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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道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19

1.职责

安全生产技术部是工业管道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工业管道技术档案的管理,并检查、督促、指导使用单位工业管道的管理。

生产中心、储运中心是工业管道的具体使用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工业管道的技术档案及使用、管理。

2.管理细则

2.1.凡属已安装或使用的管道,都应该按照工作温度、压力和输送的介质,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标准见附表)。

2.2.各类管道都应建立健全技术资料和档案,内容如下:

a.管道的登记表、管道名称、编号、类别、介质、规格、材质、起止点、操作工艺指标、投用日期等。

b.管道的空视图。

c.新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文件资料。

d.管道技措、改造、更新、检修等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

e.管道的检验记录。

f..管道的测厚数据及腐蚀数据。

g.管道的缺陷维修及变更记录。

2.3.新建管道必须符合本制度第3.2.中的(a)、(c)条要求,否则不准投用。

2.4.管道、管件及紧固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前必须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或同等效能的证明书。

2.5.管道上所用阀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而且在安装前必须经试压合格。

2.6.管道施焊,必须是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的焊工。属合金管道、高温、高压管道,在施焊前必须进行试焊、焊工考试合格者方准施焊。

2.7.已生产在用的管道需要动改,必须报经安全生产技术部同意,而且要有施工图纸。

2.8.在用管道要坚持2小时一次的巡回检查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2.9.在用管道要规程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测厚,探伤等。

篇2:管道天然气工业公建用户安全使用须知

1.天然气的基本知识:天然气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味的气体,其主要成分是甲烷,约比空气轻一半。完全燃烧时,需要大量的空气助燃,如果燃烧不完全,会产生有毒气体一氧化碳,因而一定要防止泄露。(燃气公司在供气时按国家规范加入适量加臭剂,因而用户会闻到燃烧时有种臭味)

2.灶具使用时应有人照看,应注意使用环境的通风换气。

3.停止使用燃气时,应检查灶具等燃气设施的开关是否关闭。

4.发现漏气怎么办:如发现漏气,则关闭表前进气阀门,及时向天然气公司报修。在专业队伍未到来之前,打开门窗通风,在燃气漏气未排除之前,严禁在室内开关电源、接打电话、手机,杜绝一切火源,在室外等候检查人员。如发现邻居家燃气泄露,应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

5.用户应保证使用区域内燃气管道及设施完好,因用户及其他施工造成乙方损失或丢失的,用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费用。

6.燃气用户应当在燃气使用区域内安装使用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安装燃气泄露保护装置的用户,应当委托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安装,使用经法定机构检测合格的燃气泄露保护装置。

7.用户需要改动、拆除固定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经燃气企业同意后,由具有燃气施工资质的企业组织施工,所需费用由用户承担。

8.燃气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盗用燃气;(二)在没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三)违法规程使用存放燃气;(四)随意踩踏、无视漏气等不当行为;(五)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六)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或者从事其他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八)损坏、盗窃燃气设施;(九)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损害燃气设施;(十)在燃气设施上的安全保护距离内及在通往调压箱(柜)、调压站、气化站、混气站、储配站的主要通道上,修建建筑物、结构物,设置停车场、集贸市场或者堆放物品;(十一)移动、覆盖、涂改、拆除、损坏燃气设施标志。

9.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二)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种植深根植物;(三)进行打桩或者顶进作业;(四)动用明火作业;(五)从事爆破作业;(六)置放、碾压易燃易爆物或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七)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

10.燃气企业将对燃气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及燃气计量的查抄,用户不得进行阻碍,因此造成的不能正常供气的责任,由用户承担。燃气企业对燃气用户违反安全用气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燃气主管部门。

11.因工程施工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报经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并会同燃气企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备的费用及采取安全措施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12.您在使用燃气方面有任何问题、要求、建议,请及时拨打本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0472-8880155

