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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分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3

1.所有人员在使用电气设施时,一定要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车间内部不得随意安装临时照明、插座等用电设施,否则车间将严厉处罚。如确实需要,由车间通知电工安装。

3.车间所有大于50KW以上的电机,在开车时要通知电工启动电机后,方可开车,否则,不予开车。

4.所有操作人员对运转设备的电机,要按工艺巡检要求认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处理。

5.各电机温度、电流等项指标要每小时记录一次,对不在规定范围内的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6.电气设施周围要经常保持清洁干净,不得有油污等等,否则车间将严格考核。

篇2:空分车间安全教育制度

为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新工进入车间后要按公司规定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车间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对本车间的易燃易爆重点安全部位进行重点安全技术规程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车间要经常性的利用会议、板报、稿件等形式,大力宣传和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的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安全知识。

4.车间每年组织安全知识的考试不得少于三次。并对本年度安全教育要作出相应效果评价。

5.大检修停车后,车间要组织操作员工安全知识的上岗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上岗。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充瓶工,除按要求接受车间安全教育外,每两年安排一次市质检部门的特殊作业工种上岗教育,获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者方可上岗。否则不予上岗。

7.员工要按车间规定参加安全学习,学习实行个人签到,对不按要求学习的员工,严加考核,与当月奖金挂钩。

篇3:机电科安装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规定和要求,对安装车间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建立生产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制度。

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组织领导工作。

四、参加科工前会,按时完成科交给的各项安装检修任务。

五、亲自参加并组织职工完成各项安装任务,工作中自始自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

六、带领车间职工干标准活,做标准事,严格按质量标准要求做好各种设备安装工作。

七、参加科安全例会组织本车间职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参加科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科组织的安全学习。

八、做好所安装的设备移交验收工作。

篇4:中试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车间、中试车间工作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安全职责,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有关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车间是本公司的生产重地。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外单位要求参观生产车间须经生产部同意;参观中试车间须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参观时,必须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参观。有关人员须做好保密工作,参观人员不得对生产场地及设备等进行拍照,以防生产技术泄密和被盗。

三、车间要经常保持整洁、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原材料与产成品不得混合存放。车间须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四、凡新来公司生产车间、中试车间工作的人员(含在读研究生、客座人员、临时工),必须由车间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保密教育。车间负责人要将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公司对化学危险品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车间生产工艺流程、车间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及检修、防尘、防毒和预防事故措施等方面的安全基本知识及有关规定,向新来人员交代清楚,直到其熟悉各项操作技能,方能让其独立工作。

五、建立并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建立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可能发生危险的生产,在操作时要有防范措施;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生产,必须在特殊设计的防爆生产设备内进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六、在生产过程中,有毒气或腐蚀性气体发生的生产,必须在具有良好通风设备的场所进行,生产残渣、废液不能乱丢、乱倒。

七、领用剧毒化学品(指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等部门确定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中规定的范围)必须经过车间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治安与技安岗位责任人→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才能领取。并实行“五双”制度(双帐、双锁、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人保管)。

八、领用稀有金属,必须经车间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领用,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九、使用易燃易爆气体,严禁明火,并防止一切火星的发生。禁止氢气存放在车间生产场所,应固定存放在室内空气流通的独立房间内。

十、生产原料放置要安全有序,严格控制存放数量及时间,性质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能混合存放,剧毒物品不能存放在车间,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品种只能少量限制存放1-2桶,过量应退库暂存。

十一、使用的锅炉、压力管道,必须按有关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要求定期检查、检修和检验。特殊工种人员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十二、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开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功率在3千瓦以上的仪器设备,必须经物业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要经常检查用电情况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检修,以防电器事故发生。

十三、车间门口、走廊是防火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走廊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供消防用,任何部门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十四、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马上组织扑救。事后,车间应立即认真地从生产、技术、设备、管理等各方面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整改措施,并且指定专人,限期整改,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十五、发生事故后,车间负责人要在1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公司有关部门,24小时内将事故过程文字材料、处理建议、工伤确认申请表报主管部门。对发生的事故,不准瞒报、不报、虚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违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任何人发现火情等异常情况,均应及时报警并尽可能抢救和扑救,火警电话:119;物业管理部电话:******、******;生产部电话:******;公司保安值班电话:******。

十七、本管理规定作为员工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有关安全工作奖惩办法,参照《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条例》执行。

十八、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物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篇5:气粉车间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车间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防尘防毒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具.

2.严格按品质部规定的《质量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

3.严格按照《气粉车间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使原料混合粉碎达到最佳效果.确保质量.

4.所有设备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带故障或违章操作.

5.生产过程中.气粉工.QA.车间主任相互配合.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6.保持车间整齐统一.干净卫生.严禁粉尘飞扬.轻拿轻放.注意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

7.每班养成.下班做到事毕料净.不留余料.上班前检查是否有上班余料.发现余料及时向质检人员或车间主任汇报.解决处理.

8.下班时及时关闭车间电源(机器.抽风机.电灯等).门窗.

9.各班长应尽职尽责.带领本班员工高效.优质.安全完成任务.

10.服从管理.服从安排.杜绝浪费.节约能源.

11.严禁携带车间任何物品.一旦发现立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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