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场所维护标准
现场电器设备必须保持内外清洁。
变电所、配电室内禁止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设备性能良好。
安全通道明显。
配电柜、配电室标识明显。
电缆、桥架、托架等应定期清洁涂防腐油漆。
电缆沟应无积水、杂物,盖板要齐全完整,其上严禁堆放杂物。地下电缆应设立走向标志。
篇2:配电房管理制度
1.变压器房、高压电房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配电房内每周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3.设备科专人每周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刻维修。
4.设备科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坚固接线端子。
5.配电房的设备正常运行时,非值班人员不得入内,若要进入则需经设备主管同意,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进入变配电室。
6.变配电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且消防器材齐全,禁止吸烟。
7.值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值班员未办完交接手续时,不得擅离岗位。在处理事故时,不得交接班。如事故一时难于处理完毕,由交班人员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
篇3:配电室管理制度
本制度用于规范配电室的管理,保证配送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制度适用与某厂203配电室、空分配电室和压缩配电室。
1、严格遵守国家、公司和厂部制定的各类相关电气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2、启停1000千瓦以上(包括1000千瓦)的设备,必须和二厂3万5千伏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操作,同时做好启停记录。
3、不得随意修改综保、软起、保护器、变频器等仪器仪表的参数,高压柜和变压器综保的定值只能由二厂3万5千伏变电站指派人员(或工段长以上人员在指派人员的授权下)设定、修改、记录且签字确认,并经由装备处批准后档案室备案;其它参数的设置由工段长以上人员批准,主修以上人员修改并做好记录。
4、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监科安全教育后,在生产部或电气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5、带有计量装置的配电柜,其计量装置要满足要求,计量装置的试验、校验应由有资质的电业部门负责。
6、变配电室内应备有下列用具器材和备品:
(1)各种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及其它常用工具。
(2)绝缘靴等安全防护品。
(3)手电筒。
(4)有效的消防器材。
(5)熔丝管、熔丝、瓷瓶瓷套管、常用开关、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等常用备品。
(6)照明及信号指示用的各种灯泡及其它附件。
7、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8、巡视工作可一人进行,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
9、配电室配电柜的信号回路信号灯、光字牌、电铃及电钟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10、配电室、配电装置及其它要求接地的电器,外壳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要求≤5Ω。
11、禁止在本配电室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地线。
12、工作前应做好准备,停电、放电、装设地线、装设或悬挂标示牌。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试运行时间72小时)。
13、配电装置至少每季度应停电清扫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4、工作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
15、应保证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房屋不漏雨水,电缆沟无进水等。
16、配电室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17、配电室配置的电话等其它设备不得移作它用。
18、配电室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团结,同心同德地维护好配电室的一切设备和设施。
19、配电室有权对违反用电规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备案。
篇4:变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1.变配电室设备的巡视检查分为以下几种:
1.1交接班时巡视。
1.2值班期间正常定期巡视和节日期间的加强巡视。
1.3天气变化或设备异常的特殊性巡视(包括无人值班站在内)。
1.4主管部门技术人员的重点监督性巡视。
1.5夜间巡视。
2.每天正常巡视的时间一般规定如下:
2.1两班制:8:3020:00
2.2重要节日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巡视检查,节日期间要缩短巡视周期。
3.正常巡视及交接班巡视应按固定巡视线路对每一个设备逐项检查,巡视内容与方法按各设备运行规程规定。对存在缺陷的设备要进行重点检查。
4.特殊性巡视应有针对性有重点的进行检查:
4.1天气骤冷时重点检查充油设备的油面和管道有无冻裂。
4.2暴热天气应检查变压器等设备温度是否高和油面的情况。
4.3大风时重点检查室外架构、母线、引线等牢固状况和有无外物可能刮上运行设备。
4.4初雨、初雪、大雾、小雨、雪雨交加的天气着重检查绝缘子、套管有无闪络放电的现象及覆冰积雪现象。
4.5高峰负荷时应重点检查大电流部分和各处接点的发热情况。
4.6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异常时或事故处理后,要缩短巡视检查周期,进行重点监视。
5.夜间闭灯巡视,每周至少一次,主要检查一些白天不易发现的缺陷,如接触不良,接点发热,局部轻微放电以及点晕等。
篇5:煤矿低压配电室的管理制度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低压配电室是矿井配电的重要场所,丝毫麻痹均可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非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进入变电所,否则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出现事故,严格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2、非当班值班电工严禁拉闸送电,未经当班值班人员许可维修人员严禁打开或摸动配电装置的任何部位。
3、保证灭火器材安全使用方便。(灭火器不少于2个,灭火沙不少于0.5M3消防锹2个,消防桶2个)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变电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现场并进行现场交接班。
二、交班人员应将当班设备的运行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填入日志,并交给接班人。
三、接班人员听取接班人的意见后,应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检查结果未发现异常,方可接班,否则有权拒绝接班,并请示有关领导。
四、接班人员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应及时处理。
五、当班人员对本班发生的事故全面负责。
六、无人接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必须与调度室联系,并派人接班,直到值班人员到场方可进行交接班。
七、交接班严格按照: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原则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一、配电室工作人员每天对设备转动部位,紧固件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
二、维修人员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保养。
三、每隔一个月对配电房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保养和调试。
四、经常对设备进行清洁,保证设备无灰尘,无油污。
五、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电现象。
六、冬季要做好防寒、防冻工作。
七、定期检查防火措施及消防工具。
八、经常清点绝缘用具是否齐全完好情况。
设备包机制度
一、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值班负责人对所接受的设备进行检查。
二、设备包机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
三、包机设备,包机人必须建立所有设备、设施的包机责任制。
四、机电设备包机人必须专人专职负责,设备包机牌上必须注有包机人名、地点等内容。
五、包机人必须严格按所包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六、包机人必须做到“五包”:包生产出勤,包机电设备完好,包安全经济运转,包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达标。
发电房管理制度
一、发电机房应有醒目的标志,未经允许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二、值班人员必须每日对机房设备的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
三、每日对消防器具排查一次,保证可靠有效。
四、车辆用油必须经保管开锁,值班人员监督放油,加完油后由保管员亲自锁上。
五、当班值班人员不准擅自放油,一经发现按矿规章制度处罚。
六、冬季机房小锅炉必须按规定生火、加水,保证柴油机能随时起动。
七、严格执行各岗位,各场所交接班制度
八、当班人员必须对附近场所的设备加强检查看护、防火、防盗、防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