委托单位:受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3:工业管道安全管理规范化要求

序号规范内容规范化要求标准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1)压力管道设计图纸、安装施工图等;(2)压力管道安装竣工验收资料(含安装竣工资料、材料检验)等;(3)压力管道组成件质量证明文件;(4)压力管道最近2次检验报告。对照左边各项,要求资料齐全。2压力管道的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1)落实了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2)建立技术档案和压力管道标识管理办法,并有效实施;(3)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管理工作并有工作记录;(4)制定了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以及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检验和检修工作;(5)输送可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还应具备:a)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求援方案);b)巡线检查制度;c)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且定期演练。有管理制度的文本见证,并要求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3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能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相当熟悉了解法律法规、技术规程等,持有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4安全附件:(1)安全阀:铅封、校验标签完好,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无泄漏、无锈蚀;(2)压力表:外观、铅封完好,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表盘清晰,指针功能正常;(3)爆破片装置:完好无泄漏,在有效期内使用。爆破片装置和管道间的截断阀处于全开状态;(4)其它测量仪表:外观、铅封完好,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量程与其检测的温度范围匹配。定期自行检查,对安全附件应有送校验的计划。5管子管件及阀门:(1)管道及其它组成件应无泄漏;(2)管道绝热层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完好;(3)管道应无异常振动;(4)位置与变形:a)管道位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b)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5)支吊架:a)支吊架是否脱落、严重变形、腐蚀或损坏;b)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6)阀门:a)阀门表面是否存在严重腐蚀现象;b)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c)阀门操作是否灵活。(7)法兰:a)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并符合要求,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b)法兰面是否发生异常翘曲、变形。(8)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腐蚀穿孔、开裂、变形失稳等现象;(9)阴极保护装置: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10)防雷防静电:对有防雷防静电要求的管道应检查装置是否安好;(11)管道标识: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或行业通用标识。定期自行检查,必要时手动试验其可靠性。

篇4:工业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中输送介质为可能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工业管道。

2、工作标准

2.1?-般规定

2.1.1?工业管道的检修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和得到运行班长的许可,并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应熟悉管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及各阀门和配件的用途和检修方法。

2.1.2?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人员应做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并保证检修的前一段管道可靠地与其他部分隔断,放去内部的汽、水、油或天然气。各有关阀门应关好,加盲板,电动阀门应切断电源,并将这些操作通知值班室,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2.1.3?检修人员只有在接到运行值班人员关于许可工作通知后方可进行工作,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需检修一段管道确已可靠地与运行系统隔断,没有汽、水、油或天然气流入的可能。

2.1.4?在汽水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管道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之间的疏水阀应予以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应上锁或挂警示牌。

2.1.5?管道检修工作前,检修管段的疏水阀门必须打开,以防阀门不严时漏泄的水或蒸汽积聚在检修的管道内,拧松管道或阀门法兰盘螺丝时,须先将法兰盘离身体远的一半螺丝松开,后略松近身体一半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水从里面的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水烫伤工作人员。附近如有电气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水喷到上面。如管道上没有疏水阀,则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技工进行拧螺丝正作。

2.1.6?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值班人员检查工作确已完结,加装的堵板已经拆除,管道已恢复常态,工作现场已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经离开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铰链,排除堵板时必须将堵板另一侧积存的汽水放尽。

2.1.7?检修后,检修系统与运行连接时,联络阀门应缓慢开启,一般先开2扣,至检修系统水充满后在全开阀门,以防止因阀门开的过快使系统压力回零造成系统瘫痪。

2.1.8?安装法兰和阀门的螺丝时,应用撬棒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伸入螺丝孔内触摸,以防轧伤手指。

2.1.9?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漏泄,但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并取得值长同意,并由车间领导指定熟练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的正确性。(如螺丝不要紧的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抢修工作时,应向主管领导请示,经主管领导同意并采取好安全措施后,方可执行。

2.2?地下管道的检修

2.2.1?在地下附件室内对设备进行操作、巡检、维护或检修工作不得少于二人。

2.2.2?开闭地下维护室的人孔盖,必须使用适当的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开闭。

2.2.3?打开地下附件室人孔进行工作时,必须在打开人孔周围设置遮拦,夜间还应在遮拦上悬挂红灯。

2.2.4?在进入有水的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进行操作或检修,工作人员应穿橡胶鞋。

2.2.5?在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工作,禁止使用燃油灯照明,可用12-36V的行灯,在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内及沟道内工作,应使用携带式的防爆电灯或矿工用的蓄电池灯。

