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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生产销售协议

编辑:制度大全2020-02-25

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生产销售协议

甲方:内蒙**薯业有限公司

乙方:生产服务中心

为了更好地提高**市冬种马铃薯的产量与品质,保证优质可靠的脱毒种薯供应,内蒙**薯业有限公司和生产服务中心根据国家马铃薯种薯生产和销售有关规定,在内蒙古建立脱毒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800亩,生产出的脱毒种薯主要由乙方销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负责落实800亩基地建设、提供优质脱毒原种种薯和日常田间管理及后期收获;乙方不定期派技术人员到基地参与管理。

2、甲乙双方前期各出资20万元用于购买各种生产资料及脱毒原种种薯,如后期生产资金不足由甲方先行垫付,到生产销售完成后双方平均结算。

3、基地生产出来的脱毒种薯在福建闽东地区由乙方唯一代理销售,结算价低于当时市场价格的10%。

4、甲方负责种薯包装、装车过磅并联系可靠的运输车

辆或火车,装车后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代理销售原则上以现金付款,款到发货。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内蒙**薯业有限公司乙方:生产服务中心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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