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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精品资料

编辑:制度大全2020-02-04

不合格品管理及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

一、目的

对不合格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工作的再发生和不合格产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能满足要求和不合格品不转序、不交付。

二、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作不合格和不合格品的管理办法。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的工作不合格和从原材料、包装材料等进企业到生产加工全过程中对不合格品的控制。

三、职责

1、办公室负责工作不合格的归口管理,各相关部门及人员协助进行。

2、质检科负责对原材料、包装材料等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实施处理,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并组织评审和跟踪不合格品的处置结果。

3、生产科负责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实施处理。

四、工作不合格管理办法

1、不合格的发现方式

工作不合格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主要有文件管理,记录控制、人员能力培训、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环境卫生管理、采购控制及检测设备管理等方面出现的不合格(包括文件的制定、实施和记录情况等)。如员工实际操作不便或常出现差错,造成质量管

理体系运行不能满足要求;也可通过会议评审对工作中不能满足要求的地方进行讨论评审来发现不合格工作。

2、不合格的纠正方式

对于出现的工作不合格,办公室召集责任部门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对于一般工作不合格(对体系运行没有造成重大影响,制度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进行纠正,可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作好记录,并填写《不合格处理单》;对于严重工作不合格(对体系运行造成严重影响,运行失效),就要对出现问题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不合格不会再次发生。如制度制定不合理,实际操作时经常出差错,造成体系运行瘫痪,那么就要重新制定管理制度,并填写《不合格处理单》。办公室负责跟踪验证,若措施无效,再次召集各相关负责人讨论确定问题解决方案,办公室再次跟踪确认,直至不合格项被改正为止。

五、产品不合格管理办法

1、不合格品的分类

(1)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产品特性等技术指标的不合格。

(2)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2、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和隔离

(1)检验人员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要求,做好不合格品状态标识和隔离工作,并做好各种相关记录。

(2)采购产品的不合格品,以划分区域、挂标识牌、盛放容器等进行标识和隔离;半成品、成品中的不合格品以划区域、挂标识牌等进行标识和隔离,并以检验记录进行标识。

(3)各相关部门配合检验员做好对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产品不入库、不投入生产加工,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不合格的成品不交付。

(4)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即使被认为不影响最终质量的异常现象也应记录,并及时向质检科书面报告,做出处理决定。3、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1)质检科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方法,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对于一般不合格,可由检验员直接在检验记录上进行评审和处置)。

(2)质检科对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产品不合格品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评审意见,提出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

(3)生产科对生产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评审意见,提出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

(4)质检科根据各部门的评审意见,确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并做好评审处置记录。

4、不合格品的控制及处理

(1)进货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

a、进货物资经验证(检验)不合格,应进行标识,并隔离放置于专门区域,以防止混淆。

b、鉴于企业的产品属于食品类,因此对于原材料,不允许让步接收。

c、进货物资不合格根据物资的类型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见下表)

d、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按下表执行。

e、进货物资出现大量不合格,应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总经理,确定处理方式。办公室需对供方提出整改要求。

(2)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自检或半成品检验发现批量不合格时应立即隔离存放,并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总经理处理。

(3)不合格成品的识别和处理

a、出厂检验时,卫生指标、理化指标不合格,该批成品不得出厂,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总经理处理。

b、出厂检验时,感官指标不合格,包装、计量等方面不合格,可进行返工,填写《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明确处理方式。

c、返工后的产品需依据检验规范重新检验。

(4)质检科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理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填写在《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

(5)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重大质量问题对待,质量负责人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办公室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方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六、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

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一、目的

依据产品标识实现公司产品的可追溯,确保在需要时对已发出的产品实施有效召回。

二、职责权限

(1)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产品召回;

(2)厂长负责产品召回的批准;

三、需实施产品召回的情况:

(1)批量有严重异物混入(如塑料片、玻璃等);

(2)细菌总数严重超标或致病菌检出;

(3)消费者食后有不良反应;

四、召回产品信息的获取:

(1)进行客户走访或电话征询;

(2)客户以传真形式反馈质量信息;

(3)消费者反馈信息;

(4)来自政府有关部门的质量信息反馈;

五、产品召回工作流程

1、根据获取的信息确定引起问题的原因,拟定召回计划报厂长批准;同时,立即调查车间正在加工的产品,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待评估后根据不合格品控制规定处理;对未使用的原料、辅料或包装材料也应封存,待评估后处理;

2、实施召回前,由质检科将批准的召回计划上报厂长,并在其监督

实施召回;

3、由原料引起的问题,按5.5规定的流程进行召回;由辅料引起的问题;按5.6规定的流程进行召回;由内包装引起的按5.7规定的流程进行召回;由加工过程引起的按5.8规定的流程进行召回。

4、对于公司自检发现的问题或官方监督部门从公司发现的问题,在执行以下流程时,可直接从第2步开始;

5、由原料引起的问题,其召回流程如下:

6、由辅料引起的问题,其召回流程如下:

7、由包装物料引起的问题,其召回流程如下:

8、加工过程中引起的问题,其召回流程如下:

9、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发布产品信息,通知消费者将所需召回的产品返回售货点。

六、召回产品的管理

1、所有召回产品单独放置,悬挂特殊标识牌,注明“召回产品”字样,并注明原因和数量;

2、对库存未发的有问题的产品,应悬挂不合格标识牌,注明原因和

数量;

3、产品召回后,仔细核对数量,确保所有能召回的产品都已被召回;

七、召回产品处理

1、仓库负责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清点、登记、储存,并报厂长批准后进行销毁;销毁时应做好记录,包括回收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退货日期、退货数量、销毁地点、销毁方式、销毁数量、销毁时间、负责人员等内容;

2、无论何种召回原因,所有召回产品一律作销毁处理,销毁方式为高温化制;对于召回过程中封存的正在加工和已入库的产品、原辅料、包材按《不合格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对原辅料产地出现疫情的,质检科应立即上报局,并按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4、质量负责人应每年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回收食品的登记和销毁情况。

八、如本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者,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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