2.2.6?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应保持清洁,出入口不准堆积任何物品。

2.2.7?在地下附件室及沟道内使用汽油机或柴油机时,应把汽油机或柴油机的排气管接到外面,并有良好通风,否则不准使用。

2.2.8?进入有害或油度高的地下附件室之前,应打开附件室的两个人孔。并在每个人孔上面放置通风筒或导风板,其中一个正对来风方向,另一个正对去风方向,以加强通风。

2.2.9?在地下附件室内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用仪器检查室内有无有害气体,禁止用燃烧的火柴投进附件室内检查,以防止发生爆炸。在有害气体的附件室内不准吸烟。

2.2.10?在有可能存在有害气体的地下附件室或沟道内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及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掌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如果监护人必须进到附件室作救护,应先带上防毒面具和系上安全带,并应有其他人员在上面监护。

2.2.11?在有害气体的地下附件室内工作,工作人员应轮班倒换工作,地下附件室和沟道内温度大于50℃时不准进入工作。在40-50℃温度内工作,应适当轮换工作和休息。

2.3?天然气管道

2.3.1?一般规定

2.3.1.1?天然气管网的检修和维护,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其人员必须接受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管网抢修和维护所用的器材和设备的防爆等级应为ia级或S级,作业工具采用防爆工具。

2.3.1.2?燃气管网检修和维护的管理部门应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燃气管网的重要设备、重要部位、应设有识别标志。

3.3.1.3?在带气管网上作业或在沟槽、井室、地沟、夜间或暗处作业时,都不得少于三人轮换作业,其中二人作业,一人监护。

2.3.1.4?在夜间、暗处或漏气严重的场合带气检修管道时,要求用防爆灯或手电筒,不准用明火照明,不得使用碘钨灯之类的高温强光灯具。

2.3.1.5?在天然气外网带气作业前,必须准确划分安全与危险区域,区域划分要根据风向、风速、漏气量。上风距漏气点lOm以外为安全区,下风头距漏点40m以外为安全区。如风向经常变动时,天然气可能波及范围应扩大成圆,其半径不小于40m。在危险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逗留及设置明火。

2.3.1.6?管网的检修与维护应制订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紧急情况应做应急处理,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3.1.7?燃气管道的动火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由动火作业单位填写动火作业报告和动火作业方案,并向安全管理部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2.3.1.8?管网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并应设有安全员。

2.3.1.9?管网停气、降压、动火及通气作业者必须配置相应的通讯设备、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2.3.2?停气与降压

2.3.2.1?停气与降压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a)停气与降压作业前应事先通知用户。

b)停气与降压作业时间宜避开用气高峰和雷雨天气。

c)停气与降压作业中,当采用旁通管供气时,应在作业前装好,并按有关规定检验。

d)当采用关闭阀门停气时,应事先进行启闭实验。

2.3.2.2?停气与降压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停气作业时应能可靠地切断气源,并将作业管段内的燃气安全排放。

b)降压作业应有专人控制压力,管内燃气压力不宜小于500Pa,严禁管内产生负压。

2.3.3动火

2.3.3.1?运行中的燃气管网需动火作业时,应有安全技术等部门配合与监护。

2.3.3.2?动火作业,应划出作业区,设置护栏,作业区应保持空气流通,无燃气聚积。

2.3.3.3?停气动火作业前,应置换作业管段内的燃气,并符合下列规定:

a)采用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管内混合气体中的可燃气体含量,经连续做三次(每次间隔5min),测定无可燃气体后,方可动火作业。

b)燃气管内有燃气杂质时应充入惰性气体,进行隔离。

c)停气动火操作过程中,遇有漏气或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

d)作业中断,或连续作业时间较长,均应重新测定管内燃气含量,符合本条第一、二款时,方可继续作业。

2.3.3.4?带气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管道和设备处在室外空旷处,确认不会发生燃气聚积时,方可带气动火作业。

b)带气动火作业时,管内必须保持正压,其压力控制在500-800Pa。

c)动火作业引燃的火焰,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方法随时将其扑灭。

d)新旧钢管连接动火作业时,应先采取措施使新旧管道电位平衡。

2.3.4?通气

2.3.4.1?恢复供气应事先通知用户,涉及到用户的停气、降压工程不应夜间恢复供气。

2.3.4.2?管道和设备在停气作业完成后,应检查、置换合格,方可恢复供气。

2.3.4.3?管道和设备抢修或维修作业后,应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气。通气作业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2.3.4.4?置换作业时,设置临时放散点应符合下列规定:

a)放散点数量与位置应根据现场条件确定,但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

b)放散点应避开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线等场所,当无法避开居民住宅等场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c)放散管应高出地面2m以上。

