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设备科长岗位职责技术设备科长职责任职要求
技术设备科长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定例业务
①每日例会确认指导保全作业实绩
②每日故障履历审核确认
③每月月报相关实绩审核制作报告
2、审核、指导、承认业务
①手顺书审核确认
②购买手续审核确认
③员工技能矩阵表审核确认
④固定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审核确认
⑤SA相关业务审核,指导,承认
⑥每月故障改善相关业务确认,推进,指导,承认
⑦年度预算、部门养体系、业绩考核升迁体系、安全活动体系的建立,维护及推进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机电一体化或机械类相关专业,八年以上日系生产型企业设备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各类自动化设备元器件的组合运用,特别是日系产品系列
3、清晰的逻辑思维,有明确的业务理解及方向判断能力
4、较强的动手能力,学习适应能力强,具备一定抗压能力
5、熟练使用CAD、三维绘图软件以及OFFICE办公软件
6、有TS16949或IS09001质量体系的编制、维护、更新经验
7、日语可沟通交流
篇2:设备科长岗位职责
设备管理科长1、35岁以下,有5年现场生产管理相关经验,在全国十大矿泉水工厂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悉设备的运行、维修管理,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贯彻各项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生产以及由全事故负责。4、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按时完成各项生产制造任务,对完不成生产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负责。
5、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变化,制定临时生产作业计划。1、35岁以下,有5年现场生产管理相关经验,在全国十大矿泉水工厂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悉设备的运行、维修管理,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贯彻各项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生产以及由全事故负责。4、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按时完成各项生产制造任务,对完不成生产计划和生产作业计划负责。
5、依据生产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变化,制定临时生产作业计划。
篇3:设备供应科长安全职责
第一条在设备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工业建筑安装安全技术标准和工公司安全卫生管理规定,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负责对各种机动设备、电气设备设施和工业建筑安装的安全管理。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制度,做好对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电气设备、避雷装置、机动车辆以及特种设备的安装、检测、检验、运行和检修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定期[I10]组织对工业建筑设施、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电气设备设施以及安全附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安全技术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隐患或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第四条负责对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生产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检修情况,定期组织对生产设备设施存在重大缺陷进行技术鉴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第五条负责对工业建筑设施使用、维修的管理,定期组织工业建筑设施的检查、检测、鉴定和评估工作,对危险建筑、违章建筑和超载建筑等,有权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制定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并对安全措施的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实施。
第七条负责设备检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在设备或设施检修施工项目招标中,竟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资质资格证,签定检修施工合同(协议)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内容,并监督检查所签定的检修施工合同(协议)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
第八条在设备检修中,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工作原则,辅助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投产,严禁边生产边施工,确保设备检修施工安全。
第九条在组织重大设备检修施工或重大危险作业时,负责对设备施工检修的安全组织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十条负责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篇4:生技科设备科科长安全职责
1在工厂厂长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
2协助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参加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3协助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和修订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试车工作。
5参加车间重大伤亡、火灾、爆炸等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督促检查车间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协调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7监督车间的安全管理,经常巡回检查。
8监督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防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
9协调相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和作业监督管理。
10协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篇5:设备动力科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应对全厂设备、动力实现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要求,负有总的责任。
(2)保证各类设备(包括特殊设备和防尘防毒设备)电气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严格贯彻一切设备维修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审核检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及时排除检修中的不安全因素。
(4)负责一切设备检修的同时,必须负责检修或增设设备上的一切安全防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并保证其齐全、灵敏、有效、可靠。
(5)在自制、新装和大修设备时,应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并会同安技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验收及制订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6)加强对电气、锅炉、受压容器、起重设备和“二防”“三废”等特殊设备的管理,并负责这些设备的专业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和整改结果,记录在技术档案上。
(7)配合教育部门,安技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和操作大、精、稀设备人员的专业训练、考核、发证工作,无证者不得操作。
(8)安装、迁移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要求,重大特殊设备的安装、迁移必须会同安技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检查后,方可迁移安装。
(9)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故障,应严格贯彻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不得让有关人员继续使用。
(10)负责全厂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仪表进行定期检查,检验和复修,确保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