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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20-01-31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工安全作业的一般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工作业。

2主要内容

2.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2.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2.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2.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2.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佩戴防护用品。

2.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2.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扑火。

篇2:外线安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电工作业的一般规定和高处作业规程。

2.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雨、浓雾、雷电等情况下,严禁登杆作业。

3.登杆工作前必须检查杆基是否牢固。对新立杆,在杆基未完全牢固以前严禁攀登。对于明显倾斜,杆根腐蚀,以及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行加固,或支好架杆,打好帮桩和临时拉线后再上杆。凡需要松动导线、地线、拉线的电杆应先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上杆。使用脚扣、登高板应符合安全规定。

4.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材料、工具要用吊绳传递。杆下坠物范围内不准站人,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

5.杆上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拴在横担或瓷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

6.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7.登杆进行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机械传动的油开关或刀闸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没有机械传动机构的刀闸开关、跌落式保险器等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操作。登杆进行倒闸操作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8.多人同登一杆时,应在各自选择好自己的工作位置后,一道开始工作,上下杆时,勿紧跟前者,须等前者到达工作位置或地面后,第二人再开始上、下杆。

9.断开的断路器、刀闸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式保险器的保险管应取下,并应在断路器或刀闸开关的操作机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10.在停电线路上开始工作前,必须先在工作现场逐相验电并挂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11.线路经本人验明确实无电后,工作人员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及可能送电的分支路线挂接地线。挂接地线时要先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线时,次序应相反。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临时接地极应打入地下不小于0.6米。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

12.线路停电作业必须得到变电所值班员(或调度员)的“已拉开电源,挂好接地线,许可开工”的通知,并办好工作票手续,在有人监护的情况下才能在工作现场验电并挂接地线,然后上杆工作。

工作结束后,必须检查线路状况及线路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查明全部工作人员已由杆上撤回后,才能拆除现场接地线,报告检修工作完成,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严禁约时停、送电。

13.在杆上进行不停电工作时,必须经过危险作业审批。工作人员活动范围与带电导线距离不得小于表13―1的规定。

表13―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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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停电检修线路如果和另―回路交叉或接近,以致工作时可能和另一回路导线接触或接近距离达到表13-2距离以内时,则另一回路也应停电并接地。

表13―2与其它电力线路邻近或交叉时的工作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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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同杆架设的两回路导线或平行架设的两回路导线,二个回路停电检修,另一回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必须详细查明确实停电的线路,向工作人员仔细交待哪一个线路停电,哪一个线路带电,哪些杆塔许可上杆,以及注意事项,并设人监护。

16.不停电或部分停屯工作时,每一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17.挖坑时注意事项:

(1)挖坑前必须调查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情况。事先要和主管单位联系,做好防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要交待清楚,并加强守护;

(2)在超过1.5米深的坑内工作时,抛土要特别注意,防止土石回落坑内;

(3)在松软土地挖坑,应加挡板,撑木等防止塌方;

(4)在居民区、交通道路附近挖坑时,应设遮栏,夜间挂红灯;

(5)石坑、冻土坑打眼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侧面,严禁站在对面,并不得戴手套打锤,扶钎人应带安全帽。

18.立杆与撤杆注意事项:

(1)必须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联系信号,遵守有关电气安装规范;

(2)立、撤杆过程中,杆坑内严禁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它人员必须远离杆下在1.2倍杆高的距离以外;

(3)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滚动,倾斜的措施,如采取用叉杆和拉绳控制等(拉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左右),

(4)电杆已立起并符合规定要求后,应及时回填杆坑,并分层夯实,牢固后,方可撤去叉杆及拉绳;

(5)在撤杆工作中,拆除杆上导线前,应先检查杆根,采取防止倒杆措施。在挖坑前应先绑好拉绳;

(6)使用吊车立,撤杆时,应与吊车司机密切配合,遵守起重工、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钢丝绳应吊在杆的适当位置,防止电杆突然倾倒。

19.放线、撤线与紧线工作都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紧线时应检查导线有无障碍物挂住。工作人员不得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紧、撤线前应先检查拉线、拉桩及杆根。如不能适用时,应加设临时拉线加固。