2.3.4.5?用燃气直接置换空气时,其置换时的燃气压力宜小于5000Pa。

2.3.4.6?置换前,应在起点段安装压力表,在末端放散管上安装取样管。

2.3.4.7?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

2.3.4.8?管道通气后,应对新通气管线进行全线检查。

2.3.5?抢修

2.3.5.1?抢修人员应佩带职责标志,到达作业现场后应根据燃气漏泄程度定警戒区,在警戒区内严禁明火,应管制交通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3.5.2?抢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对中毒和烧伤人员必须及时救护。

2.3.5.3?作业现场经测分泄漏的燃气与空气混合气体达到以下浓度时应划分污染区:

a)燃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达到或超过爆炸下限的20%。

b)混合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大于0.05%。

2.3.5.4?在污染区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除抢修人员、消防人员、救护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严禁进入污染区。

b)进入污染区的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作业时应有人监护,严禁单独操作。

c)污染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如录音机、对讲机、电子照相机、碘钨灯等。

d)污染区作业时应进行强制通风,清除积聚燃气,严禁产生火花现象。

2.3.5.5?管道及设备修复后,应做全面检查与清扫,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窖井、烟道和底下设施等不易察觉的场所。

2.3.5.6?事故未查清,隐患未消除的现场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2.3.6?泄漏抢修

2.3.6.1?抢修人员进入泄漏现场后,应立即控制气源,驱散积聚燃气,严禁启动电器开关,在室内应开启门窗,加强通风,地下管泄漏时可挖成钻孔,散发积聚在地下的燃气,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通风。

2.3.6.2?地下泄漏点开挖作业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a)抢修人员应查阅管道资料,确定开挖点,当漏出的燃气已渗入周围建筑物时应及时消除;

b)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地质设置支撑,并设专人监护操作人员,深度超过2m时应设便于上下的梯子或坡道;

c)开挖修漏作业时,应配置防护面罩,消防器材。

2.3.6.3?燃气管道的泄漏宜在降低燃气压力或切断气源后进行。

2.3.6.4?抢修中如无法有效消除漏气现象或切断气源,应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3.6.5?抢修恢复供气后,应进行复查,确认不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抢修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2.3.6.6?地下室和地下燃气设备的泄漏检修应符合本规程3.7有关规定。

2.3.6.7?管道带气开孔时,检修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道带气开孔时宜用粘土或其它填料嵌填切割线缝,以减少燃气泄出;

b)拆装盲板时,应在降压或停气后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护面具,系安全带,并有专人监护。

2.3.6.8?发生火灾与爆炸处理

a)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危及燃气管道和设备的安全时,应会同消防部门共同抢救。

b)燃气火灾的抢救工作,应采取切断气源或降低压力等方法控制火势,并防止管内产生负压。

c)火势得到控制后,应迅速扑灭火焰,加强现场通风,并按3.5条有关规定进行检修。

d)燃气管道及设备发生爆炸后,抢修人员应迅速控制气源,防止产生灾害,保护事故现场。

e)火灾与爆炸灾情缓解后,应对管道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隐患。

2.3.7?维护

2.3.7.1?对天燃气管网的维护,应制定管道和设备巡检周期和维修制度。

2.3.7.2?城镇燃气管网的巡查和维护周期,应根据管材工作压力、防腐等级、连接形式、使用年限和周围环境(人口密度、地质、道路情况、季节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

