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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零故障工程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7

1、范围

适用股份公司各单位的关键设备、主要设备、电气、仪表控制等。

2、故障定性

设备在使用中丧失或降低其规定功能。

3、设备零故障工程考核过程的管理

3.1设备故障的确定。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故障定性的含议确定。设备在大、中、小周期不到的突发性检修和计划性检修均属故障性检修,应按设备故障定性;设备在超大、中、小周期的突发性检修亦定性为设备故障。

3.2设备故障的过程控制。各单位严格按照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责任单位及时按照Q/SJG-CXZ49/2-14-2003设备管理程序填写设备故障报告和纠正预防措施实施反馈单报机动部和生产部,及时按照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实施纠正。

3.3机动部要做好设备故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统计工作,确定设备故障属于小修、中修、大修的范畴,根据故障的性质顺延大、中、小修的检修周期,并做好登记工作。

3.4机动部按月公布各单位设备的故障情况及考核结果。

3.5各单位每个月对设备故障情况开一次分析总结会,探索设备零故障工程管理的新途径。分析会要实事求是,全方位考虑,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求达到设备零故障的目标。

4.预防发生设备故障的措施

4.1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的“三检”管理,严格执行山焦机发[20**]48号《设备“三检”管理制度》和ISO9002质量体系对“三检”的要求。

4.2抓好设备检修质量的控制,重点要从配品备件的质量抓起,严格检验,不合格的配品备件杜绝使用。其次要抓好检修质量的提高,首先从提高维修队伍的素质抓起,同时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规程。

4.3设备检修中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设备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新技术,广泛搜集技术信息,工作中大胆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的技术含量。

4.4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山焦机发[20**]48号《设备状态监测管理制度》和《状态监测振动判别标准》,每周对关键设备进行一次状态监测,并及时在《设备状态监测记录》台帐上登记,如状态监测数据超标准要做为状态监测案例对待,适当增加监测次数,最后要形成状态监测案例报机动部备案。

4.5各单位要加强电气、仪表的管理,重点要抓好装置的巡检工作,除了参与“三检”的维修人员以外的也要根据自己所包的设备,按照规定的路线和巡检内容,每周至少五次巡检,并做好记录。

4.6设备达到零故障工程的步骤

4.6.1使潜在的故障明显化。

4.6.2使人为劣化转变为自然劣化。自然劣化:由于设备的运动、负荷、时间等物理、化学原因而引起的寿命降低和性能劣化。人为劣化:使用不当、保养不善、损坏性维修或其他人为原因引起的性能降低和寿命降低。要通过根除劣化,强化清洁、紧固、润滑等保养环节,保持设备基本状态来避免人为劣化,保持其自然劣化状态。

4.6.3改善设计。通过不拘泥于原设计的改善维修,主动维修方式,使劣化彻底根除,反馈到设计部门,改善设计,提高新设备的可靠性,达到维修预防的目的。

4.6.4彻底的预防维修。对气动系统、润滑系统、液压系统、驱动和传动系统、变速系统、电气控制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看是否有异常,并研究其自然劣化的周期,及时予以修理、更换。对于零件劣化不同步的问题,可用小修代替大修,并适当延长其修理周期,以降低维修成本。

篇2:设备维护部《安全考核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了保证设备维护部所管辖设备发生的缺陷能得到及时消除,提高设备完好率,使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对设备维护部《安全考核办法》中所没有涉及到的内容加以补充说明如下:

对于运行通知的缺陷,接电话人要立即将缺陷情况汇报给班长,班长不在时,直接通知设备专责人,设备专责人得知情况后一定要积极主动办理工作票,组织人员、准备工器具,赶赴现场消缺(设备专责人不在时,班长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办理工作票)。

对于班长不在班组时应由技术员及时接电话,班长或技术员短时离开来电话班组其他人应及时接电话。

对于巡检发现的缺陷,设备专责人要及时汇报班长并办理工作票,组织人员、准备工器具,赶赴现场消缺。

由于人为责任(主观原因,对待缺陷不积极主动或者知情不配合,互相推诿、扯皮、等待,造成设备缺陷得不到及时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处罚如下:

1、形成事件时,部门所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包括年终评比考核);

2、对于未构成事件,相关责任人将按300元/人进行考核。

篇3:设备维护部电气检修专工岗位工作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设备维护部电气检修专工的岗位职责、上岗标准、任职资格。

本规范适用于设备维护部电气检修专工工作岗位。

2岗位职责

2.1职能范围与工作内容

2.1.1在维护部主任、副主任及主任助理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1.2全面负责电气专业的生产技术及技术管理工作。

2.1.3指导、协调各班长搞好本专业所辖设备的大、小修、临检及日常维护工作。

2.1.4负责组织电气专业设备检修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2.1.5协助主任、副主任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事故、障碍、异常等不安全现象从技术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2.1.6负责对本专业人员检修技术进行指导,并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疑难技术问题。

