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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火工品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6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沛城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供应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安监站分管站长或监察员、井下炸药库班长。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哨子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矿发新并按价赔偿。

三、奖罚办法:

㈠、火工品的购买和储存:

1、供应科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否则罚司机50元。

3、火工品到矿后,由供应科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并及时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口把钩工、信号工,火工品严禁在井口或井下车场、巷道内停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运往井下炸药库,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押运员严格执行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押运,并亲自在规定时间内从厂家押往井下炸药库,中途不得换人,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否则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

5、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消防器材齐全。否则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

6、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即炸药2吨,雷管4000发。

7、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8、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否则发现一次罚仓库保管员50元。

9、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否则,每错发雷管一发,罚当班炸药库值班员5元。

10、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销毁。

11、爆破器材库存数量、规格、品种要做到日清、旬结、帐、卡、物三相符。否则发现一次一项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

(二)、火药的领发与清退

1、放炮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填写在专用的火工品领料单上,经带班区长签字审批后,持放炮合格证及领料单到矿生产科调度室审批,没有当班带班区长签字或与生产现场不相符,调度员一律不准审批。

2、放炮员持放炮上岗证、便携仪和审批过的火药领料单到井下炸药库领取火工品,否则炸药库发放员严禁发放。库房保管员按照审批数量,如数发放,不得超发或少发。放炮员领取火工品后必须当面核查领取的数量及编号等,否则责任自负。

3、领取火药应有正付炮手两人领取,有一人休班,有安全网员或班组长代替,领到火工品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往公文易爱心文秘网-工作地点,并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及雷管盒内,严禁乱扔、乱放、埋藏等。每发现一管药或一发雷管罚放炮员10元,罚带班区长5元。火药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

篇2:某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矿的安全基础工作,突出抓好我矿的火工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火工品管理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沛城煤矿火工品管理规定,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组长:由矿长担任。

副组长:由生产副矿长担任。

成员:由供应科科长、保卫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安监站分管站长或监察员、井下炸药库班长。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制度:

1、矿每旬由生产副矿长,火工品管理小组组织一次矿井火工品管理工作的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按规定兑现罚款。

2、每旬火工品管理小组,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上旬火工品管理情况,排查火工品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炸药消耗定额的完成情况,制定合理的措施。

3、每年组织一次火工品管理人员即“四员”的复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四员”的业务素质和保安能力。

4、采掘工区每班组必须配备有两名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放炮员负责本班组的爆破任务及爆破物品的管理工作。

5、区队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凡一个季度内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单位的主管区队长,视情节给予相应有处理,并予通报。

6、煤矿井下放炮,严格执行“十不准装药,十不准放炮”制度。

7、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执行瓦斯员和班长对放炮管理的安全检查制度。

8、严格执行放炮员上岗必须持放炮合格证,及携带瓦斯便携仪制度。

9、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炮前炮后洒水制度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10、各采掘放炮地点,必须悬挂有放炮爆破作业图表,配备炸药箱、雷管盒,并加锁。

11、各单位使用的炸药箱、雷管盒、哨子等物品使用期为一年,中途损坏自行修理,损坏严重矿发新并按价赔偿。

三、奖罚办法:

㈠、火工品的购买和储存:

1、供应科必须到市县公安局指定的厂家购买,任何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渠道,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2、火工品由专车运输,车上有“危险”标志的黄旗和防火设施,司机按有关规定,听从押运员的指挥,按照指定路线,限速行驶,途中不得停留,否则罚司机50元。

3、火工品到矿后,由供应科火药库保管员验收签字,并及时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口把钩工、信号工,火工品严禁在井口或井下车场、巷道内停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时运往井下炸药库,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押运员严格执行条例和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押运,并亲自在规定时间内从厂家押往井下炸药库,中途不得换人,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否则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

5、仓库保管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帐、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库房人员不得脱岗、离岗,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炸药库,消防器材齐全。否则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仓库保管员50元。

6、专库专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并符合要求。库存量不能超过安全库存数量,即炸药2吨,雷管4000发。

7、库房内必须悬挂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和爆破器材管理有关制度,并健立健全各种记录台帐。