2.3.7.3?进入调压室、阀井等燃气设备场所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打开门窗通风或用机械通风,排除积存混合气体;

b)进入调压室、阀井前应先检查有无燃气泄漏,在确认有毒气体的浓度在允许范围内方可进入;

c)进入地下调压室、阀井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并应有专人监护,进入泄漏地下调压室、阀井时必须戴防护面具,并应采取安全措施;

d)作业人员应转换操作;

e)维修调压室内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2.3.7.4?燃气管道和设备维修时,应设置护栏和标志。

2.3.8?管道附件和设备维修

2.3.8.1?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校验,对易损部件应按时进行更换保养。

2.3.8.2?补偿器接口定期严密性检查、注油、更换填料、排放积水及补偿量调整。

2.3.8.3?应定期校验安全阀,定期检查水封式安全装置。

2.3.9?我厂天然气有关技术参数

2.3.9.1?天然气热值33480_40000kj/m?(8000_10000大卡)

2.3.9.2?天然气着火温度540℃。

2.3.9.3?天然气爆炸极限:上限15,下限5。

2.3.9.4?天然气末站进出压力O.1MPa。

2.3.9.5?天然气调压站送出压力1OOOmm水柱。

2.3.9.6?一号罐天然气储量35万m?,储罐送出压力330mm水柱。

2.3.9.7?二号罐天然气储量54万m?,储罐送出压力288mm水柱。

2.4氧气管道

2.4.1?氧气管道的布置及敷设原则

2.4.1.1?氧气管道宜采用架空敷设必要时也可采用不通行地沟敷设,和直接埋地敷设。

2.4.1.2?输送干燥气体和不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可以无坡敷设,输送含湿气的气体或需做水压试验的管道应大于或等于0.003的坡度,在管道最低处设排水装置。

2.4.1.3?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法兰或螺纹连接处应采用一氧化铅水玻璃或聚氯乙烯薄膜作为填料,严禁用涂铅红的麻或棉丝或其它含油脂的材料。

2.4.1.4?氧气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厂区管网可在管道分支处,无分支管道每80-1OOm处以及进出车间建筑物处设一接地装置,直接埋地之前及出地后各接地一次,车间内部管道可与本车间的静电干线连接,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OΩ,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有跨接导线,对有阴极保护的管道不做接地。

2.4.1.5?氧气管道的弯头、分岔头不应安装在阀门的下游,阀门的下游侧宜有长度不小于5倍管外径的直管段。

2.4.2?氧气架空管道

2.4.2.1?氧气管道与其它各种管道架敷设时,氧气管道宜布置在其它管道外侧,并宜布置在油管道的上方。

2.4.2.2?除氧气管道专用导电线路外,其它导电线路不应与氧气管道敷设在同一支架上。

2.4.2.3?含湿氧气管道在寒冷地区可能造成冻塞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2.4.3?厂区管道埋地敷设或采取不通行地沟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2.4.3.1?埋地深度一般情况管顶距地面不小于0.7m,含湿气体应敷设在冻土层以下,并宜在最低点设排水装置。

2.4.3.2?埋地管道应采取适当防腐措施。

2.4.3.3?氧气管道采用不通行地沟敷设时,沟上应有防止可燃物、火花及雨水侵入的非燃烧体盖板,严禁各种导电线路与氧气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当氧气管道与其它不燃气体同沟敷设时,氧气管道应敷设在上方,地沟应能排积水。

2.4.3.4?埋地或不通行地沟的氧气管道上不宜装设阀门或法兰接头。

2.4.3.5?车间内管道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a)进入车间的氧气主管,应在车间人口处便于操作,检修的地方安装切断阀放散管,放散管应伸出墙外并高于操作面4m以上的空旷无明火的地方。

b)通经氧气压缩机的氧气管道以及装有压力表、流量调节线的氧气管道上,应靠近设备入口处或压力流量调节阀的上侧装设过滤器。

c)主要大用户车间的氧气主管道,宜装流量记录,累计仪表。

d)通过高温作业及火焰区域的氧气管道应增设隔热措施,保证管壁温度不超过60℃。

e)穿过墙壁、楼板的管道,应敷设在套管内,并用石棉或其它不燃材料将管两端间隙填实。

f)氧气管道不应穿过生活间、办公室,并不宜穿过不用氧气的房间,当必须穿过时,则在该房间管段上不应有法兰或螺纹连接口。

g)氧气管道及其附件阀门等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脱油,脱油用的溶剂可采用四氯化碳、二氯乙烷或精镏乙醇,脱油时必须遵守防毒、防火的有关安全技术规则和劳动保护条件。

