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火用阻化剂通用技术条件MTT700―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12―30批准1998―07―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哲、丁武昌、罗德孝、李家君、任伟。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防火用阻化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除高硫煤外的煤矿井下煤层和井上采落煤炭的防火。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10.2―88化学试剂砷测定通用方法(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法)
GB/T672―88化学试剂氯化镁
GB/T6388―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阻化剂inhibitor
阻止煤炭氧化自燃的化学药剂。
3.2阻化率inhibitoryrate
在实验室特定条件下,检验阻化剂阻化效果时原煤样和阻化煤样产生的CO体积浓度之差与原煤样产生的CO体积浓度的百分比。
3.3阻化寿命lifeofpreventoxidize
在实验室特定条件下,阻化剂能够有效阻止煤炭氧化自燃的时间。
3.4腐蚀率erosionrate
在实验室特定条件下,阻化剂对规定尺寸的金属试片日浸渍失重值。
4技术要求
4.1阻化率:
阻化剂对褐煤、烟煤的阻化率应不小于40%。
4.2阻化寿命:
阻化剂对褐煤、烟煤的阻化寿命应不小于200min。
4.3腐蚀率:
阻化剂对普碳钢的腐蚀率应不大于3mg/d?20cm2。
4.4砷含量:
阻化剂中砷含量应不大于0.3mg/kg。
4.5重金属含量(以铅计):
阻化剂中重金属含量应不大于2.0mg/kg。
4.6阻化剂在使用时,应无刺激性气味、对人体无腐蚀性伤害。
5检验方法
5.1阻化率测定
5.7.1仪器设备
a)检验装置;
b)圆盘粉碎机;
c)标准筛:孔径0.35mm~0.56mm;
d)鼓风干燥箱;
e)托盘天平:感量0.5g;
f)实验室常用玻璃器皿。
5.1.2检验前的准备
a)原煤样的制备
将采集的新鲜煤样(采样规程见附录A)5kg,用圆盘粉碎机粉碎,通过0.35mm~0.56mm标准筛,放入瓷盘中,置于鼓风干燥箱内,在温度为45℃~50℃条件下干燥,每隔1h称重一次,待煤样恒重后,取出装瓶密封备用。此样适用于阻化率和阻化寿命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