2.1.7负责本专业技术改造工程方案和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2.1.8编制本专业大小修计划,做好大小修技术工作总结及生产计划的呈报工作。

2.1.9负责本专业的技术培训工作,对本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负责。

2.1.10负责电气专业的各种技术资料的收集、图纸的绘制和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2.1.11负责编制材料计划、备品计划,做好加工配件的测量和图纸绘制工作。

2.1.12参加本专业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的编写、修订工作。

2.1.13负责编制设备检修后启动、调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2.1.14每天不少于2次深入生产现场,深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

2.2技术管理要求

2.2.1电气专业设备台账、图纸、资料、检修记录、调试报告等齐全。

2.2.2积极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及QC小组活动。

2.2.3积极引进应用本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2.3工作协作关系

2.3.1行政上受设备维护部主任领导,技术上接受总工程师指导。

2.3.2技术上对本专业各岗位人员进行指导。

2.3.3搞好本专业内各岗位之间及与相关专业之间的技术协作。

2.4文明生产要求

2.4.1积极组织消除泄漏,确保设备物见本色、标志清晰。

2.4.2文明检修,文明施工。检修和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4.3进人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

3上岗标准

3.1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

3.1.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1.2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必备知识

3.2.1掌握微型计算机的基本知识。

3.2.2掌握发电机自动励磁调节器的工作原理及调试方法。

3.2.3掌握所辖各种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工作原理,了解微型计算机保护,自动装置的性能、维护和运行知识。

篇4:设备检修管理标准

1前言

依据本厂《质量手册》第7章和相关程序文件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为安全、优质、高效、顺利地完成机组大小修,并对发电生产过程中设备检修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2003年8月8日首次发布,版本号A版。

本标准2003年8月8日生效。

本标准由生技科归口管理并解释。

定期搞好机组的大小修,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保证机组长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因此,各级领导、有关部门、班组及每位员工都必须重视每次的大小修工作,增强安全质量意识,认真做好大小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安全技术组织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安全、优质、高效、顺利完成每次的机组大小修工作任务。

2适用范围

本厂设备检修及设备维护全过程控制。

3引用标准

本厂《质量手册》和《设备检修控制程序》。

4定义和术语

采用本厂《质量手册》和《设备检修控制程序》定义和术语。

5职责

5.1生产副厂长负责设备检修、安装、更新改造和启动试验过程策划、质量计划等质量文件的审批。

5.2副总工程师负责参与设备检修、安装、更新改造和启动试验过程策质量计划和安全措施等质量文件的审核。

5.3生产技术科

5.3.1负责设备检修、更新改造过程中项目、工期的策划,实施全过程控制。

5.3.2负责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负责检修、安装、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的技术监督和指导,检修最终的质量验收,检修全过程质量记录的管理。

5.3.3负责设备启动试验的策划,设备启动试验指导和管理,拟订检修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定置管理。

5.4安全监察科

5.4.1负责检修关键过程和特殊试验项目安全措施的审定、监督、检查、指导。

5.4.2特殊项目的检修过程安全监察科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5检修分场

5.5.1负责按生技科策划的内容,编制设备检修、技改项目的《质量计划》及实施,负责检修全过程的质量记录以及检修后质量记录的整理工作。

5.5.2负责本厂设备检修过程及检修质量的控制,各检修班组工作之间的协调,对外承揽工程和检修后技术交底的控制。

6管理内容和要求

6.1安全目标:

6.1.1确保运行机组的安全运行,促进被检修机组的工作顺利进行。

6.1.2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质量返工事故、火灾事故、误操作事故。

6.1.3部门不发生障碍和轻伤事故。

6.1.4班组不发生异常和未遂事故。

6.2大小修安全组织措施:

6.2.1大小修前检修分场要结合专业工种及检修项目,组织检修人员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学习考试(参加人员及成绩报生技科)。确定每个作业组的专职安全员,明确安全职责、填写检修现场作业工作执行票报生技科。

6.2.2对大小修中使用的安全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安全带按“安规”要求进行自检自查,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不符合“安规”要求的严禁使用,及时上报解决。

篇5:客户供电电气设备状态检修规定

1总则

1.1为适应电气设备装备水平和电气设备预防性检测技术不断发展的形势要求,进一步规范供电设备检修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客户变电站电气设备检修管理。

1.3供电电气设备状态检修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和“逢停必扫”的原则,积极开展,慎重对待,杜绝失修,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1.4根据目前设备现状,供电电气设备检修实行定期检修和状态检修相结合。设备“状态”评估和确定的依据,以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日常运行维护监视、检修状况、设备正常寿命周期等为主,以在线监测技术为辅。当在线监测结果与电气预防性试验结果出现矛盾时,以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结果为准。