2.5?蒸汽管道

2.5.1?蒸汽管道设计及施工

2.5.1.1?蒸汽管道应能满足工艺设计参数,无泄漏点。

2.5.l.2?蒸汽阀门编号及开关方向标志齐全、清晰。阀门编号规范,并和图纸一致。

2.5.1.3?蒸汽阀门的布置应便于操作和检修。

2.5.1.4?蒸汽管道的低点应安装放水装置。

2.5.1.5?蒸汽管道材质、壁厚及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阀门、膨胀节等管道附件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管道安装完成后,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做探伤及打压试验。

2.5.1.6?蒸汽管道保温层应完好无损,且热补偿装置应符合有关要求,防止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烫伤事故。

2.5.2?蒸汽管道检修

2.5.2.1?蒸汽管道的检修工作,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和得到运行班长的许可,并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应熟悉管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及各阀门和配件的用途和检修方法。

2.5.2.2?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保证检修的一段管道可靠地与其他部分隔断,放去内部的汽、水。各有关阀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对电动阀门还应切断电源,并将这些操作以及发出许可工作的通知,详细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2.5.2.3?检修人员只有在接到运行值班人员关于许可工作的通知以后,始可进行工作。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需检修的一段管道确已可靠地与运行中的管道隔断,没有汽、水流入的可能。

2.5.2.4?在蒸汽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

2.5.2.5?管道检修工作前,检修管段的疏水门必须打开,以防止阀门不严密时漏泄蒸汽积聚在检修的管道内。拧松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时,须先把法兰盘上离身体远的一半螺丝松开,再略松靠近身体一半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水从对面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水烫伤工作人员。附近如有电器设备,应加以遮挡以防汽、水喷到上面。如果管道上没有疏水门,则须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技工进行松螺丝工作。如果检修的管段上没有法兰盘而需要用气割或电焊等方法进行检修时,应开启该管段上的疏水门,必要时应小心地慢慢松开疏水门上的法兰,证实内部确无压力或存水后,方可进行气割或焊接工作。

2.5.2.6?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值班人员检查工作确已完结,加装的堵板已经拆除,管道已恢复常态,工作场所已经清理完毕,所有检修人员已经离开,然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锁链。拆除堵板时,必须先把堵板的另一侧积存的汽、水放尽。

2.5.2.7?不准在有压力的蒸汽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的漏泄,但必须经车间领导批准并取得上级领导同意,并由车间指定熟练的人员,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的正确性(如螺丝不要紧得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

2.5.2.8?安装蒸汽管道法兰和阀门的螺丝时,应用撬棒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伸入螺丝孔内触摸,以防轧伤手指。

2.5.3?蒸汽管道的运行操作

2.5.3.1?蒸汽管道启动时要依次开启管路上的疏水阀门进行疏水、排污。

2.5.3.2?暖管过程要缓慢控制温升,并检查各支点的管道膨胀情况,检查焊口、法兰等处有无漏泄。

2.5.3.3?随着温度的升高,排净疏水后,关闭各疏水阀门。

2.5.3.4?缓慢开启蒸汽门,升压至正常压力。

2.5.3.5?升压至正常压力后,要再次检查蒸汽管道各处有无漏泄及各支点的膨胀情况。

2.5.3.6?对于运行中的蒸汽管道要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5.3.7?对于室外蒸汽管道,冬季停止运行后要及时放掉疏水,防止冻坏管道及阀门。

篇5:某某化学工业园区公共管廊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在公共化工管廊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等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2、分级

本管道泄露的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关于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的分级标准执行,分为四级。江苏省、扬州市和仪征市各专项预案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般(Ⅳ级):造成或可能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负伤(中毒)的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负伤的事故;

重大(Ⅱ级):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共化工管廊范围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公共化工管廊上管道不可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

化工管廊上管道不可控危险化学品泄漏,是指化工管廊上管道输送的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无法通过泄露管道所属公司的应急救援力量加以控制,必须借助所属公司以外的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救援、控制。

