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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7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制(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汕头市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和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我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和稽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针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的任何一个环节,

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反映的过程。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具体受理范围为:

(一)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活动。

(二)对上述设备和活动的一系列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上述范围的举报投诉,

对外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受理机构电话(市局举报投诉中心电话:12365、锅监科电话:8533903、特监科电话:8526752)。涉及到检验检测的,

移交给特设所办理;需立案查处的,移交给稽查大队办理。特设所和稽查大队应将办理结果报安全监察机构备存。

五、每一宗举报投诉均需详细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记录、反映受理、处理的经过及处理结果。

六、市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受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由受理人填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后当日内移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处理。市局其他部门接到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举报投诉后,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后于当日内移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处理;或者告诉举报投诉人到锅监科、特监科举报投诉。

七、企业和群众对上述范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进行举报投诉,可通过直接上门、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市局网站对外接受举报投诉的邮箱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举报投诉邮箱”。网站管理人员每周一应收集邮箱中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举报投诉情况,填好登记表后移交安全监察机构办理。

八、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受理人员应耐心向举报投诉人说明,告诉其到其他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对无中生有或恶意的举报投诉,受理人员应理直气壮地向举报投诉人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如仍继续纠缠的,认真记录后移送相应部门处理。

九、每宗举报投诉应在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明确处理方式、负责处理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处理完毕并告知举报投诉人,

如涉及到检验检测或需立案查处的,依照有关程序规定顺延处理时间。

十、对举报案件经查属实的,可根据《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处罚到位款8%的奖金。

十一、举报投诉的受理人、处理人应对举报投诉人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举报投诉人及举报投诉的相关情况泄露给举报投诉对象及其他相关人。

十二、举报投诉的处理应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实因客观条件和客观原因未能处理或未能及时处理的,应通过适当方式向举报投诉人予以解释和说明。

十三、举报投诉的受理人、处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热情接待举报投诉人,公平、公正、依法、实事求是地处理举报投诉。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每年应利用“3?15”、“安全生产宣传月”、“质量月”活动等有利时机,向企业和群众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接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受理范围。

十五、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消极对待举报投诉并因此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制(试行)》等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简介》

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TSGZ0001―2004)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制定程序,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质量,制定本导则。2004年3月24日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实施。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2004)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核准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考虑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情况,坚持从事法定检验的检验机构(自检机构除外)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对不同类别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性质、责任、规模、资源条件、能力和管理提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并根据现实情况适度调整了检验(核准)项目,以达到规范核准行政行为的目的。

2004年12月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148号)同时废止。

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细则(TSGZ7002―2004)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工作,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规范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行为,明确了鉴定评审内容,建立了以规模化为导向的科学、客观、公平、操作性强的级别核定方法。

2004年12月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资格审查实施指南(试行)》(国质检锅[20**]25号)同时废止。

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TSGZ7003―2004)

为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依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业与机构的特点,考虑了政府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特殊要求,借鉴了当前国内外较成熟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参考《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通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业务所涉及的相关过程的识别,将每个需要控制的过程予以明确,使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的要求较以往有一个跨跃式的提高。

2004年12月3日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05)

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考虑了目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对考核工作的程序、考试机构的指定与管理、考试工作要求、作业人员证书的管理等进行了规定,以达到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目的。

2005年9月1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地方,按本规则施行。

6.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考核大纲(TSGZ0003―2005)

为了确保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大纲。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受聘于鉴定评审机构,从事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鉴定评审工作。本大纲按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特种设备的种类,明确了考核的基本要求,包括特种设备法规标准知识,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程序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知识,相应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气体充装、检验检测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为规范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的考核工作提供了依据。

2005年9月16日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7.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大纲(TSGG6001―2006)

为了加强在用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大纲。

本大纲结合锅炉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状况和发展变化等情况,提出了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的有关内容、考试形式及相应要求。

2006年4月19日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8.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TSGG7001―2004)

为了加强锅炉安装过程的监

篇3: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是特种设备从购入、安装、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选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3.建档要求

特种设备档案盒由我局统一发放,按一台设备一个档案的要求建立,每一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须包括如下内容:

3.1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3.2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4.管理要求

4.1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编目、整理,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4.2特种设备档案的应有专门的档案柜集中存放,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游乐设施等分类存放,有条件的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室。

4.3每个特种设备档案应有便于查阅的档案号;

4.4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的查阅、借出和调入登记制度;

4.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从特种设备购入开始建立,到特种设备报废注销为止。(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延长保存时间)

4.6档案柜须清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每季度查点一次;年终对所有档案查点一次。

篇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现特种设备的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3部门及人员相关

3.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部门有安全环保部、生产部、工艺设备部、电自仪部、行政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

3.2工艺设备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为岗位培训教育部门,行政管理部为特种设备档案安全管理部门,电自仪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辅助部门。

3.3与特种设备相关之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事宜。

4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职责

4.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4.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4.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1.7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2工艺设备部及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1贯彻执行上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法规,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4.2.2负责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更新方面的技术工作,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并办理相关汇报事宜。

4.2.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账,并及时更新。

4.2.4起草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上报批准并贯彻落实。

4.2.5制定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

4.2.6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特种设备及附件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

4.2.7编制特种设备大修方案及材料计划。

4.2.8检查特种设备操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2.9配合行政管理部建立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2.10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取证和换证工作。

4.2.11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2.12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和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

4.2.13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4.2.14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4.2.15按规范协助采购部订购特种设备、配合安装单位安装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规范验收特种设备。

4.2.16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2.17协同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2.18参加特种设

篇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会议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工作,做好对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运行状况清查及对制订隐患问题的对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特种设备有关的部门间沟通管理。

3人员范围

3.1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

3.2会议由xx部门组织,每季度举办一次,其它部门协同参加。

4主要内容

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组织学习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文件。

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事故情况,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4总结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4.6交流其它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4.7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8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定期作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汇报。

4.9研究、协调和解决特种设备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4.10对已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如果没有可以采用外公司典型案例予以说明。

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4.12针对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或特点,开展讨论并做好记录。

4.13开会之前,各相关职能部门都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解决的问题应一一列出。

4.14会议上决定的事情,各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必须认真执行,按时完成。

4.15会议内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做好会议纪要,并分发给相关责任部门。

4.16每次会议纪要及相关会议资料须归纳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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