腿销子及卡板是否移动。

7、机房及操作室内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

三、司机操作室必须设在视野良好的位置。

四、起重机吊重、变幅、回转所用的卷扬机,必须满足"卷扬机"安全技术要求,走行用电机必须符合"电动机"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起重机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满足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五、开车前检查轨道上、地面和运行范围内应无人或障碍物,并鸣铃示意。大车走行须有专人拉电缆,小车来回悬挂电缆须绝缘良好,滑动自如。起吊时,应先进行空运转,然后试吊,离地100-150mm,发现重物捆缚不正确时,应重新进行捆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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