本管道泄露应急预案适用于未遂事故即无人员伤亡的设备事故,如发生IV级或以上事故应启动园区或上级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管廊管道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按照《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设置。公司管道泄露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及下设应急专业组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职责:①研究决定园区管廊管道专项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②负责与上级相应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③部署和总结年度相关应急工作;④具体制订、修改、实施管廊管道泄露应急预案;⑤承办园区应急指挥部委托的事项。

总指挥:园区分管安全领导

副总指挥:泄漏管道所属公司负责人及园区管廊公司负责人

现场处置组:化工管廊服务外包单位巡检维护部门及泄漏管道所属公司维修部门,园区消防大队(24小时值班电话:)

现场保卫组:化工园区滨江派出所

设备抢修组:泄漏管道所属公司设备检维修部门

物资供应组:泄漏管道所属公司设备供应部门

新闻宣传组:扬州化工园区党政办公室

灾害评估组:扬州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经发局、财政局、环保局、管廊公司

应急环境检测:仪征市环境监察大队

三、应急响应

1、预案启动条件

化工管廊上管道如发生不可控危险化学品重大泄漏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根据情况启动本预案。

2、报警电话

火警:119(园区消防大队值班电话)

急救:120

3、分级响应程序

对应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信息,依次启动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3、报警及信息传递

化工管廊服务外包单位巡检维护部门或公司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公共化工管廊上管道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现场发现者立即报公司负责人(同时向园区消防大队报告),公司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向园区安监局报告,同时立即通知巡检维护单位及相关泄露管道所属公司,按照该公司的相应现场预案,进行应急处理,控制事故的发展。

当事态不断扩大时,应立即向管廊公司负责人和园区安监局负责人报告。由管廊公司负责人启动本预案。

指挥部如判断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超出泄露公司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请求支援。并启动《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启动后,由管廊公司负责人通知相关应急专业部门负责人(未在园区的,由所在部门按级别高低递补)赶赴指挥部所在地,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

4、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泄露管道所属公司,查明危险化学品泄露可控情况,迅速将泄漏部位、泄漏物性状及已采取的堵漏措施报告指挥部。

指挥部在了解危险化学品泄漏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后,确定应急规模,组织制定抢险救援的具体方案。

指挥部根据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情况,向地方政府报告,决定是否请求地方政府进行救援指导和援助。

各应急专业组在做好应急抢险人员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实施应急工作。

4.1现场处置组

a)迅速进行人员抢救,将受伤害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b)组织现场监测泄漏物浓度,对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的危险化学品泄漏,根据当时气象条件及泄漏物浓度,确定具体疏散路线,组织人员向上风向疏散。

c)对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立即设置警戒区域,疏散无关人员,控制点火源。

d)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对泄露周边地方设置围堰。

e)对泄漏物进行回收,对污染场地进行砂土覆盖或清洗处理。

f)采取防止火灾爆炸的措施,抢救中毒人员脱离现场;若泄漏引发火灾,实施火灾扑救。

4.2现场保卫组组织现场警戒隔离,维持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协调实行区域交通管制。

危险化学品泄漏隔离区的划分原则见附录2《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4.3设备抢修组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现场受损设备设施、管道抢修。

4.4物资供应组组织应急所需物资的供应。

4.5新闻宣传组根据指挥部要求,做好现场抢险的报道和对外的新闻发布工作。

4.6灾害评估组负责评估管廊管道泄漏造成的损失并组织理赔工作。

4.7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环境风险等事件时,启动相应应急专项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四、应急结束

当泄漏源已有效控制,泄漏危险化学品的现场处置已完成,现场环境监测符合要求,中毒人员已得到救治,危险化学品泄漏区基本恢复正常秩序,由指挥部宣布公司管廊管道泄露事故应急工作结束。

五、培训和演习

1、培训

各责任单位的应急抢修队伍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突发事件抢险及时、救助到位。

2、演习

事故应急指挥部要有计划组织本预案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六、附则

1、预案管理与跟新

本预案由公用事业部负责管理,每年演练一次,演练后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及时修订。

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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