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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设备验收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1

为了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组装搭设,严格做到规范齐全,提高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率。为此制定如下验收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1、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许可证,严禁无证单位承接任务,安装完毕须经公司安全员、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机管员、电气负责人共同组织验收。由公司安全员签发验收记录,并经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现场上所有的临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按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员、施工员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由技术员、施工员和安全员共同参与验收,不合格的安全设施必须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每验收一次须做好验收记录。

3、临时用电设施、装置,通电前必须由电气负责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4、中小型机械使用前,由机管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检查,填写书面验收记录,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5、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审定发证,并持证上岗。

篇2:设备的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科按照托运合同、装箱单及采购合同,进行开箱检查,验收合格后

办理相应的入库手续,建立设备台帐及设备档案。

2.设备到货期验收

2.1设备应按期到达指定地点,不允许任意变更,双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履行验收事项。

2.2不允许延期到货。

2.3到货期验收,如与制造商发生争端,或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有分歧或异议时,应遵循以下步骤予以妥善处理:①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②可邀请双方认可的有关专家协助解决;③申请仲裁解决。

3.设备完整性验收

3.1订购设备到达后,设备科负责验收。

3.2设备科组织开箱验收,检查的内容如下:

3.2.1到货时的外包装有无损伤;若属裸露设备(构件),则要检查其刮碰等伤痕及油迹等损伤情况。

3.2.2开箱前逐件检查到货件数、名称,是否与合同相符,并作好清点记录。

3.2.3设备技术资料(图纸、使用与保养说明书和备件目录等)、随机配件、专用工具等,是否与合同内容相符。

3.2.4开箱检查、核对实物与订货清单(装箱单)是否相符,有无因装卸或运输保管等方面的原因而导致设备残损。若发现有残损现象则应保持原状,并办理索赔事项。

3.2.5设备科按照合同条款中有关索赔、仲裁条件,向制造商和参与该合同执行的保险、运输单位索赔。

3.2.5.1设备自身残缺,由制造商或经营商负责赔偿。

3.2.5.2属运输过程造成的残损,由承运者负责赔偿。

3.2.5.3属保险部门负责范畴,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2.5.4因交货期拖延而造成的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导致拖延交货期的主要责任者负责赔偿。

篇3: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验收制度

一、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改造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图纸、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制订施工组织措施,并由矿机电矿长签字。

二、安装、改造、施工期间,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现场跟班,对施工过程各类技术参数(含隐蔽工程)要认真做好记录,工程结束后资料存档。

三、工程结束后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改造工程进行验收签字,并将验收资料存档。

四、所有改造应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影响使用的必须返工处理。

五、安装改造不符合设计要求影响正常使用的,由机电运输科组织分析,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无条件返工处理。

六、设备安装前机电运输科、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本条例。

七、工程移交前,由矿领导组织调度室、机电运输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办公,围绕设备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规定日期进行整改。

八、对设备验收提出的每个问题,机电运输科和相关区队都要做好记录,根据工程需要,按期完成整改,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九、在安装过程中设备有问题应停止该设备的安装并及时与机电运输科联系,否则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十、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进行现场移交,验收移交单要经过机电运输科公证。

十一、设备运行后,凡发现设备的内在质量出现问题,由厂家负责,其它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十二、安装过程一些特殊的设备和配件,由机电运输科负责制图,小型配件由施工单位制图,供应科负责联系按图加工制作。

十三、机电科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进行全面的协调、平衡,及时解决设备安装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并按时向矿领导和“调度会”通报进展情况。

十四、机电运输科负责检查设备是否按照原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设备与工程的关系是否符合原定技术要求,如有出入应及时与安装单位联系,施工单位尽快整改解决。

十五、凡因安装单位安装不当,造成设备不能安全运行的,按损失大小对安装单位进行处罚。

十六、凡在设备验收过程中无法验收内在质量的,带负荷运行后48小时内出现问题影响生产的,按规定对安装单位进行罚款。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篇4:防爆设备检查入井安装使用验收制度

1.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经机电科设备组、租赁中心、机厂及使用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下井。

2.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时,必须严格按照《矿井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隔爆的各项规定进行施工。

3.各迎头及工作面的防爆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防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区三方面现场验收,由各工区保持完好,按机电科制定的制度执行。

4.机电科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设备检查组要定期对所管辖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依据为《矿井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完好标准》中对设备隔爆性能的各项规定。

5.防爆小组在检查中发现设备及小型电气失爆,安全装置甩掉不用,不按规定检查、试验,未经检查批准使用的设备、电器、电缆线及违章指挥等情况时,有权停用或制止。

6.机电科在检查中发现设备失爆时,有权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处罚,发现一处失爆对使用单位罚款100元。

篇5: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确保防爆设备的管理有序,保证防爆设备的入井程序,防止失爆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对各单位无论在检修车间或库房支领的防爆设备(包含防爆材料)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管理部防爆检查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二、防爆检查员接到入井设备检查任务后,应对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在规定位置粘贴防爆合格证,签发入井许可证,并登记注册后,设备方可入井使用。

三、防爆检查员要对各单位的入井设备认真检查,如检查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失爆设备入井,每台次罚检查人员100元。未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的失爆设备入井,除令其及时回收上井外且罚责任单位每台次500元。

四、各单位支领下井的单台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通知防爆检查人员对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各单位在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管理部防爆检查员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安装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外委检修的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在入库前要由防爆检查人员对设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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