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筹划股权转让的进程,规避个税风险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合理筹划股权转让的进程,规避个税风险

编辑:制度大全2020-02-0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的规定:

一、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二、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可以看出,1、如果股权转让协议已经履行,履行的标志是受让人已经向转让方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并在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则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2、个人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要考虑清楚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完毕与否的税收负担问题,如果不想实质上进行股权转让,则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不要支付股权转让款,则股权转让协议是法律上的未履行完毕,可以退回协议,可以节省股权转让中的个人所得税。

篇2:薪酬发放及个税调查

携手蓝草咨询-为事业腾飞蓄能

上海蓝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之一:单一月薪制在改变

蓝草精心准备当前岗位知识与技能;晋升岗位所需知识与技能;蓝草课程注意突出实战性、技能型领域的应用型课程;特别关注新技术、新渠道、新知识创新型知识课程。

蓝草咨询坚定认为,卓越的训练培训是获得知识的绝佳路径,但也应是学员快乐的旅程,蓝草企业的口号是:为快乐而培训为培训更快乐!

蓝草咨询为实现上述目标,为培训机构、培训学员提供了多种形式的优惠和增值快乐的政策和手段,可以提供开具培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一般观念中,单位发薪或说个人领薪大都是月初或月底的事,且不外乎每月一次。但是八十年代的中后期,在中国大陆的土地上出现了领取年薪的一批精英人物,随即,″年薪″代表了知识化、素质化、富裕化、……一句话,代表了令人羡慕的一个阶层。正当人们逐渐接受了年薪制的时候,周薪制在上海的出现再一次让人们感到新奇。周薪制、月薪制、年薪制到底哪种好?薪酬的意义是否已经被延伸?

近日,由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对700余位城市居民所做的访问调查简略回答了以上问题。

渐成多种发薪制度

对不同发薪制度进行比较后,分别有25.7%、29.7%、24.7%的受访居民表示希望领取周薪、月薪、年薪,同时有19.9%的受访居民表示

携手蓝草咨询-为事业腾飞蓄能

上海蓝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无所谓如何领薪(表1)。这反映出目前人们职业多样化、劳动力流动加快,劳动者从单一职业模式中得到解放。因为薪酬的发放并非随意、是有着其内在客观规律的,譬如,按劳动特点看有长期劳动、短期劳动,按劳动的计量看有在周内可以看清绩效的劳动、有在月内甚至年内才可看清绩效的劳动。就象周薪制比较适合于工时弹性大、业绩易于量化的服务业职工;年薪制比较适合肩负重大责任、有相对高档次消费需求的企业高层领导;而月薪制更能满足公务员等行业稳定性强的职业。

同样出于以上因素的考虑,58.8%的受访居民赞成在我国推广多种发薪制度;但同时,主要出于对新事物需要观察的考虑,并出于多种发薪制度需要包括银行、税务等各方面配合等考虑,也有40.9%的受访居民持不急于推广的态度(表2)。

薪酬意义悄然延伸

对于现阶段单位发放薪酬的意义,除12.2%的受访居民因不领薪而未作答外,37.9%的受访居民认为在于保障职工日常生活,25.4%认为在于肯定职工的工作业绩,分别有17.3%、5.2%、2.0%认为在于激励职工努力工作、在于实现职工生活理想、在于?量与他人差距(表3)。现阶段薪酬的意义呈现多重性。

而随着社会进步与思想开放,对未来阶段单位发放薪酬的意义,考评工作业绩的应答率升至最高,达47.4%;保障日常生活的骤降至4.8%;此外,

携手蓝草咨询-为事业腾飞蓄能

上海蓝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分别有28.5%、13.9%和5.4%认为是实现生活理想、激励努力工作、?量收入差距(表4)。以上表明,随着人们日常生活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增强、以及劳动个性化的日益突出,侧重反映市场经济效益和劳动个性化的考评工作业绩和实现生活理想等方面的意义越加重要。

在薪酬的意义发生变化、薪酬的发放方式也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也应该有新的变化。调查中,62.3%的受访者同意在不同薪酬制度并存时有必要改变税务部门的征税方式。

调查数据――

之二:个税调节力度不够

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调节分配和增加财政的重要手段。但日前由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对北京、上海、广州700余位居民的访问调查却得出了如下结论:个人所得税逃漏税现象严重、现行个税调节功能不够。

至目前逃漏税现象严重

调查中除23%的受访居民表明自己不在纳税人范围外,24.7%的受访居民宣称自己按时按量完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与此同时分别有33.4%、18.2%的受访居民承认只缴纳部分个人所得税或完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两者合计51.6%,是完全缴税者的2.1倍(表1)。

制度专栏

热点制度职责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