8、所有的电雷管必须在专用的导通室内导通编号,没有导通编号的电雷管严禁发放。否则发现一次罚仓库保管员50元。

9、严格执行对号发放制度。否则,每错发雷管一发,罚当班炸药库值班员5元。

10、变质、过期、失效的雷管、炸药要认真收回、清理、登记造册,根据可存数字雷管不超过500发,炸药不超过100KG,若达到规定及时报告火工品

篇3:煤矿火工品销毁安全措施

根据工作需要,现条加依鲁煤矿要销毁一批火工品,其中毫秒瞬发电雷1580枚,二号岩石乳化炸药1610kg,销毁时间:?,地点:?。为保证安全销毁,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销毁时严格按措施执行。组织销毁前将所有参加销毁人员学习本措施,熟悉销毁流程及各自的职责。

一、火工品销毁安全领导小组

为保证销毁时井然有序的进行,成立火工品销毁安全领导小组,各司其责。小组由项目经理、项目部各副经理、安检部、爆破员、安全员、库管员等组成。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经理

成员:公安机关监督员、矿长、库管员、安全员、爆破员、安全警戒员

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职责:全面负责统筹安排,联系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民爆公司及建设单位相关人员。

副组长职责:根据组长安排具体实施,安排人员具体负责任容,要求落实到人头,所有参加人员明确知道的岗位职责。

库管员职责:清理炸药库内需要销毁的炸药、雷管(记录所有需要销毁雷管的编号)的数量,并及时上报销毁数据。

安全员职责:负责将需销毁的炸药雷管运送销毁地点。

爆破员职责:负责雷管连接起爆工作及燃烧销毁炸药时的铺设。

警戒员职责:配合安全员运送需销毁的炸药雷管。负责清点、疏散人员、站岗警戒。

二、销毁方法

?炸药焚烧销毁、雷管采用爆破销毁。?

三、销毁场地选择

本次雷管销毁数量较大,因此安全警戒距离要求较大,选择的销毁地点在?。

经现场勘察,销毁场四周环山,距居民点最近距离有1公里,能保证爆炸时人民财产安全不受损坏,周围环境不受污染,同时保证爆破人员方便操作,隐蔽安全。符合本次炸药、雷管销毁地点的要求。

附:销毁场地平面示意图

四、销毁方案

?1、雷管销毁:

将需要销毁的雷管一次运送至销毁现场,采用集中销毁法销毁。在地面上挖一个洞,放入雷管,覆盖3-4公斤炸药,用2发以上雷管引爆。

?2、炸药销毁:

2.1、将需要销毁的炸药一次运送至销毁现场,采用焚烧的方式销毁:每300公斤分为一段,总共分成5段,每段间隔5-6米,焚烧后的残留物需要掩埋。

2.2、炸药烧毁前准备:将需要销毁炸药要求堆放,每堆量不得超过300kg,每次销毁量不得超过300kg。

2.3、将炸药包装箱打开,检查炸药里确信没有雷管或起爆药粉后,顺风将其铺设成厚30cm,宽30cm的长条状,在下风口引燃处适当加些机油或蜡纸等引燃物。?(如图一所示)

2.2、焚烧点火:在所有要烧毁的炸药材均铺设好后,在销毁组长检查好烧毁准备工作以后,由组长指定引燃人一人留在现场。其余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由引燃人员从下风口侧面点燃焚烧堆。

3、炸药雷管销毁后由技术员检查,爆破员协助。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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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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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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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全技术措施

1、销毁前必须获得公安局或者民爆公司的手续的销毁手续。

2、在销毁前,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设置警戒线,所有人员撤至警戒线以外。

3、销毁炸药、雷管按批次出库,运送至销毁地点。按个执行“出库”制度。

4、运送炸药雷管时必须专人运送,上箱上锁,押运员不得少于2人(含安全员)。

5、在爆破销毁过程中,必须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6、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装药过程中严禁烟火;为减少爆破风险,起爆时间距装药时间不宜过长。

7、设立警戒线,起爆前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确保危险区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看到。同时在重要路段设置岗哨。

8、雷管爆破销毁连线、起爆必须由爆破员操作。

9、雷管销毁起爆5分钟后,由爆破员和安全员检查是否有拒爆雷管。因连线的拒爆雷管重新连线起爆,非连线原因造成的拒爆雷管使用完好雷管引爆。

10、炸药烧毁后检查:等燃烧烟火散尽,确定燃烧完后,工作人员进入现场检查,若还有未完全燃烧的炸药,必须集中进行重新烧毁,直至烧毁完全。进行第二次焚烧销毁时,必须等第一次烧毁完全熄灭后,才能进行。