1.5严格按规定进行预防性试验,并相应建立设备原始台帐资料,是开展状态检修工作的重要基础。同时还应加强日常运行监测、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并及时落实各项反事故措施。若在预试或运行中出现异常,应视情况及时进行检修。

1.6电气设备状态检修以设备运行质量和监测为基础。必须加强常规测试工作,坚持长期积累设备状态参数,建立相应的台帐和设备状态评估卡,设备状态评估卡结合预试工作按周期进行滚动修改,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诊断技术,积极开发状态监测手段和新的故障诊断技术,不断积累经验,以指导状态检修工作。

1.7状态评估卡的填写说明和审批流程:

1.7.110千伏及以上主要供电设备,包括主变压器、断路器、G.I.S、开关柜、隔离开关、互感器等,须填写设备状态评估卡经批准后方可列入状态检修范围。

1.7.2检修部门负责填写设备技术参数(可查阅生产MIS系统)和状态量检测数据,并提出检修部门意见;运行部门负责填写状态量检测表中有关的内容、设备缺陷情况和红外测温情况,并提出运行部门意见;审核部门负责提出决策意见。

1.7.335千伏主变压器、110千伏及以上的主要供电设备(主变压器、断路器、GIS、隔离开关、互感器等)填写状态评估卡后,须经生运部审核和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列入状态检修范围。

1.7.435千伏及以下主要供电设备(断路器、开关柜、隔离开关、互感器等)填写状态评估卡后,运检职责同属一单位的,须经设备主管单位分管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批准并报生运部备案,方可列入状态检修范围;运检职责分属两个单位的,应由两个单位分别审核后,经生运部批准,方可列入状态检修范围。

1.8各类电气设备(包括经过评估列入状态检修的设备)的预试周期、项目、标准等按《江苏省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和《南京供电公司供电电气设备检修及预试周期的规定》执行;继电保护、远动等二、三次设备的检修校验结合上级有关检验规程执行。

1.9对首次选用的设备,在上级未作明确规定前,按制造厂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本规定精神执行。

1.10执行本规定过程中,如与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制度相矛盾时,应及时反映,以便及时协调修正。

2变电站电气设备

2.1原则规定

2.1.1主变压器、断路器、消弧线圈、电抗器、电容器、所用变、接地变、耦合电容器、互感器等新设备投运后和大修后(非本单位安装的)第一年须进行小修,由本单位安装的第二年须进行小修。

2.1.2设备通过交接试验投入运行后(非本单位安装的)第一年应进行电气试验,由本单位安装的第二年应进行电气试验。各项指标合格设备运行稳定后转入状态检修规定执行,一次设备运行15年及以上按正常的检修和预试周期规定执行。

2.1.3设备的保护校验周期与大小修宜同步进行,即设备大修结合保护全校,设备小修结合保护部校,并参照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2.1.4对于母线、隔离开关等难以停电的设备,推行“逢停必修”的原则。即自达到检修周期规定的下限起,遇有设备停电的机会则必须安排进行检修,以避免超过检修周期的上限。

2.1.5已运行的设备,外绝缘水平未达到经审定的污区图配置要求,应及时进行调爬或采取相应防污措施,列入年度大修计划。

2.1.6设备防污、清扫工作,应结合大小修或必要时组织清扫。

2.2主变压器

2.2.135千伏及以上的主变压器主要监测的状态量包括:油温、油位、噪音、局放、油中离解气体、渗油情况、有载开关运行状态、铁芯接地电流等。

2.2.2新主变投运前应吊罩(芯)进行全面检查(制造厂有现场不吊罩的书面保证除外),箱沿焊接的全密封变压器应按制造厂要求进行全面彻底检查。220kV及以上等级主变应进行局放试验。投运后,一般每隔13年大修一次;运行正常的变压器经综合诊断分析,确认变压器无问题,填写状态评估卡,经生运部审核和总工程师批准后,可酌情延长大修周期。

2.2.2箱沿焊接的全密封变压器或制造厂另有规定者,经试验与检查并结合运行监测情况,判定有内部故障危及安全运行时或本体严重渗漏油时,才进行大修。

2.2.3运行中变压器当承受出口短路或其它异常情况,试验判明有内部故障,经综合诊断分析,总工程师批准后,及时进行大修。

2.2.4主变压器小修一般每隔2年一次(500kV主变压器每隔3年)并结合预试进行;安装在3级及以上污区的主变,其小修周期应在现场规程中予以规定。

2.2.5有载调压开关的检修按《有载调压开关运行维修导则》和厂家有关规定执行。

2.2.6临检:视设备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2.3所用变、消弧线圈

2.3.1一般每隔13年大修一次,每隔3年并结合预试小修一次。

2.3.2临检:视设备状况有针对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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