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瓦斯监控室每班至少有1名值班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好各面的测点定义,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2、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认真填写日志,统计当班瓦斯传感器信号传输的故障情况,及时汇报安全部值班人员和通风调度。
3、值班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将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写在监测日报上,打印并报送安全部汇总,由安全部报送项目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和通风总调审签。
4、值班人员对瓦斯变化异常地点要详细跟踪监视。
5、值班人员配合好监测工搞好系统的调整工作。
6、值班人员要穿洁净工作服,拖鞋,不得将磁性和带静电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室内文明卫生。
7、监控室主机严禁使用带有病毒的软盘、U盘。
8、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监控室主机。
9、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通风调度应经常通过终端了解隧道通风安全情况,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监测系统获取的信息,结合施工动态,掌握瓦斯变化规律。
10、监控室所获取的技术资料应保存三年以上,对施工中的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11、监控管理应建立以下图纸、台帐及报表:
(1)安全监测设备布置和断电点控制接线图,图上注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等设备的位置、型号、断电范围、传输电缆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该图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测机构保存,每季送项目部一份;
(2)全部监测监控设备(仪器)台帐;
(3)瓦斯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4)瓦斯监控设备检修记录表;
(5)瓦斯监控系统巡回检查记录;
(6)隧道瓦斯监测监控室运行日志;
(7)隧道安全监测日报表;
(8)隧道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12、安全监测员(包括管理干部)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的培训,并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篇2: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高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煤矿管理人员的千里眼,是防治矿井瓦斯灾害的重要手段。我矿特制定了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领导组,并配备了专职的人员进行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组长:孙其茂
副组长:王怀生、石洪兵、王延杰
成员:马新磊、李晓辉、李凯、张斌、刘飞、黄凤丽、郝建林
分工:
孙其茂:负责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资金保证及全面协调工作;
王怀生:负责监控全面工作,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落实和处理。
石洪兵:负责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
王延杰:负责监控系统技术方面的指导、安装设计、日常监督检查、各种管理制度的修订、措施的审批等;
马新磊、李晓辉、李凯:负责井下监控设备正确安装、定期更换探头、定期进行瓦斯超限、故障断电试验,所有传输电缆的管理,保证监控正常运行,通讯良好;负责监控探头的定期校检及相关记录的填写、整理。
监控员:负责地面监控室电脑的正常使用,瓦斯监控日常工作,有关煤炭管理内容的填写,监控数据按规定时间上传,及时打印填报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处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瓦斯监控系统24小时的监控工作,有关煤炭管理内容的填写,监控数据按规定时间上传,及时打印填报报表,当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处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在每一个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设计监控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三、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2个小时;具备防雷电保护;必须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主机有两台,1台备用。
四、安装监控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五、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并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矿调度室,由调度室指挥监控室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由调度室下达命令进行。
六、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由专人负责进行校验,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七、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并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八、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由瓦斯检查员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检测仪与甲烷传感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告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九、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设置专职人员负责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报警仪的零点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十、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
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标准的规定。
篇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抽放系统中安装要求
第174条瓦斯抽放泵站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第175条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应设置压力传感器;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吸入管路中应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室内≥0.5———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内下风侧栅栏外≥0.54≥1.0<0.5抽放泵站电源。瓦斯抽放泵站输入管路中≤25———利用瓦斯时,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30———不利用瓦斯时、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25———6.15瓦斯抽放泵站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距房顶300mm处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井下临时抽放泵站内下风侧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6.15.1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须在室内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应设置甲烷传感器。6.15.2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6.15.3抽放泵输入管路应设置甲烷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甲烷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7.4瓦斯抽放管路中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置压差传感器。救助站制度
篇4: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高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煤矿管理人员的千里眼,是防治矿井瓦斯灾害的重要手段。我矿特制定了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一、建立瓦斯监控系统安全保障领导组,并配备了专职的人员进行管理,基本情况如下:
组长:孙其茂
副组长:王怀生、石洪兵、王延杰
成员:马新磊、李晓辉、李凯、张斌、刘飞、黄凤丽、郝建林
分工:
孙其茂:负责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资金保证及全面协调工作;
王怀生:负责监控全面工作,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落实和处理。
石洪兵:负责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及协调工作。
王延杰:负责监控系统技术方面的指导、安装设计、日常监督检查、各种管理制度的修订、措施的审批等;
马新磊、李晓辉、李凯:负责井下监控设备正确安装、定期更换探头、定期进行瓦斯超限、故障断电试验,所有传输电缆的管理,保证监控正常运行,通讯良好;负责监控探头的定期校检及相关记录的填写、整理。
监控员:负责地面监控室电脑的正常使用,瓦斯监控日常工作,有关煤炭管理内容的填写,监控数据按规定时间上传,及时打印填报报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处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瓦斯监控系统24小时的监控工作,有关煤炭管理内容的填写,监控数据按规定时间上传,及时打印填报报表,当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处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在每一个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设计监控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三、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当电网停电后系统必须保证正常工作2个小时;具备防雷电保护;必须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主机有两台,1台备用。
四、安装监控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五、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并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矿调度室,由调度室指挥监控室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并得到批准后方可由调度室下达命令进行。
六、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由专人负责进行校验,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七、安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上级监控中心汇报并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在处理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八、每天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由瓦斯检查员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检测仪与甲烷传感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告监测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2种设备调校完毕。
九、安全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设置专职人员负责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报警仪的零点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
十、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
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标准的规定。
篇5: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范本)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三条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参观的人员,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四条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第五条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第六条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
第七条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娱乐操作,确保系统软件不遭破坏。
第八条值班人员有权阻止任何人在主机上操作,并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第九条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监测日报表,并上报通风科及有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