六、安全预警

1、警戒范围。爆破警戒范围以销毁点为中心300m以上,具体根据地形地貌确定,各警戒点实行编号,共设置6个警戒点。

2、爆破信号:爆破信号采用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

2.1、视觉信号:在各警戒点立一面彩旗,旗杆插立为实施警戒并表示该点警戒正常,旗杆倒下或未插为该警戒点异常或未实施警戒。

2.2、听觉信号:车用警报器。

警戒信号分为三次:

2.2.1、第一次:清场信号。爆前30分钟,警报器拉响3分钟,警戒人员从销毁中心区域向各警戒点清场,清除警戒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警戒人员到达预定的警戒点,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对讲机收集各点情况。

2.2.2、第二次:爆破信号。爆前一分钟,警报器拉响30秒,警戒区内无任何人员,各警戒点绝对禁止人员进入警戒区,对讲机收集各警戒点及起爆点情况后,向总指挥报告。请示下达点火起爆指令,由起爆点倒计数,“10,9,8,……1,起爆!”,通过对讲机发出,点火人员点火起爆。

2.2.3、第三次:解除信号。警报器拉响30秒。安全等待时间(15分钟)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

2.3、警戒力量及任务。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确定,每点警戒人员不少于2人,每个警戒点配置一台对讲机。

2.4、通讯联络

各警戒点及起爆站、信号站、救护站,均用对讲机进行通讯联络。

七、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在发生突了性事故时,各级职能部门能做到反应迅速,忙而不乱,发挥整体救灾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特制订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次过期爆炸物品销毁作业(以下简称作业)。

3、处理原则

3.1、启动原则

在作业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及灾害时,本预案由负责人启动。

3.2、响应原则

作业救灾机构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及灾害报告后,无论何时,只要在本地区,必须马上以最快的方式赶赴事故现场,按相应的事故处理预案正确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救灾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和缩小影响范围。

3.3、有事请假原则

作业救援小组组长在离开本地区时,必须向作业救灾指挥部组长请假,同时将救灾小组组长的职责向副组长交待清楚。

3.4、指挥原则

在作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未到达现场前,事故处理由当班班长负责指挥;作业救灾指挥部到达现场后,事故处理由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

3.5、处理原则

事故应急处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

救援指挥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经理(职务)

下设:技术组、工程组、医疗救护组、通迅组、警戒组。

5、职责分工

5.1、组长

5.1.1、组织、指挥工程各方面的人员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1.2、组织制定事故排险、抢险方案。

5.1.3、达各种应急处理指令。

5.2、副组长

5.2.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抢险的具体指挥工作。

5.2.2、当组长不在现场时,自动承担组长的一切职责。

5.3、各组职责分工

5.3.1、技术组,由施工人员组成,负责查明事故真相,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参加处理。

5.3.2、工程组由施工人员组成,配备必要机械设备、消防灭火器具、负责排爆灭火、抢险救灾、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生活。

5.3.3、医疗组由医护人员组成,配备救护车、医疗器械设备,负责抢救伤员。

5.3.4、警戒组由警卫人员组成,配备通讯器材,负责现场警戒。?

5.3.5、通讯组由通讯人员组成,配备通讯器材,负责沟通信息联系。

5.4、成员

5.4.1、服从组长、副组长的指令,协助组长制定排险、抢险方案。

?6、报警与报告

6.1、报告程序

6.1.1、当发生事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应马上向组长、副组长报告。

6.1.2、发生事故或险情时,操作工应马上向当班班长报告。

6.1.3、发生事故或险情时,现场作业人员第一时间应报警和向组长、副组长报告。

6.1.4、组长、副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领导及各应急救援小组。

6.1.5、发生特大事故时,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根据组长的指令,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请求紧急救援,向附近兄弟单位求援。听从上级救援工作命令,服从上级指挥。

6.2、报告内容

6.2.1、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点。

6.2.2、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气体中毒、塌方等。

6.2.3、有无人员伤亡。

6.2.4、事故严重程度。

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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