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松线。

20.在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道路等处放、撤线时,必须先取得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如搭设可靠的跨越架,在路口设专人看守等。

21.杆上工作完毕后,应使用脚扣或升降板等下杆。严禁甩掉脚扣,从拉线绳上或抱杆快速溜滑。

22.使用喷灯工作时,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

在高压设备附近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为:电压在10千伏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5米,电压在10千伏。以上者不得小于3米。在充油设备及易燃材料旁,禁止使用喷灯和火炉。

篇3:电工(使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9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x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20条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第21条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22条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23条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第24条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25条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26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第27条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二、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28条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29条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30条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1条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32条管子偎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33条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34条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三、外线及电缆工程

第35条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36条人工立杆,所用叉本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杯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37条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38条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39条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40条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四、电气调试

第41条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42条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43条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防止误会问。

第44条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第45条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第46条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五、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第47条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这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第48条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第49条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双色(绿、黄)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第50条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51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52条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第53条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54条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55条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人火线及零线。

第56条建筑电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维护。

篇4:低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有关规定。

2.不准在设备运行过程中拆卸修理,必须停运并切断设备电源,按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拆卸修理。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是否已经断开,并验明是否无电。

3.动力配电箱的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4.电机检修后必须遥测相间及每相对地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合格,把皮带轮上紧方可试车。空载电流应不超过规定范围。

5.试验电机、电钻等,不能将其放在高处,需放稳后再试。

6.定期巡检、维修电气设备,应确保其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装置齐备完好。

7.凡是暂时拆除的电气设备的导线电源端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有裸露部分。对不再使用的电源管线应拆除。

8.熔断器熔丝的额定电流要与设备或线路的安装容量相匹配,不能任意加大。带电装卸熔体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应使用绝缘夹钳,操作人站在绝缘垫上。

9.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或接零必须完好、合格。即:电气设备裸露的不带电导体(金属外壳)经接地线、接地体与大地紧密连接起来,称保护接地,其电阻一般不超过4欧姆。将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分与电网的零线相连接,称保护接零。在同一低压配电系统中,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不许混用。

10.螺口灯头的开关必须接在相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11.监督执行在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的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或其它危及安全,影响维护检修的物品。

12.临时装设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临时接线安全技术规程。

13.每次检修完工后,必须清点所用工具、材料及零配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将检修情况向使用人交代清楚,并送电与使用人一起试车。不能由维修电工单独试车。

14.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清扫、维修,检查脱扣机构是否灵敏,定期测试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1.5兆欧,电子式漏电保护器不准用兆欧表测量相邻端子间的绝缘电阻。

15.低压停电时,按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并会同申请停电人去现场检查、验电、挂地线或设遮拦,在开关的操作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警示牌。在同一线路上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在此路刀闸把上挂以数量相等的警示牌。

16.工作完毕,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待全部人员撤离现场,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终结并签字后交停电执行电工复查无误方可摘警示牌送电。遇有两组及以上人员作业时,必须在各组完全完工后,方可摘警示牌送电。

篇5:电工(安装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9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TN?*-x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保险一箱"的做法,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用电独立设计方案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第20条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井应定期检查、校验,电工在操作中应穿好绝缘鞋。

第21条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第22条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第23条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应灭火放气。

第24条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有胶物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第25条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第26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以及电机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现场应配置专职维护电工,并做好巡视维修记录。

第27条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二、设备及内线安装

第28条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第29条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第30条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应戴好防护眼镜。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第31条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第32条管子偎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应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

第33条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第34条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三、外线及电缆工程

第35条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要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第36条人工立杆,所用叉本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使用机械设备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杯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第37条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第38条登杆操作时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控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第39条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应上紧螺栓。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第40条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四、电气调试

第41条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第42条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第43条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会问。

第44条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电阻。

第45条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第46条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五、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第47条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这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第48条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份,应保持安全

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第49条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双色(绿、黄)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⑤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第50条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51条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第52条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或接地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分端或末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装设位置、型式与主要特性参数选择必须适应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达到二级保护。

第53条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第54条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第55条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人火线及零线。

第56条建筑电工应按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使用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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