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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降机的安全技术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0

1.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2.地基应浇制混凝土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子整度允许偏差为10mm,并应有排水设施。

3.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

4.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5.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6.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装置。升降机所有电气装置均应按照动力与电气装置安全要求操作。

7.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人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8.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9.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10.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用满1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11.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篇2: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升降机必须专人使用、维护,持证上岗。

2.升降机机房内不得潮湿,禁止烟火和堆放杂物。

3.升降机严禁超载。所运货物应安放均?,不能过于偏心和靠近笼门,且要采取相应的防动措施,防止货物在运行中滑动。

4.升降机严禁吊运超长物件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进入升降机吊笼,严禁在内跳跃。

6.禁止非法维护(禁止短接各线路、开关,手动掀按接触器和开启层门)。

7.层门与笼门开、关都要到位(不要用力过猛)。否则,门锁和平层安全装置将不起作用。

8.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声音或不良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严禁带故障运行。

9.在维修过程中,如须手动开启层门时,应注意确定吊笼位置,以防坠入井道。

10.升降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改变运行方向,不得忽开忽停。

11.升降机停用后,必须将吊笼降落到最底层基地,拉断电源。

篇3: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规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的设计、制造与安装的安全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GB/T10052所包括的各种型式和规格的升降机。

2引用标准

GB1102圆股钢丝绳

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8918优质钢丝绳

GB/T10052施工升降机分类GB/T10054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10053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

3金属结构的设计安全要求

3.1金属结构的设计计算应符合GB3811中对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规定。

3.2整机稳定性

对于无固定基础的升降机,在无附着、最大独立高度时的稳定力矩不应小于最大倾覆力矩的1.5倍。

4基础

4.1基础的处理

4.1.1升降机基础应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条件下的全部载荷。

4.1.2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

4.2防护围栏

4.2.1在基础上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防护围栏。轻便型可移式升降机可采用其他措施进行围护。

4.2.2防护围栏可采用实体钢板、冲孔钢板、焊接或编织网等制作。

4.2.3防护围栏应能承受水平方向垂直围栏施加的350N作用力而不产生永久变形,该物体为扁平等边正方体,边长50mm,边缘倒圆半径为3mm。

4.2.4地面防护围栏的高度不应低于1.5m。

4.2.5围栏门应装有机电联锁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门才能开启,且在门开启后吊笼不能启动。

4.2.6当附件或操作箱位于升降机防护围栏内部时,应另设置专用区域与其隔离,并安装锁紧门。

5停层

各停层应设置层门或停层栏杆。

层门或停层栏杆不应突出到吊笼的升降通道上。

5.1层门

5.1.1层门应保证在关闭时人员不能进出。

5.1.2层门应符合4.2.2和4.2.3条的规定。封闭层门上应在视线位置设一观察窗,窗的面积不应小于250cm2,且不装玻璃。

5.1.3层门净高度不应低于1.80m,层门的净宽度与吊笼进出口宽度之差不得大于120mm。

5.1.4水平滑动层门和垂直滑动层门应在相应的上下边或两侧设置导向装置。

5.1.5垂直滑动层门至少应有两套独立的悬挂支承系统。

5.1.6机械传动层门的开、关过程应由司机操作,不得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

5.1.7层门应与吊笼电气或机械联锁。

5.1.8对于机械传动的垂直滑动层门,采用手动开门,其所需力大于500N时,可不加机械锁紧装置。

5.1.9层门锁紧装置及其附件的安装位置应设在人员不易碰触之处。

5.1.10层门锁紧装置应牢固可靠。

5.1.11层门锁紧装置应加防护罩,且维修方便。

5.2停层栏杆

5.2.1不设通道层门处应设停层栏杆,并应符合4.2.2和4.2.3的规定。

5.2.2停层栏杆的开、关可采用手动,但不能受吊笼运动的直接控制。

5.2.3停层栏杆应与吊笼电气或机械联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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